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善恶之辩:儒家和法家,两种不同世界观下的方法论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如何有效的实施管理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古今中外的先哲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念,《周易·系辞》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尤其在社会动荡期,不同理念的碰撞尤为激烈,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是如此,诸子百家虽皆致力于实现太平治世的共同愿望,但理念却大不相同。本文主要讲述诸子中影响最大的两个学派,儒家和法家,探讨两家为实现治世而抱有的不同世界观及其衍生出的方法论。

儒、法两家的不同世界观

儒家信奉性善论。性善论由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提出,结合“四端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说来阐述人性中“仁”、“义”、“礼”、“智”的发端,同时他将四心比作四肢,进一步的强化四心与生俱来的属性。

孟子

法家信奉性恶论。法家提倡的性恶论是由韩非继承自其师荀子(有趣的是,荀子是战国末期儒家代表人物),韩非所主张的性恶是赤裸裸的利己主义(“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而且是不惜损人以利己的绝对利己主义,同时这种本性不仅仅是对于常人之间,对自己的父母亲族也不例外。

韩非子

儒、法两家的不同方法论

在了解了儒、法两家旗帜鲜明的观点差异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两家之间泾渭分明的施政理念了。儒家的思想内核承认人善良的本质,因此给出的对策是以“仁”和“礼”治天下,强调对人民实施引导和教化,轻徭薄赋,期望以一种知礼识乐民风质朴的状态实现太平治世,富于人文精神;而法家则以人性本恶为出发点,强调法律的强制作用,认为人民需要以严刑峻法加以约束,提升国家运作效率,人民不敢作恶,更像是一种国家权力高压下,老百姓不得不乖乖听话的社会。

商鞅舌战群儒

儒、法两家虽然都有各自的一套施政说辞,但是执行起来的难度却天差地别。儒家的仁政在具体的实施中可操作性太低,空有方针却无实际政策,翻来覆去的讲也就是行周公之礼治国那一套,而且见效太慢;法家则不同,自春秋时期管仲起,到后来的李悝变法,吴起变法,都有一脉相承的条令可供借鉴,商鞅之法论,慎到之势论,申不害之术论,最后由韩非汇整集结成书,具有很强的执行性。

相比之下法家的治世理念无疑更加功利也更加刻薄,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商鞅在西汉时期更是得到了酷吏的评价。但是在风云际会的战国时代,法治无疑是那些渴望崛起的国君们的共同选择,魏国、秦国、赵国都因为重用法家盛极一时,秦国更因为法治贯彻的最为彻底成为了实力远超其他六国的超级强国,最终横扫六合,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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