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电气车间

综合治理制度

为了维护本车间生产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本单位及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车间和库房必须安放灭火器,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对车间重要地方要设置防盗 必要设施,防止偷盗案件发生,避免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五、加强车间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无丢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

七、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治安管理,确保每位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同时教育自己的子女亲属,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八、遵守公共秩序,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是本厂精神文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间务

须衣饰整洁,对来访者以礼相待,态度和蔼。

二、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传达室内除正常工作人员及外来联系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准在室内谈天闲坐。外来联系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介绍信,并进行来访登记,然后方可进厂。

四、上班时间谢绝会客。凡私人电话除急事外一般不传呼。集体参观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并事先与本厂有关部门联系同意后才能参观。个别参观、照相一律谢绝。

五、凡本厂职工上班一律不准带小孩,不准带零食,不准穿拖鞋。进厂时必须衣冠端正。

六、凡本厂职工迟到者必须登记;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者,应持有出厂证;凡批准病假、事假、调休等人员应持有准假证;所有持证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后才能出厂。无证出厂者,门卫有权登记并及时上报人保科,一律以旷工考核。

七、凡厂内的原料、生产设备、工具零件、成品、半成品等一切物资一律凭成品物资出厂单或实物现金发票出厂,凡私人拎包等物出厂要主动向门卫打招呼。对不符合手续出厂的物品门卫有权询问、检查或扣留。

八、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厂内。

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重点要害部位的范围

1.重要部位包括财经部门、票证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教学仪器、职工宿舍等。

二.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现金的管理。现金应放入保险柜,不得将公款存放在私人家中和办公桌木柜内。

2.物资的管理

(1)各单位采购的物资应有专人验收入库。库房必须安全可靠,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做到日清、月查、账物相符。

(2)贵重物品、高档商品(如电视机、电脑、照相机、收录机、教学用的精密仪器等)保管要落实到人。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做到购买、使用有审批手续,有详细记录。

(4)锅炉房、水房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章制度和值班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防破坏、爆炸、投毒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5)所有的重要设施建立专门制度,应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如报警器、灭火器、铁栏杆等,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综治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及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重大决定,抓住“打、防、教、管、建、改”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在基层得到落实;

3、组织综合治理重要举措的“试点”工作,坚持以点带面、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狠抓落实;

4、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单位及有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法制教育等活动;

5、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6、根据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关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和各基层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7、组织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奖励、处罚的建议;

8、组织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9、负责材料印刷、会议通知、开会记录、文件起草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工 作 制 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5、各个时期、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

6、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社会动向及综合反映;

8、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督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9、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齐抓共管;

10、严格文档管理,收发、借阅、销毁文件有登记。

学 习 制 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以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为主,时间自定),如无特殊情况,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

3、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参加学习人员建立学习笔记,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

例 会 制 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由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听取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

2、综治办每周召开一次人员例会, 由综治办主任结合阶段性的工作小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各基层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使综治的各面内容落到实处,各尽所能,特制定以下制度。

1、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

2、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年签订的责任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按章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合格的,建议党工委、办事处实行

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即:㈠、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㈡、知道家中经济状况;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㈣、知道现实表现情况。“六熟悉”即㈠熟悉体貌特征;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号;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动规律;㈥熟悉着装的变化。

3、作好动态积累,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 教 制 度

1、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

2、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3、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单位。

4、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报告,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汇 报 制 度

1、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属基层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会议,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

2、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以采取正确决策。

情况报告制度

1、遇有紧急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使主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消除隐患,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居委会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逻,自己能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

四、对防范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健全的股室、居委会年底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四、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义务消防员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消防法规、消防常识,敢于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不良习惯和行为。

2、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技能。

3、主动发现、及时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积极协助抓好落实。

4、发生火险、火灾,必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必须发扬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治安巡逻制度

1、加强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卫能力。

2、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

3、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4、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

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

6、巡逻人员除进行正常巡逻外,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

7、巡逻人员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8、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如确有事要办,必须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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