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土方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如自然地坪标高高于或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超过30cm 时(经场地整平后),挖土以自然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或独立构筑物)首层面积外边线每边各加2m ,以平方米计算。

4.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5.挖土放坡系数的规定:

⑴ 挖沟槽、基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可参考下表(表1-3)规定计算。

⑵土方开挖(基础大开挖)按单位工程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坡度系数计算。当无约定时,可按上表计算。

⑶挖冻土(含冻土下暖土)不受放坡系数限制,按实挖体积计算。

6.计算沟槽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7.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8.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表1-4)规定计算。

9.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基础大放脚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机械挖土深度超过6m 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增加费用。

11.挖冻土不分土壤类别均为天然密实土,按实际挖方量计算。挖松冻土按冻土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0.7。回填土为松冻土时,先按挖松冻土计算后,再计算回填土。

12.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实际开挖天然形态体积计算。

13.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扩大头的土方量应并入挖孔桩的土方量内计算。

14.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对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 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15.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16.管道地沟挖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自然地坪深度计算,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1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

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表1-5)规定宽度计算。

18.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200mm ,普坚石、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19.沟槽、基坑回填土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回填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建筑物(包括基础、基础垫层等)体积。

20.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21.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 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 以上时,按下表(表1-6)规定(每延长米管道)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计算。

2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4.刨冰、运残冰: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5.光面爆破岩石中设计规定的摊座、修整边坡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槽(坑)摊座,按基础或垫层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⑵地面摊座,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外,坑底面积在20m 2以外的槽(坑)摊座,按槽(坑)基础或垫层底面积地面摊座相应定额计算。一般岩石开挖中,若发生地面摊座时,按实际摊座面积计算。

⑶修整边坡工程量,按实际修整的边坡面积计算。

26.明挖出碴,按爆破岩石工程量计算。

27.洒水车洒水工程量按相应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静力压桩机(液压)压预制混凝土方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静力压桩机(液压)压预制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应另执行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三、打拔钢管、H 型钢桩按桩质量以吨计算。

四、打孔灌注桩:

1.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砂石桩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打孔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及沉管次数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六、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桩,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七、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注浆机械搅拌扩底桩,按图示尺寸(包括扩底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八、混凝土钻孔灌注桩设计扩大头时,扩大头部分的体积并入桩身内计算,其扩大头体积增加的人工、机械按(表2-5)计算。

九、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乘桩截面面积计算。扩大头混凝土量应并入桩身工程量内计算。

十、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际发生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凿、截桩头以根计算。

十二、钢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十三、锚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锚杆钻孔注浆按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四、复合载体夯扩桩桩身按设计桩长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部分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地基强夯:

1.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当平均夯点数在5夯点/100 m 2以下时,按夯点数9夯点/100 m 2的定额项目乘以系数(系数=计算点数÷9)进行换算;

3.计算点数:每百平方米平均夯点不为整点数的,计算时不足一点按一点计算。 十六、土钉支护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十七、喷射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砌筑工程

一、标准砖以240mm ³115mm ³53mm 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表3-1)规定计算。使用非标准砖时,墙厚按项目中给定的相应厚度计算。

3-1

二、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础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 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

的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三、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四、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 ;出檐宽度超过600mm 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皮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六、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等)、砖平(弧)璇、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 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标准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七、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砖垛、三皮砖(标准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九、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 2以内的孔洞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十、双层门窗洞口按设计外口标注尺寸高增加25mm ,宽增加35mm ,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一、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部分按零星贴砌项目执行。

十二、贴砌砖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的体积,套相应定额项目。 十三、砖砌围墙按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围墙柱(垛)、压顶按实体积并入围墙工程量内,砖璇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十四、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五、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和实砌墙体应合并计算,套相应厚度的外墙定额项目。

十六、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实砌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定额中确定的填充材料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十七、空心砌块墙现场发泡保温,按设计图示墙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八、零星砌砖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九、砖平(弧)璇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长度可按门

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 ,高度区别不同门窗洞口宽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 时,高度为240mm ;大于1500mm 时,高度为365mm )计算。砖弧璇长度按璇的中心线弧长、高度按240mm 计算。

