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厂员工手册(详细)

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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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 ...................................................................................... 4

第二章 员工录用规定 .............................................................................. 5

第三章 公司福利事项 .............................................................................. 9

第四章 工作规范 .................................................................................... 10

第五章 考勤与假期制度 ........................................................................ 12

第六章 薪资和考核 .............................................................................. 18

第七章 奖惩管理规定 ............................................................................ 19

第八章 培训管理规定 ............................................................................ 26

第九章 保密管理规定 ............................................................................ 27

第十章 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 29

第十一章 网络管理规定 ........................................................................ 31

第十二章 职务代理规定 ...................................................................... 32

第十三章 附则 ...................................................................................... 33

第十四章 确认信 .................................................................................. 34

欢迎辞

欢迎您加入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并祝愿您在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有良好的表现和成就!

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

本手册向您介绍了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理念和公司价值取向等有关情况,帮助您理解就职于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各项要求和努力方向。

本手册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方针、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本手册只是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如您对本手册有疑问或建议,请向公司行政部门反映。公司追求企业和员工利益和谐统一。本手册随国家政策和企业发展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修改。

祝您在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开心愉快、事业有成!

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章 公司简介

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非标设备和非标工艺装备的生产厂家,公司集开发、设计、生产安装于一体,拥有专业的研发队伍和高素质的生产骨干,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工装设备和技术支持。

公司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开发、设计和制造,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最为可靠的工艺装备。严谨的设计理念、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与每位客户携手并进,是XX人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

公司一贯坚持“用户满意,我们才满意”的宗旨,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第二章 员工录用规定

1.公司依整体发展需要和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视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按要求核准后实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员工:

2.1 曾在公司或相关企业有不良记录或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2 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2.3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2.4 通缉在案者或曾犯刑事案件被判拘留以上者。

2.5 经本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2.6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吸毒者。

2.7 有受贿、贪污、作风不正等前科者。

2.8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2.9 未满十八周岁者。

3.筛选规定

新进员工须持有有效证件及学历证等正本到公司参加筛选: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基础资料的初审,合格者发“面试通知书”。

3.2 人力资源部在初试前了解人员背景,完善其资料后转用人部门进行初试。初试视其需要以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进行。

3.3普通员工通过初试即可,组长级以上人员按要求进行复试。

3.4复试合格,用人部门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3.5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报到

4.1人力资源部根据体检结果及用人部门所提供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报到。

4.2 应征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4.2.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2.2最终学历的学校的毕业证明。

4.2.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4有特殊技能者,提供资格证书

4.2.5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5.筛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效。

6.试用:新进人员与报道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将根据员工的不同的服务期限和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告知。试用期内,如果你确实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你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终止对你的试用或视情形延长试用期。

7.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辞退,并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7.1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7.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3有旷工现象者。

7.4请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3天,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7.5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

7.6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7.7违反劳动合同之规定情节严重者。

7.8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7.9发现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公司之行为者。

8.任用: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8.1由人力资源部开具通过试用期的“试用期通知书”。

8.2将档案调到正式员工档案中心。

8.3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9.人事调整

9.1人事调整时机与手续。

9.1.1部门调整时,应由调整后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竟会前至前部门主管后,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2职务调整或晋升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3若部门调整同时变更职务或晋升时,依9.1.2条方式办理。

9.2人事调整核准权限:

参考公司《事务核准手册》,经理级以下人员聘任、调整或晋升等等,均须由相关部门提出,逐级呈报后,最终经相关的副总经理核准后可。

9.3人事调整公告:

9.3.1经公告之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免填“人事调整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作业。

9.3.2公告若有未详尽之处,由人力资源部填具“人事调整表”,会签相关部门主管确认,经核准后调整之。

9.4调整生效:

各种人事调整应予事先经过核准后生效实施之,并依下列准则作业:

9.4.1调整生效日为每月1日或16日。

9.4.2公告之人事调整,其生效日以公告所载。

9.4.3“人事调整表”所填注之生效日先于核准日时,该调整生效日依核准日后1日或16日。

9.4.4人事生效日由核准主管裁定。

9.4.5人事调整核准而未签注核准日期时,若送交人力资源部已逾所填注之生效日,该调整生效日依送交人力资源部后之1日或16日。

9.5变更职务代理人:

