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政策

(1) 成都教育局: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以及成都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成都市招考委、市教 育 局 出 台 了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工作改进意见,对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政策作了规定。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成都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对考试办法、指标到校生、中职直升生等政策作了调整,调整体现了统筹城乡、全域成都的理念,体现了素质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体现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宗旨。

指标到校生比例扩大到20%

为深化成都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服务范围,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2007年,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指标到校生制度,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根据有利于扶助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分配到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入学。今年,按省教育厅要求,将指标到校生计划扩大到20%,并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确保指标到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指标到校生质量。

在2007年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5%的基础上,将指标到校生计划扩大到20%。指标到校生推荐办法进一步细化。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三限”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批准下达招生计划,下达的公办普高计划分统、调招两部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统招计划,在规定时间段内统一由市招考办征集志愿、组织补录。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应以招生考试录取数据为依据。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成都范围内中职类学校,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至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示。

继续执行两类高中加分政策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继续执行两类高中加、降分政策。对于列入加分的比赛项目,将在《成都市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实施规定》中公布(请见右附表)。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指标到校生 看你符合条件不?

A 招生计划

各区(市)县的指标到校生均占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20%。各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的总计划由市上根据当地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确定、下达。五城区及高新区的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成都市根据城区范围内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确定后,统一分配、下达到各区。

各区(市)县应根据区域内各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学生分布情况以及有利于扶助薄弱学校的原则,将下达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分配到各公办初中学校 (含公办民助类学校,下同),在计划分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计划。

2、同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不能集中分配到一所或几所初中学校。

3、各城区在分配计划时,市属三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必须均衡分配,同一所初中学校只能分配三所中的一所学校计划。

4、各区(市)县在分配计划时,应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人数为基数,并重点向纳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08—2010年初中办学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的意见》中的学校倾斜。

民办学校需要指标到校生名额,应提出申请,郊区(市)县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区(市)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教育局根据情况审批,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城

区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成都市招考办审批,并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

B 推荐资格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办初中指标到校生限三年在该校就读的非借读学生。城区公办民助类学校指标到校生限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学生。郊区(市)县公办民助类学校指标到校生的推荐范围参照城区标准制定。

2、德、智、体、美一贯优秀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3、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等级均应达A等。

4、初一至初三上期共五期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

C 推荐程序

各区(市)县应结合本区域实际,将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名额分配方案和工作办法应提前上报成都市招考办,经批准后,在区域内公示。 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市上以及区(市)县的要求,制定本校的推荐办法,并上报区(市)县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在校内公示。

各区(市)县和初中学校在推荐工作中,应遵循以下程序:

1、指标到校生计划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2、学校可按指标到校计划的1:1确定推荐人,也可扩大一定比例确定,扩大的比例最多不超过下达的分校名额的30%,中考结束后,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3、学校推荐出的指标到校生人选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的高中学校,同时应公示符合推荐资格且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4、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学生上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

间内统一上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在成都市招生考试网上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候选人名单。

D 录取办法

推荐出的指标到校生候选人全部参加中考。城区推荐到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中考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原则上不低于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推荐到省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中考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应不低于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30分。郊区(市)县考生的标准由当地教育局制定。未完成的名额由市招考办(郊区(市)县由当地教育局)统一收回安排。

E 时间安排

待成都市普高计划下达后确定、另文通知。

F 考核办法

成都市上将对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指标到校生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是否有推荐不符合条件学生的情况、推荐程序是否公开等等。各区(市)县也应对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推荐工作进行相应考核,避免出现推良不推优的情况。同时,市上还将对城区各初中学校推荐的指标到校生的中考成绩与其他同类学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抽样比较,各接受指标到校生的学校也可对接受的各初中学校的指标到校生与按志愿录取考生成绩进行比较,对有推良不推优现象的初中学校,将减少来年分配的指标。