二十、锅台、炉灶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灶台面镶贴块料面层以及砌体内设置预埋铁件者应另列项目计算。火墙、灶台安放的铁活均按座计算。

二十一、火墙、朝鲜式火炕按平方米计算。普通火炕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 =ΣH ³C ³πD

式中:V ——筒身体积;

H ——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 ——每段筒壁厚度;

D ——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二十三、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弧)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墙定额。

二十四、砖砌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弧)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二十五、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本身孔或空心部分体积。 二十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十七、陶粒混凝土墙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贴砌陶粒混凝土墙按结构部分外边线至墙外边线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工程量时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

二十八、毛石基础、墙、方整石砌体(墙、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体中如有砖平(弧)璇等,按实砌体积另行计算。

二十九、毛石护坡、石台阶、石地沟、石明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十、暖气沟、电缆沟及其他砖砌沟道均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沟壁以下为砖基础时,其工程量可合并计算,按砖地沟壁厚度,套用相应砖地沟定额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

⑴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单个面积在0.3m 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墙、板中单孔面积在0.3m 2

以外时,应予扣除。伸入混凝土板中的混凝土柱,其截面面积在0.3m 2以外时应扣除。用型钢代替钢筋时,每吨型钢扣减0.10m 3混凝土的体积。

⑵基础:

①带型基础:按图示断面面积乘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中心线,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础净长线(见砌筑工程图3-1、3-2)计算。

②无梁式满堂基础:包括基础底板、桩承台、柱脚以立方米计算。

③有梁式满堂基础:包括基础底板(防水底板)、基础梁、桩承台以立方米计算。 ④其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⑤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⑶柱:按图示断面面积乘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小立柱按全高计算。构造柱与砌体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⑥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芯柱高按层高计算。

⑷ 梁:按图示断面面积乘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伸入墙内的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④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执行圈梁、过梁相应定额项目,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增加长度:图纸有规定时按图纸计算,图纸无规定时共加500mm 计算。

⑤梁挑耳宽度在200mm 以内时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⑸ 墙: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图示净长线长度乘墙高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 ①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 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墙挑耳宽度在200mm 以内时并入墙体积内计算。大钢模板混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的八字角应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②混凝土内墙高度算至板下皮,外墙高度按层高计算。

③混凝土梁与混凝土墙厚度不同时,墙高度算至梁下皮。

④混凝土梁与混凝土墙厚度相同时,梁并入墙内计算。

⑤框架梁下与砌块连接处,填塞细石(膨胀)混凝土填充墙,按不同墙厚以延长米计算。 ⑹ 板: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①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梁、次梁、正交梁、斜交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同一承重墙上垂直于墙连续3根梁时(梁板同时浇注混凝土),按有梁板计算。

②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柱帽体积总和计算。

③平板系指无柱无梁(或2根平行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④伸入砌体的板头、梁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⑤空心板应扣除管与空心所占的体积。

⑥多种板连接时,以承重墙的中心线为界。

⑦预制钢筋混凝土平板间补缝超过40mm 以上时按平板项目计算。

⑺ 阳台、雨篷、天沟、挑檐、栏板:

①悬挑板(包括阳台、雨篷、空调机板):按伸出外墙部分工程量计算,包括伸出外墙

的牛腿和梁(两根以内)以立方米计算。

②带反挑檐的雨篷,反挑檐高度在300mm 以内时,其工程量并入雨篷工程量内计算。反挑檐高度300mm 以外时,反挑檐部分按栏板计算。

③阳台有3根及3根梁以上时,按有梁板以立方米计算。

④有柱、梁的雨篷及有柱、梁的加油站和地重衡的风雨篷,均按有梁板以立方米计算,柱按相应定额项目以立方米计算。

⑤伸入墙内的栏板板头并入相应栏板项目内计算,栏板高度超过1200mm 时,按墙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⑥ 梁与墙挑耳宽度在200mm 以外时,挑出部分按挑檐计算。

⑻ 整体楼梯:

①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 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但楼梯与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 计算。

