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领域中理论建构

第五讲 社会科学领域中理论建构

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经验知识陈述了人们通过经验认识的方法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所获得的认识,但只是停留在经验事实的描述上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科学研究还需要在获取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去揭示各种不同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这就需要进行理论建构,获取理论知识,才具有普遍性意义。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理论知识系统的建构正是对社会现象本质及规律的认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本讲着重讲解社会科学领域中理论建构的系列方法。

一、社会科学的问题与假说

在理论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发现与提出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是真正的起点,关系到理论知识形成的全过程后关键的环节则是推出相应的假说来探索问题的答案,研究工作就是围绕问题而进行的,理论知识的形成过程实际也就是发现问题并找到答案的过程。

(一)社会科学研究的起点

社会科学研究的真正起点是:发现与提出问题

长期以来,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社会科学是人们对社会现象观察的产物,由此出发,又进一步认为社会科学的起点无疑也就是经验认识活动。实际上,作为理论知识形成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即引导社会科学家进行探索性研究活动的起点是社会科学问题,而不是观察这类经验认识活动。后者并不是盲目的、随意的,总是从一定

的问题出发的。如果仅仅是观察到了社会现象,并没有提出社会科学中的问题,那么,即使观察到一些未曾见过的新的社会现象,也不过是增加了一些新的经验知识而已,而决不会开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进程。比如,商品这个东西,人们天天看它,用它,但是熟视无睹; 而马克思却从这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开始,周密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崩溃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差别,那就是因为马克思在人们司空见惯的商品交换关系中发现了极其重要的社会科学问题,从而开始了他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理论研究工作。可见,问题意识是多么的重要,它是社会科学研究真正的起点。

什么是问题呢?就根本性质而言,问题的实质即人们思维中的矛盾,也常被称为“疑难”、“困惑”。比如,人们会想,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为什么青少年犯罪率增加了?环境污染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建设吗?等等,这些都是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

把观察看成是科学研究的开端,这只是描绘了科学研究过程的现象,而没有揭示它的实质。科学活动是人类典型的、富有创造性的认识活动。它并不是消极地等待社会“显露”出其自身的秘密——社会的规律性和因果性,而是能动地积极地探索社会的规律的奥秘。这就集中表现为提出问题和探求问题的答案。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就使理论知识不断地发展。一门学科在某个时期提出的问题愈多,这门学科就愈有活力,研究者愈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他的社会科学创造力就愈旺盛。如果没有问题,社会

科学也就停滞不前了。正是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激发了人们的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地创造性地不断探索经验事实,创造社会科学理论。

理论知识有经验通则与理论原理之分。它们所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也就不同。一类是由可观察的社会现象的系统化而提出来的问题:比如,(莫非都是这样的?)人们多次了解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家时经常受到父母的打骂,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违法犯罪青少年在家时都经常受到父母的打骂吗?”这类问题也可以称作经验通则型的问题,简称经验问题。因为对这类问题的肯定回答,就是提出了一个经验通则性的假说(莫非都是这样的?)。对上述问题的肯定回答就可以得到这样的假说:“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多采用打骂的粗暴方式。”另一类是如何理解经验通则的问题:“为什么呢?”比如,人们认知到 “帝国主义国家都想争夺霸权”这样的经验通则以后,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帝国主义国家都想争夺霸权呢?”这类问题则可以称作原理(本因) 型的问题。为了回答这类问题,必须提出理论原理型的假说。列宁提出的帝国主义理论就是对上述问题的解答。

社会科学问题通常是在如何对社会现象给予理论说明或解释时提出的。一是人们发现了背景知识不能说明或解释的社会现象时,或者已有理论的预测不符合观测的现象时,也就出现了有待解决的疑难问题。所谓“背景知识”是指特定时代人们所接受的各种知识的总和,既包括当时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知识,也包括当时人们通常采用的思维方式。为了解决问题,或是调整说明或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即作为

理论问题处理,对理论说明或解释提出疑难,从理论上给予解决。或是核实纠正关于社会现象的报告,即作为经验问题处理,对事实记录(观察报告) 提出疑难,从现象的描述上给予解决。或是三者兼而有之。比如,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帝国主义国家实施了某些改良措施,其中包括制定某些社会福利政策,实行所谓“人民资本主义”即把部分股票卖给职工,以及吸收一些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活动,实行劳资双方协议工资等,这如何用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来说明或解释呢?似乎理论有了问题,列宁关于帝国主义固有矛盾的理论不能说明或解释上述社会现象了。其实,事情的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完全失业率在逐渐增高、贫富差距正在扩大,要说明和解释二次大战后帝国主义发展中出现的上述新现象,列宁关于帝国主义固有矛盾的理论也应增加新的内容,进一步充实与完善,这就需要进行新的理论研究,不断充实和发展理论。

除了经验问题与理论问题的划分之外,还可以按照一个问题中是否可以再分解出其他问题为标淮,把社会科学问题区分为单一问题和复合问题两种类型。如果某个问题已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从某个问题中已经不能再分解出其他的问题,那么这样的问题就是单一问题。如果某个问题中还能再分解出其他的向题,它本身还不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那么这样的问题就是复合问题。所谓复合问题,实际上也就是由深一层次的几个问题结合在一起而构成的总问题。比如,我国人口性别比是多少?这就是个单一问题。所谓“人口性别比”,即人口数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以百分数表示,这可以通过人口

普查得到答案。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人口性别比居世界各国人口性别比最高之列。那么,为什么我国人口性别比高呢?这就是个复合问题了,因为由它还能再分解出其他问题来。

再进一步考虑,复合问题还可以划分为并列式复合问题与链条式复合问题。所谓并列式复合问题是指复合问题中所分解出来的深一层次的若干问题,是各自独立存在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这种类型的复合问题,可以用下图形象地加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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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提到的“为什么我国人口性别比高?”的问题就是并列式复合问题,可以分解出“为什么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高了”“为什么我国男女死亡率差别小?”“为什么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轻?”等三个深层问题,分别从总问题中分解了出深层问题之一、之二、之三。这三个问题,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三个问题,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也就是说,不能认为深层问题之三是隶属于深层问题之一二的,而深层问题之二又是隶属于深层问题之一的。它们结合在一起,则表现为一个总问题。当然,并列式复合问题中深一层次的各个问题,虽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却并不等于这些问题都处于同等主要的地位。哪个重要,哪个次之,要视具体问题而定。上述的三个深层问题中,“为什么我国男女死亡率差别小? ”相对更重要一些,我

国男女死亡率差别小是导致我国人门性别比高的主要原因。

所谓链条式复合问题,就是指复合何题中所分解出的若干问题,并不处在同一层次上,而是象链条一样,一环扣一环,逐层展开的。这种类型的复合问题,可以用下一页的图形象地加以表示; 比如,“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美国为什么要出兵科威特呢?”这就是个链条式复合问题。因为它是由深层的若干问题结合在一起而构成的总问题,即它是由许多问题交错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总的表现形式。如果把总问题作为第一层次问题,那么“美国为什么要支持科威特呢?”就是从中分解出来的第三层次问题。“美国为什么和科威特政府这么友好呢?”则是从第二个层次中分解出来的第三层次问题。“科威特政府的存留为什么与美国利益这么密切?”又是从第三层次问题中分解出来的第四层次问题,等等。由此可见,各个层次的问题之间,一环扣一环,层层深入展开。

每后一个层次问题的存在,都构成了前一层次问题出现的原因。为了解决前一层次的问题,就必须先解决后一层次的问题。总问题的出现是由各层次问题的原因造成的,只有各层次问题都逐一弄清楚了,总问题才能搞明白。所以,当人们从总问题开始,逐步分解出各

