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宗法制的产生及其影响

中国古代宗法制的产生及其影响

王明娇,池州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09级综合文科教育专业

摘 要:宗法制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制度之一,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甚至在当今社会宗法制的影响依然很大。本文将系统的阐述何为宗法制?宗法制是怎样产生的?以及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宗法制又是如何演化发展的?最后将再着重阐述一下宗法制的现代启示与影响。使读者对宗法制有一个更深刻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中国;宗法制度;影响

The product of the patriarch system and it is influence of

Chinese ancient

WangMingJiao (history and social department, Chizhou College, Anhui)

[Abstract] As a traditional cultural of china, the patriarch system have very important influence on Chinese history .and even have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oday .in this article I will tell you what is the patriarch and how it is product. In Chinese long history, how the patriarch system change and develop. Last, I will expound the patriarch system is revelation and influence of today .let reader understand the patriarch system deeply.

[Keywords] china: the patriarch system: influence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世界上任何国家所无可比拟的深厚文化底蕴。而宗法制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文化之一,对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宗法制在演化过程中逐渐与儒家思想相结合,成为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核心,并与政治挂钩,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特殊政治体制,成为统治者统治人民的重要手段。那何为宗法制度呢?下面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一、 宗法制的起源及其演变

讲到宗法制的起源与影响,首先我想就宗法制的概念作一下阐述。宗法制度的核心是血缘,宗法制是以血缘为纽带,以血缘亲疏来规定宗族成员之间的不同继承顺序,以及享有的不同权利和履行不同的义务,标榜尊祖敬宗,维系血缘亲情。

中国宗法制起源很早,早在原始社会的父系氏族社会,宗法制就已开始萌芽了。在父系氏族社会父家长拥有极其重大的权利,他对家族的各个成员拥有很大的支配权,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人们除了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外还有了剩余产品,于是在此基础上便又产生了私有财产。在父家长生前这些财产都归父家长所有,父家长死后这些财产需要有人来继承,于是便产生了一些习惯规定的继承顺序。同时由于父家长生前的威严及子孙后代想得到父家长亡灵的庇护,以及对父家长的崇拜和敬畏使他们在父家长死后举行各种仪式来祭奠他。这些都是宗法制萌芽的早期表现。

在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首领的推选采用的是“禅让制”。但禹死后,其子启即位,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王朝。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传统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礼记》:“大人世及以为礼”。(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至此王位世袭制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定制,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王位世袭制不仅指夏王室也包括夏王以①

下的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王位世袭制与血缘宗法制是紧密相连互为影响的,宗法制在逐渐形成中。

对商代宗法制的认识,主要是通过对殷墟甲骨文的研究。陈梦家先生认为,殷墟卜辞中有“大世”、“小世”之类的名称,即宗法中的“大宗”、“小宗”。②而杨升南先生通过对“世”、“宗”二字含义与用法的分析,认为商代王位继承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正统,从而证明了商代宗法制的存在。

商纣王与微子启同为帝乙之子,微子启为帝乙的长子但最终帝乙却立商纣王为储君原因无他,只因商纣王为皇后所生,是帝乙的嫡子,而微子启是庶出,所以立嫡子为王。这反映了在商代嫡长子继承制已经开始确立。

但宗法制的真正形成是在西周。历史上周武王联军与商朝军队在牧野展开激战。由于商纣王实行残暴的统治,商朝军队在战争中阵前倒戈,再加上周武王联军的势如破竹,最终牧野之战以周武王的大获全胜和商纣王的自杀而告终。此后,周武王建立了西周王朝。周初实行分封制,分封七十一国而姬姓独占五十三,其余则为功臣以及殷商的遗民贵族(如微子启等)。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宗法制中的“亲亲”原则,以亲缘关系为核心,任人唯亲。