(2) 成都:电脑制作获一等奖 中考加15分

市教育局从2004年开始启动主题为“链接未来,共享明天”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参与学生逐年增多。据介绍,本届活动共有全市535所学校的近32万名学生参与,各区(市)县在对9000多件作品初评后,共有619件作品获得了参加全市复评的资格。按规定,制作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进行。

经过专家和学生代表的复评,约70件作品取得了参加昨天面试的资格。经过昨天的面试后,部分学生将被推荐参加全省决赛。据了解,获得此次比赛一等奖的初中生在我市初中升高中考试中,将获得加15分的奖励;如果被推荐参加省上比赛的学生获得了省级一等奖,

还将在高考中受到加分照顾,而取得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将取得保送上大学的资格。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电脑制作活动的特殊性,为了保证获奖作品的真实性,组委会专门安排了面试环节,以甄别作品的真实性。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专家们分成三个小组,逐一对作品进行了考查:学生首先简介并演示作品,然后回答考官的提问,有的还需当场接受技术测试。据透露,组委会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并拟在网上公示获奖项目。

(3) 成都中考体育考三项 身体不好可申请免试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考试项目共三项,满分为50分并将计入升学总成绩。立定跳远满分为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为15分和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为15分。按规定,长跑考试次数为两次,考生可选择参加一至两次,取其中一次最高成绩计分。 市招办要求各学校提前对本校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逐一进行摸底,对患有心脏病、癫痫病等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测试的考生,应动员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按规定,获准免试的学生将按满分的60%计分。市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往届生和外地回城生在报名的区(市)县统一参加体育考试。

(4) 成都中考将逐步取消 中职普通高中免试入学

减负·核心

严禁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

减负的一个前提就是孩子学到的知识不能减少,它的核心是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课程计划。为此,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向课堂要效率。市教育局强调,教师对课外作业要精选,严禁布置重复性、机械性的作业,努力实现学生“轻负担、高质量”。

实行教学计划审批制度

在减轻课业负担的同时,课堂也要保质保量。对此,各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将由区县教育局把关。即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学校把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后

方可执行。规定教师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课,未经允许不得调整教学计划或调课。初三年级不得在5月1日前结束新课。

减负·考试制度

逐步取消中考

一直以来,让家长们担心的是,孩子在作业减少后怎么适应考试制度?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普教处处长何荣明确表示,我市将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探索逐步取消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计划是:在中职类学校和省级示范性以下普通高中实行凭初中毕业成绩和毕业证书免试升学制度;在省级示范性以上普通高中实行联考升学制度,让大多数农村学生免试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减轻学生的经济和考试负担;坚持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制度,逐年扩大指标到校生比例,到2010年,指标到校生的比例达到60%。 小学阶段不允许组织统一考试

市教育局规定,(50小学和初中将实行严格的考试报批制度,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 初中除期中和期末考试外,其他如校级联考、各类调研考试、各类竞赛等考试一律实行市和区(市)县报批制,未经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考试一律予以取缔,小学阶段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初中阶段统一考试一学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学校考试只允许在期末和学年结束时进行。中小学对学生学业成绩严格执行等级制。小学除语文、数学只进行期末考试外,其他课程以平时随堂考查为主。

减负·责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为了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将实行“减负”一把手负责制。即区(市)县教育局局长是区域内“减负”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减负”第一责任人,并对“减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何处长表示,如果情节严重的,校长将受到撤职处分。

减负·监督

公开聘请监督员

为了将减负工作开展下去,市教育局公布了监督电话028-86113589,20个区(市)县的监督电话也将随后公布。为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我市将向社会公开征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举措和建议,并将择日向全社会公开聘请监督员。

减负·新招

初高中学生每天收看《新闻联播》

中小学生减负的目标是,家庭作业量减1小时、课外活动时间多1小时、睡眠时间多1小时,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作业减少后,我市提倡在小学布置活动性和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初高中学生每天坚持收看半小时《新闻联播》。 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素质教育八项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五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5小时内,初中书面作业控制在2小时以内。教师一周内当面批改学生作业且和每位学生交流不少于两次。

