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

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党中央还制定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可是在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过程中,上述方针贯彻得总是不尽人意,原因何在?抛开人们在种种正式场合的表态和声明,思想深处认识上的种种问题仍然是这种不尽人意的重要原因。就道德建设而言,道德建设在经济发展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究竟应该怎样摆,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究竟应该怎样估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建设究竟建设什么,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和学术界的重视,人们正在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

一、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

否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种种认识都是围绕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的关系问题展开的。道德进步自发论的观点认为,对于我国道德领域中出现的道德滑坡和道德水平下降等问题不必大惊小怪,只要我国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富裕了,目前存在的道德问题都会自然而然地解决,道德进步是经济发展的自发的、必然的结果。道德建设靠后论的观点则认为,道德建设等经济发展了再抓也不迟。显然,要克服阻碍人们认识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这些观点,还得科学地理解和把握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的相互关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我们阐明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把社会发展描述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式矛盾的推动下有规律地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过程,认为随着人们获得新的生产力,人们就会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而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会导致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思想精神关系的或迟或早的相应变革。由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形成的不同的历史时代,人们都形成着不同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在唯物史观看来,建基于经济发展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人类道德的历史进步过程。因此,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过程来看,经济发展必然导致道德的进步,这是人类发展历史的基本事实,也是用唯物史观考察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相互关系的基本结论。

但是,我们不应该将上述经济发展对道德进步的制约作用作简单的、机械的、绝对的理解。人类的历史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曲折,是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类的存在和个体的存在、社会整体和部分之间各种矛盾的展开和解决的过程,中间充满着前进和倒退的复杂情况。在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又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人类社会是在分工、私有制和阶级对立中演进的,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往往是以人的原始状态所具有的那种丰富性、全面性的丧失为前提的,社会一部分人的发展是以大多数人的不发展或片面畸形的发展为前提的。如果把人们对自身发展的自主性、丰富性、全面性的追求作为人的价值实现过程,把人的发展状况作为一种价值尺度,把生产、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为一种历史尺度,那末人类又似乎是在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矛盾中发展的。此外,虽然人们的物质的经济的存在决定和制约着人们的道德的精神的文化的存在,人们的物质需要决定和制约着人们的精神需要,但是人的物质存在、物质价值、物质需要毕竟不能等同和取代人的精神存在、精神价值、精神需要,在一定意义上讲正是精神存在、精神价值、精神需要才使人超越了动物的自然界限。精神、文化、道德领域成为人所独有的领域,它们在人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获得了某种独立性,它们的形成和发展有着独特的机制和规律。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只是为道德进步提出了客观要求、提供了客观条件,道德进步的真正实现还取决于人们对这种客观要求、客观条件的自觉把握,取决于对人们在这种客观要求下自发地形成的若干风俗、习惯、心理进行的总结和提高,取决于人们对道德领域中传统的精神文化价值的批判和继承,取决于人们把上述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的创造。只有当人们以系统的理论和观念的形式提出一整套新的道德理想、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道德标准的时候,才形成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而存在的新道德,只有当通过教育等传媒手段在社会成员中传播和推广了这种意识形式层次上的新道德,只有当人们认可和接受了这种新道德,才会在一个社会中形成新的道德舆论、道德环境、道德氛围,才会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形成新的道德修养、道德情操、道德追求、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人们之间才会形成新的道德关系,社会才会实现道德进步。这表明,道德进步并不是经济发展的自发的结果,而是人们在精神生活和精神生产中自觉活动的结果。这也表明,道德的发展除了受经济发展的制约外还遵循着思想、精神、文化发展的特殊规律。总之,社会历史发展的矛盾性、道德进步的特殊性,又造成着社会历史发展某些阶段、某些时期的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之间的不协调、不同步、不合拍局面,在旧规范瓦解新规范还没有形成时还会出现道德的混乱和滑坡。

所以,在观察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相互关系的时候,我们只有既承认历史发展的长过程中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同步性,又承认社会发展某些阶段上两者不协调不同步的可能性;既承认道德进步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客观条件的依赖性,又承认道德进步是人们在精神领域中自觉活动的结果;既承认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所存在的历史尺度和道德尺度的相悖性,又在主观指导上力求实现两者的统一,这才算在这个问题上坚持了唯物史观。

