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实施情况汇报

汉南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情况汇报

汉南区农业局农机推广站

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区农机部门组织专班,对全区9个合作社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农业机械装备和结构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改善,各种新型农业机械和新技术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起来。全区初步形成了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中心,以农机化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机具维修、配件供应等为支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出一条以实现农机共同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农机化发展道路。目前,全区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45个,农机户7371户,农机培训、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5个,农机维修网点、配件供应点26个,从业人员8868名。农机服务组织的培育发展和农机服务产业的兴起壮大,成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状况及成效

2.1发展状况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农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发展农机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农机化水平。截止目前,全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农机专业

合作社10家,有社员103人,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310台套,联合收割机20台,服务农户5440户,服务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的耕种收等主要环节。

农机合作社发展在农机合作社创建过程中,坚持因势利导、正确引导,形式多样。从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社会化服务为出发点,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以村集体为依托,农机大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机械所有权归机手个人,合作社对机械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多劳多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公积金。如沟北社区农机合作社、金农农机专业合作社、银都农机专业合作社,都是以村委会为依托,农民自愿入股,按照“个体所有、联手经营、利益均享、风险共担、单机核算、共同发展”的模式,由村(队)委会牵头,农机大户发起的。合作社以服务本村(队)农业生产为主,辐射周边村庄,积极为机手跑市场、抓订单、组织跨区作业。2011年三个合作社完成作业面积6.15万亩,实现作业收入202.5万元。

二是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机手带机入股的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核算,利益按投资比例分配。金牛农机专业合作社、荣胜农机专业合作社、拓荒牛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农机大户共同发起,吸收农机维修专业户投资入股。2011年三个农机合作社完成作业面积7.67万亩,实现作业收入262.5万元。

三是由街农机站牵头,农机大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纱帽街强龙农机专业合作社、邓南街永捷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以街农机站牵头,农机大户共同发起的。合作社以协调全街农机作业生产为主,实行订单农业,组织跨区作业。2011年二个合作社完成作业面积3.6万亩,实现作业收入158万元。

四是以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的合作社。如金黄鹤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武汉黄鹤拖拉机有限公司出资的农机专业维修合作社,主要以维修服务、农机产品作业演示为主,兼作农田作业。目前拥有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8台套,维修设备20余台套,固定资产120万元。2011年实现经营收入58万元。

2.2发展成效

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手与作业市场连接起来,提高机具利用率,增加机手收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通过合作组织,把本区拥有的农机组织起来,开展跨区机收、机耕作业,开辟作业市场,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合作组织寻找作业市场、协调关系、调解矛盾,为机手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从作业规模和作业市场上,为机手增收创造了条件。

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了联系政府部门和农民的桥梁,有效拉动农机消费市场,协助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建立的一个组织,在社会中起到了政府与农民、农机手的纽带作用,它们作为最先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使用者和传播者,直接带动了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也就拉动了农机消费市场,推

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协作意识,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交流的机会,使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助,利益上互助互利,信息上争相传播,增强了他们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自身利益受到分侵害。

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显著。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和订单农业的发展。2011年合作社总资产达1501万元,其中农业机械原值967万元,配套设施面积28400平米,服务农户5440户,签订作业服务面积4.32万亩,土地流转面积8100亩;全年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7.57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2.7万亩,年度总收入681万元。社员人平收入达6.5万元。

三、主要措施

3.1强化组织领导,服务落实到位。

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结合实际制订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确实了建设目标和规范管理目标,按照“因地制宜,自愿民主”的原则,做好统筹规划,试点建设,建章建制、督导管理,达到稳步推进规范发展的目的。农机部门在政策扶持、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建设上给予大力的支持与帮助。工商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前的指导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提供最大的方便。

3.2加强组织宣传,抓好管理培训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一是我们通过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规条例,几年来,全区共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单行册500余本,悬挂横幅1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得到了广泛宣传和贯彻。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提高农机干部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能力,组织参加了市农机化办在市农校举办的开展农机合作社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农机大户和农村能人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组建合作社的相关业务知识,共组织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20人次。还专门举办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0人次。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3.3实行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一是实行政策倾斜,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时,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发展先进农机装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全部享受国家政策,农机装备全部得到更新,农机合作社社员的拖拉机全部更新为新型的80马力以上拖拉机,完成了更新换代。是全区最先进的农机装备。享受农机补贴农机具156台

套,补贴资金达79.4万元。二是强化资金扶持。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或“先建后补”的方法,鼓励村集体、农民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2009年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争取市体系建设资金25.8万元,建立成立了金牛、荣胜两个农机专业合作社。2010年争取市资金98万元,建设成立了银都、永捷、拓荒牛、金农、强龙、沟北社区、金黄鹤等七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通过项目验收,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3.4争取政府支持,提供创建条件。

在合作社建设初期,各街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如荣胜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建设初期,由于没有土地规划,无法进行建设,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与邓南街办事处联系,街政府也予以重视,多次协调相关部门,最终在邓南街南康新村社区划出了一块1800平米的地来作为建设荣胜专业合作社基地;湘口街政府则安排分管领导亲自抓农机合作社建设,把原新渡机务队划拨给金牛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无偿使用。由于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九个合作社都得以顺利建设,规范建设机库棚5340平米,维修面积470平米、配套设施面积28400平米。

3.5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组织法》规定,我们要求申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方可申报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都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009年注册登记成立3个,2010年注册登记成立5个,2011年注册登记成立2个。

根据《合作社法》和《农机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按照武汉市《关于加快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制定了《汉南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从证照齐全、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完备、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等六个方面来规范建设合作社。严把合作社建设关,要求农机合作社必须有标准化车库10间以上,并有维修车间和办公室,办公设施和常用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帐和维修记录在案,建立作业合同、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合作规章制度,促合作社科学运作。合作社成立后,按照企业运作模式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定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安全生产、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合作社在运作中有章可循。

四、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1合作社规模小。至2011年底,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0个,1个还在建设之中,而没有一个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够雄厚,没有上规模,固定资产都在100-150万元之间;机械拥有量在10-40台套之间,机械类型也就是拖拉机和收割机,因而不能实行大规模作业服务,只能开展小范围、小领域作业服务;再者吸收会员不够,很多合作社没有吸收过新的会员加入,仍然是当初入社时的成员,甚至有的合作社还出现会员退社现象。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

4.2管理不规范。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但大多仅是形式上登记注册,入社社员有其名无其实,仅是名誉上入社,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管理、服务与经营。再者,这些合作社管理经营水平不高,运作模式还不规范,尽管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没有完全依据制度办事。会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其组织结构松散,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成员之间联系不紧,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不大,吸收的成员不够多。

4.3合作社建设用地矛盾突出。目前我区农机合作社建设地点大部分是利用村委会,在原有设施上进行改扩建,除荣胜专业合作社和沟北社区合作社以外,都是这种形式。如果按建示范性农机合作社标准建设,我区没有一家合作社达到建设标准,因此合作社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突出问题。

4.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政府在合作社建设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和“先建后补”的方法来对合作社的建设给予扶持,但由于现在合作社发展迅速,而政府所能给的扶持资金又少,从而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这也影响到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而在合作社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政策扶持,这也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五、意见和建议

5.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农机部门应该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型经验,发现和总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新动态、新亮点和新型,加深

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5.2理顺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首先要争取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切实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三是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农机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信贷方面也要给予政策倾斜。

5.3依法规范建设,做好示范推广。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地上,运用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合作社,逐步将农机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发展 。

5.4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快速发展。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合作社成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祈社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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