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水电安装)

监理实施细则(水电安装)

B13-1019-04

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期

监理实施细则 (水电安装)

内容提要: 1. 工程概况

2. 监理目标

3. 监理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监理实施细则 (水电安装)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期。 3、工程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

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55236.8M 2

本工程给水干管1至5号房为小高层,采用PSP 钢塑复合管(公称压力为1.25 Mpa),6至24号房给水管采用PP-R (公称压力为1.0 Mpa),热水系统均采用 PP-R熔接,全楼均靠小区泵房加压供水,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和本小区室外消火栓解决,排水系统小高层采用PVC 螺旋管、其余排水采用PVC-U 管。

本工程电气低压配电接地型式为TN —C —S 制,电源进户处重复接地,供电电源从小区变电所引来一路220∕380V 电源,每栋楼设一电缆分支箱,由电缆分支箱送至各表箱内。小高层设计有消防电梯、正压风机、应急(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其余住宅类用电为三级负荷,照明灯具均采用节能产品,各电气导管材质均采用中型PC 管,地下水泵房采用桥架和SC 管敷设,地下室照明配管采用JDS 管道敷设。

弱电系统有电视信号由有线电视网的市政接口SYWV —75—9干线引来,采用

860MHZ 邻频传输。

电话网络布线系统由小区机房用光纤及大对数电话电缆埋地引来。 安防系统信号有燃气及对讲信号,接自物业内管理员机房。

7、工程工期:初步确定施工阶段工期2010年10月1日—2010年5月20日 8、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勘察单位:江苏华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0、施工单位: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本工程有单晶、多晶厂房、动力站、洗晶车间、乙类化学品库、废水处理站、收

集站、门卫及消防水池。

二、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

2、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3、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纪要

4、设计变更通知单, 技术核定单及工程业务联系单等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82 《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DG/TJ08-308-2002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29-9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 JGJ/T16-92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2005

7、本工程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

三、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以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为控制目标,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评标准及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2、投资目标:图纸范围内的误差变更不超过10%,严格控制进度款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3、工期目标:按照承包合同确定的工期目标,力争将施工实际进度控制在合同目标工期内,确保工程按节点的要求实施。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实现安全达标,争创文明工地、优质工程。

5、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监理工作流程: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合格 否 否 是 同意

承建单位提出开工申请

现场材料检查、设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总监审批开工申请单

每道工序开工及运行 承建单位质量自检 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 监理工程师签发报验单 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单位工程验收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检验批工程验收

说明:该程序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每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实测实量,根据实测实量数据分析判断工序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质量是否合格。

2、检验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工作流程 合格

各工序检验批施工

(承包方) 工序质量自检合格

(承包方) 工序施工质量检查 (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落实整改措施

不合格

3、分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不合格 合格

分项、分部分项工程完工自检合格(承包方) 填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承包方)

实验室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审核 (监理工程师)

签署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监理工程师)

通知承包方整改 (监理工程师)

4、材料审批程序

材料及设备进场前

填写“材料及设备进场报审表”

提交材料有关文件,如质保书、合格证、准用证、进沪许可证、商检报告等

监理抽检 不准进场 不合格

审核

(监理工程师)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按规定批量自检 填写“材料报审表”

(承包方) 审核检查 (监理工程师)

监理按抽样检验频率和现场发现材料有问题时进行抽检

通知禁止使用 自费运出现场 监理归档 进场使用

5、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不合格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

(承包方)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

(承包方)

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

(承包方) 对所报隐蔽工程

检查验收 整改 (承包方)

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 (监理工程师)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归档

6、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可 可 申报 可 申报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 否 否

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 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 值与计划值比较 按计划执行 责成施工单位 采取措施

说明:本流程建立在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确定的工期为计划控制基础。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工程所需原材料, 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

2、工程所需原材料, 半成品及外购设备等均需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同时应有出厂证

明, 技术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3、某些材料和制成品(如特殊管材, 管件, 五金, 灯具和洁具等) 需要审查样品, 封样后

再订货。

4、某些工程材料和制品使用前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 复检或试验。

5、对重要的原材料, 制品和设备的和生产工艺, 质量控制, 检测手段等应进行实地考

察后再选用。

6、对所需专业性的材料的生产厂, 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7、所有设备安装前均应按相应的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检查。

