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制度大全

产科制度目录

1.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3.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5. 产科三级查房制度 7. 差错防范制度 9. 登记统计制度 11.病案管理制度 13.妇产科科主任职责 15.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7.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 19.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2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23.产前检查常规 25.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2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的制度 29.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31.剖宫产术后审核制度 33.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35.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37.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39.产后出血处理常规 41.新生儿窒息抢救常规 43.子痫处理流程图 45.妊娠高血压处理流程图 47.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49.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51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2.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4.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交接班制度 10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2.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14.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6.助产士职责 18.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20.安全管理制度 22.业务培训制度 24.产后访视常规 26.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28.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30.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32 待产室工作制度 34. 分娩区工作制度 36.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38.软产道损伤处理常规 40.助产技术常规 42 新生儿窒息抢救流程图 44.产科出血处理流程图 46.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 4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50. 高危孕妇转诊常规

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 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表达 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 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 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 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 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 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 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 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 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

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 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 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现制定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评 价标准和监督检查规定,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避免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保障医疗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一、 坚持医务科督查与科室自检相结合的办法考评。要求医生、护士严格按照 病历书写规范,认真书写,及时完成各项记录。书写病历的医生及护士应 经常对照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二、

科室内由科主任、高年资医生、护士长组成科室病历质控小组,随时对 病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 四、

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院病历检查。 检查工作由医务科主持,人员由临床科室各派一人,原则上是科主任参 加,如果科主任有事可以指派本科医师参加;此外每次检查病历时,病案 室配合抽取病历。

五、

病历检查方法为:病历由医务科从病案室抽取,每次每个医生的病历都 要检查;各科室不能检查本科室病历,其余可随机抽取,每份病历均需按 照《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逐项全面检查并评分,不得漏项。

六、

病历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医生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 质量评价标准》评分,查完后签署名字和日期。

七、

医务科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对于不 符合规定的病历给予处罚。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门诊医护人员应派 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二、对疑难重症病人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有一

三、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 蔼,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 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四、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

疗质量。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 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 科学用药, 合理用药, 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五、门诊检验、超声、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药房划价、 发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 操作。 六、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 疫情报告。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 住院治疗。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 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 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 告业务院长。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 查,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室 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 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 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 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 要详细交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 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 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急诊科、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 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 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产科三级查房制度 一、 科主任、 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下级医师、 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 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处理。三、查房前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查 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 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简要病历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 题。科主任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 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进行必要的诊治分析和教学讲解。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

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

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 倾听病人的陈述; 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 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 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 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开出医嘱。六、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应详细、准确 记录于病历中, 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审查修改签字。 上级医师查房批示应及时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于死亡 1 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

等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

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

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须将讨论情况详细记载于病历

内。

三、意外死亡病例以及疑有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死亡病例,无论是否属医疗

事故,均须及时讨论,且在 3 天内将讨论结果书面上报医务科。

四、死亡病例讨论的重点是: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经验总

结、国内外对本病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讨论结束时主持人须提出总

结意见。

差错防范制度

一、各级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及技 术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三级医生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杂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倒讨 论制度等核心制度。 三、严格值班、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对新病人、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加强巡 视,精心护理,及时处理。必要时随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讨论。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不准借故推诿和拒收病人。加强急诊工作和抢救工作, 不得延误病人诊治。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五、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 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 七、经常组织业务学习,鼓励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报院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 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九、 差错事故发生后, 按其性质与情节, 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十、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 作,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交接班制度

一、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

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

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 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 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

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

危、 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

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四、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

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

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五、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

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登记统计制度

1.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流动日、月报。

医技科室应填写好病人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

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

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

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改进工作。

5.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

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 急诊药柜的药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

擅自取用。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

定位存放,每日清点,保证随进应用,应指定专人保管。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

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

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

5、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编号排列,固定数量,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病案室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 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 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2. 病案室把好病

