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建项目安全管理交底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交底

1 项目管理安全控制程序

1.1 项目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框图

2 安全保证体系

2.1 建立项目管理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牵头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其成员由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组成。各作业队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 2.2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是安全目标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a. 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b.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措施方案计划。

c.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资源配置。

d.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支持和督促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e. 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的要求,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过程工序、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2) 项目施工副经理

a. 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b.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标准,传达上级主管部门

的文件、会议精神。

c. 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树立企业形象。 d. 组织安全设施验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根据项目

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e. 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f. 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

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g.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和安全联系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责任人员。

(3) 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a.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较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组织编制

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组织内部评审,报监理和业主(总包方)审批并督促实施。

b. 参与危险源点辩识确认,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

证。

c. 对特殊环境作业须补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 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

做好技术交底人员的签字记录)。

e. 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4) 项目现场安全员(安、环内审员)

a. 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现场安全设施、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的检查验收。

b. 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

章守纪情况。

c. 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d. 制止违章作业,严肃安全纪律,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

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报告项目经理和建设公司工程部安全处。

e. 配合设备、物资部门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负责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重点保管;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按要求验收,加强临时用电和大临设施的安全管理。

f. 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协助上

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安全状况。

g.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参

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防止事故再发生。 2.3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为贯彻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

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坚持施工与安全同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提出要求。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a. 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安全人员业务素质。

b. 检查、分析、总结前一段安全生产工作,对后续工作提出要求。 c. 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d. 布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2)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开工前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 (3) 班组每天工作前召开班前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4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控制内容

项目经理部应到施工所在地安全监督有关部门报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实施重点监控,分级管理和动态跟踪。定期组织对现场危险源和有毒、有害环境进行辨识和评价、制订相应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应派专人进行监护,并填写监控记录。 (1) 检查步骤:

a. 制定检查制度、检查计划或方案、组织安全检查,复查整改。 b. 组织安全检查。

c. 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问题、隐患进行确认。 d. 复查整改结果、安全问题及隐患。 (2) 施工现场安全过程控制检查的重点内容

a.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包括深基支护放坡,挖孔桩36伏安全电压使用,支模和脚手架方案验算、施工验收等)。

b. 从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好登记。 c. 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及使用情况。

d. 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用电(采用TNS和TN—s接零保护系统、三项五线制、三级供电两级保护)。电动工具应安装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悬挂“三牌”(即操作人员牌、机械状态牌、操作规程牌)。 e. 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挂牌和使用。

f. 外脚手架的搭设、防护、检查验收、挂牌、使用及拆除。

g. 高处作业及“三宝”、“四口”、“临边”等防护管理制度。“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吊装口、预留口等处必须有防护栏杆或防护安全网,坑、沟、井口处必须有防护盖板、兜网或在周围加设围栏。有物体打击危险处的多层作业点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操作平台等的边缘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参见《十九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h. 业主(总包方)设备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消防制度。

(3) 特殊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拆除的操作规范

a. 特殊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拆除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履行告知手续,按《十九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提供资料有:《安装(拆除)方案》;《开工报告》;《作业指导书》。安装完毕进行自检、专检,完善检测记录,办理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证,提交安装合格证,维护保养说明书后方可交付。使用前明确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做好操作前的检查工作,在吊装作业时必须是专人指挥,信号规范、统一。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原则,建立保养维修制度,并做好记录。

b. 部分特殊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实施。

3 项目安全生产投入

3.1 项目经理部应按建设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投入教育培训和安全措施费,并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或按建筑时段和施工周期、面积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2.3.2 安全机构和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

(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有1名专职安全员(安、环内审员)。作业队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

(2) 凡3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80人以上同时作业、15万元以上检修、技改工程或15人以上从事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临边,吊装、拆除,深基坑、孔桩作业及地质条件较差的土石方、土建施工;危险源点、危化品、大型构筑物周边施工等应在专职安全员监护下进行,并设警戒线,进行围设,派人监护,并准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3) 按“三标一体化”和相关法规要求,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内审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评价工作,危险源点的辨识,监督安环措施,职业病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投入到位,组织安全、环保内审工作。

12.3.3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93)号令,新任命的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培训、考核上岗资格证书。 12.3.4 工程项目现场装备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做到装备调度前作好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装备状况,调度后应做到谁使用谁维修保养,谁受益谁投入,严禁不良装备转入下一现场或项目。

4 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检查处理

4.1 安全隐患检查、整改

根据项目的特点制订安、环保措施;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做到“三定、四落实”(即:定人、定时、定措施,人员、经费、时间、措施落实);限期纠正,并保存验证记录。 4.2 安全事故处理

(1) 用最快的方法和手段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2)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 (3) 成立专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供调查报告。