8、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8.1对某些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8.2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 检查, 观察及测量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

8.3检查对正在施工的工程质量通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及是否按工艺流程进行施工。

8.4工程验收, 验收的程序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 专职检, 初验合格后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并签署验收意见, 下列工程需要监理进行验收。

8.5隐蔽工程验收, 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 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

8.6工序交接检查验收, 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不验收)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8.7分项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施工结束, 在自检, 专检合格后监理进行验收。

8.8对技术核定单, 经济技术签证单在征求业主意见后进行认可签证。

8.9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

8.10签发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备忘录, 在隐蔽工程, 工序完工验收时, 或在“旁站”“巡视”检查中发现材料, 设备存在缺陷或施工质量下降,, 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经指出仍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敷衍了事, 此时应向施工方签发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备忘录, 督促其整改, 整改到位后填写整改复查报审表, 经监理审核, 一般对隐蔽工程需要整改时签发监理通知单, 在其它情况下发现的质量问题签发监理备忘录。

8.11下达停工指令, 工程质量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监理在征求建设方意见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未经检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 未采取改进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而继续进行施工者。 ③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8.12认真填写监理日记, 如实记录工程进度, 质量和存在的问题, 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整改结果等。

8.13参加监理例会, 对工程施工中的进度, 质量和存在问题阐述监理的看法及提出改进意见。

1)审核本工程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就上述所发生的设计错漏及有违现行国家标准之

处、设计不确定及其设计深度、系统设计与建筑功能的不一致性、系统优化等问题,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或其它形式向设计、业主等有关建设方提出。通过共同努力,以求得一个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现场施工基本可行、设计意图表达清晰、布局及系统基本合理的电气安装工程建设平台,为今后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投资、工期等三控制打好基础。

2)审核电气安装工程单位资质,其中包括: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工商执照

企业业绩;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及范围;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证书;特殊专业施工人员上岗证书等。

要求如下:

企业资质、工商执照、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上岗证;企业资质等级与本工程内容、范围及等级相符,企业业绩中包含与本工程相似项目。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如下:

① 适时性(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出);

② 技术保证(方案中提出的施工工艺符合本工程设计及工程技术难点的施工要求,施工技

术管理措施有效);

③ 人力资源保证(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 ④ 施工机械保证(企业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 ⑤ 安全保证(企业提供的安全及消防管理体系完整、组织网络完善、措施落实、手段合理

满足不同气候、不同场所、夜间及多工种联合施工的安全要求)。

⑥ 质量保证(方案中提出的安装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到位)。

⑦ 计划进度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并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施工周期适

配)。

⑧ 物流控制及成品保护(电气安装材料设备等储运应适时合理,成品保护措施落实)。

4)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审核要点:工期质量目标明确;技术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三级(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网络完整;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数量符合要求;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原始记录表格齐全,所用仪器仪表合格有效;过程质量控制计划合理;质量反馈及时到位,实施良性循环。

5)审核及认定进场材料、设备

①进场的电气工程安装材料、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合格证、质保书等质保资料齐全有效;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应有施工、监理共同进行,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确认,检验结论应有记录;有异议时送有资质(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抽样检测,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进口材料、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及中文的规格、型号、性能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②审核进场材料、设备的物流及储运计划,其运输和储存符合材料、设备要求,符合施工进度计划。

③电气工程新材料、新设备的进场,应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附有合格的新试报告,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试验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

8.14、监理工作的技术准备

① 熟悉设计图纸、深化现行国家标准学习,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专家咨询、专题技

术讨论、现场勘察等途径熟悉掌握本工程建筑电气系统的特点及关键的施工工序,为旁站监理的定点选择创造条件。

② 依据建筑电气安全工程的特点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协调、落实电气工程总体(大

配套)和室内(小配套)供配电工程各专业工序及施工界面的衔接、交叉、预留、预埋等施工作业的工序、质量措施及其成品保护手段;进一步落实电气安装工程与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及土建相关专业工序的衔接、交叉等施工作业的工序、质量措施及其成品的保护问题。

③ 依据施工临时供电及工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并合理调整土建及各安装专业的用电负荷及

配额,检查进场施工的供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等)的熔丝、导线截面,开关整定值及其接地保护系统。