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 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 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3.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泄露。 4.门诊患者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5.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 6.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 医患办签字。

7.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可以复印。复印 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8.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 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为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 落实我省助产技术基本标准的要求,我院全面开展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具体 如下: 一、医院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目的: 1.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医院产科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 2.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对医院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3.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医疗救治的责任意识和协作意 识; 4.提高我院产科对孕产妇的诊治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 二、评估的具体内容: 1.院内各相关科室与产科的沟通和协作情况; 2.产科基本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产科许可的要求

3.产科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特别是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制度、流程 和具体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5.产科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水平。

妇产科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

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8.组织领导村级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

术水平。

9..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

论。

10.领导本科人

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

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

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

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

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

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

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 病员的医疗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 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 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 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 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 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 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 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 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 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

产程进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

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

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

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 1、 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要更换手术衣、口罩、帽子鞋子。

2、

待产室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每天用 3-5%来苏尔液拖地,墙壁、无影

灯与桌面等处,每日擦抹一次,晨晚均要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染。

3、

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

4、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用紫外线定时消毒。

5、

物品排列有序,消毒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标志。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备手提式紫外线消毒灯,作出院终末处

理。

2、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一次。

3、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

毒液浸泡。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4、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5、工作人员如患传染病及时调离。

6、隔离病房收住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如 HbeAg 阳性孕产妇)。

7、产妇与婴儿用物分开,直接接触新生儿的布类需经高压消毒后使用,换下的

尿布要放在固定的容器内。

8、控制陪护探视人员,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传染性

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每周大扫除,室内、家具、用品彻底 消毒, 对空气物品表面, 每月作细菌监测, 并记录。 物品表面细菌少于 8 个/cm2。

空气少于 500 个/m3。 2、每日通风 2 次,每日紫外线照射 1 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 1 次,有记 录。 3、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拖把擦地面 l~2 次。 4、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5、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6、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 刷洗晾干再用。 7、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形清洗、消毒或 灭菌。 8、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 2 次清洗、消毒和 灭菌并更换消毒液。 9、接生后所用物品、

器械、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消毒。 10、浸泡消毒手术器械,应标明时间,一切无菌物品必须注有灭菌日期。 11、产妇用卫生纸,必须高压消毒、灭菌,方可使用。 12、患者便器应固定使用,用后刷净、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医疗活动中,要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执行好“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

肃处理。

四、、对孕产妇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窃及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五、医护人员会用灭火器、防火门处理火灾事故。

六、随同来院的小孩须由监护人看管,严防走失、跌伤等事故发生。

七、定期对电路进行检测,消除隐患。

八、使用好电子监控系统。

九、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 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19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 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1、《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 法律效力的证明。 2、必须使用由卫生部,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严格发放。 3、按照国家规定的印模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任意改动。 4、《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由专人管理签发。根据婴儿出生状态填 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使用卫生局批准的计算机软件 备案、上报、打印。 (1)婴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 (2)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婴儿出生时确认情况填写。 (3) 新生婴儿父母姓名、 身份证编号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4)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反复核实产妇姓名和婴儿,严防冒充或填写 错误。 5、《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管理。对同一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记录》 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编号一致。 6、《出生医学证明》交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卖、转 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7、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

8、本规定中的活产婴儿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 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9、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京 卫妇字[2001]6 号)文件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相关规定: (一) 《出

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适用于 199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且曾经取得 《出 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丢失原《出生医学证明》者。 (二)补发程序: (1) 新生儿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A4 纸)到区妇幼 保健院妇产科申请补发,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审核表。 (2) 妇产科对申请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核审表进行核审,核 审无误者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核审表及 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在病案中。 (3) 未报户口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上户口者只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页。 10、本制度由本院解释。 业务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三、 每月组织一次产科知识学习,使受培训者通过教科书和产科杂志等扎实掌握

