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浅析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标杆,指引着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文章从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利益保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实行社会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示范引领机制等五个方面,从外推与内生角度分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机制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机制 价值标杆

  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了概括和凝练,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三个倡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指导,指引着中国未来发展方向。

  前提: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协同论主张,在某一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制约而又相互合作、作用。对系统发展的影响力不是各组成要素彼此力量的简单相加,协同行为能产生高于并超越各要素自身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群众等各方力量并形成培育合力。

  党委、政府的主导。纵观人类发展史,政府在主流价值观的培育和养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党政机关掌握着大量的权力资源和宣传资源,这为党政机关起主导作用提供了基础和保障。首先,党政机关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于政策法规、法律制度中,采取约束性或者强制性手段,促使群众普遍接受核心价值观。其次,党政机关可以通过多元化的媒体进行大规模的、有效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最后,党政机关还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强化人民群众的价值认同。

  社会组织的推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社会组织日益发展、壮大。社会组织以非营利为目的,在社会管理上具有独立性、自主性、志愿性等特点,社会组织便于接近群众、联系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具体需求和具体利益,并且运作成本低而效率高。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之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搭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承载者是人民群众。价值观只有被人民群众认同和践行,才能为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核心:健全利益保障机制

  价值和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利益是价值的基础,价值是利益的反映,价值认同的深层根源是共同利益。人民群众对某种价值观的认同背后都有一个起支配作用的利益因素,而能否满足群众利益也就成为群众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的动力。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②。因此,要有效培育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满足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一,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前提。在当前形势下,要以利益共享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健全市场机制,减少不公平感,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要,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物质基础。第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而现阶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为此,要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完善商业保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扶持。第三,完善利益矛盾协调机制。利益冲突和利益分化是价值冲突的深层物质基础和主要原因。利益矛盾调处机制是利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方面。形成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对于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无限魅力有重要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利益矛盾协调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拓宽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社会舆情,把握好利益矛盾发展动态,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中;其次,要运用各种方式、各种手段及时解决已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更加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点: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任何价值理念要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坚持就必须将这种价值观的基本精神和理念体现在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制度中。在西方国家中,许多主流价值理念都被纳入到法律、法规、政策之中,以保持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中的至上性,并借助法律、法规、政策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得以推广和普及。制度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相辅相成制度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以及约束功能。制度设计要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需要借助制度来实现。

  首先,在宏观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有刚性的规定,用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体制,成为规约人们思想行动的强大力量,这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其次,在微观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日常管理制度中,将之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久而久之,就会将日常管理制度的外在约束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品性,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接受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生活化的途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保障:实行社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国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念,本身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它规约着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影响、制约着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对人们的价值行为起着鼓励或约束作用。

  但在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冲突明显,人们价值观多元化趋势凸显。我们虽然确立了主导的价值标准与价值规范,制定了是非、善恶的标准,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多种机制和制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并不能有效保证多数人都能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激励和惩治促进人们的理性认识和理性行为,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畏之心,促进人民群众真正从内心认同主流价值观念。这就要求:一是在全社会形成“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共识,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的个人、集体要给予大力的物质和精神奖赏,建立健全鼓励、支持、帮扶“道德模范”、“好人”机制,使做好人好事逐渐成为一种约定俗成,一种“软制度”。二是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进行批判,并将这些行为列入本单位或部门的考核,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甚至借助法律对有关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进行惩处。

  关键:健全示范引领机制

  在目前形势下,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涌现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以点带面,用“模范”的实际行动证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性、可行性。

  首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广大人民群众聚焦和学习的对象,他们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的风向标,起着示范引领作用。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引领者,为普通民众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行为做出榜样,从而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引力。其次,充分发挥平民百姓的示范引领作用。这就要求,一是健全平民模范选树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公认”原则,评选出具有公认性、典型性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民模范,使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完善平民模范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形式,激发群众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情;三是建立公民模范激励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大对平民模范的褒奖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一项浩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多种机制的创新,实现内部生成与外部推进相结合,才能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念,成为社会的“方向盘”、国家的“稳定器”、民族的“主心骨”。

  【作者分别为石家庄学院副教授,石家庄学院讲师;本文系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民普及的人本路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WJ1114】

  【注释】

  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3页。

  责编/王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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