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翼的史学批评

作者:白兴华

史学史研究 1999年10期

  赵翼(1724—1814)是乾嘉时期重要的考证史家,被梁启超、陈恒、吕思勉、金毓黻等近代以来的史学名家所推崇。当代学者对他也有很高的评价,认为赵翼有深刻的历史见识,其著述是“乾嘉时期创造性思维的出色成果”,代表着乾嘉史学后期的最高水平。(注:陈其泰:《乾嘉学术创造性思维的出色成果》,《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8 年1期。)赵翼对历代史事所作的研究、评论有不少专文论及。而对赵翼在史学批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至今尚未见有专文作较为全面的总结。细读《廿二史札记》(以下简称《札记》)和《陔余丛考》(以下简称《丛考》),就会发现他关于史学批评的许多重要见解,在同时代学者中已达到较高的理论建树。

  一 表彰求真求实的治史原则

  求真求实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乾嘉时期,赵翼、钱大昕、王鸣盛等考证名家更是执着地追求这种治史的原则。他们在史学上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其核心就是大力表彰求真求实的原则。赵翼在《札记》中所作的考证工作,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对历代正史纪、传、表、志的记载“参互校勘”,即陈垣先生所说的“史法”部分。在这一部分,赵翼全面地批评了历代正史,批评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史书是否真实地反映客观历史。他注意表彰那些秉笔直书的正史,认为直书是“良史”的重要条件之一。故认为《旧五代史》虽多所回护,“是非亦有不废公道处”(注:赵翼:《廿二史札记》(下简称《札记》)卷二十一“薛史亦有直笔”条,中华书局82年王树民校订本。);赞扬宋濂等人在《元史》处理明初功臣刘基等人在元朝史事时能够直书不讳。

  对于那些曲笔回护的史书,赵翼明确地给予批评。秉笔直书是中国史家的优良美德,赵翼对历代正史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对曲笔回护的批评上,书中专门撰写了“《三国志》多回护”、“《宋书》书晋宋革易之际”、“《宋书》书宋齐革易之际”、“《陈书》多避讳”、“《魏书》多曲笔”、“《新唐书》多回护”、“薛史书法回护处”、“《宋史》各传回护处”、“《元史》回护处”等条目,有的批评虽有粗疏之处,但其追求历史真实的精神却是值得肯定的。

  赵翼进而对正史中曲笔回护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技术原因,如认为《宋史》各传回护是由于元朝人修《宋史》时没有对宋人的原始记载进行考证分析,全部照搬宋人的原始记载,而宋人的“家传、表志、行状以及言行录、笔谈、遗事之类,流传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门人所以标榜其父师者,自必扬其善而讳其恶,遇有功处辄迁就以分其美,有罪则隐约其词以避之。”(注:《札记》卷二十二“《宋史》各传回护”条。)。明修《元史》也有同样的情况。二是政治原因,即朝廷对史学的粗暴干涉。他以沈约修《宋书》过程中,齐武帝多次干涉为例,深刻地指出,正是由于皇帝的粗暴干涉,才使得史家不能秉笔直书。沈约在修《宋书》时拟立《袁粲传》,袁粲是宋朝奸臣,而齐武帝说“粲自是宋室忠臣。”宋明帝是宋朝的昏君,沈约在《明帝本纪》中记载了明帝“诸鄙渎事”,齐武帝对沈约说“我昔经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沈约只好对明帝本纪多所删除(注:《陔余丛考》卷六“《宋书》书法”条,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正因为如此,赵翼一方面对前代修史者的“回护”作法作了严肃的批评,另一方面,也指出他们中有的人所处的客观环境有不得已之处。