(5) 3年内四川省将增加50万中职生

四川省将通过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争在后年实现90%以上初中生能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目标。三年内我省还将投入100亿元实施“职教攻坚”,保证愿意读中职的学生都能进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按计划,到2010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将达到90%以上,保证愿读中职的学生都能读中职学校,职教、普教招生比达到5.2:4.8。届时,全省中职在校生将增加50万人,达到160万人。据悉,我省将重点建设120个县级职教中心、100个实训基地。我省还将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计划实现高职高专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的50%以上。

(6) 成都直升生须参加中考

考生和家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今年我市继续执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政策,但是今年针对中职直升生的政策有较大调整,以前是“由毕业学校组织参加毕业考试,不再参加中考”,而今年明确规定“所有中职直升生都必须报名参加中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中职生试行网上录取,目前该程序正在调试中。所有被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这也是教育行政部门为中职类学校建立学籍的依据。今年

中职的录取批次仍然是第四批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录取。

(7) 成都初二6月考两科 计入明年升学成绩

初二学生今年6月需参加生物、地理考试,其成绩将纳入明年中考计分范畴。初三学生也将在5月参加思想品德、历史两科的开卷毕业考试。

(8)成都中考有变化

今年的中考将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十科,各科的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升学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据介绍,今年的中考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分别计入升学成绩中,也就是说,如果考生这四科都被评定为A等,他的中考升学成绩将被计入80分。

市教育局要求上述四科在保证开足课时的前提下,按照强化过程中评价的课改要求,生物、地理两科结合调研考试在八年级下期进行;思想品德、历史两科结合调研考试在九年级上期期末进行。据介绍,这四科的升学成绩并不完全以测试成绩为准,而是会结合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评定等级,然后再根据所获得的等级折算成分数计入升学成绩中。

(9)成都主城区普高招生计划 一半名额进名校就读

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主城区普通高中拟招收16160名新生,其中,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高计划录取8450名新生(含艺体特长生、指标到校生、直升生及部分初中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高学生计划),意味着半数以上的普高学生将可以在传统意义上的名校里就读。据悉,石室、七中、树德及川师大附中4所“国重”将招收2950名新生。

石室中学 今年共招800人

石室中学今年拟招收18个高一新生班,其中16个班只招收本地生(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其中统招计划(含直升生、艺术体育特长生和指标到校生)640人,调招计划160人。据悉,市内考生今天就可到该校咨询。

另外,石室中学还将招收2个外地生班(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四川省内)。外地生报名时间截止7月4日17:00,7月6日考试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和物理(满分100分)。考生须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考试,按考试成绩(含初三阶段数学、初中信息学竞赛加分)录取。

成都七中 拟招一个网络班

七中今年拟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招生550名,其中统招440名,调招110名。城区考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可持成绩通知单到学校登记、咨询,填报志愿后仍将通过市招办录取系统择优录取。

七中今年也将在城区外招2个外地生班约100人,招生对象为五城区及高新区外就读,且具有省内学籍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目前报名已经开始,如果竞赛成绩突出的学生,可以上交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证书和复印件。7月6日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和物理(满分100分)。考试总分(含竞赛加分)前20名获得者可获得5000~15000元的奖学金。此外,七中还拟招收一个网络班,该班教师的录像将上传到学校的网络资源,向校外开放。

树德中学 两校区分别招生

树德中学今年计划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招收1150名高一新生,其中,宁夏街校区550名,光华校区600名。

据介绍,宁夏街校区的招生计划中,440名为统招计划,110名为调招计划;该校区还计划招收2个外地生班(招生办法同石室中学、七中)以及2个VCE班。

树德中学光华校区计划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招收15个班约600名新生,其中480个统招名额,120个调招计划。此外,该校区还计划招收12个外地生班,其中6个班将专门招收除五城区及高新区外的成都籍考生。据了解,外地生班的招生将采取与石室、七中、树德“三校四区”同时、同科目、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自主按计划录取的方式进行。光华校区与宁夏街校区将于7月6日分校区同题自主组织外地生招生考试,并将分校区划定录取分数线。