所有职员若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需变更职务代理时,“人事调整表”上填妥变更后之职务代理人,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修正存查。

9.6各分公司/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与升迁。

9.6.1各分公司/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与升迁若属委托当地聘雇,由权责主管核定后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96.2遇人事调整是应将人事调整信息传回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人事资料。

10.续约

续约正式任用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0.1合格之绩效考核表。

10.2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

10.3合同签证。

10.4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11.离职手续

11.1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提前30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取“员工离职手续表”,便利以下离职手续:

11.1.1工作业务交接。

11.1.2交回各项工作用品。

11.1.3人事、资产、财务、资讯物品缴验。

11.1.4解除聘用。

11.2违反公司规定,未经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1.2.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11.2.2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到公司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11.2.3未办理完成员工离职手续视同自离,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11.4从公司离职后,再重新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第三章 公司福利事项

主旨:《公司福利事项》是由公司管理层提议、讨论、通过后确定之条款,凡公司员工均可有之福利待遇。

1.节日津贴:每年中秋节、国庆、元旦以及春节发交给节日礼品或过节费;

2.生日津贴:员工过生日,公司以购物卡或奖金的形式发放生日津贴;

3.丧葬津贴:员工的直属亲属死亡时,公司按照规定发放丧葬津贴;

4.高温补贴:夏季高温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发放固定的高温津贴;

5.公司为所有正式员工统一购买法定保险,并根据工种不同判定是否为其购买特殊意外保险。

6.年终奖:公司根据一年整体的经营效益及员工的服务年限,发放一定的金额(一般为全年平均月基本薪的一倍以上)的年终奖。

7.带薪假日: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其中女职工可以享有三月八日的妇女节假期(具体规定参见《考勤和假期制度》)。

8.其它奖励:经总经理办公室评估并批准的其它奖励项目及奖励方式。

第四章 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1.1 热爱公司,服务社会;

1.2 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1.3 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1.4不断进步,完善自我;

1.5 团结合作,坚持原则;

1.6爱护公司财物,提倡节俭节约;

1.7 严守公司机密;

1.8 保护环境卫生,注意个人仪表。

2.工作纪律

2.1 公司有根据生产需要而调配员工工作岗位权利。

2.2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3 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4 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2.5 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2.6 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2.7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菜等。

2.8 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2.9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2.10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3. 沟通与投诉

2.1 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部门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2 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考勤与假期制度

1.工作时间

1.1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7:45—12:00 下午 13:00—16:40 。

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 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 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 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3.2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2.3.3 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2.3.4 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 ÷ 21.5 ÷8

3.考勤制度

3.1 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2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8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3 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

3.4 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 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 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

3.7 迟到、早退

3.7.1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3.7.2 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 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4.请假

凡员工不能正常上班,均须办理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传到人事部记录考勤。

4.1请假单填写:

4.1.1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

4.1.2请假申请必须注明起止日期、时间、具体事由等,未写明者可不予准假。

4.1.3请假期间应有职务代理人,并知会职务代理人,以代请假期间职务相关作业及责任。

4.1.4任何假别(除婚嫁、丧假外)都要以特别假先请之(如有特别假的话)。

4.1.5请假流程经各级主管核准后方予准假,请假流程未跑完就离岗,将以旷工论。

4.2事假

4.2.1至少需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核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

4.2.2当天突有不能预知之急事且能于事后提出具体者(例如:A.盗窃、火警,须提出公安证明;B.亲属病、伤、亡,须提出医院证明),依以下方式办理。

4.2.2.1当日开始上班后1小时内以电话报备者,准予来上班时凭据证明文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请假手续者,予以旷工论。

4.2.2.2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以后来电者,一律以旷工论。

4.2.2.3报备者应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部门主管或助理应予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通过内部网络以公文方式报道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仍以旷工论。

4.2.2.4未依事实报告或延误报告时间,因而影响出勤状况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2.3请事假 3天/次/月,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4.2.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给予免职。

4.3病假

4.3.1原则上比照事假申请,报备流程同事假一致。

4.3.2当天本人确因急病者得由本人或委托家属于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内报备,且于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家来公司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如:个人病历卡、医院证明书等),未办请假手续者,仍视为旷工。