  赵翼所恪守的一条原则是,史家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价,都要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王安石是北宋时期著名的变法人物,也是受非议较多的人物,连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也大骂王安石是一位“肆无忌惮”的小人。一般认为王安石实行新法,引用奸邪,更张法令,以至于导致北宋后期的吏治腐败,招致金兵入侵,二帝北狩,把北宋灭亡的原因全部推到王安石身上。赵翼在《札记》“王安石之得君”条里认为时人“皆咎王安石为祸”是不公正的,是不知道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原因是宋神宗自命为大有为之君,早有收复燕云失地的大志。“欲用兵必先聚财”,这样便有了青苗法、免役法;“欲聚财必先用人”,于是便任用吕惠卿、章惇等人。赵翼批驳了王安石贻误宋神宗的观点,认为是宋神宗“一念功名之心自误也”(注:《札记》卷二十五“王安石之得君”条。),把王安石变法及失败的主要原因作了深一层的阐释。在《丛考》里赵翼提出了“读书论世,必当推究当日情事乃为信谳耳”(注:《丛考》卷二十“兀术致书秦桧之不可信”条。)的观点,要求评价历史人物应该做到设身处地、知人论世。这是中国史学朴素理性精神在乾嘉时期的发扬,正是因为这种对历史真实的执着追求,使得赵翼在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价时勇于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赵翼所理解的历史真实有一个特点,这就是:真实的历史记载还必须“有用”,如果无用也要摒弃。他主张在正史中多记载“有用之文”,所谓“有用之文”,就是“有关于学问、有系于政务”、“关于人之善恶,事之成败”的文字。这一观点不仅在当时,即使在现在也很有意义。首先,这些有用之文在历史上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这些“有用之文”更能真实地反映当时的历史事实。再次,这些有用之文有利于后人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因为历史现象是复杂多样的,而作为企图真实反映历史的史书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历史上所出现的历史人物和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全部记载下来。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取舍的问题,即记载什么,舍弃什么;详什么,略什么;也就是说在真实发生的历史和史家记载的历史之间有史家的主观判断,而这种判断主要取决于史家的史识、性情、经历、环境等等。赵翼对《史记》和《汉书》的优劣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认为,《汉书》虽然看起来文字上比《史记》繁多,但《汉书》却记载了许多对西汉历史起过重要作用的文字,这些文字包括贾谊的《治安策》,“有关治道,经事综物,兼切于当日时势,文帝亦多用其言”,《史记》没有记载,而“《汉书》全载”。晁错的《教太子疏》、《言兵事疏》、《募民徙塞下疏》、《贤良策》,“皆有关世事国计”(注:《札记》卷二“《汉书》多载有用之文”条。),《史记》不载,而《汉书》全载。同样是在真实有用的思想指导下,赵翼对《南史》与南朝四史、《北史》与北朝四史、《旧唐书》与《新唐书》等正史作比较,把是否增、删“有用之文”作为评价得失利弊的主要标准之一。反对《南史》、《北史》等增加“琐言碎事”、删除“有用之文”,批评李延寿修史“专以博采异闻,资人谈助为能事。”(注:《札记》卷十一“《南史》增《梁书》琐言碎事”条。)并且明确表彰《新唐书》增加“有关系”的章表疏奏。

  二 反对任情褒贬、滥用书法的风气

  孔子作《春秋》并非单纯地记载历史事实,而且还有褒贬书法。后代有的史家也不恰当地把它继承下来,甚至推波助澜,加以发展。宋明时期理学盛行,理学对史学的积极影响在于史家在撰述史书时注重书法和体例,善于从义理的角度去考察王朝盛衰,总结历史经验,这是我们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理学盛行的氛围下,有的史家以主观臆测去解释历史,有的学者极尽穿凿附会之能事,机械地模仿“圣人《春秋》笔法”,对历史事实任情褒贬,滥用书法。宋明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史评”、“史论”等,其中不乏有对历史进程、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真知灼见,但也有一些“史评”、“史论”,专讲所谓的义理、道德,摘取史书记载中的部分史实,横生议论,借题发挥。到乾嘉时期,有见识的史家追求历史的真实性,对宋明以来的这种任情褒贬、滥用书法的学风便给予严肃的批评。

  《新唐书》一直被封建朝廷列为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推崇欧阳修“褒贬祖《春秋》,故义例谨严”,赵翼在《札记》中也有专条肯定《新唐书》“义例谨严”的优点。但不可否认,《新唐书》中任情褒贬、滥用书法的情况也很突出。因此,在《札记》“《新唐书》本纪书法”条里,赵翼对《新唐书》滥用书法的错误做法给予直言不讳的批评,认为《新唐书》由于滥用书法,造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

