奖学金评定细则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吸引优秀生源,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 本评定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第三条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各学科分别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第四条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管理学院其他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学工作秘书和辅导员组成。具体分工:

组 长: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管理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管理学院其他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学工作秘书和辅导员

第二章 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

第三章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 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主要考察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优先给予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

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规定比例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六条 管理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课程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表2所示:

表2 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支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研究生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支部成员对支部所有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报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

合格,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1.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学习包括必修课程学习情况和选修课学习情况两个部分。 (1)必修课程考核计分

必修课程考核计分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计分。包括基础类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和公共类必修课三类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1

Si

i

N

N

其中: M1--必修课平均成绩 N--必修课门数

Si--第i门必修课成绩

(2)选修课学习情况按每选修一个学分加5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选修课加分=5×本学年选修课总学分

课程学习环节总得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5×本学年选修课总学分 2.科研实践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实践环节考核采取由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等级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和及格三个等级。优秀计90分、良好计80分和及格计60分。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能力、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自我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相关的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学术研讨中的表现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对研究生科研实践活动作出综合评价。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定期举行的学术会议,并且递交论文作会议交流(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每次可以加计30分。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科研实践环节总得分=考核等级得分+30×本学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次数 3.创新能力考核计分办法

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和课外科技活动等。

(1)发表科研论文计分规定

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计分标准及相关说明如表3所示:

表3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标准及说明

(2)出版专著计分规定

研究生出版专著是指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编著或教材。研究生独立出版

的专著每本计200分,编著计100分,教材计60分。研究生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专著、编著或教材按研究生本人撰写的字数占著作总字数比例乘以著作相应总分值计分。

(3)主持科研项目计分规定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表4所示:

表4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4)科研获奖计分规定

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获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与校级三类。具体计分标准及说明如表5所示:

表5 科研获奖计分标准及说明

(5)课外科技活动计分规定

课外科技活动指研究生在正常培养环节以外,开展的寓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创作性于一体的智力活动。包括“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其他类似活动。具体计分标准及说明如表6所示:

表6 课外科技活动计分标准及说明

创新能力环节总得分=发表科研论文得分+出版专著得分+主持科研项目得分+科研获奖得分+课外科技活动得分

4.社会活动情况

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管理学院组织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

(1)研究生每参加一次集体活动加10分(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参加证明)。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和各学科年级党支部书记负责考核。

(2)研究生干部加分

担任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干部、各学科支部书记和各学科年级负责人的研究生,经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办公室考核合格,按表7标准加分。

表7 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

社会活动得分=参加集体活动得分+研究生干部得分

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三)管理学院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结合自己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申请表及申请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2.学院审定。在参考导师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研究生个人申请,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与社会活动总得分情况,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比例的范围内,分学科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核准。

第四章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条 关于管理学院特等奖学金推荐说明

管理学院特等奖学金在各学科一等奖学金中择优向学校推荐。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异议申诉

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研究生对管理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管理学院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和管理学院。此意见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0年9月8日

附件: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管理学院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不合格打“×”。每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合格票数2/3以上者,思想品德考核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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