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广播电视行业收入核算

浅析新制度下广播电视行业收入核算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及2012年底新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规则和会计制度的先后颁布,城市广播电视台的收入核算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本文着重对财政预算要求和单位实务操作之间的矛盾进行解析,并提出解决思路。

关键词:财政预算;收入核算;应对措施

城市广播电视台目前实行的是“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每年获得的财政投入资金较少,其收入来源更多是依靠市场化运作实现的经营创收。自2012年10月实行“营改增”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继颁布,对电视台收入核算和收入预算带来了一系列影响,也引发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思考:怎样核算才能使单位的收入既符合财政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的要求,又能真实反映电视台的收入状况,为电视台事业和产业发展奠定基础?本文尝试对这一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建议。

一、“营改增” 后对广播电视行业收入核算的影响分析

广电行业的广告收入,是指在销售广告业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广告播出后所取得的款项、补偿实物、互换资源等。“营改增”前,电视台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到款项且广告已播出并开具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为了减少收入坏账,一般对广告收入按照“实播额”即有效播出额统计确认,“实播实收”是指广告已经播出,并且已经收到款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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