(10)成都市9月1日起中职类学校开始补录

市招考办将从9月1日起,接待中职类学校办理退档及补录手续。市招考办要求,各学校办理退档手续时,应提供以下信息:退档考生报名号、姓名。各学校办理补录手续时,凡参加了成都市中考的考生,中职学校应将考生的基本信息核实清楚并整理成补录考生库。如果考生忘记报名号,可到当地招办查询,或提供准确的姓名、毕业学校,由录取学校到各区招办或市招考办查询。若由录取学校统一查询报名号,学校应将需查询考生的基本信息整理成库到市招考办查询。对未参加成都市中考的考生,录取学校应提供考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及考生其他基本信息,并整理成自主招生库,由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成都铁中31中合并 组建成新的成都铁中

昨天上午,成都铁中正式与31中合并,组建成新的成都铁中。成都市副市长傅勇林出席揭牌典礼并讲话,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杨兴平及市长助理、金牛区委书记文登来出席。 傅勇林在揭牌典礼上代表市政府对两校合并组建新成都铁中表示祝贺,希望新的成都铁中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力量,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成都建设西部教育高地贡献力量。他勉励学生们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努力学习本领,长大后为建设国家贡献聪明才智。

成都铁中是成都市老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4年由成都铁路局移交金牛区。与其一墙之隔的原31中2006年由成都市教育局移交金牛区后,有关方面就开始谋划合并两校组建新的成都铁中。据悉,两校合并后的新成都铁中目前有77个教学班近4000名在校学生,是金牛区最大的中学。

金牛区计划在未来三年投资4000余万元改造成都铁中,除了拆除中间的围墙形成统一校园外,还将对校园建设进行全新规划,重建科技实验大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楼、运动场、可容纳600—800人的学术会议厅以及各种专业教室。首期工程拟于今年内动工。成都铁中校长邹明忠透露,新组建的成都铁中占地面积已达50亩,未来可容纳66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邹明忠表示,新成都铁中将建成符合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名牌学校。

成都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招工作实施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制定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

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规模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由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批准下达。招生考试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计划,下达的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分统招、调招两部分。

2、成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应向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示。成都以外的中职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考办报送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由市招考办统筹协调后,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计划的执行

1、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各区(市)县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50名公布计划,在本区(市)县范围内(城区普通高中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以确保完成规定的职普比目标。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计委、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并由省招办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3、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报考普通中专(中师)的考生一般应未婚;报考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婚否不限。 报考城区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城区。报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该区(市)县。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可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借考。考试成绩可供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借考生如需在我市升学,可以填报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非毕业年级的初中在校学生;

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所有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间均为3月12日至22日中午12:00。

(三)办理报名

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经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其余学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或区(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需在我市借考的外地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在就读的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应通过电子摄像或数码相机等方式采集考生相片,为考生建立电子档案。

三、考试和评卷

中考实行全市统一命制试题卷,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

2008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 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各科考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温江区为历史与社会)、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各区(市)县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组织,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实行全市单独命题,统一考试,由市教科所统一公布考试标准。不参加英语单考的外语类学校(班)应在4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上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全市的英语统考。

中考的命题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科所负责。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改的要求,初中毕业考试各科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不出偏、难、怪题。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后试卷及评分标准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省、市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A卷实行主客观分卷考试,客观题使用高密度机读答题卡作答,B卷不实行分卷考试。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

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分考点。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阅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城区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查分工作费;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

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

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招生,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指标到校生,普高直升生,对口保送生,艺术体育特长生,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后备人才基地班以及其他按规定提前录取的考生。被这几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民

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在第四批参加录取。

第二批:

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二)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考结束后,五城区及高新区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民办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民办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成都市劳动局综合管理的技工学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学校外,还可直接到郊区(市)县劳动局、各技工学校及学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具体时间由成都市劳动局通知。