12.5 职业病防治管理

5.1 项目经理部要组织制订职防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职防领导小组。对从事职业危宣害作业人员做到“三检制”(即: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和离岗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应立即调离尘毒危害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5.2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牌。 5.3 产生粉尘的物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施工生产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病防止管理办法》执行。

5.4 职业病防治: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做好安全措施项目申

报工作。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 岗位不安全隐患及尘毒环境污染等现状; (2) 措施项目及内容; (3) 治理方案及预期效果;

(4) 外部协作条件的可行性、主要设备、材料资源情况; (5) 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预算和必要的方案图纸。

6 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

6.1 建立完善的分承包商的准入制度,做好分承包商引入工作,防止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6.2 项目经理部要将分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编制施工方案,应有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对分承包商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做好记录。

(1) 签订安全协议,收缴安、环保证金,制订安全奖罚规章制度(规定对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分承包商负责人进行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2)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对分承包商现场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监控;保证监督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分承包商的安全的台帐。

6.3 项目经理部与分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该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义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的划分,具体条款有:

(1) 规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人员有对分承包商所提出有关安全知识咨询解答的义务和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监督的权利。

(2) 明确项目经理部和分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要求分承包商必须对自己实施承包施工的安全事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引发的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 明确该协议的生效时间和协议解除时间。 6.4 协调完善分承包商劳动安全保险工作。

7 相关的安全规范、标准、文件

1 《建设部JGJ59—99标准》

安全检查记录(样表) 日期:

附表二

特种作业管理、专业人员登记表(样表)

制表: 日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样表)

使用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附表四

分包工程安全交底表(样表)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交底

1 一般规定

1.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2 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

1.3 现场实行“五牌一图”制度。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设计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详见十九冶视觉识别系统) (2) 组织机构牌。 (3) 防火须知牌。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5)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6) 施工总平面图。

1.4 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抓好整改工作。

2 规范场容

2.1 临时设施管理:

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清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有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施工作业区域隔离。其它设施的建筑应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和生活安全要求建设。

2.2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2.3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供电供气线路和管路、现场的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等。

2.4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临街脚手架、高压电缆等应设置安全隔离棚。危险品库的设置须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同时应有明显标志和围挡设施。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危险地带施工还必须佩带安全带、设置警戒标牌并有专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统一安全帽样式和颜色、统一安全检查标准、统一文明施工标准、统一现场设备管理、统一使用标准安全电箱;标识按建设公司企业识别系统要求执行。

2.5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不存建筑垃圾、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2.6 施工结束或部分结束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组织清场,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清理场地,恢复临时占用土地,不留后患。

3 环境保护

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GB/T24000S014000)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做好对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和预防。

3.2 各施工点应尽量避免对现有环境的妨碍或干扰,减少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3.3 未经授权,不得对树木进行砍伐、搬迁或损坏。

3.4 必须警惕和避免油污及其它污物往下水道排放,避免有害气体向空气中的排放,万一发生泄露事故,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泄露。 3.5 合理使用各种材料和办公用品,做好固体废弃物的丢弃和回收工作。 3.6 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4 消防与保安

4.1 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也应该有标示。

4.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执行现场

防火管理制度。现场留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项目经理部应采用特殊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4.3 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通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4.4 施工中需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审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 卫生防疫

5.1 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医务设施。 5.2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

5.3 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卫生饮水设施。 5.4 按卫生防疫要求规范食堂操作。

5.5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公司程序文件要求制订预防重大疫情案。 5.6 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5.7 施工现场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设立宣传标牌。 5.8 生活区应设立职工健康的文化娱乐设施。

6 项目现场的检查考评

6.1 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行考评。

6.2 应每月或每季组织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对检查考核评分。

附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样表)

日期:

7.施工现场水电管理

7.1 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负责施工用水、电的线路布置、管理、维护。 7.2 各作业队用水、用电需搭接分管和二次线时,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线,装表计量、损耗分摊、按月结算。

7.3 作业队的用电线路、配电设施要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管线的架设和走向要服从现场施工总体规划的要求,防止随意性。 7.4 作业队和个人不得私接电炉,注意用电安全。

7.5 加强现场施工用水的管理,严禁长流水、长明灯,减少浪费。

8 职工社会保险管理

8.1 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建设公司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按时足额上交由企业缴纳部分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滞后或拖欠。

8.2 社会保险费用系指建设公司现行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

8.3 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具体办法按建设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9 施工现场企业CI形象建设

9.1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落实建设公司有关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企业形象建设,打造十九冶“西部铁军”品牌。

9.2 按建设公司发布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要求执行,做好现场“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员工着装统一,施工现场企业标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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