  一,遗漏了许多重要的史实。武德元年,唐帝追谥隋太上皇为炀帝;贞观四年,李靖破突厥,获隋萧后隋炀帝孙正道。这样的大事,《新唐书》本纪竟然没有记载。

  二,由于追求书法的简净,致使历史史实表述不清,如“秦王擒窦建德,降王世充,献俘于朝,斩窦建德于市,流王世充于蜀。”而《新唐书》本纪仅仅记载“建德伏诛”,这样王世充被流放于蜀的史实便被遗漏了。突利、颉利是突厥的两位可汗,但《新唐书》只记载李靖擒获颉利可汗,而突利可汗投降唐朝则没有记载。

  三,由于一味追求书法统一,致使历史记载歪曲了真相,混淆了是非。按照《新唐书》书法,“凡书伏诛者,以其有罪而正法也。”封常清与安禄山战败后逃往陕郡,劝高仙芝迅速守卫潼关。高仙芝加强潼关防卫,使安禄山军队无法通过潼关。按照历史事实,封、高二人都没有死罪,但是,《新唐书》本纪却记载“封常清、高仙芝伏诛”。宦官陈弘志弑宪宗皇帝,侥幸逃罪,直到唐文宗时才被“赐死于青泥驿”。《新唐书》已经在《宪宗本纪》记载“陈弘志反,帝暴崩”,却又在《文宗纪论》里说:“帝能诛弘志,亦足伸其志矣。”积极抵抗叛乱的有功将领被记载为“伏诛”,好像是罪有应得,而应该书以“伏诛”的弑皇帝的有罪宦官反而书以“杀陈弘志”,好象是无罪而枉杀,这样的历史记载还有什么真实可言,这样的书法对于认识历史能起到什么作用。

  四,由于没有根据错综复杂历史事实的本来面目去反映历史事实,而是死守书法,致使《新唐书·本纪》不能准确地反映历史事实。按照《新唐书》书法,“凡反叛者,虽遣其将拒战,亦必书逆首姓名,不书贼将。”赵翼指出,像秦宗权、董昌等人,因为部将不多,规模不大,自然可以只记载叛军首领姓名而不至于混淆。而像安禄山、史思明,地广兵雄,遣将四出,其部将又皆“僭大官,拥大众,分路专征,各当一面”,就不能只记载安禄山、史思明等叛军首领的姓名,否则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混淆。但是《新唐书》却按照已定书法,对安史之乱的记载十分混乱,如本来是安禄山的大将蔡希德攻陷常山郡,《新唐书》记载是安禄山攻陷常山郡;根据各种记载,安禄山从未到过长安,但《新唐书》却记载“安禄山陷长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赵翼指出欧阳修《新唐书》存在着“草率从事”的严重缺陷,并进一步指出,正是因为如此,当欧阳修进呈《新唐书》时,宋仁宗就认为《旧唐书》不能废弃。

  赵翼对其他正史中由于滥用书法而造成的历史真相被歪曲的情况也予以严肃的批评。《三国志》创立了曲笔回护的书法,这方面的情况比较突出。齐王芳被废黜,全是司马师的意志,但《三国志·魏纪》却记载“太后之令,极言齐王(芳)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注:《札记》卷六“《三国志》多回护”条)。高贵乡公之死,实为司马昭弑杀,但《三国志·魏记》只记载高贵乡公卒。南朝四史也沿袭了陈寿创立的回护书法。因此赵翼在《札记》和《丛考》中有许多条目批评历代正史的任情褒贬和滥用书法,“《三国志》书法”、“《三国志》多回护”、“《宋书》书法”、“《齐书》书法”、“《宋书》书晋宋革易之际”、“《宋书》书宋齐革易之际”、“《魏书》多曲笔”、“《北史》书法与周隋书法不同处”、“薛史书法回护处”、“《宋史》各传回护处”,可见赵翼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赵翼对《新唐书》等正史的批评在当时的进步意义,是对于扭转自宋明以来史学领域内任情褒贬、滥用书法的学风起了积极的作用。《新唐书》是宋朝以来钦定的正史,而赵翼敢于对钦定的正史进行批评,更是具有学术上的勇气。更具有意义的是对任情褒贬、滥用书法学风作严肃批评是乾嘉时期具有“通识”的考证史家的一致态度,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里对欧阳修专尚褒贬的做法批评说:“欧公手法诚高,学《春秋》却正是一病。”(注: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十三“欧法春秋”条。)钱大昕在《二十二史考异》中也指出:“《宰相表》有书薨、书卒、书死之别,欲以示善善恶恶之旨,然科条既殊,争端斯起,书死者固为巨奸,书薨者不皆忠傥,予夺之际,已无定论。”(注: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十六“宰相表中”条。)