(三)城区有关政策

1、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填报第二批志愿时,不限填本校,且实行统招、调招混填的办法。录取时实行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段段清”。

2、不再划定城区普职填报志愿指导线,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在录取场第四批录取投档前,将根据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及考生志愿情况,划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

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4、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规定,成都三中等十所学校正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初中三年都在该校就读且中考升学成绩超过今年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10分以上的应届学生中,根据名额及中考成绩对口分别升入相关中学(具体情况见附表一)。这十所学校的所有正住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且初中三年都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中考前均应写出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是否愿意享受该项政策,如果同意参加排名且在考后排名进入保送名额,学生必须按协议到对应学校就读,其所填的中考志愿全部作废;如果未在考前写出书面申请或申请中明确表示不愿意享受该项政策,则不参加考后的排名。在确定保送学生时,若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计划,按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六、指标到校生、直升生

(一)指标到校生

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高招生计划的20%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具体办法按照《成都市2008年指标到校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直升生

继续进行以普通高中招收本校直升生和在城区进行区域内普通高中直升生试点。普通高中招收本校直升生和区域内直升生计划总数不能突破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的15%。

继续进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

试的学校,必须提前周知学生,同时,面试结果应向学生公布,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取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八、录取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经省招委、省教育厅同意,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市招考委与市教育局共同领导,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有关处室以及市劳动局技工学校招办协助。

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实行“分段投档,段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

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郊区(市)县招委和教育局安排实施。录取工作结束后,应赓即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招考办。

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今年继续实行学校提前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多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各民办普通高中应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中考结束后,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的同时,可凭《成都市民办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志愿卡》和中考成绩到报考学校,经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后,由学校确定是否预录取,学生一经被预录取,由预录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校,其所预录学生的《成都市民办普通高中提前录取志愿卡》自动失效,市招考办将按这部分学生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志愿在场内予以录取。凡在提前录取中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参加第四批的录取。

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以上各批均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网上补填志愿,也可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到市招考办公布的未录取满额的学校自主选择,学校凭学生的《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各中职学校在招生时,可以采取自主招生、推荐注册入学等多种招生形式,对未参加今年中考的学生(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的往届生和进城务工在职人员等),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采取本办法招生的学校必须向社会及学生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类别(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等)、办学性质(如是否民办)、招生专业、身体条件、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或面试要求)、收费标准等。

凡在我市招生的各类学校,必须在省、市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否则所录学生均视为无效录取。

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九、加(降)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区两类高中(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⑴科技类

⑵体育类

3、艺术类 3、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⑴加分

⑵降分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各郊区(市)县两类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城区政策制定。

为确保新生质量,杜绝不正之风,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36号)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成教普二[2005]13号)中的有关规定,加大招生与中学学籍管理衔接的力度。各区(市)县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根据规定不参加中考的直升生以及其他不参加中考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各区(市)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将以各区(市)县上报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一、实行计算机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

为了保证各种数据采集的准确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过程中的报名、考点编排、评卷登分、统计划线、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中职学校录取中试行远程网上录取。

十二、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顺利完成,积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认真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好宣传工作,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尤其不得限制学生报考或不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充分尊重考生对各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给学生及家长以完整、准确的招生指导。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招生宣传必须以不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严禁诋毁其它学校和其它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严禁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凡纳入我市统一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各类中职学校(含五年制以及三年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师范)都必须服从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我市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净化招生市场,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各毕业学校在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时,必须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及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更不得

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对在学籍管理及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十三、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规定,制定本区(市)县的中考实施规定,并在5 月12日前上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附表一:

2008年部分初中学校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具体情况

附表二、

2008年中考列入体育类加分的比赛一览表

2006年度:

2007—2008年度:

成都市2008年指标到校生实施办法

一、计划

各区(市)县的指标到校生均占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20%。各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的总计划由市上根据当地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确定、下达。五城区及高新区的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市上根据城区范围内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确定后,统一分配、下达到各区。