④ 审查地下室板墙、混凝土内预埋电气套管防水、防渗漏措施,应符合有关施工等现行国

家标准。

⑤ 依据不同建筑及其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求,审核电气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条件(对土建及其

它配套工程要求),其中包括:设备房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室内预留、预埋工作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基础轴线标高、强度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吊具等安装设备到位,施工通道畅通;配套动力(水、电气等)及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8.15、电气线路安装工程

③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 Ω;

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 Ω。

④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时,内部配线整齐,且无绞接,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

股,垫圈下螺栓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部件齐全。

⑤ 照明配电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漏电保护的回路,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动

作时间不大于0.1S 。

⑥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 )和保护地线(PE 线)的汇流排,零线和保护

接地线分别经汇流排配出。

⑦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芯线截面积不小于

2.5的铜芯绝缘线缆;除电子元件回路及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芯线截面不小于1.5的铜芯绝缘线缆,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帮扎,且有标识。

8.17、电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①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 )或接零(PEN )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灯具回路控制应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成排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应有专门接地线。

② 采用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 ,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

③ 安装在危险性较大及一些特殊场所的灯具,其离地面高度小于2.4m 时,使用额定电压

为36V 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专用保护措施。

8.18、避雷接地系统安装工程

①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 埋设在人行道处的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米,且采用

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角钢等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倍,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于原土层良好接触。

③ 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 ;钢管、角钢、圆钢等接地极应垂

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小于5m 。接地装置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焊接接头埋设在混凝土中的以外,都有防腐措施。

④ 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将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与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

相同,钢制的采用热浸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2处。

⑤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避雷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

与支架焊接处,应防腐处理。

⑥ 变压器室、高低压开关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利用金属

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⑦ 明敷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不大于1.5,垂直

直线部分不大于3m ,弯曲部分0.3~0.5m。

⑧ 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

⑨ 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的接地干线上应设置不少于2个供临时接地用的接线柱或接地螺

栓,变配电室的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

⑩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

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

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形成环形网络,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的连接干线或局部等电位连接。支线之间不应串联连接。

? 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为:铜质干线16(mm 2),铜支线6(mm2) ;钢质干线50(mm2) ,

钢支线16(mm2) 。

? 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

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8.19、试验、调试及试运行

①变压器与由高压成套开关柜、低压成套开关柜和变压器三个独立单元组成的箱式变压所的高压电器部分,其电气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② 高压开关、熔断器等与变压器组合在同一密闭油箱内的箱式变电所,交接试验按产品提

供的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③ 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符合本节⑫规定。

④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规定的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合下述规定: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机试验动作正确,整体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入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器保护装置,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合格。

⑤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 Ω时,用2500V

兆欧表摇测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Ω时,做1000V 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⑥ 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退出,检测主回路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

于0.5M Ω;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⑦ 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及高压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⑧ 低压母线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节⑫的规定。

⑨ 低压电器动力设备试运行前,相关设备及线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试验合格。

⑩ 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试验合格。

?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小时,民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

行时间为8小时,全部灯具开启,每隔两小时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要求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8.20、施工过程应予控制的常见病

①管道敷设

A 在潮湿及多尘场所敷设电线管道,管子连接处及管口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B 穿过建筑物变形缝部位未做补偿处理,穿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加保护处理。

C 管路弯曲处存在折皱、凹穴、裂缝等缺陷,弯扁度过大(10%),弯曲半径小于标准规定值。

D 进入箱、柜、盒的排管长短不齐,排列不整。

E 管路与蒸汽、燃气、热力等管路平行与交叉敷设时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未采取隔离措施。

F 管路长度大于规定值(按配管长度大于8、15、30m ,有3.2、1.0弯头)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设施。

G 暗敷时,管路保护层厚度不足或采用的砂浆不符要求。

H 明配管路,固定点间距及支承设施不符要求,管路敷设未做到横平竖直。

I 采用钢管敷设时,管内、管口、毛刺及快口未经处理。

J 采用钢管敷设时,未按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处理。

K 钢管与设备采用金属软管连接时,未采用专用接头,未做保护接线。

L 钢管与箱盒连接未做跨接处理(或跨接不符要求)。

M 钢管连接工艺不符要求。

N 采用金属软管做接地(PE )或接零(PEN )的接续导体。

② 桥架、线槽敷设

A 镀锌桥架及线槽连接板两端少用放松螺帽或放松垫圈。

B 金属桥架支架未经防腐、防锈、接地不可靠。

C 桥架及线槽的固定支承间距过大,牢度不够。

D 采用钢支架固定铝合金桥架时,未采取相应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E 金属桥架及其支架全长接地(PE )或接零(PEN )不符合要求,只有一处接地。 ③ 配线工程