层次问题时,如果不能分解出较深层次的问题并弄清原以,那么总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比较正确的答案。

在理论知识的形成过程中,问题既然如此不容忽视,那么怎样才能发现问题呢?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方法。

1、从已知理论与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中发现问题

如果发现了一些意外的社会现象,但是用已有的社会科学理论无法对这些新现象作出解释或说明,那么就会提出问题来。比如,前面讨论过的有关“人民资本主义”的问题就是这样发现的。

2、从不同理论之间的矛盾中发现问题。

如果不同的社会科学理论,它们在某些方面各自都取得了成功,但是它们之间却存在着矛盾和不一致,那么就会提出问题来。比如,“演绎万能论”认为科学发现是通过演绎程序实现的,欧几里德几何学、笛卡尔解析几何的创立被看作是演绎论成功的典型案例;而“归纳万能论”却认为科学发现是通过归纳程序实现的,近代实验科学的许多成果都被看作是归纳论的胜利。显然,演绎论与归纳论是互相矛盾的,这就提出了问题:“科学发现究竟是通过演绎还是通过归纳程序实现的?”对此不倦的探索,推动了方法论研究的进步。

3、从某一个理论内部的矛盾中发现问题

如果一个理论体系内部在逻辑上存在着矛盾,那么就会使得人们对该理论的真理性和适用性产生怀疑,那样也会提出问题来。在通常情况下,理论内部的逻辑矛后不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的,需要经过逻辑推导才能揭露出来。比如,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计划

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这似乎划清了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重大界限。但是深入思考钻研一下就会发现,这样的理论内部存在着某些矛盾。既然承认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 ,承认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所不可避免的,那为什么还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呢? 从理论内部的矛盾出发,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市场和计划与社会主义经济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一问题的解决对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十分重要的。

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人们面对的往往是一堆纠缠在一起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如何通过比较、分类,运用一定的背景知识和思维方式,分析各种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清理出问题的头绪,相对明确问题的类型,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问题提法不同、类型不同,解决问题方法也会不同。可以这样说,提出问题、表达问题也是一件十分困难而严格的事情,在头脑中对所研究的问题未形成清晰、明白无误的表达之前,没有任何问题会得到正确的解答。难怪自然科学家海森堡早就指出过:“首先是问题的提法,其次才是问题的解答。”

问题的表达自然离不开概念或变项。如果涉及到的是抽象概念,为了使问题的表达清楚、明确起见,有时需要通过操作性定义使抽象概念的变项操作化、具体化,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问题的具体化。比如,要考察某公司的领导千部是否为政清廉,问题可以这样具体化; 某公司的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 某公司的领导干

部是否超标准占用住房或公物?某公司的领导干部是否使用公款吃喝?某公司的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权给予自己亲友的安排工作?等等,这样就使“某公司领导干部为政清廉吗?”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具体、更令人心悦诚服的解答。

社会生活丰富多采,社会现象变化多端,社会科学领域可以提出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小到“老子生于何年何月?”大到“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什么?”等等,那么,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当如何提出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项目呢?

(1)课题要有益于社会,争取较大的社会效益

由于各门社会学科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社会经济效益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所以,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每年都要编制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规划课题、青年课题。各省根据自己的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要编制相应的社会科学课题。有时各部、各厅局也要发布课题。当然,也可根据自己研究的需要,自行选择需要研究的社会科学课题。

(2)课题要考虑社会科学研究上的基础和可能性

要在总结和发展有关学科领域背景知识的基础上选定研究课题。这就要求掌握国内外同行的研究动态,了解是否有人研究类似的问题。对于已经取得的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及批判性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明确自己的研究目标。(文献综述主要解决这个问题)

(3)课题要考虑工作量大小和个人的情况

需要搜集的经验材料的多少?范围的大小?耗时耗资的粗略估计如

何?能够取得哪些研究成果?是否能导致新事实、新问题并继续推进作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个人的知识与才能能否胜任?有无充裕的时间?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及必要的人力支持?这些都要结合起来考虑。选题还要尽可能是研究者思索良久、兴趣浓厚的内容,这样容易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更好地激发信心和责任感,有更人的毅力完成研究工作。对于缺乏经验的新手来说,不宜把课题选得很宽、很复杂,否则会不知从何下手,或者难度过大,久攻不克,导致半途而废。

二、社会科学研究的先导

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先导是:假说

什么是假说?它是以已知的社会科学理论(包括理论原理和经验通则)和经验知识为根据,对未知的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性作出的假定性说明或解释。比如,“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多采用打骂的粗暴方式”这样的经验通则型假说,就是从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等学科的一些理论原理和某些犯罪青少年的家长行为的观察结果出发,试图找出青少年犯罪与其家长行为之间的联系并给予一般性的说明。因此,可以说科学性与假定性是假说的两个显著特征,是二者的统一。科学假说必须植根于科学知识的土壤之中,以一定的理论和事实为根据,而不是随心所欲地臆想出来的,也不是宗教迷信、占卜术之类的荒诞怪论;假说又不同于己经实践检验的理论,它带有很大的猜测性,其真理性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一方面,假说科学性与无知妄言相区别;另一方面,又以其假定性与理论相区分。

为什么经验通则与理论原理一定要以假说为先导呢?单靠经验知识的积累形不成理论。一个社会科学理论如果要对相关的社会现象作出有效的说明或解释,那么它本身必须确实具有普遍性,涉及的是无数的全部具体事例,而这单靠积累是永远不可能完成的。所以任何一种理论赖以建立的知识基础和事实材料总是不完备的,不可能等待万事齐备以后才开始迈步。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需要依靠已有的基础,运用各种方法,对未知的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性作出假定性的说明或解释,并等待实践的检验。这正是人类智慧高度的表现,是人类理性思维创造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恩格斯说得好:“最初仅仅以有限数是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的材料纯粹化起来,那么这就是在此以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

单靠演绎程序也不能从前提推演出新的理论,因为演绎的结论不会超出前提所确定的范围。正如赖欣巴哈所说:“逻辑证明即所谓演绎;结论是由别的陈述,即被称为是论证的前提进行演绎而获得的。论证应构造得如果前提为真,结论也必定为真。结论不能陈述多于前提中所说的东西,它只是揭示了在前提中所包藏的结论而已。演绎的价值就立足在它的空虚上。正因为演绎不会把任何东西加在前提里面,它就可以永远应用而不会有失误的危险。说得更确切一些,结论不会比前提不可靠。”

社会实践不断发展,不同假说之间相互竞争,通过择优汰劣,假

说的科学性内容不断增加,假定性内容不断减少,从而在实践的检验中,假说逐步向理论转化。发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假说,建立新的理论„„社会科学就沿着假说——理论——新的假说——新的理论„„这个途径不断丰富和发展。

不仅如此,假说还赋予科学研究某种程度的自觉性,使有计划、有目的观测和实验成为可能,尽量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性。比如,有了“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多采用打骂的粗暴方式”的假说以后,就可以按照这一设想安排研究工作,确定方法和具体内容。沈阳市就曾经围绕此课题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结果对该假说提供了支持。

假说是满足以下条件的;(1)假说为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答案,(2)假说与已有的理论相关,(3)假说有明确的界说;(4)假说具备原则上的可检验性。其中尤以最后一个条件为基本,否则假说就不是科学的假说,而是神话式的空谈,甚至是迷信妄说。

假说有时可以提出在当时人们看来十分异乎寻常的设想,但它只要经得起客观实践的检验,那就是科学的假说。比如,本世纪初列宁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雄才伟略敏锐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几个或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的假说,这在当时是令世人目瞪口呆的大胆推测,但是它包含着可在社会实践中检验的内容,因此是科学的假说。后来,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确实验证了列宁的假说。自然,由于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局限性,有些假说虽是可检验的,可是马上还难于实现,它