② 剪刀楼梯按设计图示楼梯间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③ 楼梯与地面相连接部分的踏步、楼梯基础、支承柱,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⑼ 小型池、槽、压顶、门框、台阶、小型构件等按实体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 计算。扶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扶手头并入相应项目内计算。

⑽ 混凝土坡道、地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散水区分不同厚度,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⑾ 后浇带按基础、梁、板、墙相应规定计算。

2.现场预制混凝土:

⑴ 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孔面积在0.3m 2以内孔洞面积。

⑵ 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⑶ 预制柱上牛腿体积,应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

⑴ 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m 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

⑵ 混凝土池(槽):

①混凝土池(槽)混凝土部分不分平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混凝土部分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当池壁高超过4.5m 时,池壁按混凝土墙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池盖按混凝土板的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

②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③无梁池盖柱的高度,应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执行混凝土柱相应定额项目。

④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槽U 形水槽,其工程量并入池壁,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⑤砖石池如带有钢筋混凝土独立柱者,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⑥混凝土池(槽)各类池盖中的透气管、井盖以及与井盖相连的构件,另行计算。 ⑶ 混凝土化粪池按混凝土池(槽)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⑷ 贮仓:

①矩形仓、筒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②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基础板、仓底板、仓顶板、仓壁等部分计算。

③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柱头、柱脚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按本章柱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④仓顶板的梁并入仓顶板计算,执行仓顶板定额项目。

⑤板式仓基础按本章满堂基础项目计算。

⑥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仓顶板底面计算。

⑦仓壁及顶板应扣除0.05m 2以上的孔洞。

⑸ 水塔:

①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②筒式塔身其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③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④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计算。

⑤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接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按内壁计算。

⑥水槽内外壁以实体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⑹ 沉井:

本定额适用于在排水条件下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沉井,不适用于市政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渗井,不适用于水下施工。定额中未考虑排水施工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⑺ 地沟:

①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

形(变截面式)均按本项目执行。但净空断面面积在1.5m 2以内的混凝土地沟,应按本章的相应项目计算。

②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的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混凝土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

③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关规定计算。

4.混凝土泵送的水平运距和垂直运距合并、分层计算。运距在30m 以内的套30m 以内相应项目;超过30m ,超过部分执行每增10m 定额项目,不足10m 按10m 计算。

⑴ 水平运距由两部分组成:

① 混凝土输送泵中心点至建筑物(构筑物)泵送管道垂直固定中心点。

② 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单泵泵送区域(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图示长边水平长度。

⑵ 垂直运距:由输送泵安装地表面至建筑物(构筑物)浇注混凝土构件的上表面。

5.构件接头灌缝:

⑴ 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的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⑵ 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二、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量根据钢筋的种类、规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

计算。

2.按设计规定或施工规范要求,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根据连接方式不同,以个计算。

3.焊接连接按图示钢筋用量,以吨计算。

4.钢筋植筋按根计算。

5.预应力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如图纸无规定增加长度时,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应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调整:

⑴ 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 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⑵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⑶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 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 计算。

⑷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计算。

⑸ 低合金钢绞线采用JM 、XM 、QM 型锚具,两端均为张拉端:孔道长度在20m 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 计算;孔道长度在20m 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计算。一端张拉端一端固定端:孔道长度在20m 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5m 计算;孔道长度在20m 以外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9m 计算。

6.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7.高强薄壁管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延长米计算,项目中已含固定芯管费用,但不含抗浮钢筋主材,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场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一、门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另有标注者除外)以平方米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设计断面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檩木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 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五、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 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圆型木楼梯按木楼梯定额项目乘系数1.2,半圆型木楼梯按木楼梯项目乘系数1.15计算。

六、屋面板制作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

八、木柱、木梁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六.金属结构工程

一、金属结构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质量,但直径大于100cm 的孔洞质量应扣除。焊条、铆钉、螺丝等质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厚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 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 计算。

三、制动梁的制作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质量;墙架的制作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质量;钢柱制作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质量。

