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收费标准

北京经纬方达标志认证有限公司 认证收费标准及认证收费用途的说明

二○○四年三月

认证收费标准及认证收费用途的说明

一、 ISO9000认证费用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本收费说明是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212号文《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国家认可委CNAB-AC12:2002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制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1 获取证书的基本费用。

1.1 申请费1000元(对扩大范围和复评的申请不收取该项费用)。 1.2 审核费:审核费是按实际所需人/日(总数)收取,每审核人/日收费标准为3000元。深圳特区的审核费与监督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认证所需的人/日数按“ISO9001审核人日表”中规定执行。

1.2.1 几种情况的说明:

质量管理体系完全删减7.3要素后,其审核人日可视删减过程、活动的审核

工作量比照上表可适当减少审核人日数,但减少审核人日数不得超过20%; 审核现场分散在二个以上城市时,每增加一个城市,加收2个人/日,最多加收10个人/日。

对高科技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智力型产业或产品结构,生产过程特别复杂的产业(如计算机及软件行业,科技研究设计行业等),比照上表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提高10∽50%。

扩大认证范围时,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核的,扩大认证范围部分的审核费比照上表收取,申请费免收。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核时进行的,扩大的部分可比照上表标准的20∽50%收取,原监督审核费仍按合同执行,申请费免收,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其后的监督审核费合并收取。 1.2.2 其他可能需要增加审核时间的因素,如:

复杂的后勤条件,涉及到不止一座建筑物或一处工作地点,

雇员使用多种语言(需要翻译人员或妨碍审核员个人独立工作); 相对于雇员数量,工作现场很大(例如伐木工地); 法规要求高(食品和药品、航空、核动力等);

覆盖了高度复杂的过程或相对数量大的彼此不同的活动。 过程涉及到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的组合。 1.2.3可能允许减少审核员时间的因素,如:

组织不负有设计责任和/或不覆盖标准的某些要素; 无/低风险产品/过程;

对组织体系的预先了解(例如,组织已经按照其它标准被本机构认证); 相对于雇员数量,工作现场很小(例如,只有综合的办公室);

客户的认证准备状态(例如,组织已经被另一个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承认); 过程只涉及到单一的基本活动(例如,只有服务); 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

大量雇员从事相同的简单工作。

即使考虑到所有因素,对某个组织初评审核时间总量的调整,减少量不能大于审核人/日表中要求的30%。

1.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如需副本、换证或加印证书,每张证书另收取工本费50元。 2 保持证书费用

2.1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每年度交纳一次。 2.2 监督审核费:按1.2条款执行。 3 预审核:预审核费按1.2条款执行,但人日数按1.2表格中规定范围内双方协商。 4 复评: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重新注册(复评),重新注册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用按复评审核人/日数对照1.2条款执行,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年金不变。 5 验证与复审:对审核中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对审核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核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按原费用60%收取,其它费用不变。 6 收费方式:

6.1 申请费应在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2 初次审核费的50%应于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剩

余部分的审核费应于现场审核前付清。

6.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应在相应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采取费到发证。 6.4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在三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应交三次年金,初次认证时,年金应与第一次监督审核费用一起支付。第三年的年金应在本认证有效期内付清或在复评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付清,乙方采取费到发证。 6.5 监督审核费应于每次监督审核的45日之前一次支付。

6.6 由于申请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时,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另外支付。 6.7 审核员在进行初访、审核时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申请认证方支付。 7 声明 7.1 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本公司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力,并及时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 7.2 上述收费是本公司唯一财务来源,为维护本公司认证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将谢绝一切客户的馈赠或贷款,特此表示歉意。

二、ISO14000认证费用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本收费说明是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1999]1556号文《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通知》以及CNAB下发的AC32:2002附录1《IAF对ISO/IEC 导则 66的应用指南》中有关规定制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1 初次申请认证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1 申请费1000元(对扩大范围和复评的申请不收取该项费用)。

1.2 审核费:包括初访(根据需要、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含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审核费是按实际所需人/日数收取,每审核人/日收费标准为3000元。在组织环境因素的性质、数量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不同的情况下,认证所需的人/日数按“ISO14001审核人日表”中规定执行。

使用。

1.2.1几种情况的说明:

审核现场分散在二个以上城市时,每增加一个城市,加收2个人/日,最多加收10个人/日。

扩大认证范围时,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核的,扩大认证范围部分的审核费比照上表收取,申请费免收。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核时进行的,扩大的部分可比照上表标准的20-50%收取,原监督审核费仍按合同执行,申请费免收,