4.3.3病假连续超过2周以上者,视为长病假,以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4婚假

4.4.1达到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7天,限一次用完,服务期限1年以上者才享受带薪晚婚假期。

4.4.2婚假申请之有效期为自结婚登记日起3个月为限。

4.4.3有效婚假认定的标准为自申请者到职日期后(包括到职日)登记注册方为有效。

4.4.4婚假连续假期,不包含2天公休日。婚假不得与法定节假日及特别假连续请。

4.4.5婚假必须于婚假15天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4.6婚假之申请必须提出相关证明文件(结婚证书)。

4.4.7请婚嫁员工不享有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丧假

4.5.1员工的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员工可凭有关证明申请有薪丧假3天;

4.5.2请丧假员工不享有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3丧假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予次日补办手续并于一个月内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补办手续。

4.6产假

4.6.1怀孕的女员工可请产假共计90天,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男职工,妻子分娩时,可享受3天有薪假;

4.6.2产前检查可先以产假请之,但须于产假开始时扣除先前所请天数。

4.6.3产假之计算以医院证明生产日为产后第一天。

4.6.4产假必须于产假一周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6.5凡产假未足规定天数,经各处主管认可而前来上班者,依基本工资折算发给补贴。

4.6.6产假期间,全勤奖、各项加给,交通补贴、通用津贴不发给。

4.7带薪年休假

4.7.1工作满1年以上10年以下者可享受5天有薪年假;

4.7.2工作满10年以上20年以下者可享受10天有薪年假;

4.7.3工作满20年以上者可享受15天有薪年假;

4.7.4员工休年假前应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接受直接上司的统一安排年内修完,逾期作废,如因工作不能安排休年假,公司将按加班标准给予员工补助。

4.7.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7.5.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4.7.5.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4.7.5.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7.5.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7.5.5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8公休日、法定假日

4.8.1每周日为公休日。

4.8.2法定假日:

注:放假时间有超出法规时间的,均视为无薪公休假

4.9临时休假

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如:风雪水火灾)由公司临时宣布的,以调班方式处理。

4.10除病假外性质不同的假期不得接续申请,如婚假与事假等。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连续请假。

4.11旷工

4.11.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旷工1天扣发3天薪金,连续旷工两天扣发6天薪金,连续旷工3天依4.11.3处理。

4.11.2 旷工员工其旷工期间各种工资、津贴均不发放 。

4.11.3 凡当月旷工累计3天(含)以上或或全年累计5天者,作辞退处理,并依违反劳动合同处理。各级主管对对所属员工之假作不实之签报者,依奖惩办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5.加班

5.1公司可在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5.2公司员工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60小时。加班时间至23:00止,超过23:00不算加班,但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补填“考勤更正单”给人力资源部,否者超过部分不予计加班费。

5.3员工加班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不、调休,不能安排补、调休或补、调休时间不足以抵消的,计入加班。员工必须参加由公司或部门安排的节假日值班。

5.4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计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50%计算。周日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300%计算

5.5顾问及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确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时加以考虑,但在法定假日加班时,按基本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

5.6员工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处理。

6.公出

员工因处理公务或参加培训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日以内(或出入公司),视为因公外出。离开1日以上者视为出差,须依出差办法办理。

6.1员工因公外出应予共处前填写“放行单”,并呈经理级部门主管核准(经理人员需呈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

6.2因遇特殊情况未能于下班时间前赶回公司时,应与公司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并取得权责主管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早退。

6.3员工因公外出应按“考勤管理办法”打卡。

6.4员工因公外出,事先未能办理公出手续应补填“放行单”说明延迟原因,呈权责主管核准后递交递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6.5因公外出如需用车应进行用车申请。

7.出差

7.1出差定义:

7.1.1因处理公务或参加培训须离开工作所在地1日以上,视为出差。

出差分为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两种。

7.1.2当日往返的公出,另以“公共管理办法”规范。

7.2国内出差

7.2.1出差申请

7.2.1.1员工出差应于出差2日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审核,如时间紧迫或人在外地未及办理申请,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经核准的出差,其费用不得报支,出勤考核依人事规章办理。