四、钢轨制作只计算轨道本身的质量,轨道垫板、压板、斜垫、夹板及连接角钢等执行车档定额项目。

五、钢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栏杆扶手执行装饰装修定额项目。

六、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质量内计算。

七.屋面及防水工程

一、瓦屋面、型材屋面

1.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

2.琉璃瓦屋面按设计图示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瓦脊、檐口线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石(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二、屋面防水

1.斜屋面(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表7-4屋面坡度系数参考表),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3.屋面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面积,按图示尺寸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弯起部分可按250mm 计算,天窗、房上烟囱、屋顶楼梯间的弯起部分可按500mm 计算。

三、屋面排水

1.薄钢板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7-5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薄钢板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2.屋面排水管分材质、管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3.虹吸雨排系统HDPE 排水管根据管径,分别按水平管、立管施工图所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排水管件长度。雨水斗、排水部件按个计算。

四、防水工程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 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 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 时,按立面防

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面防水(潮)层,按实铺(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基础防水卷材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构筑物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m 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 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八.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一、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防腐工程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2.踢脚板按设计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系数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以苯板胶为胶凝材料的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贴挤塑板、苯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侧壁另行计算,执行门窗洞口侧壁定额项目。

2.面层胶泥厚度是按3mm 编制的,每增加1mm ,人工增加系数5%,苯板胶按实际调整。

3.定额中苯板胶是按干粉式编制的,实际使用的胶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4.天棚贴苯板执行墙面贴苯板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1.25。 5.成品苯板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半成品苯板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现场加工简易苯板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8.塑料胀钉按个计算,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三、其他方式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线乘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m 2以外的孔洞面积所占的体积。

5.门窗贴脸及侧壁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到墙体工程量中。

6.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7.其他部位保温隔热:

⑴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⑵ 未列项目的其他部位保温隔热以立方米计算,执行墙面的保温隔热项目。 ⑶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8.保温彩钢板墙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0.3m 2以内孔洞面积,门窗侧壁不展开。 九.构建场内运输及安装工程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钢构件(除特殊注明者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损耗率0.5%,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堆放损耗率0.65%。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节点浇注成形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梁、柱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四、钢构件安装:

1.钢构件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2.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计算。

3.金属结构中所用钢板,设计为多边形者,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单位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4.LG 网铁中空隔墙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洞口面积。 5.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检查井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十.配合比

一、各种配合比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编制的,作为确定定额消耗量的基础。

二、配合比制作未包括人工和机械用量。各项配合比制作所需的人工、机械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中。

三、本定额的各项配合比,不能作为实际施工用料的配合比。在实际施工中各种材料的用量,应根据有关规定及试验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用量配制,工程结算时对实际混凝土配合比及砌筑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与定额材料用量进行调整。

四、本定额的材料取定(干燥状态s 下)砂子按1600 kg/m3、碎石按1600 kg/m3、卵石按1700 kg/m3。

五、各种材料的配制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水泥1%、砂子2%、碎石2%、粉煤灰1% 配合比顺序为:

1.普通混凝土重量比为水泥:砂子:石子 2.泵送混凝土重量比为碎石(水泥+粉煤灰):砂子:碎石 卵石水泥:砂子:碎石:粉煤灰

3.掺粉煤灰混凝土重量比为水泥:砂子:碎石:粉煤灰

六、珍珠岩容重按120 kg/m3、蛭石容重按120 kg/m3计算的,容重不同时可以调整配合比用量。

七、水泥白石子浆项目中,如使用白水泥或其他石子时,用白水泥替换水泥,其他石子替换白石子配合比不变。 十一. 脚手架工程

一、建筑物脚手架搭设高度:室外自然地坪至屋面檐口顶标高或女儿墙上表面。

二、建筑物的层高:底层或中间层,自本层设计室内地面至上层地面标高;顶层,自本层设计室内地面至屋面板顶面标高。

三、构筑物脚手架搭设高度:室外自然地坪至构筑物顶面标高。 四、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五、多层建筑物层高超过6m 、单层建筑物6m 以上以及单层厂房的天窗高度超过6m (其面积超过建筑物占地面积10%)时,按本章每增高1m 定额项目计算脚手架增加费(增加的高度在0.6m 以内者不计算增加层,0.6m 以上者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六、檐高20m (6层)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按超过20m 或层数6层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