产科相关临床理论,了解本专业技术国内国外新进展并能于实际工作相结合。

四、培养临床医师处理急诊能力,独立完成产科常规临床操作。

五、进行临床进修学习,使受培训者对妊娠高血压、羊水栓塞、心衰、肾衰等急

症有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五、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母乳喂养讲座、“三基”考试、护理操作比赛等学习培训

活动。

产前检查常规

1.询问现病史,测血压、体重、进行高危评分 1、小于 12 周:建母子健康档案,进行常规化验:(包括初诊) (1)血液检查:血常规、血型(RH 因子)检查。甲、乙、丙型肝炎标记物、肝 功。 (2)尿常规。 (3)阴道分泌物检查:如:滴虫、霉菌清洁度。 (4)心电图、多系统超声检查。 2、产前检查时间要求: (1)孕 16---28 周 (2)孕 28---36 周 (3)孕 36---40 周 (4)大于 40 周 (5)大于 41 周 1 个月检查 1 次 2 周检查 1 次 1 周检查 1 次 每 3 天检查 1 次 收入院

*复查时每次均要检查血、尿常规 3、复查时的特殊检查: (1)孕 14 -- 19 周 (2)孕 20 周 (3)孕 24 -- 28 周 (4)孕 28 -- 32 周 (5)孕 34 — 36 周 进行唐氏筛查 (遗传性疾病筛查) 彩超检查(胎儿畸形初筛) 糖尿病筛查 复查 B 超,行骨盆内测量 复查肝、肾功能

(6)大于 35 周 指导孕妇自数胎动。每周行胎心监护,NST 检查可疑异常者, 24 小时之内复查,异常者收入院。 (7)37 周行骨盆专家鉴定。 (7)大于 37 周每周复查“B” 超

(8)大于等于 41 周,每 3 天复查“B”超 4、特殊检查说明:(1)血糖测定: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 者, 可诊断为糖尿病。 (2)75g 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试验):我国多采用 75g 糖耐量试验。指空腹

12 小时后,口服葡萄糖 75g。其诊断标准:空腹血糖 10.3mmol/L 。2 小时血糖 8.6mmol/L 5.6mmol/L:1 小时血糖 其中有 2

3 小时血糖 6.7mmol/L

项或 2 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 1 项高于正常值, 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3)产前遗传性疾病筛查(唐氏筛查)具体要求:根据月经推算妊娠达 14---19 周者,小于 35 岁的孕妇,遵循知情同意原则,自愿筛查。大于 35 岁的孕妇,必 须检查。

产后访视常规 1、产妇出院前,经治医生再次告知产妇如何与有关随访组织联系,并填写“孕产 妇保健手册”。 2、产妇出院后“孕产妇保健手册”转交户口所在地或休养地的保健组织,由保健 人员进行访视。 3、医院提供母乳喂养支持、咨询服务。 4、做好母乳喂养随访工作,及时了解母乳喂养情况及婴儿生长发育情况,并加 以指导,坚持做到纯母乳喂养 4-6 个月。 5、产妇出院 3 天内,第 14 天和第 28 天进行三次产后访视。 (1)了解产妇一般情况: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 (2)测血压、体温。 (3)检查乳头有无皲裂,泌乳是否通畅,乳房有无血肿、硬结,乳汗分泌量,

宫底高度,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 (4)观察恶露及其性状,会阴伤口愈合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合并 及指导避孕方法。 (5)宣传母乳喂养好处,指导科学喂养。 (6)了解和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能力及大小便情 况,测体温、称体重,进行全身检查:颜面、五官、皮肤、脐部等。指导新生儿 护理

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 抢救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液。 2、 输血前必须履行输血治疗同意书手续。

1. 输血前检查包括:乙肝五项、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血清等 试验。如遇急诊,输血前必须留有血样备查“输血前检查”。

2. 开输血申请单的首诊医师,负责追回输血前检查的结果并张贴到病历上。

3. 输血申请报告单等内容不能缺项:输血前结果要补添。

4.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输血前由两名护士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 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血液有效期、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 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5. 6.