不仅如此,周初的分封制还遵循着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在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进行分封。《礼记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这句话表明了西周宗法制的状况。钱宗范先生在其《中国宗法制度论》一文中说:“周王是周族的大组长,他分封子侄为诸侯,周王成为天下之大宗,诸侯对周王来讲是小宗,诸侯在封国内分封子侄为卿大夫,诸侯成为一国之大宗,卿大夫对诸侯来讲是小宗。卿大夫在封邑内又分封子侄为士,卿大夫成为封邑内的大宗,士对卿大夫来讲是小宗。通过宗法分封形成了自天子至士的宝塔式的宗法等级关系,凭借宗法上的亲亲尊尊、尊祖敬宗、孝悌思想巩固整个贵族阶级的统治地位。”

而阴法鲁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一书中对宗法关系作了如下示意③: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西周是我国宗法制系统化发展时期,经过这一时期的发展宗法制已基本定型。但进入春秋以后,由于天子式微权利旁落到诸侯士大夫手中,诸侯不再像以前一样年年向天子朝觐纳贡,也不再在武装上誓死效忠周天子。而是各自割据,诸侯之间相互征战扩展领地。这样至战国时期便形成了战国七雄及众多小诸侯国割据混战的局面。各国为了争霸相继都实行了变法运动,实施富国强兵的政策。

且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工具的出现和使用,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而这一切都推动着传统宗法制的瓦解。至秦汉时期又推行了郡县制、三公九卿制、推恩令等等这一系列措施的采取都极大的削弱了原有的贵族势力,冲击着旧有的宗法制度。但这种冲击并不意味着宗法制的影响会逐渐消失,而是推动着宗法制向另一种形态转变发展。

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由于豪强地主势力迅猛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宗法性的门阀氏族,而门阀的最主要特征便是按门第高低来选拔和任用官吏。此外还派生出了婚姻当中的门第观念(男女双方讲究门当户对),士族免徭役等。而这些宗法性的门阀士族对当时的社会有着极大的影响。首先宗族组织在当地都是一些名门望族,拥有极大的权利和威望,甚至可以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及地方选举。同时宗族组织还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部曲。一般宗族主都有自己的庄园,庄园的经济生产可供自给自足。独立的经济和武装使得宗族组织的势力日益强大,形成一股地方割据势力,有的还和政府分庭抗礼。

宗法制发展到隋唐,由于科举制的兴起、庶族地主大量崛起,这沉重打击了宗法性的豪强地主,后经农民起义的冲击宗法性豪强势力更是荡然无存。

但到了宋代以后宗法制又重新崛起并有了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理学的产生和发展。理学强调三纲五常,主张世人应该“去人欲,存天理”,自觉遵守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又推动了宗法制的转变。北宋民间开始出自发组织的以父系血统为核心的宗族组织,父家长在宗族内宗族拥有极大的权力是宗族领袖。并规定了严格的族规,修订家谱,建造祠堂,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力量。而此后的宗法制也都是在此基础上延伸和发展的。宗法制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统治和奴役人民的工具,并影响着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 宗法制的历史影响

历史上宗法制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从其产生至现今社会它的影响从未消退,其影响并不是停留在一个方面而是渗透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

面面,发展至后来宗法制不仅是统治着统治人民的工具更是人们维系亲情关系的关键。人们通过血缘组织联接起来,形成一个有严格族规宗族内区分尊卑长幼顺序的家族,下面就来具体看看宗法制的影响。

(一)重视血缘血亲关系

中国人历来重视血亲关系,不仅是因为亲情还有是因为它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总要纽带,宗族交往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交往,并因此而形成了一个亲族圈。除此之外对亲族的亲疏远近长幼关系也有严格区分。如在汉语中严格区分了叔、伯、舅、姑父、姨夫、和婶婶、伯母、舅母、姑、姨,而在英语中则并无严格区分。不仅如此,还用“表”、“堂”、“外”、“干”、“继”、“曾”、“元”等对亲疏进一步关系区分。这些无一不表明着中国人对血亲的看重。

在古代社会它有一个重要表现形式那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并且这种嫡庶之分在很早以前就确立了,而所谓的嫡庶之制这是指为了区分在多妻的情况下法定配偶的正妻和众妾在身份上的尊卑从而规定了正妻所生的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郑伯克段于鄢》中记载:“生庄公及共叔段 爱共叔段,欲立之,丞请与武公。公弗许”。虽然武公和妻子都喜欢共叔段,可是宗法制还是使武公立庄公为君。由此可见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度的规则是上至国君下至平民都必须遵守和敬畏的。没有人可以违背也没有人可以逾越。