七、钢结构工程(钢柱、钢梁、彩钢板屋面、彩钢板墙)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的34.6%计算。

八、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九、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应分别计算其建筑面积,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单层与多层相连的建筑物,以相连的分界墙中心线为准分别计算。多层建筑物局部房间层高超过6m 者,其面积按分界墙的外边线计算。

十、锅炉房的房上(或附墙)烟囱,其出屋面部分以及室外独立柱、框架柱(不计算建

筑面积者)所搭设的脚手架按其断面外围周长加3.6m 乘以高度,执行双排外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

十一、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 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 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十二、电梯井内抹灰按电梯井长边长度计算,执行挑脚手架定额项目。

十三、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 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24cm 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内。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里、外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十四、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垛、柱等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度在3.6m 至5.2m 之间,若超过5.2m 时,再按每增高1.2m 定额项目计算其“增加层”费用。增加层数按下式计算(注:计算结果凡小数位大于0.5的,按一个增加层计算):

室内天棚高度-5.2m

增加层数=─────────

1.2m

十五、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 以上,天棚抹灰刮大白、刮大白及天棚吊顶等装饰时,应计算100%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6m 以上的屋面板(或楼板)勾缝、无露明屋架的天棚油漆以及10m 以上的天棚喷(刷)浆使用的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的1/3计算。

十六、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十七、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八、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借助于外脚手架时,按50%计算;单独搭设时,按100%计算。

十九、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二十、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实挂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十一、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二、建筑物垂直封闭按实际搭设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十三、水平支撑钢梁摊销按吨计算。

二十四、砖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按座计算。安全网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二十五、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六、管道脚手架,按架空运输道项目执行。其高度超过3m 时,乘系数1.5;高度超过6m 时,乘系数2。

二十七、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二十八、贮藏池(槽)脚手架,凡池壁高度在1.2m 以上时,按外壁周长乘底板底标高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池内隔墙按内壁(单面)净长线乘底板顶标高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二十九、实体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 以下时,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 以上时,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围墙垛不增加,门口不扣除。花式围墙时,按实际搭设计算。

三十、单体体积100m 3以上的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垫层上皮至基础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十一、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0m 以上时,按墙体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十二、装饰玻璃幕墙脚手架,按幕墙长度乘脚手架搭设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十三、房上女儿墙、通风道等,高度超过1.2m 时,执行里脚手架定额项目;房上水平装饰物,高度超过3.6m 时,执行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房上垂直装饰物,高度超过3.6m 时,执行里脚手架定额项目;房上既有水平装饰物又有垂直装饰物,高度超过3.6m 时,执行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十四、垂直运输费用按卷扬机计算时,可单独计算卷扬机塔架的费用,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按塔吊计算费用时,施工时配备卷扬机,卷扬机塔架的费用不计算。

三十五、接层工程脚手架按接层建筑面积计算,原有部分需要搭设脚手架的,按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三十六、楼梯间最上一层缓台至天棚底的高度大于3.6m 时,楼梯间天棚的装修工程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高度大于5.2m 时还应计算增加层。工程量按顶层楼梯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十七、内外装修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十二.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计算。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个孔洞面积在0.3m 2以内时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 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口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墙的长度和高度分别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有关规定取定,墙柱同时支模时,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四、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部分、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五、支模高度超过3.6m 时,模板超高工程量按超过部分计算。

梁和板按超过的高度计算每增加1m ,墙和柱按超过高度部分的平均高度(1/2)计算每增加1m 。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包括雨篷、阳台、空调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与圈梁(悬挑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悬挑板。

七、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板的连接梁,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 宽的楼梯井所占面积,但楼梯与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 计算。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八、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九、现浇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十、现浇钢筋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 计算。

十一、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外露部分(按马牙槎外边线宽度) 计算模板面积。

十二、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及相应构件定额项目的规定计算工程量。 十三、混凝土构筑物模板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相关规定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