输血后血袋送保留 24 小时。 如果输血时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填写好输血不 良反应报告单,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查明.

7.

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8. 医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科室和个人 负责。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一、 根据卫生部已发布的《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管理组织的

暂行办法》,设立院 内感染控制管理小组。 二、 加强医院管理与卫生监督,设立专兼职人员担任。 三、 指定全员感染控制规划及各项卫生标准,决定有关院内感染的重大问题。 四、 定期召开会议,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主要研究院内感染的现状和存在 的问题,考评有关管理效果,提出控制感染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等。 五、 负责有关感染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接受控制感染方面的咨询,提出关于 医院感染方面奖惩办法的建议。 六、 对发生的感染流行情况纪行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七、 协调全院各科室控制感染工作,对各科有关措施提出指导。

八、 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消毒试剂。

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1.

目的: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患者手术治疗安全,特制订术前讨

论制度。

2.

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责任护

士、麻醉科医师参加。

3.

讨论前准备:讨论前应将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

应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

4.

讨论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

手术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

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

5.

记录讨论记录:如实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总结性发言。主持者

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

剖宫产术后审核制度

1.

目的:考察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执行情况,最大程度保障医疗安全和手术患

者安全。

2.

审核组织:由业务院长领导,医务科人员参加审核。

3.

审核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是否与术后相符;手术适应症掌握情况;术前准

备是否充分;手术操作方法及步骤是否得当;麻醉效果如何;术中是否出现

意外情况并采取哪些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情

况如何;术后患者恢复情况等。

4.

根据审核结果,对手术治疗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推广,存在不足提出改进

措施。

待产室工作制度

一、 孕妇住院待产,工作人员应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管理强化教育。

二、 对无母乳喂养禁忌者,不允许婴儿奶粉、奶瓶、奶嘴入院。

三、 待产过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补充足够水分,增加体力待产。

四、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待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的卫生知识增强产妇自然

分娩的信心,严密观察产程,并详细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的,

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五、 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测血压,听胎心,并作好记

录。

六、保持室内卫生,定期消毒,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

毒隔离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实行 24 小时母婴同室(除非有医学指证); 二、作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对剖宫产术的产妇,在能作出应答反应 30 分钟内,让母亲与婴儿皮肤接触 30 分钟以上; 三、产后 24 小时内有医护人员帮助喂养; 四、实行按需哺乳; 五、不准将奶瓶、奶嘴带入病房,无医学指证,不得给婴儿喂母乳替代品; 六、每月给婴儿选择和做其他处理,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 1 小时;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严格执行探访指定,保证母婴有良好的休息。

分娩区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 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 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 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 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 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点眼等,送婴儿室。 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一、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

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 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着,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

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

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软产道损伤处理常规会阴、阴道裂伤 处理原则:及时修补与缝合。 1. 2. 3. 4. 5. 6. 7. 8. 9. 修补时应有充分的光线照明,仔细认清解剖关系,将组织对合整齐; 无菌操作、彻底止血; 组织间隙不宜留有空隙或死腔,但缝线又不宜过紧过密; 阴道前壁撕裂处接近尿道口,缝合前应放置导尿管; 如阴道壁有静脉曲张破裂与出血严重时,可用纱条暂时填塞,3 小时 左右慢慢取出,然后修补缝合; 会阴三度撕裂时,更应仔细辩清解剖关

系与预防感染; 保持会阴清洁,给予较大量抗生素。 术后严禁灌肠或放置肛管。 减张缝线于术后一周左右拆除。 宫颈裂伤 处理原则:立即修补缝合。 1. 2. 两把无齿卵圆钳钳夹裂口两侧, 向下牵引, 直至见到撕裂伤口的顶端; 用 1 号铬制肠线作间断缝合;

3. 4. 5. 6.