们的检验将在历史的过程中完成的。所以,应当把是否可检验的问题与检验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区别开来。假说要求必须具有可检验性,但并不要求必须立即可以检验。

如果一个假说即使在原则上是不可检验的,也就是说它根本没有任何检验推断,那么,它就不能被看作是科学假说。比如,经院哲学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提出。“天体被有智慧的本质所推动”。这一“有智慧的本质”的假说能导出什么样的检验推断呢?它无非是说天体的运动要靠“上帝”。然而,这一假说令人难以捉摸,它排除了对任何经验事实的推演,不要求任何确定的经验事实的概括,没有什么可想象的实践结果可以肯定它或否定它。它是不可检验的。正因为这样,人们也可以提出一种与之对立的假设:“天体被无智慧的本质所推动”。是否有任何方法能用来裁决这两个相反的所谓“假说”呢?当然没有。它们都与经验事实毫无关系,彼此之间没有丝毫实践方面的差别。它们都不能构成科学假说。

二、社会科学研究中经验知识向经验通则的过渡

经验知识是单一社会现象的描述,是零乱的、混杂的,只有经验通则才使相关的经验知识得以系统化而构成有机的整体,并且能够说明相关的社会现象。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经验通则才真正为人们提供科学事实,提供对社会的认识,名符其实地构成社会科学的基础。换而言之,只有当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经验知识的描述概括成为经验通则的表述时,才奠定了科学的基础。因此,如何从经验知识向经验通则过渡,就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社会科学研究的经验通则特点与类型

经验通则在理论知识的系统中处于低层次的地位。它们虽然揭示了社会现象之间某种联系的普遍性,说明了某类社会现象的共同特征,但并不能理解这种普遍性,可以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比如,“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是经济学界公认的一条经验通则,它说明了货币流通量与物价之间这种联系的普遍性。但是,何以如此呢?它并未予以解释。

经验通则的另一个特征是,与理论原理相比,经验通则是相对稳定的。每个经验通则一旦成为科学的基础,就成为比较牢靠的组成部分。只要它所反映的相关社会现象继续存在,经验通则也就依然起着作用。这就保证了社会科学在理论原理发生变革甚至如通常所说的“科学革命”的条件下,仍旧有着相当坚实的实践基础,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也才能得以进行。比如,“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个经验通则就是相对稳定的,几十年前是这样,几十年后恐怕还是如此。如果经验通则三天两头会变,那么发现这样的通则也就失去了意义,更没有必要研究何以如此的理由了。不过,与自然科学的经验定律比较起来,社会科学的经验通则的作用时限要短得多,这是因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的变化比起自然科学所研究的自然界的变化来要快得多。

社会科学经验通则的第三个特征是,它们是统计性通则,即对大量随机社会现象的整体概括。每一随机社会现象的发生是不确定的,但是大量随机社会现象的整体可以表现出相对稳定的规律性来。比

如,“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方法多见于打骂粗暴方式”这一经验通则就是统计性的。如果只考察某个违法犯罪青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可能是打骂的粗暴方式,也可能是耐心说服的方式,也可能是不过问或管不了的状况,结果是不确定的,因人而异。但是,当考察的数目足够多时,就呈现出规律性来。这与自然科学中的统计规律是类似的。此处所说的个别随机社会现象的不确定性,是相对于大量随机社会现象整体的规律性而言的,即承认个别现象偏离整体规律的偶然趋向,但它并不意味着每一随机社会现象本身是横棱两可的、说不清楚的。局体到每个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都是明确的。研究者感兴趣的是大量随机社会现象的整体性规律性。

社会科学的经验通则按照它概括社会现象的内容差异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性质描述型和关系描述型。

性质经验通则是对某类社会现象共同性质或特征的普遍化描述,是对已有经验知识的总结和推广。比如,人们研究发展中国家人口产业结构的转变后发现,这些国家的第一产业在业人口比重都在不断减少,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在业人口比重都在相应增加,也就是经历了一个以第一产业在业人口为宽底边的人口产业结构金字塔型倒转的过程。并且,这些国家有不少经历了第二产业人口膨胀的鼓形过渡型阶段。研究者得到这样的结论: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人口产业结构的转变一般表现为金字塔倒转且经过鼓形过渡阶段。这就是一个性质型的经验通则,它说明了发展中国家人口产业结构转变的共同特征。

关系经验通则是对两类社会现象或若干类社会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普遍化描述。比如:“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就是一个关系型经验通则,它揭示了货币流通量与物价之间的因果联系,说明货币流通量过多是物价上涨的原因。当然,这也是统计通则。并不是每次货币流通量增加都一定导致物价上涨,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完全适合于个别事件。统计性的因果关系中有两类原因:必要原因和充分原因。必要原因是指乙类社会现象出现之前两类社会现象已出现,但甲类社会现象不一定导致乙类社会现象,则称甲为乙的必要原因。比如,丧失进取心就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必要原因。充分原因是指甲类社会现象出现一定会导致乙类社会现象出现,但甲类社会现象不出现乙类社会现象也可能出现,则称甲为乙的充分原因。比如,生活腐化堕落就是国家干部违法犯罪的充分条件。在社会科学领域,由于影响研究对象(社会现象,主体是人) 的因素错综复杂,因此两类社会现象或若干类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很少能找到充分且必要的原因,即甲类社会现象的出现必然导致乙类现象,且乙类现象出现之前甲类现象必已出现(甲是乙的充分且必要的原因) 。所以,就社会科学而言,必要或充分的原因都可构成因果关系。

与自然科学的经验定律相比较,有一点很大的不同是;自然科学的经验定律中有一部分是确定的、作统计性的,它们是对自然界必然事件的描述。比如,牛顿运动第二定律就是很典型的。在牛顿力学中,中心问题就是计算运功物体的加速度,这可以由第二定律F=ma中求得。而任一瞬间,某个运动物体的状态可以由它的位置,表征该物体

改变其位置的“瞬时趋势”的速度v 和表征物体改变其速度的“瞬时趋势”的加速度a 确定。这里包括两个要素:一个要素是物体在某个瞬间的位置和速度,这一瞬间通常叫作“初始瞬间”;另一要素是把动力学的力和加速度关联起来的运动方程。这样就可以从“初始状态”利用一般的运动定律推演出物体随时间推移所经历的一系列状态,就好象演绎推理从基本前提推演出结论一样。也就是说,一旦知道了作用力,任何一个状态都是可以知道的。不但能够确定该运动物体的现状,而且可以确定它的未来和过去。在任一瞬间,一切都是清楚的,一切都是必然的。这类经验定律涉及的因果关系可以是由充分且必要原因构成的。由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多变,社会科学的经验通则不可能如此。

二、社会科学研究中经验通则型假说的提出

提出假说来探索问题的答案是理论知识形成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那么,经验通则型假说是如何提出的呢?在社会科学不同的具体领域,提出假说的途径是有差别的。不过,从总的方面看,一个假说的形成过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初始阶段和完成阶段。

选定了研究课题以后,就要进一步搜集若干经验事实材料,并把注意力集中于对主要事实的研究上。在此基础上,根据为数不多的事实材料和已有的科学理论,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提出一个初始假说。这就是经验通则型假说形成的初始阶段。

人们在有一个较合理的初始假说之后,便以该初始假说为中心,一方面运用科学理论对其进行论证;另一方面运用经验认识的方法对

其进行比较全面、详细的考察,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研究设计、研究实施和检验结果的过程。经过科学理论和经验事实两方面广泛论证以后,初始假说就得到充实、修正与完善。这就是假说形成中的完成阶段。