各区(市)县应根据区域内各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学生分布情况以及有利于扶助薄弱学校的原则,将下达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分配到各公办初中学校(含公办民助类学校,下同),在计划分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计划。

2、同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不能集中分配到一所或几所初中学校。

3、各城区在分配计划时,市属三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必须均衡分配,同一所初中学校只能分配三所中的一所学校计划。

4、各区(市)县在分配计划时,应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人数为基数,并重点向纳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08—2010年初中办学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的意见》中的学校倾斜。

民办学校需要指标到校生名额,应提出申请,郊区(市)县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区(市)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教育局根据情况审批,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城区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招考办审批,并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

二、推荐资格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办初中指标到校生限三年在该校就读的非借读学生。城区公办民助类学校指标到校生限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学生。郊区(市)县公办民助类学校指标到校生的推荐范围参照城区标准制定。

2、德、智、体、美一贯优秀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3、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等级均应达A等。 4、初一至初三上期共五期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 三、推荐程序

各区(市)县应结合本区域实际,将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名额分配方案和工作办法应提前上报市招考办,经批准后,在区域内公示。

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市上以及区(市)县的要求,制定本校的推荐办法,并上报区(市)县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在校内公示。

各区(市)县和初中学校在推荐工作中,应遵循以下程序: 1、指标到校生计划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2、学校可按指标到校计划的1:1确定推荐人,也可扩大一定比例确定,扩大的比例最多不超过下达的分校名额的30%,中考结束后,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3、学校推荐出的指标到校生人选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的高中学校,同时应公示符合推荐资格且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4、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学生上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在成都市招生考试网上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候选人名单。

四、录取办法

推荐出的指标到校生候选人全部参加中考。城区推荐到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中考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原则上不低于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推荐到省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中考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应不低于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30分。郊区(市)县考生的标准由当地教育局制定。未完成的名额由市招考办(郊区县由当地教育局)统一收回安排。

五、时间安排

待全市普高计划下达后确定、另文通知。 六、考核办法

市上将对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指标到校生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是否有推荐不符合条件学生的情况、推荐程序是否公开等等。各区(市)县也应对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推荐工作进行相应考核,避免出现推良不推优的情况。同时,市上还将对城区各初中学校推荐的指标到校生的中考成绩与其他同类学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抽样比较,各接受指标到校生的学校也可对接受的各初中学校的指标到校生与按志愿录取考生成绩进行比较,

对有推良不优现象的初中学校,将减少来年分配的指标。

2008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招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范围

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直升生等)以及准备升入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往届毕业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

2、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3、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普通中专(中师)的考生一般应未婚;报考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婚否不限。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非初中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可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借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三、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户口所在区(市)县招办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应通过电子摄像或数码相机照相等方式采集考生相片。

1、报名时间:3月12日-22日中午12:00,共11天。

2、区(市)县招办负责组织、培训、指导属地内报名点、考生的报名,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并组织完成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

学校负责审查本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的资格;组织、培训、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凭本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管理,确保本校考生网上报名顺利进行,并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

考生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录入报名信息。考生的

基础信息必须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报名信息是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参加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最终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不能再修改。

3、需在我市借考的外地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随就读的中学参加报名。

4、正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外地学生回城报考,须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并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5、正住户口在我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随就读学校报名。

6、往届生和回城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并由学校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计入升学成绩;同时,提供现就读学校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成绩证明,并由学校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计入升学成绩。

7、报名前,考生应向学校交验下列证件,由学校进行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外地回城生交验学籍证明; (3)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4)借考生的申请材料;

8、各区(市)县招办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报名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审查考生的户籍。

9、各区(市)县招办应在报名前,认真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张贴报名的有关规定、办法、手续要求。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应组织、指导考生在网上做好报名工作。

