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与国内传统管理方式的不同点

项目管理与国内传统管理方式的不同点

一、与国内施工监理的不同

监理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的身份是独立于业主及业主选定承包商的第三方,而“国金管理”派出的项目管理部是业主在项目的代表,是业主的一部分。

监理公司的工作是在业主已签合同的范围内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管,并在此范围内对有关参与建设的各单位进行协调,而项目管理部则要代业主负责与建设项目有关各单位的协调(包括与政府部门),不论其是否与业主存在合同关系。

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虽都有控制质量、进度、成本的职责,但在范围与深度上有很大不同:施工监理一般仅依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并在此范围内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成本,而项目管理部却多在设计与施工方案及项目整体的组织协调上控制质量、进度与成本。

二、与国内一般建设/房地产咨询公司的不同

与以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公司相比,“项目管理”将负责办理前期手续纳入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环节中,通过严密的计划,使前期手续与开发建设的其它环节相协调、既不造成提前缴费,也不因手续办理不及时影响建设进度。

与以提供编制可研报告服务的公司相比,“项目管理”的可研报告周到精确,而且结合“国金管理”的项目管理能够实现预定的各项数据,摆脱了可研报告成为“可批报告”并误导投资人的状况。

三、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交钥匙工程”)的不同

“交钥匙”是一种粗放的项目建设方式,往往是因投资人无力或来不及作项目精细运作时才采用的方式;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未完成详尽设计前就要确定总承包价格,而易使业主与总包商在实施设计与施工时产生利益冲突。“国金管理”受托进行的项目管理,则可在很短周期完成必要的精细运作,使项目更能体现业主在项目的功能与投资上的意图,不但能知道项目建成的最终结果,也能控制其过程,通过“项目管理”的运作所节省的费用则完全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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