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10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2006‟128号)精神,珠海市作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14个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列为此次全国的唯一试点之

一。在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和省污染源普查办的领导下,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时间安排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市区普查办的努力,我市试点普查工作进展总体情况顺利。现将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2007年4月,国家普查办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确定珠海市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时印发了《转发省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同时制定、下发了《珠海市污染

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定负责部门和专职人员,做到经费到位,工作人员到位,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充分领会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珠海市作为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单位的重要责任,在最短时间内制定了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对普查试点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上千方百计给予保障。财政部门划拨前期预留经费作为工作启动经费,工商、统计、税务等部门提供此次普查对象名录,各镇街选派熟悉辖区情况的工作人员作普查员。

二、完善组织,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霍荣荫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环保局长、统计局领导为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及各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毛东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技术、监测三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普查相关方案、技术规范的指导和实施及普查员培训、质量管理和审核等工作,并协调各单位普查工作。

为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区划和社会管理事务职能分工,我市把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和功能区,要求整个普查工作由各区普查办独立完成,市普查办负责全市

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我市普查工作以3个行政区和3个经济功能区为基本单位参与此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这样就能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覆盖,污染源普查对象不重不漏。6个区政府或管委会都分别牵头成立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各区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查员选聘、管理,污染源清查、上门入户调查、表格派发和回收、表格数据录入和上报等工作。

三、多方筹措资金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初期,市普查办“不等不靠”,在国家、省没有划拨经费,市财政对资金还未做出安排的情况下,为保证普查工作按时开展,决定从市环保局工作经费中,安排10万元作为试点普查工作启动资金。目前,向市财政局申请的200多万试点普查经费已到位。各区也积极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54万元作为前期启动经费。目前,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区级普查机构申请的工作费用主要用于普查员工资的支付、宣传,市级普查机构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宣传等。

四、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市污染源普查办制定了《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在我市的主要媒体——珠海特区报、电台、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首先,各级政府在各类型会议上对领导层进行宣传发动,让领导在宏观上认识到开展污染源普查意义。各区、镇、街采用横幅、标语、信息专题等方式开展宣传,香洲区召开了“香洲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会议”,

将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到镇、街、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再由他们宣传到辖区各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经营户;而管理120多个岛屿的万山海洋经济试验管理区,则在各个海岛上悬挂多幅语言生动的宣传横幅;斗门区则召集辖区各重点普查工业源企业环保负责人开会,向他们宣讲普查的意义、方案和企业应该配合开展的工作。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我们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多渠道选聘普查员

在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大的压力下,我市各区积极思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同时考虑人员的稳定性、连续性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香洲区召开全区污染源普查试点动员会,选调镇、街、社区干部与区环保局所属排污收费员一起参与普查;高新区、金湾区利用毗邻大学园区优势,选聘优秀大学四年级学生作为普查员;斗门区发挥镇环保所人员积极性,并聘用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专职环保人员作为普查员;万山区利用全国经济普查人员作为此次污染源普查员的骨干力量。普查指导员和录入指导员由环保系统的技术骨干为主。全市共选聘普查员150人,普查指导员20人。各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待遇相同,为50元/人〃天,另有数量不等的交通及电话补助,以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普查工作中发现,从镇街抽用的普查员,对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比较熟悉,由于日常工作与普查对象有过接触,减少了普查工作阻力。但文化素质和专业背景参差不齐,短时间的集中培训难以完全理解普查表格的各项指标。而大专院校的学生专业素质相对较

好,特别是对计算机使用熟练,但对辖区的情况不熟悉,对普查对象位臵更不清楚,工作效率较低。

六、加强实战性培训,提高普查试点工作质量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珠海市从市及各区选聘了一批普查指导员参加国家培训。通过培训,使各区进一步明确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目的和意义,掌握了普查方法、程序、技术和要求。9月4日至5日,市普查办举办了“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培训班”。市普查办专门为培训班编制、印刷了培训补充教材;针对国家、省、市专家授课,编制了三套教学计划方案,确保在国家、省部分专家如时间安排问题不能来珠海讲课的情况,由市里派专家给培训班授课。市普查办会同省普查办专家,精心编制普查填报表格的案例分析,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普查办及省普查办专家和市统计局专家为培训班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普查总体方案与技术要求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职责要求、入户调查方法及注意事项、普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普查、生活源普查。我市的培训测试参考国家普查办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填报普查表”内容,主要了解学员掌握普查的实战能力。从学员应试态度和考试结果分析,每位学员达到优良成绩,基本达到培训的要求和目的,能胜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职责。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培训组织方式如果是国家—省—市次序逐级培训,以录像与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为佳。国家编制的教材应适当增加填报普查表模板,各地编制补充教材要有针对性,特别是