A 线缆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B 边敷管、边穿线、边施工(焊接跨接线等)。

C 穿线时,管口未装护口。

D 管内(桥架、线槽内)线缆总截面积超标。

E 敷设垂直线缆时,固定卡子不符合要求。

F 在配管内布线时,存在导线接头。

G 垂直管路布线时,未做封堵处理。

H 电缆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固定间距过大。

I 电缆敷设时,分支处未设标志牌。

J 铜线连接时,未按规定上锡。

K 多股铝线及2.5mm 2多股铜线直接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未采用接线端子。

L 导线压接时,连接管接线端子压模规格型号不符要求,连接缺陷多。 M 单股、多股铝线采用绕接接头。

N 接头包缠质量不佳,未达规定绝缘强度。

O 接头剥线时,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

P 导线进配电箱盒金属孔未加保护。

Q 编织绝缘导线未做绝缘台。

R 不同电源、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

S 敷设线槽内的屏蔽电线,其屏蔽护套未一端接地。

④ 电气箱、柜、(盘)安装工程

A 箱、柜(盘)进场质保资料不完整。

B 箱、柜(盘)采用电焊开孔,一孔进多管。

C 箱、柜(盘)、壳体防锈、防腐处理不符合要求。

D 箱、柜(盘)安装水平度、垂直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E 预埋箱、盘、凹入墙体深度过深、过浅,安装牢度不足。

F 箱、柜(盘)安装后,金属支架接地不良。

G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接地线。

H 箱内配线存在接头,配线帮扎不齐。⑥

I 箱、盘内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J 盘内二次配线采用铝线。

K 箱、盘内的闸具未标回路标志。

L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未绞紧,局部散、断股。

M 低压电器组合时,箱内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不适配。

⑤ 灯具、开关、插座安装

A 走道等室内同类成排灯具安装中心线超差。

B 吊灯吊链不平行,吊灯不平整。

C 灯具灯头相线反接。

D 导线穿过灯具壳体金属孔未做保护措施。

E 低于2.4m 的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保护。

F 要求采用铁链吊挂的灯具,导线受力(导线未编织在链内)。 G 搬把开关开启方向有误。

H 开关未控制相线。

I 灯具开关安装位置不当。

J 室内开关标高不一致,超差。

K 露天及室内潮湿场所未采用防水型开关。

L 灯具开关控制无序,且错位。

M 暗装开关缝隙过大,且大小不一。

N 插座标高不一致,且超差。

O 插座相、零、地线倾倒,接地(PE )或接零线(PEN )在插座间串接。 P 卫生间等潮湿场所未用密封型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 ⑥避雷与接地安装

A 避雷网(针)安装位置不当,保护角不够,接闪器与支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固定卡子。

B 避雷网支点间距不一,镀锌扁钢截面偏小,沉降、变形缝未作补偿处理。

C 避雷带、搭接倍数不够,搭接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有的单面焊接)。

D 避雷带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及设备外壳未连接,未单引避雷带或跨接处理。 E 景观照明、节日灯高于(或平行)避雷线敷设。

F 高层建筑防雷击或防侧击措施不全或不按设计或规范施工。

G 利用结构主筋做接地引下线时,中途变位且变径,焊接缺陷多。

H 避雷带直线段不顺直,弯曲半径不符要求。

I 避雷带防锈防腐处理不当。

J 接地线穿越墙、楼板和地坪处未加套钢管,或钢套管未与接地线做电气连通。 K 变配电室接地未涂黄、绿相间条纹,或条纹间距不符要求。

L 接地线(PE )或接零(PEN )线串接。

M 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小于设计或规范定值。 N 接地体或接地干线埋深不足,接地模块倾斜设置,与原土层接触不良。

O 接地装置地面测试点、数量、位置不符设计或规范要求。

P 接地不可靠,接地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⑦建筑电气工程验收

ⅰ、检验批的划分;

A 室外电气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建筑群及小区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域不同划分。