二、市场经济的道德影响

按照唯物史观的理论,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必然要求一定的道德关系、道德规范。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作为人们生产和交换物质财富、配置资源的—种方式,也必然对人们的道德关系、道德规范提出要求,因此市场经济会对人们的道德关系、道德规范产生巨大影响,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也已经直接地感受到了这种影响,因此在有没有影响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不同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不会对道德产生影响或认为市场经济道德中立的观点还没有见到。目前人们争论的问题是究竟怎样估价市场经济的道德影响:这种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有利于道德进步的,还是负面的、消极的、不利于道德进步的。这个问题,在我国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提出来的新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则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以来一直争论着的老问题。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产权所有关系、价值交换关系、供求关系、竞争关系、契约关系和价 格、盈亏、资源变动的机制达到解决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和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目的的一种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要运作起来就要求人们在道德领域中树立起一系列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去规范人们的行为,在道德力量不解决问题的场合,还要建立相应的法律,通过法律强制人们按一定的规矩从事交换活动。不管法律条文还是道德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总是所有权、独立、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等原则。然而对于这些原则产生的实际的道德影响,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和评价(参阅艾伦·布坎南:《伦理学、效率与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l、就产权原则来说:拥护者认为,个人权利不受侵犯是制度功能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市场是唯一能尊重财产权的体系。因为市场承认进入市场的人们对其财产的占有权,财产权在市场交换过程的让渡也不是无偿的,通过有偿转让而获得的财产权也是正义的、道德的。因此,市场树立了人们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的道德原则。反对者则认为,市场承认人们进入市场时所拥有的财产权的正义性、道德性,但是这种最初的占有权的正义性、道德性是一个不清楚的问题。市场并没有考虑人们的这种财产是怎么获得的。他们的财产可能是他们自己劳动和正当经营的结果,也可能是通过榨取别人的劳动而获得的,还可能是在让社会和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获得的,甚至可能是抢来的、偷来的。这就是说,进入市场的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并不一定都是正义的、道德地获得的,可是市场却不管这些。正义性成问题的财产权经过市场交换后却变成了正义性得到承认的财产。市场也是那些在黑道上非正义地获得的巨额“黑钱”进行“洗钱”的场所。市场的这种特性究竟要人们树立一种什么样的财产观呢?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即使在市场交换过程中人人都服从正义的交换原则,市场体制仍然可能无情地夺去无数人获得财产的权利,市场交换的累积效应会产生人们在财产上的极大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难道是道德的吗?

2、以市场在人们间分配财产的公平原则来说:拥护者认为,市场培养着人们根据启己对社会对他人福利的贡献、根据自己能力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品质。在他们看来,市场之所以公平,是因为市场按照应得原则在人们中间分配着财富。他们论证说,市场对人们财产的分配是通过盈亏机制实现的,在市场上盈利意味着财富的增加,在市场上亏损则意味着财富的损失,市场交换不断使某些人盈利和某些人亏损,从而实现着财产的不断分配。本来进入市场的人们都存在盈和亏两种不同的机会、不同的可能性,这种机会是均等的、公平的,结果之所以出现了盈家和亏家,说明盈家经营有道,其商品有市场销路;亏家则经营无道,其商品没有市场销路。因此这种由盈亏造成的财富分配是公平合理的。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应得的公平原则也是有问题的。获得盈利者难道都是因为对社会、对他人作出了福利贡献吗?难道都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造成的吗?人们通过市场获得财富的许多前提不能被视为应得的恰当基础,不能被视为公平的。在市场上,人们有时靠运气获得并保持财富,有时靠投机、猜测、极不合理的投资决策而大发“横财”,有时又是靠诸如贪婪、奸诈等道德上不值得赞扬的品性而获得财富的。一个人的财富还常常受其父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影响。当人们通过这些手段、途径从市场上获得财富的时候,并没有对他人、对社会作出福利贡献,他们获得的财产难道是“应得”的吗?用边际生产率作为衡量对他人对社会贡献的标准和应得分配的基础也是有问题的。因为那些生产和销售海洛因之类的有毒产品的人可能表现出极高的边际生产率,他们的收入也可能实际地反映着这种生产率,但不能说他们的这种收入相当于他们对他人或社会福利的贡献。因此,市场分配财富时的上述特点会引导人们走上各种有害于社会及他人的投机取巧的发财道路,造成着道德堕落。