  三 揭示史书编次中体现的史家见识

  史书编次是正史编撰的重要问题,整齐严谨的结构和编次本身既是编撰学上的成就,具有史学美感,而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真实地反映历史事实。赵翼很重视史书的编次,所论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讨论“正史”纪、表、志、传互相配合的体裁,一是史书中的篇目安排是否恰当。关于前者,他主要对司马迁创立的纪传体正史体裁进行了探讨,对其创始之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本纪以序帝王,世家以记诸侯,十表以系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编之中。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针对魏禧“迁仅工于为文,班固则密于为体”的观点,赵翼明确地指出,“无所因而特创者难为功,有所本而求精者易为力,此固未可同日而语耳。”(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

  关于后者,即史书内部本纪、世家、志、表特别是列传的次序编次问题,是赵翼更为重视的。《札记》中有许多条目对此加以讨论,如“《史记》编次”、“《后汉书》编次订正”、“《梁书》编传失检处”、“《梁书》有止足传无方技传”、“《宋史》排次失当处”、“《金史》失当处”,在《丛考》中有“《宋书》叙事及编次俱有失检处”、“《梁书》编次失当”、“《陈书》编次得宜”、“《旧唐书》编订之失”、“《新唐书》编订之失”、“《新唐书》改订之善”等,可见赵翼对此下了很大功夫。

  赵翼对编次得当的正史给予表彰,他特别推崇《后汉书》的编次,在《札记》“《后汉书》编次订正”条中,对《后汉书》的编次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考察。他指出,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外戚等传都是继承《史记》、《汉书》的传统并加以发扬光大,“以类相从,分别编次。”卓茂虽然是刘秀的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图形凌烟阁,但因为治行卓著而与鲁恭、魏霸、刘宽同列一传。张纯是东汉初年人,郑康成是东汉末年人,因为深于经学而被列入一卷。王充是东汉初年人,王符、仲长统是汉末人,因为都是“著书恬于荣利”被列入一卷。邓彪、张禹、徐防、胡广因为“其皆和光取荣,人品相似”而被列为一卷。袁安、张赋、韩陵、周荣、郭躬、陈宠同卷是因为“皆明于法律,决狱平允”。班超与梁槿因“立功绝域”而被列为一卷。这样编排,不仅显示出史家对列传人物的匠心,更表明他把握人物特点和评价人物的史识。

  由此可见,赵翼并没有把史书编次仅仅当作编纂学上的技术问题,而是把它提高到史识的高度。因为史书的编次反映了史家对材料的选择和史实的取舍标准,反映了史家对历史问题和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中所起作用的认识,反映了史家思考和判断历史问题的角度和深度。正是因为对《后汉书》编次所反映历史见识的推崇,赵翼才认为范晔是一位“有学有识”的史家,而不能仅以“才士目之”。

