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口与采光口计算公式

厨房的通风口面积/使用面积(地毯面积)= 1/10

注意:固定窗户不算,测量通风口面积时按能打开的最大通风面积计算。

追问:

答案好像算出来不对,能具体点吗

回答: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中7.2.2规定: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2、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平方米。

清楚了吧?

追问:

这个清楚了,在帮忙一下吧,好人

某居室侧窗台高0.6m ,窗高2m ,宽3m ,有效采光面积应是多少?

谢谢

回答:

哈,加分才行哦

《通则》规定,侧窗0.8米以下不算采光面积,所以有效采光窗高度是1.8米,面积就是5.4平米

追问:

具体点好吗?我是新手,谢谢

回答:

不会吧,这还不清楚??

《通则》规定,侧窗0.8米以下不算采光面积,就是说从地面向上0.8米之内有无窗户都不算采光面积。

题目中窗台0.6米,所以窗户的最下方0.2米范围内不算采光啊。那么有效的采光面积就是(2m-0.2m )高*3m宽=5.4平米

这与新手与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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