第一针应缝在裂口顶端以上 0.5 厘米处;最末一针则须距离伤口下端 0.5 厘米; 术后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失血过多者,应予输血补液; 如宫颈撕裂向上延伸至子宫下段,则应立即剖腹探查。 子宫破裂

1. 2. 3. 4.

先兆子宫破裂时,必须立即给予抑制子宫收缩的药物,如吸入乙醚,肌注 度冷丁等并尽快行剖宫产术; 子宫已有破裂者,立即作剖腹检查术,大量输血以防休克,大量抗生素预 防感染; 已发生休克情况,应尽可能就地抢救,必须转院时应在大量输血、输液的 条件以及腹部包扎后再行转院; 手术方式的选择:①如患者无子女,子宫破裂的时间在 12 小时以内,裂 口边缘尚整齐无明显感染是 4 可考虑修补缝合破口;②若裂口较大、撕裂有 多处,且有感染可能,应考虑作次全子宫切除术;③裂口向下延及宫颈者作 全子宫切除术。

5. 6.

对每一例子宫破裂的孕产妇均应检查膀胱、输尿管、宫颈与阴道,如有裂 伤,应同时作好修补术。 对子宫破裂或损伤的孕产妇,都须给予抗感染药物,并给予多种维生素与 铁剂以增强抵抗力。 产后出血处理常规

胎儿娩出后 24 小时内阴道出血量超过 400 毫升的病理现象。病因按发 生率多少依次为子宫收缩乏力(70%~75%)、胎盘滞留(15%)、软产道损伤 (8%~10%)、凝血功能障碍(5%左右),有时可有 1 个以上因素造成。可引 起失血性休克,危及产妇生命。 一、 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可因子宫局部(羊水过多、巨大儿、子宫肌 瘤、多胎妊娠等)和全身因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贫血、精神过 度紧张、产程过长)造成。特点是胎盘娩出后阵发性子宫出血,有血块, 子宫体软。处理原则为迅速加强宫缩,制止出血,并补充血容量。 二、 胎盘滞留性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胎盘滞留或剥离不全均可影响宫缩, 造成出血,特点是出血发生在胎盘娩出前,检查胎盘后可确诊。处理原 则为协助胎盘剥离或娩出。 三、 软产道损伤性产后出血。胎儿娩出过快、胎儿过大或由阴道手术助产 造成,最常见为会阴、阴道裂伤。特点是胎儿娩出后即出现持续性鲜红 色阴道出血。检查发现软产道局部有裂伤。处理原则为立即缝合。

四、 凝血功能障碍性产后出血。常伴有全身性疾病如血液病、肝病、羊水栓 塞、重症胎盘早剥等影

响凝血功能引起出血,特点为血不凝。治疗原则 为消除病因,杜绝促凝物质来 助产技术常规

一、第一产程的处理常规,认真细致地观察产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

定时连续观察宫缩持续时间、强度、规律性、以及间歇时间,并记录。 应查找原因,立即给产妇吸氧,改左侧卧位。

2. 胎心: 于潜伏期在宫缩间歇每隔 1—2 小时听胎心一次,活跃期每 12—30 分钟听胎心一次。胎心率<120 次/分或>160 次/分均提示胎儿缺氧, 3. 宫口扩张及胎头下降:①宫口扩张曲线将第一产程分为潜伏期和活跃期 潜伏期是从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扩张 3 厘米,约需 8 小时,超过 16 小时 称为潜伏期延长。活跃期指宫口扩张 3—10 厘米,约需 4 小时,超过 8 小时称为活跃期延长。②胎头于潜伏期下降不明显,于活跃期下降加快, 每小时下降 0.86 厘米,可作为分娩难易程度的指标之一。 4. 破膜:一旦破膜应立即胎心,观察羊水性状、颜色和流出量,记录破膜 时间。若先露为头,羊水呈黄绿色,应立即进行阴道检查,注意有无脐 带脱垂,并给予处理;若羊水清,胎头尚浮需卧床;破膜超过 12 小时尚 未分娩者,酌情给予抗生素。 5. 6. 7. 血压:每隔 4—6 小时测一次,若血压升高给与相应处理。 饮食:少量多次饮食,高热量易消化食物,摄入足量水分。 活动与休息:临产后,若宫缩不强,未破膜,可在病室内适当活动。若 初产妇宫口近开全,或经产妇宫口已扩张 4 厘米时应卧床并左侧卧位。