区域性特征行业及特点作为重点内容。并聘请全面了解污染源普查工作,熟悉指标内容的人员作为讲师。

七、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环保日常管理展开清查

普查试点工作的特点是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技术要求高。为预防出现重复或遗漏,我市要求各区以辖区为单位,按照区域划分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由于此次普查试点时间特别紧,从国家培训普查员到入户普查结束、数据录入、上报只有一个半月时间,因此,珠海市的普查试点的清查工作以行业清查为主。各区普查办以2004年经济普查名单为基础,与工商部门联系或普查员通过电话联系企业,结合环保部门日常管理掌握的资料,以更新企业联系人、行业类别等基本信息。清查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已经停产或者倒闭,则在名单中剔除,发现有易名或者重建的企业及时更新名单和确定联系人等信息。然后根据企业提供的基本资料,填写清查表,依据国家确定的工作方案,对企业划分为重点调查和一般调查,最后形成一份清查名录。最后确定普查对象4227家,其中工业源2914家,生活源1313家;工业源中纳入重点普查716家,一般普查2198家。同时按国家《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要求和广东省《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环办„2007‟39号文)要求,确定出我市重点监测企业72家。

八、国家、省普查办悉心指导,市普查办统一领导,分区实施普查工作

按国家普查办的统一部署,我市试点工作普查的范围为全市辖区

的工业源和生活源。为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结合行政区划和社会管理事务职能分工,我市把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和功能区,要求整个普查工作由各区普查办独立完成。市、区两级普查办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明确相应职责,在市普查办统一领导,各区普查办分工配合,各尽所能,各显其能,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我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普查办和广东省普查办的悉心指导,他们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发布信息、在线解答疑难;另一方面,亲临基层,对我们普查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指派专家对我市普查员工作进行支持。

我市各区开展普查的方式各有特色。香洲区将普查的工业源分到各镇街,各镇街普查员根据各自的普查名单,逐一进行入户调查。生活源普查由熟悉第三产业情况的区环保局收费员完成。金湾区、高栏港区以区普查办的名义专门对普查对象印发了关于配合普查试点工作的书面通知。金湾区、斗门区对工业源普查对象,安排一组比较熟悉环保专业的普查员采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法,通知企业到区普查办领取普查表、填报说明,完成填报工作后并上报到区普查办;生活源普查是以普查员上门到各有关单位了解资料,协助污染源进行填报。高栏港区则由普查员分批入户派发普查表,讲解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后,由企业填报。高新区的普查试点将按企业的地址主要划分为两大区域,15名普查员划分为两组,然后再对两个地区按街道进行细分,在网上寻找有关企业分布的电子地图,规划合理的路线,便

于普查员上门发放普查表和收回。万山区的普查工作是按清查确定的普查对象发放普查表,普查员指导普查对象填写普查表。

九、不等不候,边熟悉边录入

数据录入工作作为普查上报数据的关键一环,我市克服了人员少、设备不足、时间短、软件运行不稳定等困难,积极组织实施。我市各区数据录入工作由参加国家数据录入培训的人员作为主力,补充其他工作人员承担。硬件方面,我市各区多没有专门为此次普查购入的数据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除香洲区外,都是从各区环保局抽借电脑设备进行数据录入。录入的方式主要是根据普查审核后的普查表数据,边审核边录入。由于软件制度下发较晚,软件运行较不稳定,软件漏洞较多,在污染源普查表格众多、数据复杂的情况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但我市各区都力争做到第一时间下载、更新国家下发的软件及制度,加大人手、补充设备,争分夺秒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十、总体结论与建议

珠海市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与其他兄弟试点单位一样都是在时间紧、任务重、无经验的条件下开展,同时我们又是在国家未投入一分钱,部分地区又突遇登革热疫情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按期推进完成。因此,总结我市普查试点工作的特点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建立健全了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组织,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选聘普查员,对普查员培训注重实战性,在国家、省普查办的悉心指导下,市普查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边摸索边总结,各尽其职、各显其能地分区开展普查工作。我市普查试

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部分环节需要完善,探索出一些污染源普查工作经验,培养了一批普查员、数据录入员和指导员。

根据此次试点实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国情调查,一定要有相应法律、法规保障,明确普查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建议在普查工作铺开前,在全国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普查对象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舆论和群众的力量督促普查对象参与普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社会、企业对污染源认知程度不足,普查对象配合性不强,从而影响普查填报进度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充分体现“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议,具体操作中生活源普查,由于普查表环保技术含量不是很高,只需一些基本数据,可以交由日常管理这些三产比较密切的部门去做,一方面减少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第三产业业主对如实填报会增收排污费的担忧。

三是注重普查工作的关键点——清查。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清查工作是普查工作的节点。只有清查工作做得细致、准确,普查工作才能井然有序地开展,否则可能造成普查工作量估算错误、工作重复、错报、漏报现象。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人数、工作量的估算也都需要以清查结果作为依据。建议国家普查办制定更科学的清查表,同时将清查表纳入数据录入软件中,减轻相同数据多次录入、操作的工作量。

以上是我市在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既有成绩,也有缺点,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今后,我市将继续按照国家、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工作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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