四、报名数据的采集、校核、上报

报名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全市报名数据汇总、整理并下发给各区(市)县招办。各区(市)县应组织学校、考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生成报名号后,于规定时间上报市招考办。报名号由十二位数组成,左起第一、二位数字为年份代码,今年统一为“08”;第三、四位数字为地区代码,成都市统一为“51”;第五、六位数字为区(市)县代码;第七位数字为考生报考类别码,填涂了“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考生该位数字为“2”,其余考生统一为“1”;第八至十二位数字为考生的报名流水号(从“00001”至“99999”依次连续编

排)。考生的报名号用于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专业面试、建档、录取等工作环节。

五、其他

1、为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成教普二[2005]13号)中“各区(市)县招办要坚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 ‘五统一’”的规定,加大招生与中学学籍管理衔接的力度。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学生、直升生等)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本次报名采集的报名数据以及今后的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2、中考报名考试费按川价费函(2006)122号文件60元/生收取,在办理报名手续时缴纳,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不得收费。

3、凡是有填报“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请各区(市)县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并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市招考办,绝不能出现因贫困而不能升学的考生。

4、目前在成都市所属的14个郊区(市)县中学(含民办学校)就读,且正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考生,如果随就读学校在当地报名,其今后的考试、录取只能在当地进行,不能参与在城区的考试和录取。

成都:公办校禁收择校生 违规招生不予办学籍

替娃娃找学校,一定要问清楚所进的班级是否符合规定,否则,你的孩子可能没有学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要求城镇小学不得占用校内资源举办幼儿园和学前班,高中阶段不得占用校内资源举办复读班和补习班。对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

今年消除特大班额

《通知》提出以解决特大班额为重点,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成都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今年内,消除70人以上的特大班额。《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应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即小学、中学、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在每班45人、50人和56人以内。明年要逐步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并逐步消除60人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和学校达到小学40人/班、初中45人/班、高中50人/班以内的市级班额标准。2010年,成都市将扩大全市小班化实验学校的范围。在小班化实验学校中,小学和初中的人数将控制在35人以内,高中40人以内。

公办学校禁收择校生

即使生源突破招生限额,也不得实行大班额。《通知》规定此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扩班不扩额”解决,且必须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收择校生。

除了公办学校禁收择校生的规定之外,《通知》要求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限额,以此遏制产生大班额的源头,同时纳入禁令的还有在城镇小学中办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高中阶段占用校内资源举办的复读班和补习班。教育行政部门除了不会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外,还将与学校年度考核挂钩。

同步规划学校建设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要于近期进行一次自查,未按规定同步规划、建设学校的开发区和小区要限期整改。自查整改的小区,将根据需要规划和配套修建学校。建立中小学班额和教师队伍状况报告制度,以便在出现班额过大和教师不足的情况时及时解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成都吸引力的提升,外来流动人口的变化趋势也成为成都市科学制定和调整城镇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的依据。《通知》提出适度发展接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缓解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而产生的大班额现象。

成都市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工作改进意见

为贯彻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学生创造均等的入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创办人民满意的成都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成都市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坚持将平时的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成绩计入升学,思想品德、历史两科考试形式为开卷,时间为初三下期。

坚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继续执行两类高中加、降分政策,五城区及高新区(简称城区,下同)两类高中加、降分政策,详见附表。对于列入加分的比赛项目,将在《成都市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实施规定》中公布。郊区(市)县参照城区执行。

(二)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1、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规模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由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批准下达。招生考试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计划,下达的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分统、调招两部分。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统招计划,在规定时间段内统一由市招考办征集志愿、组织补录。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应以招生考试录取数据为依据。

凡在我市招生的成都范围内中职类学校,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至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示。

2、进一步完善指标到校生制度。

按省教育厅要求,将指标到校生计划扩大到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高招生计划的20%。具体办法按《成都市2008年指标到校生实施办法》执行,确保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指标到校生的质量。

3、继续进行区域普通高中直升生试点。

继续进行以县域为单位的普通高中直升生试点,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改进中职直升生招生办法。