假说的形成过程,尤其是初始假说的提出,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复杂的思维过程,需要运用各种理论思维的方法。在这过程中,不存在什么固定的、机械的逻辑顺序,而是主动、活跃、丰富的探索逻辑。不过,经验通则型的初始假说的提出过程中各种思维方法还是基本遵循如下一般组合方式的; 先是对经验材料进行分类比较,然后对分类比较所达到的结果进行概括,从而提出初始假说。当然,在获取经验材料的阶段,也已经不同程度地运用过比较、分类、抽象、分析、综合、概括等各种方法,在此不必赘述。比如,研究者选定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父母管教子女方法之间联系”的课题之后,搜集到若干经验事实材料,其中10名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10名是正常青少年的。他进行了分类比较,发现有6名违法犯罪青少年经常受到父母打骂,而正常青少年中只有2名间或受到父母打骂,他概括了这一结果,于是就可以提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父母管教子女的方法多采用打骂的粗暴方式”的初始假说。

可见,概括的起点是对个别事实的具体认识,概括的成果是作为一般性认识的初始假说。概括的方法与经验通则型假说的提出有着密切关系。由于社会科学的经验通则都是统计通则,因此,在社会科学领域,经验通则型初始假说的提出,主要应用统计概括的方法。

三、社会科学研究中资料的整理与展示

应用统计概括的方法提出的初始假说还要运用经验认识的方法对其进行比较全面、详细的考察。实施研究方案的结果是得到了一系列经验材料,要想通过这些资料检验初始假说,还需要把这些资料、数据加以整理并展示出来,力求以最简明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容纳资料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而且尽可能便于从中发现有意义的一般模式。

通过表格与图示法处理资料,是整理资料的有效方法之一,既可以使浩繁复杂的资料简化,又可以使杂乱无章的资料条理化、系统化,从而达到对资料清楚、明确的表达与展示。表格的种类很多,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两大类,一种是条件频数表,另一种是条件百分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四、经验通则型假说的完成

为了易于对经验通则型的初始假说进行检验 ,有必要对运用各种经验认识方法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与展示,之后再进行分析与处理。一般地,对于检验性质型经验通则的初始假说而言,资料的处理比较简单,有时采用表格法、图示法或资料分组就可以解决问题。比如,前面提到的“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人口产业结构的转变一般表现为金字塔形倒转且经过鼓形过渡阶段”,这是根据为数不多的事实材料和已有的相关理论提出的性质型经验通则的初始假说,为了更全面、详细地考察,可以搜集各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阶段人口产业结构转变情况的资料,加以整理并以表格或图示展示出来,这一初始假说就得到了经验事实方面的广泛论证。

在对初始假说进行比较全面、详细的考察过程中,如果应用了概率抽样的调查方法,对资料的处理就要用到数理统计的知识(假设检验和参数估计等) ,这可以参考有关的书籍。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利用样本来推断总体,这就是所谓的统计推断的方法。

充分研究各种经验认识方法所提供的资料,深入考察各个变项之间的相关关系,关系型经验通则的初始假说将得到经验事实方面的广泛论证。如前所述,初始假说提出后还要经过科学理论的论证。这样,初始假说得到了充实、修正与完善,从而完成了假说的形成阶段。

五、理论原理的产生

理论原理在理论知识的系统中处于高层次的地位,与经验通则相比,它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现象的本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社会科学领域,经验通则形成后随即就带来了如何解释这些经验通则的问题。比如,“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是一个经验通则,对货币流通量与物价上涨两类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给予了普遍化描述。但是随之而来的又会引起“为什么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样的问题,这类性质的问题都是“为什么”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将提出理论原理。所以说理论原理寻求的是对经验通则的解释,从而对经验通则概括的该类现象提供更为深刻、更为精确的见解。

理论原理怎样来这到这一目的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理论的任务是“把可以看见的,仅仅是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下面就来比较详细地考察这一任务是如何实现的,亦即理

论原理产生的一般途径是怎样的。

(一)社会科学研究中理论原理与溯因

经验通则是对某类社会现象的概括与系统化,这些社会现象是可观察的,是“表面的运动”。经验通则的成功表明它包含着更深刻的内容,而不会是偶然的巧合,这就需要将其深层的运行机制揭示出来,把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显然,后者是不可能观察出来的,不可能通过任何经验认识的方法而获得,也就不可能运用概括方法来发现,它们只能被设想、被猜测,它们必定是似然的、合乎情理的可能机制。比如,“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个经验通则,即使我们承认它是正确的,这个通则依然只具有表面的意义,因为人们可以只将它看成是一个偶然概括的结果,因此,必须设法揭示出通则的深层含义。于是,马克思提出了关于货币起源与本质的理论原理,他指出:“金能够作为货币与其他商品相对立,只是因为它早就作为商品与它们相对立。与其他一切商品一样,它过去就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是在个别的交换行为中起个别等价物的作用,或者是与其他商品等价物并列起特殊等价物的作用。渐渐地,它就在或大或小的范围内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一当它在商品世界的价值表现中独占了这个地位,它就成为货币商品”。而货币正是代表黄金的价值符号。所以,“随着价值符号的总数的增加,每一符号所代表的金量就按同一比例减少。价格的上涨不过是流通过程强制价值符号去等于它们代替流通的金量而产生的反应”。也就是说,当代表金量作为价值符号的货币流通量超过了用金量表现的商品流通中的需要量

时,那便会使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这样,理论原理就可以解释经验通则,使人们对经验通则的理解深刻化了。

所谓“解释”就是由理论原理为经验通则提供因果机制(“内部的现实的运动”) 的描述,以使人们理解为什么如同经验通则所表明的那样,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产生期望的效应。在上面的案例中,“货币流通量过多会导致物价上涨”这个经验通则就相当L ,马克思关于货币本质的理论原理则相当H 。

那么,通过溯因过程何以能够猜侧出因果机制呢?这不仅与社会科学家的个人因素及其所属的科学共同体的团体因素有关,而且与一定时代的背景知识有关。为了寻求因果机制,人们要善于思考,但是,这种思考不是凭空臆造、胡思乱想,而是在前人所达到的社会科学知识基础上的创造。即使猜测出的理论原理与背景知识的某些内容截然相反,它的提出者对背景知识也必须很熟悉并认真地研究过。任何合理的猜测都离不开一定的背景知识,总是植根于一定时代的社会科学知识的土壤,从而提出一个对经验通则作出解释的理论原理,这是科学猜测不同子非科学猜测的根本所在。

正因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是猜测到的,所以想象力在理论原理的提出过程中就起着主要作用。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这在社会科学领域也同样是适用的。列宁也曾指出:“即使在最简单的概括中,在最基本的一般观念(一般‘桌子’) 中,都有一定成份的幻想. ”想象力是创造性思维不可缺少

的基本素质,它能帮助人们透过那些能被感知的经验事实材料去把握、探求社会现象运动的内部机制。比如,马克思从商品的使用价格和交换价值想象到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其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又从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想象到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从而提出了关于货币本质的理论原理。

当然,想象并没有一定成功的把握,也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化成泡影,还得从头开始。那么,如何才能比较顺利地猜测呢? 有没有较好的方法呢? 回答是肯定的。想象,这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并非应当象脱堰的野马,不必驾驭,不管方向,恣意驰骋; 而是应当运用一定方法,遵循一些合理性原则,才能实现科学猜测的任务。科学抽象与理论模型这两种方法在猜测理论原理的溯因过程中就常常发挥着重要作用。实际上,想象若无一定方法配合,就不大可能探索出纷繁复杂社会现象的内部机制,而住往容易成为胡思乱想。科学想象不仅要从特定的背景知识出发,还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完成。