8.

排尿与排便:临产后, 鼓励产妇每 2—4 小时排尿一次。初产妇宫口扩张 <4 厘米、经产妇<2 厘米时,应行温肥皂水灌肠。

9.

肛门检查:宫缩时行肛检,次数不应过多。

10.阴道检查:应严密消毒下进行。 第二产程处理常规 1. 2. 密切监测胎心:每 5—15 分钟听一次。 指导产妇屏气用力:正确运用腹压,方法是让产妇双足蹬在产床上 两手握住产床把手,一旦出现宫缩,先行深吸气屏住,然后象解大便 样向下用力屏气以增加腹压。若第二产程延长,应及时查找原因,避 免胎头长时间受压。 3. 接产准备:经产妇宫口扩张 4 厘米且宫缩规律有力时,应将产妇送 至产室, 仰卧于产床上清洗并消毒外阴, 接产者按无菌操作准备接产。 4. 接产要领:保护会阴的同时,协助胎头俯屈,让胎头以最小颈线在 宫缩间歇时缓慢地通过阴道口,胎肩娩出时也要保护会阴。 第三产程的处理常规: 1. 新生儿的处理:①清理呼吸道;②阿普加评分;③处理脐带;④处 理新生儿. 2. 协助胎盘娩出:切忌在胎盘尚未完全剥离前用手揉

按、下压宫底或牵拉脐带; 3. 4. 检查胎盘胎膜; 检查软

产道,若有裂伤,应立即缝合;

5. 6.

预防产后出血; 观察产后一般状况。 新生儿窒息抢救常规

一、抢救准备工作:所有分娩均应作好新生儿窒息复苏准备。 二、新生儿抢救物品准备: 1、器械及设备: ⑴辐射保暖床:微环境温度 30-32 度(27-31 度) ⑵清理呼吸道用具:吸引球、Delee 吸管、气管导管、喉镜、低压吸引器。 ⑶供氧设备:氧源、导管、湿化瓶、面罩、头罩、气囊人工呼吸器、人工呼吸机。 ⑷脐静脉给药器械、脐静脉插管包、导管。 ⑸辅助:听诊器、胃管、口管、空针、电池、喉镜灯泡、剪刀、胶布。 2、药品 肾上腺素;碳酸氢钠;纳络酮;多巴胺;5-10%葡萄糖;地塞米松;甘露醇; 生理盐水;5%白蛋白、乳酸林格氏液;注射用水等。 三、人员职责落实 1、产科医生、助产士都应经过新生儿复苏的训练,掌握新生儿抢救的基本 方法及适宜技术,如判断病情、清理呼吸道、气管插管、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等 技术,随时可以有效复苏。 2、产科医生职责: ①对高危妊娠的分娩, 或可能发生新生儿窒息的分娩应在台下作好新生儿抢 救准备,并负责通知儿科医生到产房或手术室,共同完成抢救工作。 ②重度窒息儿抢救后病情需继续监护者应及时转入高危新生儿病房, 并负责 将新生儿出生前后及抢救过程详细介绍给儿科医生。 3、助产士职责:(也应熟悉复苏技术)

