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璧山县福禄小学校

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教委“三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侵占惠民资金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积极作出了整顿。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

1、治理内容

(1)要求对应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者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邀请招标,或者以化整为零、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名义规避招标的;

(2)为招标人推荐或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招标事宜的;

(3)影响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的;

(4)要求违规变更设计,或者违规增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或者虚增工程量的;

(5)要求违规进行物资采购的,推荐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的;

(6)要求违规预付、多付、拖欠、拒付工程款的;

(7)要求对已完工项目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或违规审计的;

(8)要求对项目违规审核确定预算、超概(预)算的。

2、工作措施

(1)开展了廉洁从政教育。我校集中开展了“三个一批”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预算法》等一批法律法规。通过上党课、阅读廉洁从政读本等形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二是公布了典型案件,以案说纪。三是组织了一批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2)开展了问题排查整改。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前期排查

的基础上,对2010年8月31日至2011年3月末新开工的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开展了滚动排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加强了制度建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重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重申了纪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十条禁令,规范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二是推行了“廉政合同”制度。三是建立了风险预警制度。认真分析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建立了排查、分析、反馈、发布、处置风险的工作制度,强化事前防范。

(4)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了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了案件查办。我校充分利用公开举报电话(41770027),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注重从审计、财政监督、监督检查、项目排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重视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截止今日,我校未发现任何一起有违规定的事件,保持了学校的廉洁风气。

二、惠民资金使用情况

1、自查内容

贫困学生补助资金,贫困女童免作业本费,非寄宿制贫困生“爱心午餐”,中小学生饮用奶工程

2、工作措施

(1)加强了教育宣传。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了惠民资金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增强了严格执行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创新了宣传方法,切实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人民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落实了监管责任。我校切实加强了对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经办人员岗位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了对惠民资金的日常监管。负责对惠民资金申报、审核、使用、验收等工作的人员要对项目、对象、资格、金额、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承担责任。

(3)强化了制度建设。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了惠民资金流程管理、全程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从业、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从业行为,预防惩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骗取套取惠民资金等行为。二是资金统筹、分配制度。完善资金配套、项目整合、资金分配等办法,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外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惠民资金名称、用途、对象、资格条件、标准、数量、分配、使用等事项向社会作了公开,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狠抓了监督检查。强化了内部监督,加快了建设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了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群众公开评议、义务监督员监督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取得的成绩

由于我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了惠民资金的使用,让每一分钱都落实到了相应学生的身上,学校未截留、挪用、侵占任何一分惠民专款,切实保障了学生的“民生”。

璧山县福禄小学校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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