B 变配电室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若有多个分变配电室则各为一个检验批。

C 供电干线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D 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区域应与土建工程一致。

E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各自为检验批。

F 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的分项工程检验批,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一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域分成几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安装6层以下的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依均压环间隔的层次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屋面的接闪器为一个检验批。

ⅱ、核查电气工程分部(子分部)各项质量控制资料

A 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等洽商记录。

B 施工方案。

C 主要材料、器具、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等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性能检测、试验报告。

D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空载及负荷试运行记录;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记录。 E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等有关安全功能测试记录。

F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G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H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I 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抽查记录。

J 不合格项目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K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L 观感质量检验项目评定记录。

M 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ⅲ、分项工程(含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工程竣工验收时,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的抽查(公用建筑的变配电室,技术层的动力工程,供电干线的竖井,屋顶防雷工程,重要或大面积照明工程,以及5%自然间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一般建筑的配电室和5%自然间电气照明工程及屋顶防雷工程;室外变配电室及5%各类灯具等项目)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规定。其中变配电室通电后抽测的主要项目为: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导通状态、开关插座接线正确性、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及照明设计确定的照度等。

9、刚性防水套管施工质量控制

① 穿越地下室外墙的管道及水箱, 水池的所有进出水管, 在墙体内必须埋设带阻水圈防水套管, 套管一般比管道直径大2档。

② 套管阻水圈应焊接在套管1/2处, 圈环焊缝应无咬肉, 气孔, 夹渣和裂纹等缺陷, 圈环钢板厚度≥5MM, 宽≥50MM 。

③ 土建绑扎完钢筋, 拦好砼单面模板后, 即应根据设计要求埋设防水套管, 座标位置偏差为≤20mm, 标高偏差为±10mm 。

④ 套管应固定在钢筋或木模板上, 套管内应用废纸或泥沙填满, 以免砼砂浆堵塞。

⑤ 管道安装时, 套管内不得有焊缝, 接头, 配件, 管道四周间隙用油麻填实后, 再用石棉水泥打实, 以防渗水。

10、室内管道钢套管施工质量控制

① 楼板套管二侧之耳攀长≥30MM, 焊在套管1/3处, 安装后下端与楼板平齐, 上端高于楼地坪80-100mm, 穿墙套管耳攀应焊在套管的1/2处, 安装后套管两端应与墙平齐。

② 砼楼板及墙面内的钢套管应配合土建在浇捣砼前及拦模板前按座标或标高预埋, 其偏差≤15mm, 并固定牢靠(严禁焊在钢模板上), 套管敷设应平整并垂直于楼板或墙面, 外墙空调套管应向外有1-2%坡度, 以防雨水以灌, 套管内废纸或泥砂填满, 以防砂浆堵塞。

③ 同一根立管的楼板套管, 上下中心应用线锤吊直后将其位置固定; 二只以上同一直线的梁或墙面套管, 应用直线拉直校正, 中心位置保持同心, 垂直及水平直线偏差应为≤10mm, 定位后的套管应固定牢靠, 以免错位影响安装质量。

④ 室内管道套管的其它要求与刚性防水套管相同。

11、管道预留洞施工质量控制

① 根据管道走向和位置标出预留洞的座标和口径, 预留洞口径以能穿越需要安装管道的三通或法兰大小为宜, 卫生洁具排水预留洞口径应以排水管承口为准。

② 同一根立管的楼板预留洞, 上下中心应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 二只以上同一直线上的砼墙面预留洞应保持同心, 直线偏差≤20mm 。

③ 预留洞框模应固定在钢筋或木模板上, 座标位置偏差≤20MM, 砼浇捣前应复核预留洞的座标, 标高, 口径和数量, 浇捣时须看护, 以免损坏或偏位。

12、进户给水管施工质量控制

5.1、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方法:遵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的指导原则,在完善手段的基础上,强化验收及过程控制应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作业的指导原则。因此在目前以巡视、旁站、检查验收(测量及试验)等主要手段对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的监理工作必须坚持以贯彻执行强制性法规(条文)为中心;以旁站监理为重点;以平行检测(测量数据)为核心,做好工程关键安装部位及工序的监理工作

①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②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③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④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⑤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5.2、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① 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执行, 必要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② 监理工作联系单: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施工单位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③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出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④ 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

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阳光

晶源监理部

2010 年 8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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