3、以市场的功利原则来说:拥护者认为,功利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和交换活动的动力,他们追求自身功利的结果会推动社会总功利的提高,市场体制就是一种最大限度地提高功利的体制,而社会总功利的提高则有益于所有人的福利的提高,因而市场体系推动着人们树立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念,即推动人们用功利原则作为评价人们行为和社会体制合理与否、道德与否的标准,认为凡是有利于人们获得和扩大功利的行为和社会体制都是合理的、道德的。在这种原则下,效率、效益等和功利有关的指标都直接成为道德标准。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功利原则本身存在着许多问题。市场的功利原则确实把人们的经营活动同他们的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推动人们为着自己的利益而活动,为自身的利益而不断提高活动的效益和效率,市场通过功利可以最大限度地把人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但是,人们对自己利益的追求如果不断膨胀起来,就会走上极端的利己主义的道路。市场在培养人们功利性道德观念的同时也为极端利己主义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和条件。市场的功利原则还忽略了人们功利目标之间、个人功利目标和社会功利目标之间的差别性、矛盾性,人们追求自己功利的活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利于他人的功利及社会总功利的提高。在功利原则的推动下,人们还把他人、社会作为实现自己功利的手段,甚至通过牺牲他人和社会的功利来实现自身追求的功利,最后还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某些人获得的功利或社会功利的提高是建立在牺牲大多数人的功利的基础上的,因此市场倡导的功利原则在道德上是有严重缺陷的。

4、以市场的竞争原则来说:拥护者认为市场作为一种竞争机制起着选择作用,使那些在竞争中获胜者得到发展而使那些失败者被淘汰。通过竞争可以使人们发展出一些极有价值的品质,如独立、勤奋、想象、创造、勇敢、自律,使一些人成为优秀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反对者则认为,市场竞争也使人们发展出诸如阴险、狠毒、狡诈、不择手段等应该在道德上加以反对和谴责的习性,即使亚当·斯密等一些最著名的市场维护者也都承认市场确实使人们滋生着某些令人们在道德上讨厌的品性。同时,市场竞争只讲机会上的平等不讲结果上的平等,而且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竞争对手们实际上也很难站在公平的同一起跑线上,也很难真正做到机会上的平等,因此这种竞争原则的公平性、合理性也是有问题的。

5、从市场的自由原则来说:拥护者认为,市场只承认人们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只承认人们在市场上按照价值原则、供求原则同他人交换的经济关系,这种交换是由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他们在交换过程中缔结契约的时候也是作为自由的、法律上平等的人进行的,市场要求可以自由出入市场、可以自由地从事交换的主体,市场不承认上述经济关系之外的种种非经济性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市场培育着人们的自由和解放的道德观念,也保护着人们的公民自由。反对者则认为,在自由竞争、自由交换的市场上,虽然个别的交换活动不会有巧妙的干预,也不需要权力的集中,但这种交换累积的结果却可以造成对个人自由的严重限制,市场交换往往会造成谁都不能预见的某种结果,不管这种结果是人们所希望的还是不希望的。人们在市场上的自由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但市场在把供求双方联系起来的同时又把供求双方隔离了开来,由无数交换环节联结起来的交换网络像一座迷宫、黑箱一样横卧在供求之间,人们只能依靠市场行情所提供的信息在这座迷宫和黑箱中寻求交换对象。因此,表面上,供方可以自由地决定生产,求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商品,但实际上人们的这种活动都受市场上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和操纵,实际上成为这只手的俘虏,谁操纵了、垄断了市场,谁也就操纵了交易的对方。市场行情所提供的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滞后的,有时甚至是虚假的,人们在这种信息导引下去从事交换完全可能误入歧途而吃亏上当。这样,当人们以一种生怕掉入陷阱、骗局的心情,或者以一种冒险赌博的心情,或者以一种走上战场的心情投入市场的时候,又怎么能谈得上自由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获得了相互关系上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是以对商品这种物的占有为前提的,人的能力、智慧、价值都要通过物的创造、生产、占有、交换才能表现出来,人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人自身的价值从属于、依附于可交换的物的价值、商品的价值,商品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使自己从人们的使用对象上升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崇拜的对象,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拜金主义就会成为某些人的价值观念,无限地追求物质财富就会成为某些人的人生目的,享乐主义就会成为某些人的生活态度,他们就会成为物质财富的奴隶。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导致马克思讲的那种异化现象。一个异化为商品、金钱奴隶的人还怎么谈得上道德的进步和提高呢?

