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学科核心素养及其确定

作者:王云生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16年07期

  “素养”指一个人的修养,包括思想政治素养、文化素养、业务素养、身心素养等。素养是人在接受教育、训练和实践中获得的。公民的“素养”高低是影响个人生活质量、国家与世界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方式和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教育的任务也随之改变。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创造,更注重公民素质的提升,培养有创造性、有个性,能适应全球化社会信息时代的人才;教育不仅仅是传承知识,还要创造知识,把知识高效地转化为生产力。基础教育阶段是青少年形成、发展素养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各国为了应对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都在顺应时代的进步、社会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制定各个学科的核心素养。

  纵观世界各国的基础教育,可以看到,尽管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国情、文化传统、教育制度各异,但都认为,基础教育阶段是青少年形成发展素养的关键时期。基础教育对提高民族素质起着奠基的作用,基础教育要以课程为载体育人,要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学会做人,具备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健康成长为适应社会发展,并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公民。许多先进国家通过对“公民素养”的调查和研究,确定本国公民未来生活所需要的“核心素养”,并纳入整体的课程设计,指导课程改革。希望通过以“素养”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来促进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体系的制定,目的在于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和建立健全的社会。学生的核心素养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能力的要求,是个体能够适应未来社会、促进终身学习、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内容结构上,学生核心素养体系注重系统性,各具特色。”“价值取向上,核心素养反映了学生终身学习所需的素养与国家、社会公认的价值观。”[1]

  一、制定基础教育学生核心素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方针

  2014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2],在基础教育阶段,应该帮助学生形成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解决问题的素养与关键能力,立德树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形成又需要各学科在教学中帮助学生形成各个学科核心素养。在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中,都依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细化,确定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制定学生各学科应该帮助学生形成的核心素养体系,并结合各学科内容制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学业质量标准。这些意见是研究制定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科课程核心素养的指导性文件。学生核心素养体系的制定,目的在于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和建立健全的社会。学生核心素养体系的内容和指标的确定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2015年11月29日中国教育学会、《光明日报》、教育部组织了一场“核心素养如何转化为学生素质”的教育沙龙,与会的教育专家指出,核心素养是“在三维目标基础上提出,是对三维目标的发展和深化。核心素养更直指教育的真实目的,那就是育人。”“从双基到三维目标,再到核心素养,是从教书走向育人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教育部正在根据核心素养的体系,组织力量“设计不同阶段的课程标准,制定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校基于课程标准设计教学、命题、作业和考试。”教育专家透露,通过研究已经基本确立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9个素养、23个基本要点和70个关键表现。9大素养包括身心健康、学会学习、实践创新、公民道德、国家认同、国际理解、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审美情趣等。9大素养可以分解为23个基本要点、70个关键表现[3]。例如,“学会学习”素养包括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两个基本要点。其中“乐于学习”包含有积极的学习态度、浓厚的学习兴趣、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主学习;持之以恒,具备终身学习的意愿和能力等三个关键表现。又如,公民道德素养包括品德修养、社会责任、法治信仰、生态意识四个基本要点。其中的“社会责任”基本要点包含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益,乐于志愿服务;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5个关键表现。“科学精神”素养包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等2个基本要点;实事求是包含尊重事实和证据,有实证意识;弘扬理性,能运用科学知识、原理和方法解决问题等两个关键表现。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形成的70个关键表现,描述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核心素养发展上实际达到的状态或结果。它描述了个体在面对复杂程度不等的现实生活情境时,综合运用在教育、训练和实践中所孕育出来的(跨)学科观念、思维模式和探究技能,获取、加工信息,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修养和品质。

  二、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确定学科核心素养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各个学科教育教学所形成的具有本学科特质的素养的综合体现。各个学科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具有学科特质又含有跨学科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各个学科的核心素养体系如何构建,不同的专家可能提出不同的指标,用不同的文句来描述。但都要体现高中学生的发展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都应该是学生通过高中阶段学科课程的学习形成的(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整合,是学生在高中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

  以高中化学学科教学为例,应该从我国的基础教育的总目标、从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素出发,结合化学学科的本质特征和基础教育阶段化学教育教学的性质和目标,研究化学学科的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的维度。

  化学是从分子的水平上看待和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变化和创造新物质的科学,化学科学的功能在于认识物质世界、指导人们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创造新的物质,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化学哲学的视角看,化学课程应当帮助学生形成看待和研究物质及其变化的基本观念、价值取向、方法和化学科学伦理,即形成正确看待化学变化过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高中化学课程的学习内容,包括人类在化学研究和实践中形成的最基础的化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看待、研究和利用物质及其变化的基本观念,也包括处理人与物质世界关系,处理与之相应的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的准则和方式。从教育哲学的视角看,化学学科的学习内容和教育价值,不仅仅是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传承,化学方法的习得和化学学科价值的认识,还应该包含跨学科的知识、观念、思维方法、价值观和科学伦理观念的形成。帮助学生认识学科的本质特征,弄清化学学什么、怎么学、对社会和自身的发展有什么作用,怎么运用、怎么创造新的知识,是化学课程育人价值的体现。例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内涵的维度:

