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关键词】博弈论 政府 企业 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政府对其关系有了一个明确的指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今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

一、政府和企业的博弈关系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和活力。本文从博弈论的理论视角来分析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发展。

博弈论(game theory )是研究各方策略相互影响的条件下理性决策人的决策行为的一种理论。政府和企业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利益,他们各自的策略对对方都有重要的影响。所以说政府和企业就构成了博弈双方。博弈的最优化就是博弈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在政府和企业的博弈中,最好的结果就是政府达到自己的管理目的,而企业也取得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从博弈的经典案例――“囚徒困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政企关系改革的启示。

“囚徒困境”讲的是两个涉嫌共谋犯罪的嫌疑犯在被捕后面对“坦白”与“不坦白”的策略选择问题,两嫌疑犯都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出发,不管对方选择什么策略,都以“坦白”作为最佳应对策略来获得自身最大利益,结果却得到对谁都不利的结局――锒铛入狱。显然,在此案例中两嫌疑犯的举动是非合作博弈,在理性的不合作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获得最差的结果。

将此案例中的博弈者替换为利益冲突者,例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企业家和工人、政府和百姓、城市和农村、东部和中西部等。如果当局双方只考虑自己,以非合作的方式行事,那么他们的理性行为也只能导致理性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贫富悬殊、劳资对抗、腐败滋生、政治失语以及隐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因此,为真正保证利益最大化,必须摒弃自私自利的非合作态度,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而且,博弈理论研究结果显示,在一次性博弈中,当局者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肆无忌惮地只为自己谋利。但在重复博弈行为中,参与者可以从上次博弈结果中权衡利弊、揣度对方心理、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当局者也须在反复行动中建立自己的社会形象。这时,博弈当局往往走向合作,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政府和企业在社会形象上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从这个方面说只有合作才能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从上面囚徒的困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博弈。就是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策略和实施行动的时候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最终实现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帕累托最优”。

二、政府和企业关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政府对企业的定位出现偏差

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政府在和企业的关系上一直是处于强势地位的。这种观念对我们政企关系的改革具有消极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把企业单纯看作被管制的对象,而应当首先把它们看作是社会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自己的服务对象。首先要尊重企业的产权。企业只要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就拥有独立的产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企业的财产权随意进行侵害。其次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独立投资经营的权力。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干涉企业的投资方向,不能凭借一些文件设置的条条框框扰乱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干预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三要尊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自主权。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和责任必须建立在企业自身实力和自愿的基础上,政府不能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或以下文件的方式,强迫企业做什么。对企业而言,企业也要尊重政府的职能,即执法权、监督权、检查权、审批权、税费征收权、处罚权和宏观调控权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

2、政府不能平等对待所有企业

平等,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依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企业依法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和依附关系,企业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也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管理。政府的政策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调适、形成互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实行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不能有松有紧搞双重标准。

三、博弈论和世界政企关系发展对我国政企关系改革的启示

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它们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生产者,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下放权力。这种关系在当前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占主流。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大到制订国家产业政策,小到企业的外汇、银行贷款、海外投资、原材料供应,政府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政企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垄断。韩国就是这种关系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政治情结很浓,摆脱不了对权贵的依附。韩国十几年来的民主化并没使情况有根本的改观,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企业家向政界靠拢、“商而优则仕”的现象仍不少见。翻阅近几届韩国政府内阁名单,不难发现不少部长出自三星、现代、lg 、sk 这些大企业的管理层。

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这种政企关系模式以法人产权为主导、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并存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

目前来看,我国几种典型的政企关系模式同时并存。政府与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甚至乡镇企业之间,仍然保持着政企合一的关系。与所办的企业、一些基层政府与乡镇企业之间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大部分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与政府之间开始向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发展。事实上,现实中的政企关系是不断变动而且更为错综复杂的,如政府对民营企业虽然大体上接近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但政府职能部门受过去传统习惯

的影响,并未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而总是试图对企业进行超越自身权限的管辖。而企业为了得到方便,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也对政府官员进行公关和贿赂。但从总体上讲,政府主导型仍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政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潜意识中,政府和企业仍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和制度远未形成。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启示,我国政企改革之路还很长。

1、通过加强法制推进,引导政企分开

稳定而权威的法律环境是市场经济高效运作最基本的保障。政企分开需要法律手段来维护,通过立法形式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人、财、物的直接干涉权。要科学、彻底地解决政企不分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

2、改革产权制度,对企业实行产权法人化

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产权法人化,让法人财产权真正进入企业,实现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必要的前提,从而为政企分开提供产权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基本方向来理顺产权关系。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家人才市场,营造企业家阶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改善企业家成长的外部环境,确立企业家的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

3、加强政府机构及配套设施改革

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行政效率的重大措施。政府职能应尽快向规范化的间接管理转变,以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政府应当好“守夜人”的角色,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一个宽松而又安定的外部环境。

综上所述,从博弈论的经典案例“囚徒困境”的启示中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博弈,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策略时,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我国的政企关系的发展应该是以合理合法为基础,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博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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