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考试大纲之民法学

法律硕士考研考试大纲之民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点评:本节删除“公民与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三项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八、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九、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名师点评:新增。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分类(新增)

第四节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的分类

第五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自然人

点评:本章标题删除“(公民)”表述,本章将“公民”的表述改为“自然人”。删除第一节“公民概述”,第二节改为第一节。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点评:讲“其它组织”改为“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点评:删除“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点评:讲“其它组织”改为“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点评:删除“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名师点评:11年大纲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五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及其分类。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复代理

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第三节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性质

三、代理权的产生

四、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八章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第二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四、诉讼时效期问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三节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九章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模式

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动产物权的变动

四、物权的登记

第四节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十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类型

第二节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二、善意取得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共有

第一节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三章相邻关系

第一节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处理

一、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二、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

第三节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四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四、用益物权的价值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地役权

一、地役权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四、担保物权的价值

五、担保物权的竞合

第二节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顺位

五、抵押权的实现

六、特殊抵押

七、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科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效力

四、占有的保护

第十七章债权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和本质

二、债的内容

三、债的种类

四、债的效力

第二节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原因;债的消灭后果。

第三节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得类型

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的类型

四、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点评:删除“合同的解释”,单独成立第八节。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

四、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问和地点。

五、格式条款

六、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概述

合同的有效条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无效合同的类型;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撤销权。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六节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合同担保的概念;合同担保的种类。

二、保证

保证的概念;保证的特征;保证的设定;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征的效力。

三、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特征;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效力。

第七节违约责任名师点评:新增。

一、违约责任概述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五、违约责任的抗辩事由

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新增)

第八节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解释概述

合同解释的概念;合同解释的意义

二、合同的解释规则(原为2011年大纲第一节第四条)

第九节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五、特种买卖

第八节其他几类主要合同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二、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九章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人格权

一、人格权概述

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的特征。

二、具体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三、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身份权

一、配偶权

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二、亲属权

亲属权的概念;亲属权的基本内容。

第二十章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三、知识产权的种类四、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名师点评:新增。

第二节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主体二、著作权的客体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名师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名师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的申请制度名师点评:新增。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七、专利权的保护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名师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名师点评:新增。

第五节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名师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名师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名师点评:新增。

第三节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名师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夫妻关系

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婚姻的终止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遗嘱继承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的申请制度点评:新增。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点评:新增。

第五节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点评:新增。

第三节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名师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夫妻关系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婚姻的终止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遗嘱继承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权的内容四、专利的申请制度名师点评:新增。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二、商标权的客体三、商标权的内容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六、商标权的终止七、商标权的保护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点评:新增。

第五节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名师点评:新增。

第三节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名师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名师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夫妻关系名师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婚姻的终止名师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名师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名师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名师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名师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名师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名师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遗嘱继承

一、遗嘱

遗嘱的概念;遗嘱的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无效的情形;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特征;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三、遗赠

遗赠的概念;遗赠的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第十节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名师点评:新增“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删除“继承开始的通知”

二、遗产名师点评:新增

遗产的概念;遗产的特征;遗产的范围。

三、遗产的分割

遗产的确定;遗产的分割原则。名师点评:删除遗产分割的办法。

四、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

名师点评:删除一项“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二章侵权责任(2011年大纲为民事责任)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名师点评:本章由原来的“民事责任”改为“侵权责任”,各节同时修改不再赘述。本章改

动较大,侵权责任又是个重点,注意主观题考题。关于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或违反合同的责任)从本章删除,但应当掌握,在其他章节会有表述。

第一节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侵权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过错责任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二、行为

三、过错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第四节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使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抗辩事由概述

二、正当理由

三、外来原因

第六节多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

第七节各类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动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大部分为新增内容,变化较大)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

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此

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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