(二)对伦理道德的规范

宗法制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主要是由三纲五常构成的,而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有两个都是关于家庭内部关系的,而家庭在传统道德中又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关于宗法制的道德规范的一个有力表现。

宗法以宗族为基础,宗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血缘关系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脱离不开的重要人际关系。④宗法制按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宗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血缘关系近的继承的利益就越多,而血缘关系疏远的继承的利益也就相对较少。同样这种血缘的亲疏所带来的继承顺序和利益分配的不同也直接导致

了尊卑贵贱的不同等级秩序的出现。这种等级秩序要求所有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它不仅涵盖在家族家庭生活中,还涵盖了国家的政治生活。首先在家族中所有宗族成员都必须遵守族规,尊重和遵守族长的命令。而在家庭生活中子女必须严格听从父亲的命令,父亲对子女有管教甚至生杀予夺的大权,而子女则必须对父亲尽孝尽善,即三纲中的父为子纲。妻子必须严格服从丈夫,丈夫对妻子不满可以休妻,而妻子则不能反抗是为夫为妻纲。同样在国家生活中也是这样,君主说的话即圣旨,做臣子的只能遵守不能违抗,否则便被视为大不敬,严重者可能还会遭砍头。董仲舒所谓的君权神授更是体现了君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总之君权、父权、夫权一起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力量,是统治人民的重要工具。同时它使人们在潜意识中把它当成一种道德规范去遵守,成为一种不成文的道德规范。

(三)家国同构的政治理论

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这是宗法制最鲜明的结构特征⑤

政治体制上的皇位世袭制以及宗法家族中的世袭制、嫡长子继承制等这些都说明着宗法制的影响的广泛。由国家到家族到宗族再到家族最后到家庭,这是一个层层递减的关系。在宗法制下若按这种关系构成一个宗法统治下的金字塔,则会是如下情况:最上层是国家也即统治者,是为大宗,拥有国家的权力、财富、土地和人民。即俗话所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卛土之兵,莫非王臣”。天子对其以下各宗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和剥夺权。王位是天子按嫡长子继承制继承的,天子是大宗但天子的其他兄弟也按照宗法制中的嫡庶关系获得相应的封地和人民,建立自己的宗族。这些人是为诸侯。诸侯相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本宗族内诸侯又是大宗。诸侯死后有按这种方法分封自己的土地和财产,由嫡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其他诸子是为卿大夫。而后卿大夫再按这种方法进行分封,层层递减直至最后一个家族或家庭。这种血缘连接起来的等级分明的宗法关系网构成了我国古代的政治实体,并且巧妙地使政权与族权相结合,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

统治秩序,使国与家在政治上也紧密结合起来了。国由家构成,家是国的基础,无国则无家,无家也无国。国与家紧密结合缺一不可。正如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中说的那样,“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庭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家国同构不仅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特征,更是稳定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体制定结构的保证。

(四)尊祖敬宗观念

有句老话叫:“百善孝为先”,“孝”不仅指要孝顺父母还指对祖宗的敬重和崇仰。古代读书人读书不仅是为了考取功名进入仕途,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光宗耀祖,光大门楣。在古人心中祖先的地位是十分崇高的,几乎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祠堂用以存放祖先的灵位。而平时也是十分注重对祖先的拜祭的,并且建立了十分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来表达对祖先的敬重。这种宗庙祭祀之制是上至皇帝下至平民都必须遵守的。宗庙制度的设立达到了《礼记大传》中所说的:“亲亲故尊祖,敬宗故收族”的目的。对于维持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其世袭统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如此,人们对祭祖的形式也是十分讲究的。在西周时期只有大宗才有权祭祖,小宗是无权祭祖的。即所谓的:“支子不祭,祭必告与宗子。”和“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此外祭祖是男子的特权,女子是坚决不允许祭祖的。这些无一不体现着古人对祭祖的看重。

