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 我国开展患者安全工作的思考

摘自:肖玲 赵庆华 滕苗 李跃荣 肖明朝,我国开展患者安全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医院》杂志,2016年12月第20卷第12期

我国作为世界患者安全联盟的成员之一,通过不断制定与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完善医院评审等方法,努力提高医疗质量,近十五年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患者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但与一些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本文曾发表在《中国医院》杂志,就我国患者安全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思考。

【 1  政府支持与立法 】

政府的支持能极大地促进患者安全工作的开展。丹麦、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于2003年开始,相继颁布了《患者安全法案》《患者安全与质量改进法》等法案,并实施了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上报措施,促进了医院患者安全系统的改造,引起了医务人员的重视,从而有效推动了患者安全工作的进行。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患者安全工作。通过2005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2011年发起“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及“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等活动形式促进质量改进,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加强对患者安全的关注及立法研究,逐步完善落实患者安全立法,确保患者安全得到制度保障,通过法律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患者安全。

【 2  制订并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

患者安全目标作为医疗活动安全服务的指南,主要针对医疗服务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强调在循证及专家共识的基础之上提出解决之道,对促进患者安全起到了引导性的作用。2002年美国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TJC)成立了患者安全咨询小组,并于2003年初发布施行首个国家患者安全目标(national patient safety goals,NPSGs),以帮助认证卫生医疗机构解决患者安全特定领域的部分难题。

中国医院协会在原卫生部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国情、各医院管理评价与评估工作的实践情况,参照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于2006年首次推出《2007年患者安全目标》。此后,连续制定、修订并完善各年度的患者安全目标。如何将其落到实处,需要各医疗机构全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建立连续监测的患者安全系统,健全相关奖惩机制,以保证患者安全。

【 3  建立第三方机构促进患者安全 】

为应对患者安全的风险和挑战,一些国家第三方机构相继建立患者安全组织,如美国质量论坛(NQF)、TJC、急救研究所( ECRI)等,通过质量改进和评审评价工作等手段,促进患者安全。

我国暂未成立患者安全的第三方机构,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以不同的形式推动患者安全在国内发展。如2014年中国医院协会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下,在重庆成立了由36所大型医院共同参加的“中国患者安全教育与研究协作网”。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联合中国医院协会举办“中国患者安全大会”;中国医师协会协同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北京成立“患者安全与医患关系研究中心”;同年,广东省成立了“省级医疗安全协会”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医疗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等。2016年年初,山东省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通过学会、协会、研究机构等系列组织可很好地推动患者安全运动的开展。

【 4  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网络报告系统 】

建立网络报告系统是促进患者安全的具体实施步骤。通过网络报告系统收集医疗机构不良事件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布警示信息,提出改进建议,这一做法已被很多国家及地区所采用,如:美国的患者安全报告系统(PSRS)、英国的报告与学习系统(NRLS)、我国台湾地区的患者安全通报系统(TPR)等均良好运行,对推动患者安全运动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该报告系统是强制性外部报告系统,但该系统相关信息上报不完整,运行效果不明显。2008年我国初步建立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试行),该系统仅向自愿申请参加的会员医院开放。该报告系统开通至今,暂未见对该报告系统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相关评价报道。

【 5  结合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

各国经验表明,在医院评审过程中,能帮助医疗机构持续改进管理水平,对促进患者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美国、德国分别通过TJC、医疗透明管理制度与标准委员会(KTQ)的评审评价活动来规范患者安全行为,构建患者安全文化,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患者安全。JCI于2008年将患者安全纳入其第三版评审标准,从此患者安全随同JCI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得以开展和推广。

2011年我国启动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并发布《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系列标准,该标准专门设置了患者安全章节。标志着我国将患者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医院的日常质量管理中。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医院评审评价这一手段来实现围绕以患者安全为核心的医疗质量标准化,逐步建立了一套患者安全评估标准,发现医院管理在系统层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不断完善。

【 6  医疗保险促进患者安全 】

2003年美国国会通过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现代化法,该法案指定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将医疗质量与医疗保险支付最优化耦合起来。通过评价医院实现的质量指标,来分配其医疗保险报销比例。2007年CMS宣布将停止为过多的可预防的错误支付额外费用,包括那些性质明确(可明确识别和衡量)、后果严重(导致死亡或明显残疾)且通常可以预防的不良事件,即“绝不事件”。

2014年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强调将医疗服务监管内容纳入定点服务协议,对违约情节严重、主观故意性强且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将暂停其医保实时结算资格或拒付其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我国已初步将“绝不事件”排除医保报销的范围,还需要各政府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出更加全面的细则,保证这一条款的全面展开,以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对患者安全发挥保障作用。

【 7  推进患者安全教育研究发展 】

2005 年,澳大利亚卫生保健安全及质量委员会制定了“国家病人安全教育框架”(the national patient safety education framework,NPSF)。该指南中的课程涉及学生知识和履行患者安全的行动两方面,包含患者安全概要、人体工程学、系统因素等11大主题。

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还未将患者安全的概念和原则设置到本科医学课程中。医学生缺乏患者安全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来为患者提供安全照护。患者安全应当从根本抓起,从医学生开始进行系统的患者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学生在学习阶段开始掌握患者安全知识,让安全的意识整合于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以促进医务人员自觉遵守患者安全行为。《患者安全》师资培养、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方面还需更多的医学院校积极参与,共同研究与促进。

【 8  健康信息技术促进患者安全 】

安全利用健康信息化技术(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IT)手段,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医疗水平,降低医疗成本。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注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问题。美国医疗信息技术全国协调员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coordinator for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ONC )就如何通过健康信息技术保障患者安全,提出了患者安全行动和监管方案:加强用户和开发者之间的报告机制;加强传播HIT安全相关知识;完善资源分配和奖惩措施,高效率利用电子病历,并将信息技术安全纳入所有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医学教育和培训中。

HIT的使用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支持临床决策、优化流程的好处时,HIT系统的设计、使用和维护不完善也可能产生新的安全风险。我国医疗机构对HIT的利用尚属起步阶段,为了少走弯路,必须研发具有我国各医疗机构特色的HIT产品,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HIT发展经验,结合国内医疗行业发展现状,最优化、安全地使用HIT以促进患者安全。

【 9  构建患者安全文化 】

患者安全文化是指医疗机构为实现患者安全而形成的员工共同的态度、信念、价值观及行为方式,是患者安全的行动依据和内在动力。传统观念认为犯错是可耻的,犯错者应受到责备、批评,甚至处罚。但是在开展患者安全干预研究时必须遵循的关键原则之一就是:“人都会犯错”,应将重点放在系统和程序的改进,而不是责备或惩罚个人,即“非惩罚性”原则,以鼓励一线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只有通过领导层到员工的全面参与,建立学习型组织,鼓励“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上报,规划及推动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逐步形成患者安全文化,才能确保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从而保证患者安全。

目前,患者安全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首先不要受到伤害”已成为共识并被卫生保健人员遵从。患者安全文化在医疗机构中兴起,同时也向社区、家庭和个人蔓延。中国在推进患者安全过程中,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日益受到关注。通过患者安全目标的促进,不良事件的上报与分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开展患者安全教育与培训,营造患者安全的文化氛围,全员参与,患者安全的目标就能取得一步步的进展,造福于人类。

【参考文献】略;图片来自我国患者安全相关会议和工作场景,对此表示感谢!

作者:肖玲  赵庆华 滕苗 李跃荣 肖明朝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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