(二)社会科学研究中理论原理与抽象

理论原理的提出往住是通过一系列的抽象而猜测出来的,“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亦即毛泽东同志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所谓“抽象”就是透过社会现象,深入内部,抽取出本质的方法,其意义是多方面的,总括起来,正如列宁所言:“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 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下面就分别来讨论一下。

第一,科学抽象具有“分离”的作用。被研究的社会现象实际处于与共他各种社会现象千丝万缕的联系之中,是异常复杂的社会整体的一部分,为了进行研究,就要把相应的社会现象从这复杂的整体中抽取出来,所谓“分离”,就是在思维过程中暂时不考虑这种复杂的总体联系,这是科学抽象的重要环节。比如,研究物价与货币流通量的关系,就要将它们与其他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暂时撇开,如供求关系对物价的影响、生产成本对物价的影响、劳动生产率对物价的影响等等,而把物价与货币流通量的关系从相应的社会现象总体中抽取出来。

第二,科学抽象具有“区分”的作用。所谓“区分”就是将社会现象与其本质区分开来,将假象与真象区分开来。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过程正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但是,本质又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用观察与实验的方法不可能把握本质,只有通过科学抽象才能在思维中把现象与本质区分开来。比如,“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后,革命的主观力量确实大为削弱了。剩下的一点小小的力量,若仅依据某些现象来看,自然要使同志们(作这样看法的同志们) 发生悲观的念头。但若从实质上看,便大大不然。这里用得着中国的一句老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就是说,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所以有这种抓住表

面抛弃实质的观察,是因为他们对于一般情况的实质并没有科学地加以分析。如问中国革命高潮是否快要到来,只有详细地去察看引起革命高潮的各种矛盾是否真正向前发展了,才能作决定。”社会现象与其本质是统一的,但又并不直接相符合,这还表现在有些现象不仅掩盖着本质,而且歪曲地反映本质,被人们称作假象。假象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但是本质的一种歪曲的、甚至是颠倒的表现。如何区分假象与真象? 这也要靠科学抽象才能办到。比如,列宁在论述帝国主义的腐朽性时曾指出: “如果以为这一腐朽趋势排除了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那就错了。不,在帝国主义时代,某些工业部门,某些资产阶级阶层,某些国家,不同程度地时而表现出这种趋势,时而又表现出那种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某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对稳定和发展的现象相对于帝国主义腐朽性的实质而言则是一种假象,它并不能消除帝国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并不能使帝国主义摆脱致命的困难与危机,改变不了帝国主义最终灭亡的命运。

第三,科学抽象具有“纯化”的作用。被研究的社会现象从其复杂的总体联系中分离出来以后,由于其自身也是多样性的,无关的内容、干扰的因素也错综交织在一起,因此又必须将它们加以排除,从而在比较纯粹的状态下对被研究的社会现象进行考察。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经验认识方法的基础上,借助抽象思维的力量使被研究对象表现为理想纯化的状态。比如,马克思就是用这种高度抽象的方法研究了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然而实际上的人类劳动都是具体的。各种具体劳动的目的、对象、

方法、手段、结果都不相同,它们创造出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一般人类劳动,,则是排除了劳动的各种具体形态,在思想上抽象出各种生产活动的共同点: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这种抽象劳动是理想纯化的状态,就象几何学上的线和面一样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但是它按照自己的方式起了象这些数学抽象所起的同样的作用:它表现纯粹的、独立的、真正的过程。”马克思正是用这种方法进而创造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它成为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要点之一。

第四,科学抽象具有“组合”的作用。通过对被研究对象的“分离”、“区分”、“纯化”等,可以将对象的各种属性和关系分别抽取出来,并找出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质内容。这样就可以从实质性的基础出发,一步一步地由此及彼,把先前分别抽取的关于对象的各种规定依次地按照其内在的联系综合起来,从而在思维中统一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整体; 原先被割断的整体联系又在思维中恢复起来。因为是思维上的综合,也离不开科学抽象的方法。比如,对商品的认识也是如此。运用抽象,认识到商品是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是它的自然属性,又认识到商品还可以与其他商品交换,具有交换价值,它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价值) 所决定的,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再经过科学抽象的“组合”,认识到商品是既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又能用来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的矛盾统一体。

科学抽象法的一般程序是从实际出发,从掌握的大量现象材料

出发,通过分离、区分、纯化等,分别抽取出关于被研究对象的各种属性和关系的规定,这些规定各自反映了被研究对象的某个侧面,这些侧面是分散、孤立的,然后,再通过组合将这些规定按照其内部的转化关系统一起来,达到对被研究对象既多样又统一的认识,从而揭示出所要探求的理论原理。这里可以看到两个行程,一个是从“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另一个是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如同马克思所指出的:当研究一个国家的经济情况时,首先面对的具体现象就是人口,“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约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 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凌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正是科学抽象法的上要内容,概念运动是它的主线。无论是“抽象的规定”还是“思维中的具体”都要以概念的运动而表现出来。

毛泽东同志指出过,“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而,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是反映各种社会现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不仅是社会实践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抽象思维的结果。概念就其形式而言是主观的、抽象的; 但就其内容来说则是客观的、具体的。它是主观思维形式与客观其体内容的统一。比如,“商品价值”是从商品生产与交换中抽取、概括出来的一个概念,虽然它形式上很抽象,但却深刻地反映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的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规律表明,商品交换是以价值量为基础的,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总是围绕价值波动,商品的总价格与总价值是相等的。这些都说明了“商品价值”概念的含意是丰富而深刻的,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概念的抽象程度越高,它所概括的认识就越具体,内容则越丰富。

概念的运动,亦即概念的演变,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混乱为概念得到改造与澄清,亦即概念由混乱到清晰的发展。社会科学的概念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经过反复的科学抽象而逐步形成的。开始提出时有可能含混不清,以后在演化过程中得到改造与澄清。比如,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虽然已经从劳动对价值做了规定,但是他关于价值的概念是有缺陷的,. 有时又用“购买到的劳动”来决定价值,有时又将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当成决定

价值的原因,提出三种互相矛盾的价值论。在他之后的另一名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发现并克服了斯密在价值概念上的混乱与摇摆,指出劳动是决定价值的本质因素,劳动时间是衡量价值量的唯一尺度。他写道:“如果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么,劳动量每有增加,就一定会使在其上施加劳动的商品的价值增加,劳功量每有减少,也一定会使之减少。”不过,李嘉图仍把注意力放在了价值量和劳动量上。马克思创立了劳动二重性理论,提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抽象劳动是实质,具体劳动是形式。在商品生产条件下,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这就更加深刻地揭示了商品价值的实质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2)错误的概念被正确的概念代替。比如,德国哲学家康德使用过“物自体”的概念,用来指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但是不可能被认识的本体。他试着用“物自体”将人的认识同自然分隔开。恩格斯曾经指出过“物自体”概念的错误所在,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物自体”,随着生产实践和上业的发展,它们都可以被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客观实在”(即“物质”) 的概念代替了“物自体”的概念,这是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列宁进一步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就促进了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3)面对新的社会现象引人新的概念,使理论原理的探索获得一人进展。比如,马克思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后,创立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先是引入了“异化劳动”概念,然后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异化劳动假说。“异化”本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术语,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分裂出它的对立面,变成外在的异己力量。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赋予“异化”以新的内容。他指出,正如人用脑创造了上帝而受上帝支配一样,工人创造了财富,财富却为资本家所占有并使工人受剥削、受奴役。工人在劳动中不是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而是感到自己人性和人格的丧失。工人与资本家处于阶级对立状态。因此,这些财富、财富的占有以至劳动本身皆“异化”成为统治工人的、与工人敌对的、异己的力量。从异化劳动概念出发,以它为核心,马克思对以前政治经济学所规定的各重要概念,包括私有财产、雇佣劳动、工资、资本、利润以及积累、竞争、地产、地租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异化劳动假说就是贯穿异化劳动概念的基本精神而建构起来的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矛盾的概念体系。“异化劳动”这一新概念的引入,成为提出异化劳动假说的关键。

