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2014〕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启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了《“十三五”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好“十三五”规划体系的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完成规划成果。

特此通知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十三五”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全面实施城市发展新发展战略,确保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文件和第四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思路和原则

(一)编制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新型工业基地、西部绿色菜都、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川渝合作示范区总体定位,深入落实城市发展新区发展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二)编制原则。一是加强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二是加强规划纲要的引领,注重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三是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做好重大项目筛选和指标论证;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将重大项目纳入市级规划;五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二、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体系。“十三五”规划由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镇街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纲要是“十三五”期间,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利用、城乡发展、环境保护等于一体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专项规划和下级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和制订有关政策的依据。总体规划纲要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委会同县级部门负责起草,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可以展望到2025年。规划内容总体上要注重体现科学发展观、地区特色、空间布局、环境约束、项目策划、可操作性措施。突出规划的方案性,使之成为解决问题的规划。内容要具体,主题要明确,并附区位图、生产力总体布局图、功能区域布局图、产业布局图、城镇体系布局图、土地利用布局图、主要基础设施布局图(综合交通、水利、电网、燃气、通讯网等)、重要项目分布图等等。

专项规划是“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确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分管县领导负责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起草;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分管县领导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可以展望到2025年。专项规划在内容深度上要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指标应以统计部门或行业统计指标为依据;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清晰,明确重点发展的区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涉及生产力布局的必须有布局示意图和规划项目表。

镇街规划是以镇、街道所辖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由各镇街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编制。

(二)编制程序。 编制全县“十三五”规划,应当经过前期工作、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实施等程序。

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编制起草。规划编制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框架,搭建专门的写作班子,起草规划。

征求意见。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规划编制部门要广泛征求各镇街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人大、政协和公众的意见。

衔接论证。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规划草案送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草案,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批准实施。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提交规定的批准机关审查,经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报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专项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实施。

(三)编制时间。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步骤与全市大体一致: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县委、政府审定。其中:9月底前将需要纳入全市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报市发展改革委(专业部门应于9月15日前报县发改委汇总)。

第二阶段。2015年1月-6月,规划纲要框架编制阶段。按照县委、政府审定的总体规划思路,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规划纲要重大项目清单。期间,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

第三阶段。2015年7月-12月,规划纲要框草案形成阶段。根据县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形成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初稿,并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论证,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最终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

第四阶段。2016年1月-6月,规划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提交2016年初的县人大会议审议,专项规划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发布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导,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科委、县教委、县经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交委、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蔬菜产业局、县投促办、县扶贫办、县新城建设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见附件2),就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

(二)组建“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组建规划专家委员会(见附件3)。规划专家委员会由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规划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

(三)安排“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局牵头,设立“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2015年度预算支出安排,由县发改委统一管理。

附件:1.“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表

2.“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十三五”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表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单位

总体规划

1

“十三五”全县总体规划纲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

县发改委

专项规划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县政法委

2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县交委

3

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

县环保局

4

卫生和人口(养老)发展规划

县卫生局、县计生委

5

水利发展规划

县水务局

6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经信委

7

农业发展规划

县农委

8

商贸流通发展规划

县商贸委

9

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县旅游局

10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教委

11

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文广新局

12

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县人力社保局

13

扶贫攻坚发展规划

县扶贫办

14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县科委

15

能源利用规划

县经信委

16

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县民政局

17

城镇电气讯发展规划

县经信委

18

城镇供排水发展规划

县水务局

附件2

“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蹇泽西    县长

副组长:邹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昌荣    县政府办主任

李果元    县发改委主任

张兴举    县教委主任

宋  燕    县科委主任

吉光进    县经信委主任

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

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春燕    县人社局局长

向  毅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代正旭    县环保局局长

黄志远    县城乡建委主任

曹友生    县规划局局长

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

许  毅    县市政园林局局长

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

唐邦富    县农委主任

程  伟    县商务局局长

杨  春    县文广新局局长

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

张世洪    县计生委副主任

王超尤    县统计局局长

周自果    县旅游局局长

李仁志    县林业局局长

龙成新    县蔬菜产业局局长

黄正学    县投促办主任

李万隆    县扶贫办主任

龙碧海    县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

杨述兵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

附件3

“十三五”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名单

一、城镇经济类

负责对交通建设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商贸流通发展规划、能源利用规划、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城镇电气讯发展规划和城镇供排水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丁传述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陈 伟 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组 员:邱长明  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彭清华  县经信委副主任

邱全能  县国土局副局长

代辉耀  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  敏  县规划局副局长

全  海  县交委副主任

刘先彬  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柘  红  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登华  县投促办副主任

杨  躜  县新城管委会总工程师

徐传喜  县工业园区副总经理

二、农村经济类

负责对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扶贫攻坚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周  鸿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黄学勇 县政协农委主任

组 员:杨智勇  县人大农工委主任

姜  铭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富强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杜世培  县农委副主任

张连新  县林业局副局长

敬  博  县蔬菜产业局副局长

刘天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陈  勇  县国调队副队长

三、社会事业类

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卫生和人口(养老)发展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黎明顺  县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何胜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组 员:李爱民  县人大文卫工委主任

李浩宇  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主任

李俊彦  县教委副主任

邓  威  县科委副主任

张远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红锦  县人社局副局长

汪清秀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元海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世洪  县计生委副主任

刘可荣  县旅游局副局长

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分管领导为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固定列席人员。

潼南府办〔2014〕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启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了《“十三五”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好“十三五”规划体系的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完成规划成果。