人们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种种不同的、有时是尖锐对立的观点,当然不能排除人们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的影响;在观察社会历史事物的时候,特别是在观察存在着利益对立的不同集团的社会的时候,持有不同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得出不同的价值评价。关于市场经济道德影响的评价问题自然也不例外,人们对社会、历史、人、道德、价值、进步、发展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人们对市场经济道德影响作出不同的评价。但是,我们想指出,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种种不同的、甚至对立的观点,其客观原因还在于市场经济对人们和社会的道德影响确实存在着两重性,即既存在着正面的、积极的影响又存在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那末,市场经济的道德影响为什么会具有两重性的呢?这要到市场经济存在的历史根据中寻找,要到市场经济所解决的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式中寻找。市场经济是随着生产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的,是随着社会分工、私有制及生产社会性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所要解决的矛盾是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供给和需求、公平和效率、资源的稀缺性和生产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方式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等价交换、公平竞争、自由流动和优胜劣汰。但市场经济在解决这些矛盾的同时又在扩大着这些矛盾:在通过价格、利润、供求、竞争机制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又使市场主体和社会支付着各种代价和成本;在实现等价交换的过程中,每次具体的交换则是价格偏离价值的不等价交换;在为市场主体提供自由竞争条件的同时,也为他们的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机会;在激发市场主体功利动机的同时,也激发了他们利己主义的贪欲。因此,正如我们必须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市

场经济的经济调节功能一样,也必须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市场经济的道德影响。

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关系取代各种形式的超经济人身依赖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产权、自由、平等、正义、公平等等原则都是适应这种取代而产生的,是为了让人们从以往的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及相应的道德观念的精神束缚中解放出来,也起着历史的进步作用。因此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的道德相对于前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道德来说是一种道德的进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同意那种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本质规定相悖而不可能孕育出伦理精神和道德要求的说法。但是,我们确实应该看到,上述原则只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当市场经济经过了初级阶段并在自身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时候,人们很快发现,上述原则是极其抽象的、表面的、矛盾的,以这些原则为依据的活动过程会得到和这些原则相冲突、相对立的结果。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已经充分显示了这种两重性,它的负面影响既不利于人和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现代发展。克服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缺陷及其道德上的负面影响,不仅是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当代工业发达国家中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人们试图从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国家法律、道德伦理等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目前我国道德领域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同旧的道德规范受到了市场经济的猛烈冲击而新的道德规范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造成的道德失范有关,我国道德建设应该建设什么成了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成了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首先要求我们从实践出发,倾听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要求,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广大群众在这一实践过程中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成果。其次要正确对待过去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年代所形成的道德规范体系、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形成的道德规范体系、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规范体系。对它们肯定一切、全部照搬或否定一切、全部拒斥都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的建立,正确的态度还是应该对它们进行辩证的历史的分析,吸收其中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方面,抛弃其中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面。鉴于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对古代的、西方的文化中的道德观、价值观主要采取批判和拒斥的态度,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时,应该把重点放到在认真研究、详细分析基础上把其中合理有用的内容吸收过来为我所用的角度。

就过去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年代中形成的道德规范体系来说:过去我们在道德领域中确实存在着失误和片面性,如在个人和集体、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往往只强调个人无条件服从集体、服从社会的方面,忽视个人应有的权利和独立性,忽视个性合理的自由发展,使人们淡薄了主体意识和自我意识,养成了一种依赖于组织、上级、国家的心理精神状态和道德观念;在人们的眼前利益和未来利益、现实和理想的关系上,往往只强调理想和未来,忽视对人们当前利益的关心,这也在某些人那里养成了一种不重视现实的空想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在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关系上,偏重精神价值而忽视物质价值,甚至发展到脱离物质基础、经济基础而空谈“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在道德规范上,忽视了对少数先进分子的要求和对大多数社会成员要求之间的区别,用一种大造舆论的办法强制大多数社会成员去接受少数先进分子的道德规范,结果则形成了一种重义轻利、重服从轻自主、重一致轻差别、重空谈轻务实的道德价值观。这种道德价值观虽然有利于中央集权的行政计划体制的推行,但却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的主动性、创造性。中央集权的行政计划体制之所以逐渐失去了它的活力,人们主动性、创造性的被压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央集权的行政计划体制所造成的道德价值观是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的。但是,我们在否定这种道德价值观时,应该看到那时培育的革命的理想、信念、情操,所树立的革命的、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所提倡的革命英雄主义、革命乐观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所树立的张思德、白求恩、雷锋等道德典型,曾经形成过强大的精神力量并有力地保证了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今天,在现代化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仍然需要人们具有远大的理想和信念、具有高尚的志趣和情操,仍然需要崇扬人的精神价值,因此为人类更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的理想、信念、情操及与此相联系的道德观价值观还是应该继承和发扬的。