(4)概念的转化。在“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这一思维过程中,有了对丰富的经验认识材料概括的基础,再进行分析与综合,“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这些概念可以是对旧概念的改造与澄清,或者是用正确的概念代替错误的概念,或者是引入新的概念。在“抽象的规定”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的思维过程中,则要以“最简单的”抽象概念为核心,予以引伸和展开,从而说明复杂的具体概念,这一逻辑进程在一定意义上恰好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正如马克思所说:“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

位的关系,或者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以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进程。”比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从考察各种具体的经济现象开始,批判和改造了以前政治经济学的一些旧概念,如商品、价值、货币、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劳动和劳动力等,并引入了剩余价值等新概念,这是概念转化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是从抽象概念到具体概念的转化,即从剩余价值概念出发,改造和规定了资本循环、资本周转、资本积累、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等一系列具体概念。当然,概念的转化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复进行的。

概念的运动是科学抽象法的主线,而对概念的重新规定则是科学抽象法的关键环节,是理论研究创造性成果的集中体现。对概念的重新规定一方面包活对作为理论原理体系核心的新概念的规定,比如上述的异化劳动概念、剩余价值概念等;另一方面包括对从本质说明现象时所必要的一系列具体概念的规定,比如上面所列举的那些。理论原理是概念的体系,如果没有核心概念作为它的逻辑出发点,或者没有具体概念作为它的逻辑结论,理论原理都会失去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有创见的科学概念的规定和提出对于理论原理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理论模型

在文献资料和日常语言中,“模型”一词通常有几种用法:其一,指某一对象的复制品或样品,最常见的是按比例放大成缩小的比例模

型; 其二,是指与某一对象在结构、功能或运行特性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实物模型,比如模拟人体部分运动与操作技能的机器人; 其三,则是指以观念的形态摹写或描述了某一对象的某些特征、性质、规律的抽象的思想模型。此处所要讨论的理论模型属于后一类的思想模型。

思想模型是在一定的经验认识墓础上,经过分析、抽象、综合、想象、类比等复杂的思维加工而得到的,它们采取的是概念、判断、符号、图表、公式、方程等表现形式。思想模型不同,抽象的程度也不一样。一般的明显模型,层次较低,也不用数学形式表达。比如,一个表示全国经济中货物、劳务和资金流量的图形就是一个模型。但是,如果关心的是这些流量之间关系的思想模型,流量图就不能满足需要了,抽象程度要提高得多。上一节讨论过的经验通则也是一类思想模型,比一般的明显模型抽象程度要高,它们是对社会现象(“表面的运动”) 某些特征、性质、规律的系统化摹写。而理论模型则从社会现象的“表面运动”去探索其隐蔽的“内部的现实的运动”,建构起描摹现象内部组成要索、结构及运行原理的猜测性因果机制。

那么,理论模型在猜测理论原理的溯因过程中怎样发挥重要作用的呢? 因为对欲求的、被研究对象的因果机制知之甚少,所以猜测只好从与研究对象相类似的已知对象的思想模型入手来加以想象,这样想象出来的关于未知因果机制的摹本和蓝图就是被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型。理论原理就是在理论模型的建构过程中逐步明确和完善的。在理论原理的探索中,人们通过研究模型来间接认识未知的因果机

制,这就是模型方法。这种方法的一般模式可以用下面的框图来表示

:

就理论模型是研究者的想象内容来说,理论模型是研究对象; 但就理论模型只是未知因果机制的蓝图、研究者真正要获取的是关于未知的因果机制来说,研究的真正认识对象是未知的因果机制,而理论模型只不过是研究者所运用的方法。正是由于理论模型的这种双重性质,使它在理论原理的探索中占有比较特殊的地位。通过模型,因果机制的研究得以符合逻辑地进行; 通过模型,对经验通则提供解释的因果机制得到描述; 通过模型的修改、更替,对因果机制的认识不断扩展与完善。

所以能够应用模型方法来间接认识未知的因果机制,其逻辑根据在于类比推理,构建理论模型的成功与否与类比的运用有着密切关系。类比推理是这样的:即根据两个(或两类) 对象在一系列性质、关系或功能方面的相似,又已知其中一个〔或一类) 对象还有其他的性质、关系或功能,从而推出另一个(或另一类) 对象也具有同样的其他性质、关系或功能。其一般模式可用简形示化的式表如下:

类比既不同于演绎推理从一般推到个别,也不同于归纳推理从个别推导到一般,而是从特定的对象或领域推导到另一特定对象或领

域的推理方法。因此,在归纳和演绎无能为力的地方,类比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效能。而且,虽说这三种推理方法都是从已知的前提推出结论,结论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前提的制约,但是,结论受到前提制约的程度是不同的,其中演绎的结果受到前提的限制最大,归纳的结论受到前提的限制次之,而类比的结论受到前提的限制最小,这就使类比在科学探索中更显得得心应手。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这是因为对象之间不仅具有相同性,也还具有差异性。其实,相似就是客观对象相同与差异的矛盾统一,事物总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就类比模式而言,即就是说,A 、B 两对象尽管在一系列属性(a,b,c)上是相似的,但由于它们毕竟是不向的两个对象,总还有些属性是不同的。如果d 属性恰好是A 对象异于B 对象的特殊性,那么作出B 对象也具有d 相似属性的结论自然是错误的了。类比推理的结论未必真,这固然是个缺点; 但另一方面,也有它特有的灵活性与创造性。如果偏重于从静态的观点看待类比推理,就会过多地强调它的或然性方面而忽略它的创造性方面,若是从科学探索的动态过程来看待类比推理,则会看到它确有不少优点。解决新的问题,涉足未知的现象领域,建立新的理论模型„„„都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而受前提约束最少的、从已知通向未知的、富于创造性的类比推理正好给我们以帮助。从某种意义上说,相似处越少,类比的结果越是具有突破性、独创性。维纳等人在极不相同的生物和机器之间找到了一定的相似性,从而创立了控制论。难怪维纳称赞阿希贝“把生命机体和机器作类比工作,可能是当代最伟大的贡献。”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每当理智缺乏可靠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我始终以类比的方法和合理的可信性为指导,尽可能地把我的理论体系大胆发展下去。”

类比的类型很多,在社会科学领域,与理论模型建构关系密切的当推同构关系类比。这种类比通常是在两个(或两类) 没有明显性质联系的对象之间进行的,它们只是有同构对应关系。数学家魏尔对此有过一段被后人引为经典的论述:

“设想一个客体(如象几何的点,直线、平面) 体系s1和一些相应的关系R,R1„„„(基本关系) 。又设想在另外某一体系S2中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它们虽然是具有全然不同的意义,却由相同的名称与前一领域中的关系R ,R1„„相对应。如果有可能合乎规律地建立体系s1的元素与体系s2的元素之间的单值对应,使得S1中有关R 或R1„„的那些元素,对应于S1中有与R 、R1„„名称相同的关系的那些元素,那么这两个事物领域便是同构的。我们所建立的对应是S1在S2上的同构映象。可以说,同构的事物域}有相同的结构。属于s1的每一个真句子(它们的意义只能从s1领域中的关系R,R1„„的意义去把握) 对应于同样的表达式所表达的关于S2的句子,反之亦然,对S1中的对象不可能断定任何不同时在S2中成立的东西。”如果用直观的方式来形容这样的同构对应关系,可以表示如下图:

