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提示

税务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税务政策,结合账务处理实际情况,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为尽量降低税务风险,向各单位提示以下几点,望密切关注:

1、自行清理银行存款一般账户,如开立了一般账户,但未纳入会计核算,请按规定及时补缴税金。税务检查时已将查询账户开立情况作为一项检查程序。

2、每月要及时打印各账户银行对账单,以便于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金额及时作出处理。要绝对保证入账的银行存款账户明细与银行核对相符。

3、要严格检查发票来源,杜绝虚开发票和取得虚开的发票。对取得的发票进行初步查验,询问对方发票真假情况,自觉杜绝假发票,假发票包括发票本身是假的和发票的来源是假的(即没有真实的交易而虚开进来冲账的发票)。我们在入账环节也会继续在网上核验发票本身的真假。

4、银行支票付款时,收款单位和发票开具单位要保持一致。杜绝以“劳务费、备用金”等各种名义将单位银行存款以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方式转入私人账户,否则,在税务检查时将作为公司对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确需支付,请对方在税务所开具“劳务费零份发票”。

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单位,材料费要有发票或收据,人工费要有工资表。

5、严格规范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已借款要及时归还或进行报销冲账,否则,超过纳税年度税务检查时要视为“分配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6、每月提供真实的工资表。工资表中领工资人员必须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后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工资表必须是工资人员本人签字领取,拒绝代签工资表。

7、收入、成本、费用要及时提交票据入账。

收件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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