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电大房地产法

电大房地产法/竞争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房地产法作业(1)

一、填空题答案

1. 永久性建筑物、基础设施、水和矿藏等自然资源3

2. 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物业管理关系及房地产管理关系。

3. 7 1 1

4. 公共

5. 耕地、园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一万亩以上

6. 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

7. 二十倍

二、名词解释答案

1、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2.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房地产法律规范在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4.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5.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1]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三、选择题答案

四、问答题答案

1. ::

一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法律关系

1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现代城市经济和现代房地产业的产物 是一个新兴的法律分支的调整对象

2

房地产法律关系体现了现代社会新型法律关系的各种原则和价值

二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一种综合的法律关系 主要表现为

1 主体的综合性 2 内容的综合性 3 客体的综合性

三 房地产法律关系是一种有限的法律关系 房地产法律关系主要是法律对房地产业社会关系的调整。

2. ::

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

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3. ::

土地被征用、征收,应补偿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4. ::

1、临时用地不改变原有土地权属性质 集体所用或国家所有 以及原有土地用途 农用地中的耕地、林地等 。

2、在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 再报批前 应当先征求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3、在农垦、森工事业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 由国土资源派出机构批准。

4、临时使用土地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5、临时使用土地 首先应考虑尽量安排在永久性征地范围内 这样即可以节约用地 也能够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

6、按照规定 临时用地使用者 必须在批准临时用地前 按规定缴纳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或者按规定负责复垦 对不能恢复原状的 应当按规定标准 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

五.思考题

完善征用法律制度几点建议:

应实现征用救济与补偿救济的一体化,即将补偿救济纳入征用救济中来,也通过复议和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在立法中予以肯定。一般说来,征用补偿的救济程序应包括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两部分,行政程序是司法程序的前置程序。1、在行政程序阶段,根据征用补偿的具体情况又分成协商前置程序和事后救济程序。协商前置程序中,首先由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就补偿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补偿申请由相对人主动申请或行政主体发出通知。其次要听取被补偿人的意见,向被补偿人说明理由,答复被补偿人提出的问题,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最后由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并记录在案。事后救济程序中,由相对人主动申请或行政主体发出通知。通知中应当包括补偿的事由、依据、计算标准和补偿方式等,还应当列明被补偿人具有陈述意见的权利和该权利行使的时限。2、在双方当事人就征用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发出的通知中的有关事项不服时,由进行补偿的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调解。3、对调解不服或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还可以向该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征用补偿的司法救济:法律应规定对征用补偿复议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保证司法成为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对于征用补偿争议,在穷尽了所有的行政救济程序之后,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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