特此通知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十三五”规划体系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全面实施城市发展新发展战略,确保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文件和第四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思路和原则

(一)编制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新型工业基地、西部绿色菜都、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川渝合作示范区总体定位,深入落实城市发展新区发展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二)编制原则。一是加强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二是加强规划纲要的引领,注重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三是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做好重大项目筛选和指标论证;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将重大项目纳入市级规划;五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二、编制工作安排

(一)规划体系。“十三五”规划由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镇街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纲要是“十三五”期间,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利用、城乡发展、环境保护等于一体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专项规划和下级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和制订有关政策的依据。总体规划纲要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委会同县级部门负责起草,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可以展望到2025年。规划内容总体上要注重体现科学发展观、地区特色、空间布局、环境约束、项目策划、可操作性措施。突出规划的方案性,使之成为解决问题的规划。内容要具体,主题要明确,并附区位图、生产力总体布局图、功能区域布局图、产业布局图、城镇体系布局图、土地利用布局图、主要基础设施布局图(综合交通、水利、电网、燃气、通讯网等)、重要项目分布图等等。

专项规划是“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确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分管县领导负责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起草;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分管县领导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期为2016-2020年,可以展望到2025年。专项规划在内容深度上要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指标应以统计部门或行业统计指标为依据;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清晰,明确重点发展的区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涉及生产力布局的必须有布局示意图和规划项目表。

镇街规划是以镇、街道所辖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由各镇街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编制。

(二)编制程序。 编制全县“十三五”规划,应当经过前期工作、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实施等程序。

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编制起草。规划编制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框架,搭建专门的写作班子,起草规划。

征求意见。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规划编制部门要广泛征求各镇街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人大、政协和公众的意见。

衔接论证。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规划草案送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草案,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批准实施。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提交规定的批准机关审查,经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报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专项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实施。

(三)编制时间。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步骤与全市大体一致: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县委、政府审定。其中:9月底前将需要纳入全市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报市发展改革委(专业部门应于9月15日前报县发改委汇总)。

第二阶段。2015年1月-6月,规划纲要框架编制阶段。按照县委、政府审定的总体规划思路,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规划纲要重大项目清单。期间,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

第三阶段。2015年7月-12月,规划纲要框草案形成阶段。根据县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形成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初稿,并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论证,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最终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

第四阶段。2016年1月-6月,规划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提交2016年初的县人大会议审议,专项规划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发布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导,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科委、县教委、县经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交委、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蔬菜产业局、县投促办、县扶贫办、县新城建设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见附件2),就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

(二)组建“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组建规划专家委员会(见附件3)。规划专家委员会由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规划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

(三)安排“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局牵头,设立“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2015年度预算支出安排,由县发改委统一管理。

附件:1.“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表

2.“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十三五”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表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单位

总体规划

1

“十三五”全县总体规划纲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

县发改委

专项规划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县政法委

2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县交委

3

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

县环保局

4

卫生和人口(养老)发展规划

县卫生局、县计生委

5

水利发展规划

县水务局

6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经信委

7

农业发展规划

县农委

8

商贸流通发展规划

县商贸委

9

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县旅游局

10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教委

11

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文广新局

12

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县人力社保局

13

扶贫攻坚发展规划

县扶贫办

14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县科委

15

能源利用规划

县经信委

16

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县民政局

17

城镇电气讯发展规划

县经信委

18

城镇供排水发展规划

县水务局

附件2

“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蹇泽西    县长

副组长:邹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昌荣    县政府办主任

李果元    县发改委主任

张兴举    县教委主任

宋  燕    县科委主任

吉光进    县经信委主任

谭达友    县民政局局长

张义强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春燕    县人社局局长

向  毅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代正旭    县环保局局长

黄志远    县城乡建委主任

曹友生    县规划局局长

张红军    县交委主任

许  毅    县市政园林局局长

陈世权    县水务局局长

唐邦富    县农委主任

程  伟    县商务局局长

杨  春    县文广新局局长

刘春英    县卫生局局长

张世洪    县计生委副主任

王超尤    县统计局局长

周自果    县旅游局局长

李仁志    县林业局局长

龙成新    县蔬菜产业局局长

黄正学    县投促办主任

李万隆    县扶贫办主任

龙碧海    县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

杨述兵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

附件3

“十三五”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名单

一、城镇经济类

负责对交通建设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商贸流通发展规划、能源利用规划、城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城镇电气讯发展规划和城镇供排水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丁传述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陈 伟 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组 员:邱长明  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彭清华  县经信委副主任

邱全能  县国土局副局长

代辉耀  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  敏  县规划局副局长

全  海  县交委副主任

刘先彬  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柘  红  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登华  县投促办副主任

杨  躜  县新城管委会总工程师

徐传喜  县工业园区副总经理

二、农村经济类

负责对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扶贫攻坚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周  鸿  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黄学勇 县政协农委主任

组 员:杨智勇  县人大农工委主任

姜  铭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富强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杜世培  县农委副主任

张连新  县林业局副局长

敬  博  县蔬菜产业局副局长

刘天兵  县扶贫办副主任

陈  勇  县国调队副队长

三、社会事业类

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卫生和人口(养老)发展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组 长:黎明顺  县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何胜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组 员:李爱民  县人大文卫工委主任

李浩宇  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主任

李俊彦  县教委副主任

邓  威  县科委副主任

张远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红锦  县人社局副局长

汪清秀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元海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世洪  县计生委副主任

刘可荣  县旅游局副局长

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分管领导为专项规划咨询委员会固定列席人员。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