7.2.1.2一般员工国内出差的核准,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

7.2.1.3参加培训依“外训管理制度”申请,所有后勤工作由管理部统筹办理。

7.2.2交通:

7.2.2.1有交通工具使用依照《费用标准》规定,特殊情形须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呈

签。

7.2.2.2机票及火车票由管理部门负责代购。

7.2.2.3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管理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2.2.4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扩展业务者,依财务的报销制度执行。

7.2.2.5出差期间,于次日起另行补贴,额度依《费用标准》执行,若出现7.2.2.4的情况不享有。

7.2.3住宿:

7.2.3.1以财务部的《费用标准》执行。

7.2.4差旅费预支:

7.2.4.1出差前得预先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须经权责主管及会计审核后,方可到出纳处领取。

7.2.4.3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报销中扣回。

7.2.4.3出差至各分公司/办事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办事处代为处理。

7.2.5差旅费报销:

7.2.5.1差旅费报销凭“费用支出报销凭证”申报,检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级财务主管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7.2.5.2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7.2.5.3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7.2.5.4为方便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7.3国外出差(略)

第六章 薪资和考核

1.薪资

1.1薪资结构:

员工薪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年资工资

1.2薪资核算的依据为考勤记录与请假条,由财务部审核出勤状况并核算薪资,奖金依部门和个人当月工作业绩考核确定。

1.3薪资依岗位而定,人员调动,薪资随岗位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由总经理最后核定。

1.4公司于每月底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1.5津贴包括:岗位技能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特长技能津贴等

1.6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1.7员工每满工作1年加年资工资30元

1.8本公司鼓励各级员工格尽职守推行薪金保密。

1.9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员工不应探寻他人薪金、不评论他人的薪金的构成,以工作表现评价员工。出现探寻他人薪金的情况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考核

2.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一般为3个月)由使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使用人员考核表”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正式录用。

2.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过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与常务副总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常务副总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2.3结果存档:所有人员的考核结果均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奖励、培养晋升、调职等重要依据。

2.4注意事项: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七章 奖惩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维护公司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本奖惩规定。本奖惩规定是员工应为和不应之依据。

本公司真诚的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争取立功受奖。对于违纪员工,公司将按本办法予以处罚。员工具有奖惩之事迹者,应由直属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以上核准后,人力资源部拟定文告,并列入员工个人记录。有关功过于年底相抵之后给予: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之处罚。

1.奖惩类别:

1.1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值。

1.2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2.奖励:

公司对于员工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值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2.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奖金1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并计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2.1.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为他人楷模者。

2.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2.1.3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违纪行为者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2.1.4举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权益者。

2.1.5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1.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2.1.7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2.1.8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2.1.9拾金不昧者。

2.1.10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2.1.11其它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2.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奖金50—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

告栏公告,并计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2.2.1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等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效益的。

2.2.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2.2.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2.4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2.2.5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优化,并切实可行者。

2.2.6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2.7年终被评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

2.2.8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2.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奖金300—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并计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2.3.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2.3.2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1000元以上)。

2.3.3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3.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3.5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2.3.6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2.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并计入员工的个人档案):

2.4.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并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4.2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财产免受重大损失(20000元以上)。

2.4.3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2.4.4其它情况应给予晋级奖励的。

2.5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并计入员工的个人档案):

2.5.1在完善工作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5.2其它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2.6公司设立的其他奖项。

2.6.1“忠诚员工奖”:授予那些长期为公司服务的员工,根据员工服务于公司的年限分别设立“三年奖”、“五年奖”、“十年奖”、“三十年奖”。

2.6.2“优秀员工奖”:授予那些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优秀员工。

2.6.3“优秀团体奖”:授予那些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业务和支持团队。

2.6.4“特殊贡献奖”:授予那些在公司重大项目中起关键作用的员工和维护公司信誉,保护公司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2.7离职员工和辞退员工不再享受各种奖励。

3.处罚:

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罚金1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3.1.1因工作失误导致批次返工、批次次品者或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3.1.2工作不称职、效率低下者或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3.1.3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着。

3.1.4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或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3.1.5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3.1.6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3.1.7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者。

3.1.8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1.9员工休假满4天内未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者。

