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代理协议 1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__ __ 项目,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策划、销售_ _项目,销售面积共计_____

万平方米。乙方以甲方名义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如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代理公司。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此项目,甲方应具备,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 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鸟瞰图、外立面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对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行为(现场促销活动、广告牌、发宣传单页等)如

与工商、税务、城管、建设、房管相关部门检查,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策划及销售(如销售部不在项目现场的距离较远),

负责提供看房车及司机(用于看房及洽谈团购等使用),看房车的日常维护、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路桥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4、乙方将销售推广方案及时交甲方确认,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严格按

照乙方制定的营销、广告方案进行实施。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推广方案没有正常实施,

影响销售进度,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推广方案进行监督。

5、甲方负责收取售房款。

6、甲方负责签署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留取该套房屋售出时所有

相关书面材料、收费票据等的复印件。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专业、高效服务的原则,在确保销售回款的基础上,尽可能为甲方节省营销开支,根据当地市场环境,积极认真的做好项目推广中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方式提升甲方在当地市场的品牌领导力、实现甲方利益的最大化。

一、在合同期内,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乙方根据市场实际,适时向甲方提供: 肃宁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肃宁潜

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5、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项目定位、产品优化建议、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项目形象策划;

项目基本形象计划:标志;标准字;标准颜色;标注组合。项目标志形象应用

设计:

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笺、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

牌等。

6、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楼书创作;折页及海报创作;报纸广告;广播、电视稿等。

二、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

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

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协助工作。

第四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所有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车体广告、网络广告、制作

沙盘、活动组织、印刷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款项应在费用发生前分批到位。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本项目总销额的 %。 在广告达到预期后(即如期完成各阶段销售进度计划目标),节余的推广费20%奖励给乙方,80%归甲方,甲方同意在最终结算报酬时向乙方支付该奖励金,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技术环节控制工作。

2、甲方提供售楼部(含设计、装修、装饰、办公家具、设备、电器、电话、网

络及日常水电暖费用等均由甲方负担)。现场样板房(含设计、装修、装饰、家具、饰品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其水电费、电话费、物业人员费用、清洁费、保安费等)且此费用不计入推广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配合甲方到其它城市考察等活动所发生之食宿及往返

差旅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销售价格

项目销售底价均价定价原则:

1、参考同类项目的销售价格和周边同期项目对比;根据均价原则及销售策略安

排,由乙方提出各单元销售底价建议,报甲方认可,并共同制定底价表,甲方批准后,乙方照此执行。

销售基价(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住宅高层 元/平方

米;商业 元/平方米。

2、底价均价在正式开盘后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根据项目销售市场情况及

周边同期项目真实的销售均价与乙方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于甲方送达新均价通知7日后开始执行。

3、乙方应遵守甲方所确定的销售均价,非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在本合同约

定之外擅自给客户低于底价的任何形式的折扣,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补齐。

4、销售过程中,如甲方批准以低于底价的价格销售的单元,仍按底价计算乙方

的销售业绩和报酬。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 _项目成交额的 %,因甲方自身

关系或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团购关系售出的房屋,乙方按照实际成交价的 %

计提代理佣金。乙方住宅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 元/平方米;商业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_ __元/平方米,即为超额部分,由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成(如有超额销售,乙方每平米提取的总佣金为基础佣金加上超额部分的比例分成。例如,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 元/平米,则乙方所得佣金为 元/平米* %+( 元/平米- 元/平米)*30%其他如有超额部分结算方式同上)。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洽谈_ _项目团购,住宅高层 元/平方

米;商业 元/平方米;代理佣金按团购(15套以上算团购)总销售额的 1.8 %提取,乙方洽谈团购价格高于此约定底价的,超出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如单位团购或个人团购甲方免费为其办理更名手续。

3、甲方每次调整完底价后,应在新底价送达乙方后15天内,一次性按原底价销

售但尚未结算的单元佣金及溢价分成费用结算给乙方

4、由于客户退房,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报酬,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的款项,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报酬;乙方尚未

收取报酬的,甲方仍应支付。

6、每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按当月乙方实际回款额计提佣金。(由于甲方

的原因,致使贷款延期,甲方应在下一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剩余房款佣金)超额部分、团购超底价应得部分及上月销售佣金一并于下月6号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销售进度

1、在本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售楼部、物料,工程进度和形象等各方面完备的条

件下。本项目销售周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份,共计: 个月。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期限结束时销售率达到可销售房源套数的 %

第八条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

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二、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

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由于项目手续不全而致使政府相关部门影响项目销售的,由甲方解决,由于工程延期、工程质量、甲方自行调整价格、甲方违约导致的退房影响到销售的,因不可抗拒或者政府行为影响销售进度的,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重大波动,继续销售可能使甲乙双方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双方重新确定销售价格而影响销售进度的,由甲方负责。甲方手续齐全,有工程进度支持,乙方未按合同完成销售目标的,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如乙方超出甲方约定的承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为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若因为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内,乙方独享、排他的本项目广告媒体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一、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三、凡超出或持平双方约定的销售基价售出的房屋,均可免费办理更名手续。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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