①对分娩中有可能发生窒息的,有一定识别能力,同时请产科医生在台下作 好抢救准备。 ②掌握新生儿出生后的初步处理,能熟练配合产科医生或儿科医生完成新生 儿复苏抢救。 ③掌握 Apgar 评分法。 四、抢救程序: (一)窒息分类: Apgar 评分 8-10 分 4-7 分 0-3 分 窒息分类 无窒息 轻度 重度

注:评分应 1 分钟、5 分钟、10 分钟各评一次,若生后 1 分钟评分≥8 分, 数分钟后又降至 7 分以下,也属窒息。但窒息复苏不能评分后再开始,应及早进 行。 (二)ABCDE 复苏方案 A:建立通畅气道 1、摆好体位 2、先吸口腔后吸鼻腔粘液; 3、必要时气管插管,清理气管内粘液,6 秒钟内完成。 B:诱发呼吸 1、触觉刺激,以建立呼吸 2、必要时正压给氧(面罩或气管插管气囊给氧) C:维持正常循环 1、胸外按摩(双手法或双指法); 2、药物应用(肾上腺素)

D:药物治疗 药物复苏

E:评价 作好监护、保暖和评价。

新 生 儿 窒 息 抢 救 流 程 图 保温 擦干全身,摆好体位, 肩胛部垫高 3 厘米,吸净口鼻 腔粘液,触觉刺激,轻弹足底 心,轻擦后背

20 秒 内完成

观察呼吸

无自主呼吸

有自主呼吸

100%氧气气囊正压 通气 15~30 秒

心率<100 次/分

评价心率

呼吸暂停为药

物抑制﹖

给纳络酮

评价心率 心率>100 次/分

心率

心率于 60~80 次/分

心率>100 次/分

继续正压通气 评价心率

自主呼吸建立 后停正压通气

评价皮肤颜色

心率

四肢青紫 或红润 紫绀 胸外按压 30 秒无效

气管插管药物复苏 氧 子 痫 抢 救 处 理 图 了解病情及用药情况,测量 神志、血压、脉搏、呼吸、体温 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腱反射, 病理反射,查宫高、胎心、宫缩 情况,胎儿情况。查血尿常规、 肝肾功能、电解质。记出入量。

观察

使用硫酸镁

左侧卧位,吸氧、 吸痰,防声光刺激、防 坠床,上开口器防唇舌 咬伤。

如院外未用药: 院外已用硫酸镁静推 1)25%硫酸镁 16ml(4g)+5%GS20 ml 静脉推注 或肌注: 2)25%硫酸镁 20 ml(5g)+2%普鲁卡因 2 ml 深部 25%硫酸镁 30 ml(7.5g)+5% 肌注(20 分钟后仍抽搐时可加用) 葡萄糖 500 ml 静点 1.5~2.0 3)25%硫酸镁 30 ml(7.5g)+5%GS500 ml 静点 g/小时。 2/小时 4)监测腱反射、呼吸、尿量,备好 10% 糖酸钙拮抗镁中毒。

其他药物治疗

防感染

平均动脉压≥128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予降压药

降颅压 20%甘露醇 250 ml, 如心肾功能不好,则速尿 20~40mg,可 6 小时后重复

安定 10mg 静点 (速度>5 分钟)