因此,假定被研究对象与类似对象具有同构对应关系,那么就可以将已知的类似对象的研究成果应用于被研究对象。不过,在社会科学领域,被研究对象与类似对象之间更多的只是部分地具有同构对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直接由类似对象的思想模型原封不动地导致被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型,而要经过一番改造。比如,研究人口迁移这样复杂的社会现象,由于政治、经济、地理、民族、心理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的人口迁入、迁出情况会有所变化,迁出人口的去向又是极其分散的,要找出人口迁移的运行机制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人们联想到流体力学中的水源地问题似乎有些类似的地方。所谓水源地,就是一个城区(或灌溉区) 公共用水的取水场。入们从这里取过水后,周围水源的水就会沿边界渗入,直至边界内外水位达到平衡。人口迁移与水源地是否具有同构对应关系? 为此对人口迁移问题进行两项简化:(1)所有国家的迁人与迁出情况都基本一致,即只考虑一种人口迁移的平均状态,〔2) 虽然实际人口流向有迁入与迁出两种,但是,由于一个国家的迁出人口同时也就是另一个或一些国家的迁入人口,因而根据假定(即撇开不同国家人口流向的具体差别,比如迁入某一国家的人口可能多于迁入另一国家的人口等等) ,也就可以不考虑“迁

出”这一流向了。于是,一个国家,在它的边境线上,人口只作单向流动,即只有迁人,没有迁出。这样一来,被研究对象(人口迁移) 与类似对象(水源地) 之间就有了如下一些彼此对应的因素:人流一水流,国界一均衡区域边界,边界的允许系数(官方是否放行) ——介质的透水系数。

根据流体力学原理,渗入水源地的水流量取决于“水压”,包括:(1)水位差

:

义、量值方面也都很不相同。

表示人口迁人流最, Ei 与水压v 在含

本世纪七十年代联邦德国理论物理学家哈肯教授创立的协同学新学科,为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模型方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从统计物理学到相变理论,从非平衡统计到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在吸取它们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由大量元素(子系统) 构成、相互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开放体系(系统) 的演化规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和方法,成为独其一格的新的横断学科。哈肯发现,系统的演化与子系统的性质无关,而是由子系统之间的关联引起的协同作用所决定的。哈肯先是研究r 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演化规律,后来进一步研究了有序到无序、有序到有序以及混沌状态的演化序列。

协同学是以物理、化学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既然具有不同性质的子系统、但子系统之间的关联(结构) 相类似的物理、化学系统遵循相似的演化规律,这就启迪人们试图找到社会系统与物理、化学系统之间存在的结构对应关系。如果被研究的社会系统与已研究的物理、化学系统之间确实部分地具有同构对应关系,那么就可以参照已知的物理、化学系统的数学模型来建构被研究社会系统的理论模型了。实际的考查肯定了上述的想法。在物理、化学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着这样的一般联系。物理、化学系统由大量的单元所组成,每个单元存在于几种可能状态的一种; 从微观上看,系统的演化由单元在可能状态之间的转移所形成; 系统宏观状态的显著变化是不能确切予言的; 引人宏观变量后系统的整体行为将分别遵循朗之万方程、平均值方程、主方程和福克一普朗克方程。社会系统也可相应看作由大量具有不同特征“状态”或态度的成员所组成; 社会现象的演化是有关成员

状态或态度变化的结果,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是不能确切予言的; 引人社会系统的宏观变量后可以期望得到系统整体的变化规律。当然,与物理、化学系统相比较,社会系统“单元”的“相互作用”更加复杂得多,因为增加了人的理智、意志、情绪等因素。因此,在建构社会系统的理论模型时就要避免涉及理性的与偏激的、有意识的与潜意识的、遗传的与环境影响的等高度复杂的相互作用的“微观”细节,力图通过系统的宏观变量来把握系统整体的演化脉络。倘若,对某些社会现象的研究,必须了解上述的细节,那样协同学的理论模型方法将不再适用。换句话说,这种方法是以社会成员集体行为为研究对象的,它不左右某个成员的自身抉择,而只能掌握各个成员的意愿、思想和相互作用的集体总和。

四、建构社会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方法

建构社会科学理论,除了获取必要的经验知识外,还需要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对经验材料进行加工,这就需要学习建构社会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方法。下面我们重点介绍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比较与分类等方法。

(一)分析与综合方法

分析法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重要思维方法。分析法起源于人们社会实践中的动作分析。原始的人类在生活实践中逐渐懂得了吃果仁必须先剥开果壳,并吐出果核。这样,吃果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剥开果壳——吃果仁——吐出果核等一系列分解动作的过程。经过无数次反复实践,人们逐渐从分解动作中学会了在思维中分解事物的方

法,这就是分析法,从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所谓分析法,就是人们在思维中把客观事物分解为各个要素、各个部分、各个方面,然后逐个加以考察的思维方法。分析法一般有两个步骤:分解各个要素(或部分、方面);对各个要素、或部分、方面分别进行考察研究。运用分析法认识客观事物,应注意几个问题:(1)分析必须是客观的;

(2)分析可以是多方面的(可以从质、量分析,可以从时间、空间分析等,究竟从哪些方面分析,应依据研究任务的客观需要而定);

(3)分析应该是多层次的,从理论上讲,分析的层次是无限的,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层次分析应根据主客观条件适当地分层次。 综合法与分析法一样,也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重要思维方法。要完整地认识一个事物,就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在思维中把各个要素、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分别考察后的认识联结起来,然后从整体上加以考察。综合法一般也有两个步骤:联结,即把分解、考察客观事物各个要素、部分、方面所得到的认识联系起来思考;整体考察,即整体上把握事物和研究客观事物。运用综合法认识客观事物,应注意几个问题:(1)综合必须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而不是主观虚构的;(2)综合应该是多方面的、有机的,而不应是线型的、机戒的;

(3)综合应该是内在的、本质的,而不应仅是外观的、现象的。 分析和综合是对立的统一。分析与综合是互相对立的,但又是互相依赖、互相转化的,互相统一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又是分析的先导,没有综合也就没有分析。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又有分析。每一个综合的认识,既是前一段分析的重点,

又是后一段分析的起点。人的认识就是在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过程中不断深化提高的。

(二)归纳与演绎方法

归纳和演绎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种逻辑思维形式。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的认识走向一般结论的逻辑思维方法,归纳表明了认识事物从个别到特殊到一般的思维运动。演绎就是从一般走向个别结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演绎表明了认识事物从一般到特殊到个别的思维运动。归纳和演绎是互相依赖、相互促进,对立统一的。归纳和演绎是两种方向相反的逻辑推理形式,这是它们的区别;但两者又是统一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归纳的终点就是演绎的起点。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演绎的前提要依靠归纳法去总结概括;同时,演绎又是归纳的前导,是归纳的补充,没有演绎,归纳就没有方向,归纳的成果也得不到扩展和加深。在人们的思维活动中,归纳和演绎常常是相互渗透的,纯粹的归纳和纯粹的演绎是不存在的。历史上,有的思想家只强调归纳法(如培根和洛克)或只强调演绎法(如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儿)的重要性,这是由缺陷的。恩格斯指出:对于归纳和演绎,“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设法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但是只有记住它们是属于一个整体,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才能做到这一点。”

(三)抽象与具体方法

在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与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相联系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方法。逻辑思维中的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