十四、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相关规定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章节

十三. 施工排水及降水工程

一、井点排水按不同打拔井深以井点个数计算。管道摊销区分井深以每昼夜计算,设备使用区分单机组或双机组抽水计算。

二、抽水机降水按槽底降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井点降水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 ;喷射井点管距2~3m ;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8-10m 确定。

井点降水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或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阳极、水平井点定额项目按10根、套²天计算 五、单井单泵大口径井点降水定额项目按根及使用根²天计算。 六、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不包括大口径管井点管)。 七、井点套组成按下表(表13-1)计算。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按不同层数和檐高以建筑面积计算。 2.地下室垂直运输按不同层数以建筑面积计算。 二、构筑物

1.钢筋混凝土筒仓以座计算。

2.烟囱、水塔按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高1m 计算(增加高度在0.6m 以内者不计算增加费,0.6m 以上者按每增加1m 计算增加费)。

3.设备基础、满堂基础(深度大于3m )垂直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钢筋混凝土贮池、砖混结构及钢筋混凝土贮仓及漏斗均按设计图示容量以座计算。 十五.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一、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按超过20m 或层数6层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六. 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拆费

一、塔吊、现场自动化搅拌站、施工电梯的设备基础,按设备说明书或设备基础施工方案计算,基础固定螺栓按一次使用计算。

二、组合塔吊基础按实际发生计算。

三、特、大型机械安拆费中已包括了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四、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中已包括机械回程费用。 五、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是指市区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 六、塔吊安装檐口高度超过100m 时,每增高10m 增加安拆费的20%,不足10m 按10m 计算。

1.平屋面檐口高度是指屋面板顶面结构标高。 2.坡屋面檐口高度按坡屋面平均高度计算。 3.安装高度起点为塔吊安装自然地坪标高。

七、塔吊、现场自动化搅拌站、施工电梯设备基础需要拆除时,执行拆除章节相应定额项目。拆除物外运不另行计算。

八、各类钻孔机、打孔机(除定额列项外)的一次安拆费均按柴油打桩机项目计算。 九、静力压桩机(液压)压力大于6000kN 时,执行6000kN 相应定额项目 十七. 拆除工程

一、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屋架、半屋架、钢屋架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

三、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拆沟嘴按个计算。 四、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米计算。

五、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结构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03m 2以内的孔洞各构件所占的体积。

各种装饰性墙、隔断等按实拆面积计算。

六、天棚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七、拆除整樘门、窗及门、窗框按个计算,拆除门、窗扇按扇计算。

八、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计算。 九、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按实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筋混凝土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一、楼梯扶手拆除按实拆长度以米计算。

十二、护墙板、筒子板的拆除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三、栏杆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四、窗帘盒、棍、托的拆除,以长度在2m 以内为准,按份计算。

十五、木窗台板拆除按块计算,石材(水磨石)窗台板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六、各种池槽拆除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混凝土预制构件场外运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八、金属构件运输按图示尺寸以t 计算。 十九、渣土场外运输按虚方体积计算。

渣土发生量计算简表

注:表中渣土量均为虚方体积。

十八、每10m 3(10m 2水平投影面积)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含模板用量参照表

单位:m 2

续前单位:m 2

续前

续前

续前

续前

1.地面垫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 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2.整体面层、找平层、地面抹平压光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主墙指砖混砌块墙厚≥180mm ,钢筋混凝土墙厚≥100mm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 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3.水泥砂浆阶梯式楼地面按阶梯平面与立面的面积之和计算。 4.水泥砂浆防滑坡道、锯齿坡道按坡道斜面积计算。

5.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地毯面层、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m 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6.块料面层中的点缀单独计算,但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7.水泥砂浆踢脚线按面积计算,洞口、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面积也不增加。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实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其他踢脚线按设计图示的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8.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 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梯口梁者,算至梁边;无梯口梁者,按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计算。

剪刀楼梯按设计图示楼梯间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楼梯、台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 计算。

12.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13.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九. 墙、柱面工程

一、抹灰:

1.工程量均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内墙抹灰:

