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离职时,大股东可以要求小股东退股吗?

现在深圳的企业,很多都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人人都是小股东。员工持股并不违法,一旦成为股东,当然要遵守法律对股东的规定。如果在离职后,还能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吗?大股东有没有权利要求我退股呢?

深圳尚律律师认为: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很多事项是可以通过约定来实现的。民事法律中“法不禁止即可为”,因此对“持股员工退股”一事,如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自然可以。

  

因而如公司章程规定“持股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股”,并明确规定了退股方式,那么签署章程的股东便要遵守章程,该规定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如员工股东持股后,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规定“持股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股”,且未经员工同意,则不能对员工发生效力。

除此之外,股权本质上也是一种财产。在公司章程外,还能以合同方式来共同约定,与章程不同,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合同约束的对象仅限于签订者。因此,在实现约定时仍然必须遵守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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