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专项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

  即日起到2017年1月20日,财政部将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办)以及地方财政厅(局),联合开展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财政部表示,此次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覆盖面达到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除外)。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公开的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公开的真实性,聚焦2015年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问题。   同时将重点检查公开的细化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各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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