  赵翼把史书编次看作是史家史识的反映,还体现在他对其他正史的评论上。他批评《梁书》在“处士”之外,又立“止足”一门是画蛇添足,因为所谓止足“不过宦成身退,稍异乎钟鸣漏尽,夜行不休耳”,传中所列的人物,有的可以列入《良吏传》,有的可以列入《处士传》。《梁书》立了不该立的止足一门,而应该立的方技却没有立。方技传是历代正史中很重要的一门,许多有影响的佛道人物都在方技门里。梁朝的释宝志是中国佛教史上的重要人物,“精于佛学,能知未来,其谶记往往流传后世……不惟为时人所敬信,并人主亦崇奉之”(注:《札记》卷九“《梁书》有止足传无方技传”条。),但因为取消了方技一门,致使在南朝历史有如此影响的人物在《梁书》中居然没有一席之地。梁朝昭明太子之子萧詧“称帝于江陵,历三世,共三十三年”,赵翼认为,对于存在三十三年的政权,即使不能记载于本纪,也要“别立一传,著其兴亡。”但《梁书》对后梁根本没有记载,《昭明太子传》中也没有记载,故说:“《梁书》专纪萧氏,则萧氏子孙之建国称帝者,安得竟从删削?此究是《梁书》缺处。”赵翼认为,应该“在《昭明太子传》后备载萧詧以下三世”,这样才是“位置得宜”。赵翼称赞《明史》把明末福王政权、鲁王政权等“各附于其祖传后”的做法,认为这样“既不予继统,又不没其事实”,是“斟酌尽善”(注:《丛考》卷七“《梁书》编次失当”条。)的办法。

  四 运用比较研究,评价正史得失

  比较研究是赵翼经常运用的研究方法,除对历代史事进行比较研究外,同时,也大量地运用这一方法批评历代正史。他对历代正史的比较研究主要有两种方法:

  纵贯、宏观的评价。在《札记》“各史例目异同”条里,赵翼对纪传、编年两种史书体裁的起源进行了考证,而重点在于对司马迁创立的纪传体裁的史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对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的意义作了高度的评价。接着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历代正史中本纪、世家、表、书志、列传等例目的利弊得失进行了全面研究。赵翼指出,古代有《禹本纪》、《尚书》、《世本》等书,司马迁在以上各书的基础上,创立了“本纪”这一体裁叙述帝王事迹。《汉书》认为《史记》为项羽立本纪“失当”,于是改《项羽本纪》为列传。《三国志》因为以曹魏为正统,所以只给曹魏立《本纪》,而吴、蜀两国称“书”。范晔撰《后汉书》,创立《皇后纪》,赵翼认为是模仿《史记》的《吕后本纪》,司马迁这样做的理由是因为“政由后出”,而《后汉书》中皇帝已经各有本纪,即使是女后临朝,也应该把用人行政等大端编入皇帝本纪,没有必要再为皇后另立本纪。赵翼认为,《新唐书》对武则天事迹的处理十分妥贴,因为武则天已经改唐为周,理应为武则天设立本纪以记载当时的朝政大端,而把有关武则天的“宫闱琐事”列入皇后传里。《宋史·度宗本纪》后附有瀛国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国公,曰二王”,是因为瀛国公及二王“不成为其君”,但又是宋朝的“正统绪余”,曾经“登极建号,不得而没其实也。”《金史》在《太祖本纪》之前,“先立《世纪》,以叙其先世”(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赵翼认为是十分“典切”的处理方法。

  除对“本纪”这一例目进行纵贯的比较研究外,赵翼对“世家”、“书志”、“列传”等例目也进行了纵贯的比较研究,指出了各种例目流传过程中出现的利弊,如他认为,《汉书》改世家究属非体,因为“传者,传一人之生平”,而世家则是记载“王侯开国,子孙世袭”,两者的功能不一样。但自《汉书》之后,历代正史均因之不改。赵翼认为,表的功能在于,“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他考察了“表”这种例目在历代正史中的沿革,认为《汉书》的《百官公卿表》“最为明晰”,对《古今人表》则加以讥评,说:“既非汉人,何烦胪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评,殊属赘设”。在历代正史所列史表中,《辽史》立表最多,赵翼认为,“表多则传可省,此作史良法也。”(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