冬眠一号 1/3 量入壶 地塞米松 10mg 入壶

病情稳定转上级医院或抽搐 停止后 2 小时终止妊娠

产 科 出 血 处 理 流 程 图

开放静脉 1~2 条,给氧 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留置导尿,记出入量

询问病史,必要检查,血尿常规、血 球压积,准确估计出血量

产前出血 绝对卧床 碍 监测腹部 体征及胎 儿状况 按摩子宫 宫缩药 压迫止血 宫缩乏力

产后出血 胎盘因素 软产道裂伤 凝血功能障

排空膀胱 处置胎盘 止血药 宫缩药 安定等

迅速查找 出血点

明确病因 补凝血因子 抗血管内凝血 输液输血

缝合裂伤

前置胎盘 胎盘早剥 孕 35 周前 抑制宫缩, 止血 ≥35 周或 迅速分娩 保守无效

无效

压迫止血 DIC 晚期

子宫动脉 结扎 无效

无效

在肝素化基础 上抗纤溶 严重产伤必要时转 上级医院

终止妊娠 防治产后

子宫切除

如出现休克则快速输晶体液 1500ml 然后输胶体液 500ml

及时转诊上级医院

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

一 般 处 理

缓解肺动脉高压 缓解支气管痉挛 抗低氧血症 科处理 抗 过 敏

1.开放静脉 2.生命体征检查,记出入量,留置导尿 3.完善化验(血 14 项 DIC 筛查,试管法凝血实验, 肝肾功能,电解质,氧饱和度,血气分析) 1.给氧——正压给氧 2.罂粟碱 30~90mg 静脉滴注 (总量≯300 mg /日) 3.安茶碱 250 mg +5%葡萄糖 100ml 静脉点滴 4. 阿托品 1~2 mg 静点小壶 15~30 分钟重复 3~4 次 地塞米松

20 mg 小壶 20 mg 静脉点滴或氢化可的 产 松 200mg 小壶 300 mg 静脉点滴 补液: 1.晶体液(生理盐水或平衡液)2000 ml /第一小时, 其中 1000 ml 静脉点滴 15~20 分钟输完

宫 口 口 抗 休 克 未 开 升压药: 全 多巴胺 40 mg +5%葡萄糖 100 ml 静脉点滴 5ug /kg /分钟,根据血压调整 输血指征: 剖 Hb50~70 g/l 或者血球压积<25% 宫 西地兰 助 产 护心、 护肾 监 测 纠正酸中毒 防及纠正 0.2~0.4 mg 静脉点滴小壶 速尿 40 mg 静脉点滴 小壶必要时重复 监测各脏器功能,及早诊断及处理多脏器衰竭 5%碳酸氢钠 60~80 ml 静脉点滴 (根据血气结果, 产 钳

2.胶体液, 如低右或代血浆 500 ml 静脉点滴, 晶 胶按 3:1 输入

开 全

小剂量分次给) 产后出血 抗 感 染 大计量广谱抗生素 肝素 25~50 mg +0.9% 生理盐水 100 ml 静脉点滴,1h 内输 完,以后酌情给予 补充凝血因子: 1.新鲜血液、冰冻 血浆,血小板悬液 2.纤维蛋白 3~6 克 静脉点滴 3.凝血酶原复合物 800u

弥漫性 血管内凝血

纤溶期 3P(+)或 D-二 聚体增加:则用 6—氨 基乙酸 4~6 克+5%葡萄 糖 100ml 静脉点滴, 15~30 分钟内输完,1 克/小时静脉点滴 30 克/日 止血对症处理: 如缝合裂伤,血管栓 塞采取血管结扎或 子宫切除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 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 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 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 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 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 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 早预防、 早治疗, 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 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 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1. 村妇幼医生要按照黑龙江省《村级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登记表》的要求,

及时将﹥15 分者转至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30 分者及

时转至区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2. 按照《昆明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对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10 分的孕妇

应立即转至上级产科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监护,对筛查出固定高危

因素

﹥10 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 24 周后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检查。

3. 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需

转至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4.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

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5. 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我科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

效果,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孕妇转诊常规

一、 我门诊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产前检查指导及

治疗,监护重病高危孕妇,我科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

的病员,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二、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

三、高危孕妇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向家属交待病情,

征的家属同意后留院处置,并请上级医师给与技术援助,待病情稳定或

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

四、较重病人转院时有我科医护人员护送。

五、高危孕妇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六、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我科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

效果,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 2. 3.

门诊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产科门诊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及管理工作 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 导孕期产前检查。

4.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 管理,

5.

筛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 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6. 7.

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8.做好宣传动员, 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 员的指导。

9..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 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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