3.1.10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1.11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裤、鞋等)及佩戴胸牌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3.1.12在公共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

3.1.13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公司应酬除外)。

3.1.14在公共场所奔跑(紧急情况除外)

3.1.15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3.1.16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戴耳塞听音乐及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1.17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3.1.18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在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3.1.1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罚金50—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3.2.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3.2.2工作期间不按规定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2.3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3.2.4发现公司其它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3.2.5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1小时以上者。

3.2.6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3.2.7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开岗位或串岗。

3.2.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务或擅自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3.2.9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3.2.10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3.2.11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3.2.12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3.2.13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经行游戏等。

3.2.14驾驶员(司机)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2.1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不大者。

3.2.16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在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3次者。

3.2.17侵占、浪费公司之资产、公物者在500元内,并按实际损失赔付的。

3.2.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罚金300—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3.3.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3.3.2故意撕毁或撰改公文者。

3.3.3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3.3.4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3.5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3.3.6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3.3.7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8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3.9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露商业秘密者。

3.3.10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3.3.11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3.3.12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3.3.1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14擅自丢弃公司财务(包括废弃物品)者

3.3.15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3.3.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3.3.17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在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3次者。

3.3.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职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工试用辞退的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3.4.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3.4.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4.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职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工试用辞退的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3.5.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3.5.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5.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无理取闹者。

3.5.4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3.5.5散播其它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3.5.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3.6.1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安全或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

者。

3.6.2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等。

3.6.3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3.6.4员工藐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3.6.5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含回扣、馈赠等)。

3.6.6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6.7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3.6.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是公司蒙受损失者。

3.6.9罢工或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3.6.10所管现金及财务严重短缺者。

3.6.11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3.6.12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

3.6.1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的部门主管及个人擅自泄露员工的薪资者。

3.6.14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3.6.15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3.6.16侵占、浪费、破坏公司的资产、公物等5000元以上者。

3.6.17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3.6.18在任何场所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3.6.19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3.6.20在禁烟区抽烟。

3.6.21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3.6.22对同时进行性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3.6.23在公司酗酒滋事、聚纵赌博、闹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6.2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3.6.25隐瞒传染病或其它(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3.6.26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酒类或毒品者(由医院开处方同意使用的药物除外)。

3.6.27向任何人(含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公司的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经公司授权的除外)。

3.6.2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累计3次者。

3.6.2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类似的行为。

3.7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本条例为准绳。

3.8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4.员工功过抵消规定如下:

4.1嘉奖与警告抵消。

4.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小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4.3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大过一次或记小过三次。

4.4员工功过抵消依发生同年度内为限。

第八章 培训管理规定

1.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求,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进行,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需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的录入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行公司的前两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接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纲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及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出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的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基于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详见公司的“外训管理制度”。

第九章 保密管理规定

1.主旨

公司系高新产品技术企业,先进技术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出于对知识产权及公司机密的尊重,特制定保密制度。

2.内容

2.1员工应充分理解所从事的工作接触并知悉公司有关之机密资料对公司之重要性,任何对该机密及资料有关内容的泄露,必将造成公司的重大损害。

2.2员工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含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绝不私自复制或保留和该资料或机密有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的内容泄露于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协助第三方获悉该资料的内容。

2.3员工应将收受所从事工作有关的技术秘密以及公司有关之机密资料与其他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置于安全场所,以防非相关的人员接触,并确保该技术秘密以及公司有关之机密资料不泄露。

2.4员工在职期间,绝不兼职其他公司。尤其是在职期间与离职后两年内,绝无利用所从事工作之技术秘密以及公司相关的机密资料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获得不正当之利益或造成公司之损害。

2.5员工应竭尽心力为公司效力,绝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损害于公司,任职期间所谓任何研究、发明、创造、设计、改良、生产等均属公司所有,因而获得之专利权/著作权亦完全为公司所有。如公司对上述权利提出国内、外注册登记之申请时,员工应无条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手续。

2.6员工应充分理解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之立场,也赞同公司禁止员工随意使用非授权软件的立场并应与公司共同遵守之。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绝不私自从外处将任何软件携带进公司,亦不在乎公司内部擅自使用该软件。在工作中所需要使用的任何软件必先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取得后交付个人使用,如发生私自使用非公司交付的软件,因此而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完全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员工应付完全责任,因而产生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与经济上的责任,员工应完全承担。

