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控制程序

1.总则

1.1对压力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工艺作出规定,以保证热处理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2对压力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分包作出规定,以保证焊后热处理工艺和质量在受控状态。

1.3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D级压力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

2.职责

2.1热处理工艺文件由热处理工艺员编制,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

2.2车间技术员负责压力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的热处理委托;

2.3压力容器或零部件的热处理由供应科负责外委;

2.4热处理工艺的实施由质检科焊接检验员负责确认。

3. 工作程序

3.1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的热处理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钢制压力容器》(GBl50-1998)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的有关规定。

3.2容器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应进行热处理

3.2.1母材名义厚度符合以下条件者:

a)碳素钢、07MnCrMoVR厚度大于32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8mm); b)16MnR及16Mn厚度大于30 mm (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4mm);

c)15MnVR及15MnV厚度大于28 mm (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十32 mm);

d)任意厚度的15MnVNR、18MnMoNbR、13MnNiMoNbR、15CrMoR、14Cr1MoR、12Cr2MoR、20MnMo、20MnMoNb、15CrMo、12Cr1MoV、12Cr2Mo1和1Cr5Mo钢 ;

e)对于厚度不同的焊接接头,上述厚度按薄者考虑;对于异种钢材相焊的焊接接头,按热处理严者确定;

3.2.2冷成型或中温成型的圆筒,厚度符合下列条件者应于成型后进行热处理

a)碳素钢、16MnR的名义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i的3%;

b)其它低合金钢的名义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Di的2.5%。

3.2.3需要进行焊后消氢处理的容器,施焊后随即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则可免做消氢处理。

3.2.4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热处理,应根据图样要求所制定的热处理工艺进行。母材的热处理试

板与容器(或受压元件)同炉热处理。当材料供货与使用的热处理状态一致时,则在整个制造过程中不得破坏供货时的热处理状态,否则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3.3热处理工艺文件

3.3.1热处理工艺文件编制的依据

热处理工艺文件依据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图纸要求,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热处理通用工艺规程、工艺试验报告的规定编制。

3.3.2热处理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热处理通用工艺规程由热处理工艺员编制,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热处理工艺卡等一般性工艺文件,由热处理工艺员编制,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批。

3.3.3热处理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如需要更改,应由热处理责任师审核后按照SDZY.B-11-2007《生产图纸和工艺文件更改程序》的规定执行。

3.4热处理工艺的实施和质量控制

3.4.1焊后热处理应在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检测合格后,于耐压试验前进行。

3.4.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热处理工艺及操作规程进行热处理,并随时观测炉内温度和自动记录仪曲线的变化趋势,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符合规定。

3.4.3热处理完毕后,操作人员负责整理热处理工艺曲线等现场记录,应由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确认。

3.4.4需要做力学性能、理化检验、金相分析的产品,试板应随炉进行热处理,由质检员委托理化检验室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交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

3.4.5对于新材料的热处理,首先由热处理工艺人员编制热处理试验方案,经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认可后进行试验,并提出评定报告,评定合格后编制热处理工艺规程进行热处理。

3.4.6热处理后的容器或受压元件进厂时,由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热处理工艺曲线及报告,确认有关资料合格后签字转质检科存入产品质量档案。

3.5热处理外委

3.5.1本公司不具备热处理条件,容器及受压元件由分包方负责处理。

3.5.2由分包方编制的热处理工艺文件,应符合3.3.1的规定,并经本公司热处理责任工程师的

审核认可。

3.5.3热处理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由热处理责任工程师组织工艺科、质检科对分包方进行评价,确认其资质、热处理水平、能力、及质量的控制等条件,经评定合格后由经营科和分包方签订分包协议,纳入合格分包方网络进行动态管理。

3.5.5压力容器及受压元件外委热处理时,本公司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应到现场,依据热处理工艺规程和压力容器及受压元件的类别、材质、要求等审核热处理设备是否符合、仪器仪表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测温点布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等。

3.5.6分包方对压力容器及受压元件进行热处理前需要进行试验时,试验方案应由本公司热处理责任工程师审核确认,试验完成并出具试验报告经评定合格后实施热处理。

3.5.7热处理后,分包方应提供热处理工艺曲线记录、热处理报告、硬度检测报告(工艺有要求时),并得到本公司热处理责任工程师的确认。

4.质量记录

样表16-a热处理工艺卡

样表16-b热处理工艺记录

样表16-c热处理报告

样表16-d热处理前(后)硬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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