  在“《明史》”条里,赵翼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五代史》以来的“近代”正史作了更为全面、精练的概括,他认为,“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寥寥四十余字,高度概括了《辽史》以下诸正史的特点,评价了各史的高下。接着,赵翼又具体分析了《明史》取得如此成就的主要原因是:一,朝廷的高度重视。朝廷重臣“总裁其事”,参加纂修的史官又都是“博学能文,论古有识”的有识之士。二,修史的时间长,“是非久而后定,执笔者无所徇隐于其间,益可征信,”与元末修《宋》、《辽》、《金》三史,明初修《元史》,“时日迫促,不暇致详,而潦草完事”不可同日而语。三,参加纂修的史臣对撰修工作的严肃负责态度。在几十年的纂修过程中,史臣们“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因此达到了“事益详而文益简”的良史标准。最后,赵翼又指出了列传在“编次”、“编纂”、“论断”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明史》是清朝的官修正史,赵翼对《明史》的称扬难免有溢美之词,但大致是合乎客观事实的。短短的一篇札记,有总体情况的概括,有具体原因的分析,有成绩的罗列,有纵横的比较,几乎可以扩充为一篇论明史编修的好文章。

  横向、微观的比较分析。赵翼对历代正史利弊得失具体的比较分析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疑充满了《札记》史法部分的许多条目中。在《史记》、《汉书》部分有“史汉不同处”、“史汉互有得失”、“《汉书》多载有用之文”;在《后汉书》、《三国志》部分有“《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在二十四史中,有部分正史是记载同一历史时期的史事,如《南史》与“南朝四史”;《北史》与“北朝四史”;《旧唐书》与《新唐书》;《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等即是如此。赵翼对上述正史都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主要是分析各史的利弊得失,所得出的结论大都相当中肯。如:《史记》和《汉书》“互有得失”。《三国志》与《后汉书》书法各有不同,“虽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蔚宗修书于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直之时不同”,但范晔是“史家正法”(注:《札记》卷六“《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条。)。《南史》和《北史》对各朝正史进行了大量删减,对于过分繁冗的诏诰、符檄、章表,“一概删削”,而对“有关系”的记载则“隐括数语存之”,这样一来史文简净,是“史裁之正”,“过于旧书远甚也。”(注:《札记》卷十“《南史》删《宋书》最多”条。)同时赵翼又指出,《南史》因为过于追求史文的简净而造成对历史事实的淹没。赵翼对《南史》的比较研究是成功的,后世的学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评述,并予以充分的肯定。瞿林东教授在《评赵翼论〈南史〉与南朝四史之比较》一文中指出:“赵翼对《南史》和南朝四史的考察与比较,涉及到历史文献学、历史编篡学、历史文学和史学评论和一些问题,是中国比较史学发展上的重要内容。”(注:瞿林东:《评赵翼论〈南史〉与南朝四史之比较》,《东南文化》1989年2 期。)

  赵翼对某些正史的比较研究中揭示出十分深刻的、有意义的东西。如对新旧《唐书》的比较研究中,总结出《新唐书》胜于《旧唐书》的四个条件:一,时代背景。《旧书》当五代乱离,载籍无稽之际,掇拾补葺,其事较难。”而《新唐书》撰修时,“文治大兴,残篇故册,次第出现,观《新唐书·艺文志》所据所见闻,别有撰述。”二,对前人成果的继承。因为《新唐书》处在文治大兴的宋初,史家就有可能借鉴继承前人对唐史的研究成果,《新唐书》修撰时有孙甫著《唐史记》七十五卷,赵瞻著《唐春秋》五十卷,赵临几追补《唐实录》、会昌以来《日历》二十六卷等。上述史家“皆博闻勤采,勒成一书,必多精核”,欧阳修在这样的基础上撰修《新唐书》,与《旧唐书》的起点不一样。三,作者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新唐书》撰修时间长达十七年,欧阳修、宋祁“老于文学”,“祁奉诏修《唐书》,十余年出入卧内,尝以稿自随”(注:《札记》卷十六“《新唐书》”条。)。四,撰修工作的组织得力与配合默契。曾公亮“提举其事”,欧阳修、宋祁负责撰修工作,欧阳修对宋祁十分尊重,配合默契,又有吕夏卿、宋敏求等名家作助手。赵翼总结出来的这四个条件对于今天从事大型史书编撰工作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赵翼在批评历代正史时对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是十分自觉的。《札记》在条目和卷次安排上就体现了这种自觉的意识,如第一卷至第三卷都是列明“《史记》与《汉书》”;卷十至卷十二都是“宋齐梁陈书并《南史》”;《北史》与“北朝四史”,《新唐书》与《旧唐书》,《新五代史》与《旧五代史》亦是如此。唯其有这种自觉的意识,他在正史比较研究上才会取得如此值得称许的成就。