古代宗庙制度,天子有“五庙”,即考庙(父庙)、王考庙(祖父庙)、皇考庙(曾祖父庙)显考庙(高祖父庙)太祖庙(即太庙)⑥而在西周时,五庙又发展为七庙。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这七庙有严格的排列顺序:太祖庙居中,以下逐代分裂左右,昭辈居左,穆辈居右,三昭为五世室、显考庙、王考庙,三穆为文王室、皇考庙、考庙。⑦不仅天子注重祭祀,天子以下的诸侯、卿大夫乃至平民对本宗族内的祭祀也都十分注重的。虽不及天子那么隆重和讲究,但敬重的心是绝不亚与天子的。尊祖敬宗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在更深层次上维系了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了政权。

三、宗法制的现代启示与影响

通过以上说明我们已大致了解到宗法制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影响,但总法治的发展并未因时代的发展而止步,在当今社会宗法制的影响依然存在。现今社会有人认为宗法制是糟粕应完全抛弃,但我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对于宗法制我们应一分为二的看待,当然宗法之中消极不好的方面我们应该抛弃。但宗法制也有积极可取的一面,对于这些我们则应该加以改造和利用,使宗法制可以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封建社会中宗法制与封建政权相结合成为统治者压迫和剥削人民的工具。而宋时更是产生了三纲五常等严重束缚人民思想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同时封建社会中许多落后的封建迷信思想的产生也与宗法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在宗法统治下所形成的迷信守旧、守族排外、敬神祭祖、重男轻女、任人唯亲、宗法观念等反映封建宗法的阶级性、奴役性、保守性和落后性的思想也有很多,对于这种思想我们应该加以揭露、批判和扬弃。但除此之外,由于宗法以宗族为基础,宗族又是由血缘关系连接起来的,而由血缘关系所形成的亲亲尊尊、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的思想感情不仅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营造和谐人际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而儒家思想所强调的仁爱、谦让、爱民、群体主义、人伦道德等思想也都与宗法文化密不可分。现今社会很多地方都在修宗谱、祠堂以延续自己宗法姓氏,这也是宗法制在现今社会一个非常明显的延续。那么宗法制对现今社会到底有哪些具体的影响呢?下面就具体的分析一下。

首先,和谐社会及和谐人际关系的建设。现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弘扬宗法文化中的亲亲友爱、团结互助的思想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团结。而宗法制中强调的忠孝思想对于发扬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以及养成人们忠于伟大祖国、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也有积极意义。

其次,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宗法中宗族思想在现今社会已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热爱家乡的思想。也正是这种思想促使海外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的

同胞在自己取得成功的同时也没忘建设家乡,纷纷回乡投资建设家乡经济,促进家乡的繁荣富足。

然后是有利于祖国大家庭的团结和统一。宗法文化强调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炎黄子孙的中国人我们应时刻牢记我们作为龙的传人的身份,不论何时何地都应为祖国的团结统一而奋斗。港澳台和大陆是不可分割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任何时候都应该团结互助。少数民族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每一个中国人都应珍惜这份手足情。

最后,对延续传统文化、维护传统文化制度及姓氏的影响。现今社会很多人都认为修祠堂、宗谱等是封建迷信行为应予以扬弃,但我认为并不尽然。修祠堂、宗谱可以让我们更明确自己的祖先宗族、自己的来源,使我们对祖先家乡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培养自己爱家乡的热情。同时宗谱、祠堂的修建也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很好的保存,对延续和发扬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种由宗法血缘关系来维持的一种政治与宗法伦理相结合的结构,这种结构在历史上起着一种双重性质的作用,既促进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也有很多消极负面的影响。但不管怎么样其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即使在现今社会其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也是不容小视的。

注释:

①姚均伟:《宗法制度的兴亡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第35页。

②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65页。

③阴法鲁、许树安、刘玉才等著的《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3页。

④钱宗范:《中国宗法制定论》,《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4期,第46页。

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9页。 ⑤

⑥ 许结:《中国文化制度述略》,凤凰出版社2005年,第105页。

⑦戴宗芬:《中国宗法制度的形成及影响》,《社会科学动态》2000年第10期,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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