  看待物质世界和对待化学科学的基本态度、基本观念和价值取向;

  分析、处理、解决有关化学问题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

  认识、研究物质世界的行为方式和关键能力;

  对待科学技术、社会和环境关系的基本态度;

  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上的行为方式和相应能力。

  可以从上述几个维度出发,结合高中化学学习的核心内容来确定高中生应该具备的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要素,例如:

  物质客观性和可认知性的观念与认知能力;

  科学精神、科学探究意识和探究能力;

  物质变化和能量转化的规律意识与理性思维习惯;

  宏观视野,微观分析和符号表征能力;

  交流合作意识、科学伦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上述要素中,认同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和可认知性是探索物质世界的前提,否则,将陷入主观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的陷阱。科学精神、问题意识,基于证据的判断、推理和探究能力,是学习、研究化学科学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认识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质、变化,需要从宏观现象入手,在分子水平上做分析研究,并运用化学符号模型表征,这是化学科学的基本认知方式。掌握物质化学变化和能量转化的基本规律,能运用逻辑思维对物质及其变化现象做分析、推理、抽象和概括,这是理解、创造有关物质新知识的基础和途径。在运用化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研究、利用、创造新物质的过程中,能自觉遵循科学伦理,具备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绿色化学思想,具有交流合作意识,这是全球化的现代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

  三、高中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表述与内涵

  用什么样的名称来表述化学学科的核心素养,才能更准确地概括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要素,更完整地涵盖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在高中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高中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可以从“宏微结合”“分类表征”“变化守恒”“模型认知”“实验探究”“绿色应用”6个方面做表述。另一种意见,主张用“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实验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来概括。下文以后一种意见为例,分析各项素养的内涵:

  “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要求学生能通过观察、辨识一定条件下物质的形态及变化的宏观现象,初步掌握物质及其变化的分类方法,并能运用符号表征物质及其变化;能从物质的微观层面理解其组成、结构和性质的联系,形成“结构决定性质,性质决定应用”的观念;能根据物质的微观结构预测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具有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变化。

  “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要求学生能认识物质是在不断运动的,物质的变化是有条件的;能从内因和外因、量变与质变等方面较全面地分析物质的化学变化,关注化学变化中的能量转化;能从不同视角对纷繁复杂的化学变化进行分类研究,逐步揭示各类变化的特征和规律;能用对立统一、联系发展和动态平衡的观点考察、分析化学反应,预测在一定条件下某种物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变化。

  “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要求学生能初步学会收集各种证据,对物质的性质及其变化提出可能的假设;基于证据进行分析推理,证实或证伪假设;能解释证据与结论之间的关系,确定形成科学结论所需要的证据和寻找证据的途径;能认识化学现象与模型之间的联系,能运用多种模型来描述和解释化学现象,预测物质及其变化的可能结果;能依据物质及其变化的信息建构模型,建立解决复杂化学问题的思维框架。

  “实验探究与创新意识”要求学生发现和提出有探究价值的化学问题,能依据探究目的设计并优化实验方案,完成实验操作,能对观察记录的实验信息进行加工并获得结论;能和同学交流实验探究的成果,提出进一步探究或改进实验的设想;能尊重事实和证据,不迷信权威,具有独立思考、敢于质疑和批判的创新精神。

  “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要求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崇尚真理,形成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认识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的重要性,具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绿色化学观念;深刻理解化学、技术、社会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赞赏化学对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能运用已有知识和方法综合分析化学过程对自然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权衡利弊,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有关化学问题的社会决策。

  上述核心素养的内涵描述,符合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要求,比较全面体现了化学学科基本观念、化学的学习和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体现了从化学视角看待、分析和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和品质要求。全面关注了化学学科的知识技能学习、过程和方法的了解和训练、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有化学基础知识技能的学习要求,有化学基本观念和化学思想的建构,有化学学科或理科共有的学习研究方法的学习要求,既体现了化学学科独有的特质,又包含了物理生物等理科学习应培养的核心能力和品质的培养要求。例如,“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创新意识”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方针和时代对人才的培养要求。“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实验探究”概括了化学学习和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从物质性质和变化的宏观现象入手,运用观察、实验、分类表征等方法获得物质及其变化的现象和基本规律等信息,并做初步的加工,从宏观上认识物质及其变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原子分子的运动、变化,从微观角度对物质结构、性质与变化做探析,获得更为本质的认识;同时提出了实验探究、实证研究、模型方法等研究方法的了解和训练要求。“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指出了帮助学生形成物质变化与能量守恒、质能联系、变化与平衡观念、对立统一和动态平衡规律的要求。

作者介绍:王云生,福建教育学院化学教育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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