改进中职直升生招生办法,所有中职直升生都必须报名参加中考。直升生招生计划5月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学生5月上、中旬可根据公布的计划在网上自愿填报直升学校,中考后由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通知成绩时,中职直升生只通知毕业成绩的等级,其升学成绩仅作录取学校参考,不予公布。

5、试行中职类学校网上录取。

今年将在中职类学校试行远程网上录取试点工作,提高录取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方便录取学校。

6、继续办好“宏志班”。

继续实行各区(市)县分别在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开设一个由政府主办的高中“宏志班”,“宏志班”学生纳入当年所在区(市)县招生计划内安排。“宏志班”招生办法由各区(市)县按《成都市人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高中“宏志班”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7]75号)的要求制定,并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小学升初中工作

(一)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行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小升初微机排位。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人数统筹安排学位,不得任意减少初中招生计划。各公办初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学校招生的附加条件。

(二)继续做好三年过渡期间城区初中学位调配工作。

在2007年五城区接受其它区调配的初中学位减少10%的基础上,2008年减少20%,2009年减少30%,2010年五城区初中学生学位原则上自行解决。

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学校、家长代表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确保小升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附件:五城区及高新区两类高中招生加、降分政策一览表

1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⑴科技类

⑵体育类

3、艺术类

3、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⑴加分

⑵降分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成都市2008年中考、小升初政策出台 日前,成都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出台了2008年中学招生考试工作改进意见,对中考和小升初政策作了规定。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在中考科目和计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历史和思想品德两科会考将实行开卷考试。

初升高

不考“背功” 政史两科开卷考

今年中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其中,语数外3科各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同时,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将按等级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体育考试以满分50分计入升学成绩。总分为700分。

和去年不同的是,思想品德和历史两科会考将由闭卷改为开卷。考试时间也由初三上学期调整为初三下学期。市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以前背得太多”,实行开卷将进一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而调整考试时间,是怕学校“赶进度”,把课程全部压在上学期结束,给学生造成压力。

指标到校生比例扩大到20%

据了解,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将由市上统筹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下达的公办普高计划分统、调招两部分。

该负责人表示,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招生“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统招计划,将在规定时间段内统一由市招考办征集志愿、组织补录。

为保证学校均衡发展,给“择校热”降温,去年,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指标到校生制度,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特别是薄弱学校,由初中学校择优推荐入学。今年,按省教育厅要求,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将从去年的15%扩大到20%。

中职直升生也要参加中考

成都市将继续实行中职类学校直升制度,中职直升生招生计划将在5月前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5月上、中旬,根据公布的计划在网上自愿填报直升学校。所有中职直升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后由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这些项目可加分

今年继续执行两类高中加、降分政策(详细加降分项目请见表格)。

需注意的是,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小升初

免试、就近入学

昨日,市招办再次强调,小学升初中将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微机排位。各公办中、小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也不得以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附加条件。

据了解,4、7、9三所小联中的具体招生政策将于5月下旬出台。

成都2008年中考将实行网上报名 昨日从成都市招办获悉,成都市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将于3月12日-22日进行。据悉,今年中考将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摄像,所有初中毕业生(包括只毕业不升学学生、直升生等)以及准备升入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往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中考报名。

报名时间

据介绍,今年中考报名将从3月12日8∶30开始,至本月22日中午12∶00结束,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往届生和在外地读书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招办安排报名。

报名资料

按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读书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和往届生均应在报名前向学校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学校进行审查;另外,在外地读书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还应交验学籍证明,往届生还应交验学历证明和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一张,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招办审查。

借考须知

户籍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户籍所在地

参加中考的,可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借考,考试成绩供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外地考生借考,须提出书面申请(应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随就读的中学参加报名。

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系统将在3月22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报名。

城区户籍的学生只有回城区报考,才能参加城区学校的录取。

往届生和回户籍所在地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的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成绩证明,并由学校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计入升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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