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简史

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简史

我国的古典小说,比较合乎现代“小说”概念的应从唐宋以来出现的用文言或白话写成的传奇、话本小说算起。但是,“小说”一词早在先秦《庄子·外物》篇中就有记载:“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远亦远矣。”这里的“小说”,是指于社会人生无涉的琐屑言谈,与后来的小说概念相去极远。西汉时的“小说”,形式上与先秦小说稍有差异,内容有所变化,开始涉及社会人生。东汉时,刘歆在《七略》中首辟“小说家”一类。随后,班固《汉书·艺文志》据此著录各家人物和其著作,指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他著录“小说家”书十五种,可惜已经亡佚。但从班固的论述来看,这些“小说”,大概指来自民间的传闻轶事,与后代作为文学创作的一大部类的小说不完全相同。根据以上记述以及传世的文学史料来看,我国先秦至两汉尚未有近似现代小说的文学创作。我们知道,先秦文史哲不分家,汉代仍不脱这一习惯,因此,先秦两汉出现的神话传奇、寓言故事、传闻轶事以及史传文学,当然不能看成为小说,但它们又在内容和形式上为后世小说创作做了准备,特别是《史记》,对我国的小说创作影响最大。但《史记》毕竟是历史,而不是小说,所以,我们称先秦两汉为中国古典小说的孕育期。

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大量谈论神鬼怪异以及记述名士的奇闻轶事的故事,较有代表性的是干宝《搜神记》、刘义庆《世说新语》,这类作品,有人物形象,有故事情节,结构完整。如《搜神记》中的《三王墓》、《韩凭夫妇》、《李寄斩蛇》、《白水素女》、《东海孝妇》等篇,把人神怪异之事混杂在一起,后世称为“志怪小说”。一般比较短小,在刻画人物形象上较有特色,被称为“志人小说”或“轶事小说”。这两类小说带有明显的捏合“丛残小语”的痕迹。

唐代,我国古典小说创作开始出现新的局面,作家在六朝志怪、志人小说的基础上,创造了“传奇”体短篇小说。其中《古镜记》、《白猿传》、《游仙窟》等,是由志怪向传奇过度的早期小说,艺术上比六朝志怪小说有了重大突破,较有代表性的是白行简的《李娃传》、蒋防的《霍小玉传》、李朝威的《柳毅传》、元稹的《莺莺传》、许尧佐的《柳氏传》、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陈鸿的《长恨歌传》、杜光庭的《虬髯客传》等等。这些小说对唐代社会具有一定的认识意义。唐代的作家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小说创作,这在小说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起点。

宋、元时期,为适应市民阶层的需要,说话艺术应运而生。“说话”即在城市勾栏里讲说故事。说话人讲说故事时必须有个底本,这底本稍加润色就是“话本小说”。话本小说继承了唐传奇的传统,立足于社会人生,着重反映市民阶层的生活、思想。话本小说多为短篇,但情节曲折,故事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突出,为市民阶层所喜闻乐见。宋元话本在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影响,一是话本使用浅近的民间语言,开创白话文学的先河,二是话本的体裁形式,直接导致了白话长篇章回体小说的产生。

明、清时代,我国小说创作进入了繁盛期。文言小说在唐传奇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如翟佑的《剪灯新话》、李昌祺的《剪灯余话》、邵景瞻的《觅灯因话》

等,虽然文学成就不高,但“文题意境、并抚唐人”。对于文言小说这一支流来说,仍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到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出,才把文言小说的创作推上了顶峰,代表了文言小说的最高成就。白话小说则在宋、元话本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小说的主流,出现了一个白话小说创作的繁荣局面。 长篇章回体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是文人根据民间流传的故事,特别是讲史话本、说经话本而改编、加工的杰出作品。明代中叶以后,出现了第一部文人独创的长篇小说《金瓶梅》,小说通过恶霸西门庆家庭发迹到衰败的历史,再现了明代社会的腐败黑暗。但它直接影响了《红楼梦》的创作,在小说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清代,吴敬梓继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后,创作了《儒林外史》,以讽刺文学独立于小说林。曹雪芹的《红楼梦》,把我国的小说创作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红楼梦》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展现了封建末世的各种风俗人情,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规律性,在国内外影响特别大,以至成为一门国际性显学。《红楼梦》代表了我国古典文学的最高成就。

中国近现代小说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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