2.7员工应于到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如有违反,处接受惩戒外,还应赔偿公司因而所发生之一切损失,并接受法律的制裁。

2.8公司聘有常年的法律顾问,可就有关企业保密法律法规同其咨询。

第十章 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1.主旨

为彻底整顿工作现场的秩序与纪律,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工作现场管理规定。

2.内容

2.1员工上下班应准时指纹打卡。

2.2打卡时应有序排队,不可插队和争先恐后。

2.3进入公司应佩戴好工作卡,并佩戴合理位置。未佩戴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4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整洁,如有乱丢垃圾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5在禁烟区内吸烟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6员工外出应遵守门禁管理制度,填写“公出(用车)申请单”,经各处主管核准后方可出厂。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7未经主管核准,禁止擅自带外人至公司、工作现场参观,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8作业相关人员未经核准,不准擅自如仓库或其他禁区,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9公司为保护知识产权及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袭,严禁使用非法软件,并禁止将未经许可的软件用于计算机中。除开发产品需要,并经核准之的定人员外,绝对禁止任何人员任何时间在公司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无关工作的事务(包括上班时间、非上班时间及加班时间),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0对同事有非礼、恶意辱骂等不良行为者,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1下班时间未到,应仍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可提前做下班准备。

2.12上班时间不可从事私务,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3工作场所内禁止跑、跳、谈天说笑,上班时间禁止看小说杂志(包括网络小说),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4午休时间未到,未经主管核准不可提前用餐,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5员工应按时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必须合格。

2.16为维护公司各项资产之安全及机密,进出公司之所有人员、车辆、物品均需主动接受保安人员之安全检查,拒绝合作的本公司员工违者依“奖惩办法”之规定予以处分。

2.17未经核准,私自打长途电话,经发现除双倍赔偿电话费外,将视情形严重程度,依侵占公司资产论处。

第十一章 网络管理规定

为严肃公司信息网络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开除,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在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的同时,可根据情况要求其赔偿其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合同处理,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账户或他人信箱。

1.2对网络系统的管制方法进行译码、破坏,欲达到进入网路系统者。

1.3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者,或未经当事人或主管许可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的资料者。

1.4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文件者

1.5盗用公司账号上互联网者。

1.6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1.7其它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立即开除,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2.1意图侵入公司网络系统未遂者。

2.2擅自利用网络发布不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或对个人进行恶意攻击者。

2.3其它违反公司网络使用规定予以开除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小过以上处分,累犯者可开除。

3.1非因工作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2未经主管同意并登记,非法使用或传播商业(用)软件者。

3.3盗用他人密码上网者。

3.4提供他人密码非法上网者。

3.5未经登记设立个人站点者。

3.6利用互联网络,观看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3.7其它违反公司网络使用规定应予及过者。

第十二章 职务代理规定

1.因从业人员请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暂离工作岗位是,为使公司各相业务仍能正常进行,所有员工的工作应由职务代理人接替。

2.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当事人应与职务代理人事先依《 工作交接单》形式进行工作交接,使其充分了解当事人业务。

3.员工请假、出差时,应由指定的代理人在请假或出差申请流程上进行签注同意,在转呈上级主管批准。

4.职务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均同受处分。

第十三章 附则

1.权利保障

1.1职员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1.2对于明显违反本手册相关条款规定的指令,职员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权利和责任。

2.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请及时项行政部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到行政部门。

3.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座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依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的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4.本手册有文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效力。职员可通过个人专用或公司共用电脑查阅相关内容。

5.如职员发现本手册中的规定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悖,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在下一年度开始进行调整。

第十四章 确认信

本手册员工本人保留一份,并在仔细阅读该手册完毕后,填写手册附的《员工手册》回执单,复印回执单由员工签名后交到人力资源部存档。

《员工手册》回执单

我特此声明,本人已经阅读了《XX机械员工手册》,并且充分知晓了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我完全明白任何违背此手册中相关公司纪律政策和准则的行为都将导致公司的纪律处分。

员工签名: 姓 名: 工号: 身份证号:所属部门: 区 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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