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蜜蜂专利申请情况分析

我国蜜蜂专利申请情况分析

作者:谢文闻等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第18期

摘要为了了解我国蜜蜂研究方面的专利情况,以“蜜蜂”为检索词,检索出自1985年以来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情况,从申请量情况、申请法律状态、申请人地域和类型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了我国蜜蜂方面专利发展的问题、对策与建议,以期为养蜂业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积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蜜蜂;专利申请;分析资助项目:农业部软课题《现代蜂业科研院所建设模式研究》;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nycytx-45)。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18-06001-03

养蜂业立足生态、服务“三农”、造福人类,在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开辟了“空中农业”,将农业生态要素有机连接,成为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蜂业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仅靠饲养蜜蜂为植物传授花粉,就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产生极为显著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对于保护植物的多样性和改善生态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养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部分,是保障作物增产的有效措施,是维持生态平衡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发挥小蜜蜂的这些特殊作用,蜜蜂领域的科技创新十分重要,只有通过科技创新,才能使小蜜蜂行业在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改善生态等方面发挥大作用。 专利实力是衡量一个领域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其专利的申请发展情况可反映该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本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文献检索系统V3.5》数据库,以“蜜蜂”为检索词,检索出了自1985年以来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情况(数据截止于2014年3月27日),从专利的申请量情况、申请法律状态、申请人地域和类型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了我国蜜蜂方面专利发展的问题、对策与建议,以期为养蜂业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积极的参考依据。

由于通过检索“蜜蜂”出来的外观专利,大部分是包装、标签设计等方面的内容,与蜜蜂行业的科技创新关系较小,所以此文对外观专利不作具体分析,仅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情况作具体分析。

1蜜蜂专利申请量情况

以“蜜蜂”为检索项,共查询到1985年以来申请的专利693件,其中发明专利180件,实用新型专利203件,外观专利310件(图1)。

2蜜蜂专利申请法律状态分析

专利申请法律状态情况见图2~4。图2~4反映出,发明专利申请中仍在公开状态的所占比例接近一半,其原因主要为发明专利公开至授权都需要一定时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时间相对较快。另外2012年后发明专利申请量的急速增加也是公开状态的申请发明专利比例高的重要原因。发明专利申请中有27%因为各种原因被驳回或视撤等未授权,驳回通常是因为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条款,视撤主要是因为不符合授权条款或个人原因主动申请撤回。从授权和失效的比例来分析,蜜蜂专利方面维持有效的生命周期情况不够理想。专利失效的主观原因大部分是因为专利费未交而终止公告日,客观原因主要是可产业化的专利应用不多,如果专利未有效地应用于产业化,未获得因产业化带来的经济价值,会影响专利权人进行研发的积极性,造成技术创新的止滞,所以国家应从各个层面鼓励蜜蜂这个小行业的成果转化、鼓励有利于产业化应用的技术创新,真正发挥“小蜜蜂、大产业”的作用。

4.1继续加大对养蜂业的宣传和科研投入养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部分,是保障作物增产的有效措施,是维持生态平衡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我国虽然养蜂大国,却不是养蜂强国。虽然近年国家对养蜂业日益重视,但相比其他行业,国家对养蜂业的投入仍不足,社会对蜂业的认知度不高。因此,政府和相关机构应继续加大对养蜂业的投入,加强蜂业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服务,提高全社会对蜂业给人类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认识,唤起全社会对蜜蜂的爱护和保护意识。

4.2以点带面发展养蜂业,提高蜂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2008年我国蜂产业技术体系实施以来,目前已有20个岗位科学家、21个综合试验站开展了蜂业的协同攻关。20个岗位科学家分别是北京、浙江、福建、吉林、云南、山东、江西、山西、安徽等地专门研究蜜蜂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专家;21个综合试验站分别属于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直辖市)。可利用这个科研网络,积极发展养蜂业,以点带面辐射到整个省至全国,加强对蜂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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