(1)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0.3m 2以外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 2以内孔洞以及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砌体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等的抹灰,并入砌体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3)内墙抹灰长度,按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有墙裙时,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②无墙裙、无地热时,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③无墙裙、有地热、不做砂浆踢脚(无论明暗)时,计算规则同②。

④无墙裙、有地热、做砂浆踢脚(无论明暗)时,按规则②计算,并扣除地热所占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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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钉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 计算。 3.外墙抹灰:

(1)外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0.3m 2以外孔洞以及按面积计算的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0.3m 2以内孔洞、墙与构件交接处以及按长度计算的装饰线条抹灰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外窗台(带窗台线)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外围宽度两边共加200mm 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0mm 计算。

(3)圆、方形欧式灰线装饰柱按柱墩与柱帽之间部分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栏板、栏杆:

(1)平面阳台栏板抹灰,区别内外墙,并入相应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2)栏杆、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平方米计算。

5.独立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三、块料及其他:

1.墙面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不扣除0.1m 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垛和附墙柱并入墙面计算。

2.独立柱饰面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隔断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 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5.墙砖及石材倒45o 角,按镶贴的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四、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十. 天棚工程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计算。

2.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型线、拱形线等其他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工程量内。

3.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4.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5.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6.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雨篷外边线按第二章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7.檐口天棚抹灰,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8.预制板底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

1.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 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3.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龙骨的规则执行。 4.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吊顶、网架天棚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一. 门窗工程

1.在普通门中,带亮子与框上镶玻璃亮子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计算方法如下:

(1)带亮子门(不分死亮子、活亮子)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如下(图4-1): ①门框:b ³h (套五块料门框定额项目); ②门扇:b ³h (套相应带亮子门扇定额项目)。

(2)框上镶玻璃亮子的门,工程量计算方法如下(图4-2): ①门框:b ³h (套五块料门框相应定额项目); ②门扇:b ³h 2(套相应不带亮子门扇定额项目); ③框上安玻璃亮子:b ³h 1(套框上安玻璃定额项目)。

2.如窗内有部分不装窗扇,而直接在框上装玻璃者,应将框上装玻璃部分的工程量分别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如下(图4-3):

(1)窗框:b ³h (套五块料以上窗框定额项目);

(2)框上安玻璃:2b 2³h (套框上安玻璃定额项目); (3)窗扇:b 1³h (套普通窗扇定额项目)。

框上安玻璃的框料断面,仍按所依附窗的边立框断面为准。

3.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的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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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木组合窗、天窗按图示的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其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及安装连接的螺栓等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角钢横撑以图示规格计算质量,按铁件计价,如为木横档时另套定额。如组合窗部分为双裁口者,其框料全部套用双裁口定额项目,窗扇的双层部分按框外围面积套用相应窗扇定额。

5.钢窗、彩板门窗、固定无框玻窗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6.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铝合金窗、塑钢门窗、金属防盗门窗、金属格栅门窗、成品防火门、电子对讲门、全玻门、半玻门均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7.夹板装饰门扇制作、木纱门制作安装、金属地弹门安装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8.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9.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计算。 10.电子感应门及转门按樘计算。

11.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长度不同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12.门窗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13.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14.包门饰面按单面扇面积计算。包门窗框按延长米计算。

15.玻璃安装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十二.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木材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附表1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金属构件油漆的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附表2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3.金属面喷氟碳漆按展开面积计算。

4.外墙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

5.内墙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室内的棚角线所占面积不扣除,棚角线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6.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隔断(间壁)、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基层板刷防火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5)地台木龙骨按地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金属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7.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按单面外围投影面积计算。 8.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附表1 木材面油漆

续前

附表2 金属面油漆

1.货架、柜厨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2.暖气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大理石洗漱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4.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雨篷:

(1)雨篷底吊铝骨架铝条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雨篷贴镜面玻璃、铝合金扣板雨篷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及基层按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面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吨计算。

7.美术字安装按每个字的最大外围面积计算。

二十四. 垂直运输及超高

一、垂直运输: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二、超高:

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按元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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