一方面本质的概括会规定。这种抽象的规定是把对象的各个方面的属性、关系从统一体中分割开来、抽取出来,单独地加以反映。因此,抽象规定相对于客观事物的具体性来说,不可避免地具有相对的片面性和孤立性。具体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感性的具体,就是人们通过感官得到事物生动而具体的完整形象,这是认识的起点;二是思维的具体,它是在抽象思维基础上形成的包含着客观事物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抽象和具体也是对立统一的,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逻辑思维的一组方法。一方面,思维具体依赖于思维抽象,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提和逻辑出发点;另方面,思维抽象也要依赖思维具体,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归宿和逻辑终点。抽象和具体又是相互渗透的,思维具体中包含着思维抽象,思维抽象中又包含着思维具体,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化。就人的某一特定的认识过程来说,总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又由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抽象和具体是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的。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为了把握这个逻辑的过程,应当确定它的逻辑起点、中介和终点。逻辑起点是抽象,它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事实,而不是主观随意地在感性具体中去掉什么、抽取什么,要把真正本质的东西抽取出来。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必须是反映对象的最一般和最基本的本质规定;必须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必须是包含着一切矛盾的“胚芽”(如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逻辑中

介是联结抽象和具体的中间环节,它是由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范畴所组成。研究上升过程的中介,就是要搞清楚起点的规定和后继的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搞清前者过渡、转化为后者的必然性。逻辑中介具有两重性,它对于起点来说较为具体,对于终点来说又较为抽象。这样,逻辑中介就能起到媒介的作用,把抽象的逻辑起点与作为逻辑终点联结起来,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逻辑整体。从生动的实践到理论的抽象,从理论的抽象到理论的具体,就是从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理论中介范畴形成螺旋式上升的逻辑过程,达到终点,实现思维中的具体。在这个过程中,要应用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等方法,达到对于事物多方面的本质和规律在思维中的把握,将考察对象在思维中完整地、深刻地再现出来。

(四)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方法

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是辨证思维构件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和理论结构的主要原则和方法。历史的东西这一范畴有个方面含义: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在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逻辑的东西这一范畴是指这些历史的过程通过逻辑方法在概念等思维形式中的概括,是历史的东西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表现为逻辑范畴之间的次序、层次、关系等等。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本身又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指逻辑的发展与人类认识的发展历史、科学认识的发展历史相一致。二是指逻辑的发展与客观实在发展的历史相一致。认识发展史作为主观的东西,是对客观的东西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反映,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实际的研

究中,这种一致性并不是僵死的,一一对应的,而是承认差别为前提的一致。逻辑的东西是“修正”过历史的东西,这种“修正”首先表现为逻辑按历史的规律性来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摆脱了历史偶然性的干扰,形成理论的概括,更深刻地反映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同时,逻辑在一定条件和一定范围内,具有自己的某种独立性,不需要准确的追随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这就需要处理好历史研究方法和逻辑研究方法的关系(历史研究方法要求根据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来揭示规律,不能舍弃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和偶然因素,要求尽可能再现历史发展的完整情景;逻辑研究方法可以舍弃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和偶然因素,通过一系列概念、范畴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科学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排斥逻辑方法的历史方法是经验主义的,排斥历史方法的逻辑方法是空洞抽象的。历史的方法不能只是历史现象和具体事例的堆积,而是要运用逻辑方法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而逻辑方法又必须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是科学的抽象,是历史在理论思维中的生动再现,只不过它是以概念、范畴和理论建构作为自己鲜明特征的。

(五)比较与分类的方法(详见《教程》P333——336页) 人们认识事物常常会应用比较和分类的思维方法。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异的事物,也没有绝对相同的事物。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是比较法的客观基础。

比较法就是确定认识对象之间相异点和相同点的逻辑思维方法。如人的指纹,在全世界几十亿人中,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由不同花纹组

成的,其长短、粗细、凸凹程度和形状都各不相同。但是,千差万别的指纹又分为“弓”、“箕”、“斗”三种基本类型,而且一个人的指纹是终身不变的。比较法有很多种方法,如数量质量比较、纵向横向比较、形式内容比较、结构功能比较、理论与事实比较等等。采用哪种比较方法取决于人们研究事物的需要。下面介绍三种常用的比较方法:

(1)横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就是根据同一时间的不同认识对象进行比较的方法,是在质和量上区分不同认识对象的思维方法。它可以是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如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事物不同方面之间的比较(如同一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之间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事物不同部分之间的比较(如同一企业干部薪金与工人薪金之间的比较)。

(2)纵向比较法。纵向比较法就是对同一认识对象在不同时期的特点进行比较的方法,是揭示认识对象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及其变化发展趋势的思维方法。它可以是同一事物不同时期之间的比较(如对某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比较),也可以是同一事物不同发展阶段之间的比较(如对人的不同阶段消费结构进行比较:儿童阶段、少年阶段、青年阶段、中年阶段、老年阶段等不同阶段消费结构比较,就会发现很多问题)。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都在运用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方法认识事物,离开了它,人们就很难把千差万别的客观事物区别开来。

(3)理论与事实比较方法。理论与事实比较方法就是把某种理论观点与客观事实进行比较的方法。在社会调查中,人们除了在客观事实之间比较外,还常常进行理论观点、研究假设与客观事实相比较,看看理论观点、研究假设是否符合客观事实。理论与事实的比较过程,实质上就是用客观事实检验理论、检验研究假设的过程。爱因斯坦曾指出:“知识不能单从经验中得出,而只能从理智的发明同观察到的事实两者的比较中得出。”理论与事实比较法,实质上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思维方法。

运用比较方法认识客观事物,必须有统一的、科学的比较标准。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就无法进行比较;没有科学的标准,就不能正确比较。例如:斤不可与尺比,人不可与畜比,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也不能简单用利润指标来相比较,否则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运用比较方法认识客观事物,必须重视本质比较。黑格尔曾经说:假如一个人能见出显而易见之异,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个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要特别注意表面差异极大的事物之间的共同本质,或表面差异极小的事物之间的本质差别。能发现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是一种非凡的能力。运用比较方法认识客观事物,还必须不断提高和深化比较的内容。以生物学为例,人类就经历了外形直观比较、细胞水平比较

和分子水平比较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的比较。人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也应从外部环境比较,逐步提高到内在结构、运行机制、文化积淀等深层次内容的比较。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分类法就是根据认识对象的相异点或相同点将认识对象区分为不同类型的思维方法。分类与比较有密切联系。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常常从比较开始,先通过比较识别事物之间的差异点和共同点,然后根据差异点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将具有共同点的事物归成一类,这样,就将事物区分成了不同类别。从这个意义讲,比较是分类的前提,分类是比较的结果。只有对事物作了科学的分类,对它们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比较,才能更好地认识不同类别事物的本质及其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分类又是比较的前提,比较则是分类的结果。因此,比较和分类是互为前提、互为结果的关系,而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则是比较法和分类法的共同客观基础。

分类有三个要素,即分类的母项、子项、和分类的根据。比如,人可以分为男人和女人,其中,“人”是分类的母项,“男人”和“ 女人”是分类的子项,“性别”是分类的根据。科学的分类,必须遵循下列规则:(1)分类的根据必须同一,即分类必须按照同一根据进行,不能对一部分子项采用一种根据,对另一部分子项采用另一种根据,否则就会犯“分类根据不同一”的错误。分类根据不同,就必然给分类结果造成混乱。(2)分类子项必须互不相容,即分类的各个子项之间必须是全异关系,否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错误。(3)分类的子

项之和必须等于母项,而不能大于或小于母项,否则就会犯“子项不全”或“子项过多”的错误。(4)分类应该按一定层次逐级进行,而不能混淆分类层次,否则就会犯“越级分类”的错误。

分类一定要按照上述逻辑规则进行,否则就不是科学的分类。由于客观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因此,分类也有两种基本类型,即现象分类和本质分类。现象分类是根据事物外部标志或外部联系分类。本质分类则是根据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内部联系分类。(详见《教程》P333——336页)

此外还有矛盾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结构功能分析法等建构社会科学理论的方法,在这里不再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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