就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规范体系而言,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中形成了勤劳、勇敢、俭朴、善良、友爱、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等优秀的道德和精神品质,中华民族素来以“礼仪之邦”称誉世界,中国古代哲学也具有伦理哲学、道德哲学、人文哲学的特点,重视人的精神价值,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和精神道德境界,提倡人既要敢于和自然灾害作斗争又要爱护和保护自然环境,提倡人对人要讲仁、义、礼、信,提倡家庭亲属关系上的孝亲和和睦,等等。显然,我们应该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优秀传统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然,我们还应看到,我国古代文化中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还存在反映封建等级制度和自然经济方面的内容,在人们日常生活传统中也还有各种迷信和陈规陋习,这些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也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追求,是应该将它们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区别开来而加以革除的。

就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规范体系而言,它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场面前人人平等,它反对神性崇尚理性、反对神权崇尚人权、反对专制崇尚个人自由民主,这种道德价值观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产物,在冲决封建的经济政治制度及其精神枷锁中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曾经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和这种以个人为本位的道德价值观一起发展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及对集体、社会、国家、生态环境的冷漠态度,明显地对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经济基础上的现代社会起着消蚀瓦解的作用,极其不利于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某些学者甚至认为应利用东方文化去解决他们面临的道德观、价值观的危机。因此,对于西方文化中的价值观、道德观,我们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中对个人的正当权利的尊重及那些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现代社会文明生活特点的方面,但应拒斥其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方面。

上面的分析表明,我们完全可以在社会公德层次上着重吸收我国古代文化中优秀的道德  传统,在市场经济层次上可着重借鉴和吸收西方文化中的有价值部分,在先进分子和共产党人的道德规范层次上则应着重吸收过去的革命道德传统。

历史的、外域的经验和当前实践中面临的问题都告诉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体系时,必须处理好下列关系、明确下列原则:1、要处理好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这三种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承认、尊重个人正当的、合法的利益,应该将人们对自己正当利益的追求、维护同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区别开来,既要提倡个人对集体、对国家的奉献精神,提倡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又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的原则,做到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义和利相结合、奉献和报酬相结合,要根据社会实践不同领域的不同特点解决结合的程度和方式,形成不同的道德规范,有些领域和场合只能提倡奉献精神,有些领域和场合只能坚决实行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有偿服务的原则,有些领域和场合又只能两方面都讲;2、要处理好统一性和差别性、多样性的关系,包括处理好统一行动和个人自由、政治上的统一性和个人生活上的多样性、共同富裕和富裕程度上的差别性、基本价值观念上的共同性和具体价值观念上的差别性之间的关系,要承认人们在才能、个性、习惯、气质、爱好、思想、收入、消费上的不同和差别;3、要处理好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关系,要树立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相结合的原则,要对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在人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功能作出正确的道德评价,要将人们对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正当占有和享用同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区别开来;4、要处理好竞争和合作的关系,树立既作竞争对手又作合作伙伴的观念;5、要处理好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实现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原则,要重视理想、信念在提高人们精神境界方面的道德功能,要提倡道德理想和理想道德规范,但又要注意将它们和普遍的实践的道德规范区别开来,在提倡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的同时也要承认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显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必定是由多元多层次道德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它反映着不同主体的正当利益,反映着不同主体的不同的道德追求,承认对不同主体应该有不同的道德规范即承认道德主体的多元性;在道德标准上必定是多级多层次的,既按照第一级的初级标准将人们的行为划分为不道德行为和合道德行为,又按照第二级的高级标准将人们的合道德行为划分为一般的合道德行为和高尚的道德行为。至于合道德行为究竟划分为多少层次及划分的标准则应随人们道德实践的具体情况而决定。市场经济的存在要求我们承认人们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道德合理性,要求在道德规范和标准上把这种行为视为一般的合道德行为,而把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激励下作出的奉献甚至无私奉献的行为视为高尚的甚至十分高尚的道德行为。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经济体制建设可视为它的硬件建设,道德建设可视为它的软件建设,我们千万不能只重视硬件建设而忽视、怠慢软件建设,一定要真正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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