  五 朴素的辩证分析

  赵翼史学批评的成就还突出地体现在其朴素的辩证分析精神。他对史书内容和体例之间的关系,对历史评论和史家所处的时代之间的关系,对于正史和稗官野史之间的关系都有正确精到的见解。

  赵翼每能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代正史中的体例问题,认为史书中“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对于历代正史中体例的变动和沿革,总是给予肯定。对于列传,赵翼首先考察了其起源:“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从司马迁开始才以传专记一人之事迹,而且又把传记分为专记公卿将相的“列传”,和儒林、循吏、酷吏、刺客、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类传。赵翼对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体例的功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同时又认为,“自后作史者,各就一朝人物传之,固不必尽拘迁史旧名也。”他以《汉书》为例,“如《汉书》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四传,而增加《西域传》”,指出,“盖无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传则又随各朝之交兵、通贡者而载之,更不能尽同也。”(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这种发展变化的眼光是赵翼朴素辩证理性精神的体现。

  赵翼对陈寿和《三国志》的评价,是反映其朴素辩证眼光的生动例证。陈寿是重要的史家,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同时,陈寿在正史编撰中也有着明显缺陷,即在正史中开始了曲笔回护的先例,对后世史家产生了消极影响,后世史家对陈寿也有一些不公正的评价。赵翼认为应该公正地评价陈寿的功过是非。首先,赵翼批评陈寿所创立的回护书法及由此造成对三国历史记载的失实,指出了回护书法对后代史家产生的消极影响,并比较了《三国志》和《后汉书》书法的不同之处。接着又分析了陈寿创立回护书法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所谓现实原因就是当时严酷的政治现实使得史家不能秉笔直书,“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注:《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条。)历史的原因则是,“《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已开掩护之法。”赵氏分析表现出对前世史家的理解和同情,具有史家应有的知人论世的精神。另一方面,在“《三国志》书事得实处”条里,对《三国志》的长处作了充分的肯定:“《三国志》虽多回护,而其剪裁斟酌处,亦自有下笔不苟者,参订他书,而后知其矜慎也。”指出《三国志》对于汉魏禅代之际李伏、许芝等人的劝进表十一道,“亦尽删之,惟存九锡文一篇,禅位策一通而已”,与《宋书》、《梁书》、《齐书》、《陈书》等正史相比,文笔“较为简净”;董卓之乱时曹操还没有辅政,不便于在《本纪》里叙述,便在《董卓传》里详细叙述,“叙事善于位置”;有些史实虽然在本纪里采用了回护的手法,却在列传里设法记载事实的真相;有些史实如甄后之被赐死不能秉笔直书,就以“‘崩于许昌’四字略见其不在宫闱”。此外,还肯定《三国志》有考订精核,不惑于异说,编纂详慎,体例上不拘旧例,时开法门等优点(注:《札记》卷六“《三国志》书事得实处”、“《三国志》立传繁简不同处”条。)。总之,肯定《三国志》的成就是巨大的,表彰陈寿是一位有见识、有贡献的史家。

  由于时代和本人的局限,赵翼在史学批评方面也有不足之处,如因考证的粗疏而导致某些结论错误(注:参见王树民:赵翼《瓯北学案》,见杨向奎:《清儒学案》(八),齐鲁书社1994年版。);由于著述体例的限制,对有的问题缺乏深入的论述等。但上述这些缺陷不足以影响赵翼在史学批评领域所取得的总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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