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员工入股方案

某某某有限公司设立“巴拉巴拉”餐饮店

员工入股筹划方案

本公司本着开放、尊重、信任、共赢的原则,为弘扬企业精神,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拟采取员工入股方式新设立一家餐饮店,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拉巴拉”餐饮店。

二、项目介绍

“巴拉巴拉”餐饮店位于石家庄市 区 ,地处“办公中心、商业中心、居住中心”的核心商圈,交通便利、客流量大。“巴拉巴拉”始终秉持经营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产品标准化的高标准,是中高收入者都能接受的健康、养生、绿色餐饮。

三、店面经营与管理

1.“巴拉巴拉”餐饮店成立后,由集团公司统一经营与管理。店面将设店长、部门经理、部门主管职务,日常经营与管理由 负责;

2.店面成立后涉及的重大事项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办。本方案所列“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店面翻修、迁址、增加、减少资本、转让出资、重要人事任免、法律纠纷。

四、入股方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应以货币出资方式入股,公司暂不接受员工以实物、知识产权、技术等货币出资以外的其它方式入股;

2.“巴拉巴拉”店设立后,将向入股人员签发出资证明;

3.店面新增资本时,除公司另有约定外,入股人员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五、入股人员要求

1.入股人员应在本单位工作 年以上且在公司担任主管以上(含主管)管理层职务;

2.入股人员能够接受“巴拉巴拉”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案;

3.入股人员应具备负责、诚信、合作、进取的基本素质;

4.入股人员应具备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入股金额要求(“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1.公司高层:集团公司领导及分店店长入股的,入股金额要求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公司中层:集团公司及分店各部门经理入股的,入股金额要求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3.公司主管:集团公司及分店部门主管入股的,入股金额要求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七、入股时间要求

1.入股人员应在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期间填报入股意向书,并自填报入股意见书之日起 日内将入股金额交至公司财务。

2.入股人员不得随意抽出资金,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因正当理由须撤回股份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撤股手续。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入股人员按其出资额占“巴拉巴拉”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该店面共同出资的净利润,分担共同出资的亏损;入股人员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相应责任。

九、入股人员的权利

1.入股人员享有纯利润分红权;

2.入股人员享有对“巴拉巴拉”店面经营的监督权与建议权;

3.入股人员享有对“巴拉巴拉”店面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4.入股人员均可赠送入股金额20%的储值卡,且日常消费享受8折优惠;

5.入股人员享有同等条件下退股人员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6.“巴拉巴拉”店终止经营后,依法按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

7.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十、入职人员的义务

1.入股人员应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入职人员应正面积极宣传“巴拉巴拉”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朋友圈、直接向朋友推介;

3.入股人员不得以不当言论或其他方式诋毁、贬低“巴拉巴拉”店面;

4.入股人员应积极协助公司落实各项措施;

5.入股人员应按期足额缴纳入股金额,且店面设立后不得随意抽出资金;

6.入股人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和经营损失;

7.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入股程序

1.入股人员提出入股申请,公司审查入股人员资格;

2.入股人员应提供合法身份证及个人相关进行入股登记;

3.入股人员向公司缴纳入股资金;

4.集团公司财务向入股人员开具其入股金额的收据;

5.店面设立后,公司向入股人员签发出资证明,取得出资证明是入股人员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唯一依据;

6.入股人员转让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的,应经公司及其他入股人员过半数同意,且其他入股人员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次活动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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