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其后的监督审核费合并收取。

其他可能需要增加和减少审核时间的因素,见CNAB-AC32:2002《业务类别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类别的联系示例》。

1.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如需副本、换证或加印证书,每张证书收费工本费50元。 2 保持证书费用

2.1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每年交纳一次。

2.2 监督审核费:参照1.2条款,按初审人日数表的1/3收取执行。

3 预审核:预审核费参照1.2条款,人日数按1.2表格中规定范围内双方协商。 4 复评: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重新注册(复评),重新注册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用按复评时组织内职工人数对照1.2条款的初审人日数表的2/3收取执行,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及年金不变。 5 验证与复审:对审核中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对审核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核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按原费用60%收取,其它费用不变。 6 收费方式:

6.1 申请费应在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2 初次审核费的50%应于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的审核费应于现场审核前付清。

6.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应在相应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4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在三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应交三次年金,初次认证时,年金应与第一次监督审核费用一起支付。第三年的年金应在本认证有效期内付清或在复评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付清,乙方采取费到发证。 6.5 监督审核费应于每次监督审核的45日之前一次支付。

6.6 由于申请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时,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另外支付。 6.7 审核员在进行初访、审核时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申请认证方支付。 7 声明 7.1 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本公司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力,并及时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 7.2 上述收费是本公司唯一财务来源,为维护本公司认证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将谢绝一切客户的馈赠或贷款,特此表示歉意。

三、OHS18000认证费用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 申请认证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货币单位:人民币)

1.1 申请费1000元(对扩大范围和复评的申请不收取该项费用)。 1.2 审核费:包括初访(根据需要)、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含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审核费是按实际所需人/日数收取,每审核人/日收费标准为3000元。认证所需的人/日数按“OHSAS18001审核人日表”中规定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现场情况正常,危险源不是十分复杂的企业。

审核现场分散在二个以上城市时,每增加一个城市,加收2个人/日,最多加收10个人/日。

对于钢铁、矿山、石油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及建材等生产过程、危险源和现场情况较为复杂的行业,按1.2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提高10-50%。 扩大认证范围时,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核的,扩大认证范围部分的审核费比照上表收取,申请费免收。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核时进行的,扩大的部分可比照上表标准的20-50%收取,原监督审核费仍按合同执行,申请费免收,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其后的监督审核费合并收取。 1.2.2 其他可能需要增加审核时间的因素,如:

属于甲级或乙级业务范围的认证项目;

复杂的后勤条件,涉及到不止一座建筑物或一处工作地点; 雇员使用多种语言(需要翻译人员或妨碍审核员个人独立工作); 相对于雇员数量,工作现场很大(例如伐木工地); 法规要求高(食品和药品、航空、核动力等);

体系覆盖了高度复杂的过程或相对数量大且彼此不同的活动。 过程涉及到硬件、软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务的组合。 1.2.2 可能允许减少审核时间的因素,如:

属于丙级业务范围的认证项目; 无或低风险产品/过程;

对组织体系的预先了解(例如,组织已经按照其它标准被同一机构认证); 相对于雇员数量,工作现场很小(例如,只有综合的办公室);

客户的认证准备状态(例如,组织已经被另一个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承认); 成熟的管理体系;

大量雇员从事相同的简单工作。

即使考虑到所有因素,对某个组织初次审核时间总量的调整,减少量不能大

于审核人/日表中要求的30%。 1.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如需副本、换证或加印证书,每张证书收取工本费50元。

2 保持证书费用

2.1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每年交纳一次。 2.2 监督审核费:按1.2条款执行。 3 预审核:预审核费按1.2条款执行,但人日数按1.2表格中规定范围内双方协商。

4 复评: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重新注册(复评),重新注册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用按复评时组织员工数对照1.2条款执行,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年金不变。 5 验证与复审:对审核中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对审核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核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按原费用60%收取,其它费用不变。 6 收费方式:

6.1 申请费应在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乙方。

6.2 初次审核费的50%应于认证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的审核费应于现场审核前付清。

6.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应在相应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采取费到发证。 6.4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在三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应交三次年金,初次认证时,年金应与第一次监督审核费用一起支付。第三年的年金应在本认证有效期内付清或在复评证书批准之日起15日内付清,乙方采取费到发证。 6.5 监督审核费应于每次监督审核的45日之前一次支付。

6.6 由于申请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时,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另外支付。 6.7 审核员在进行初访、审核时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申请认证方支付。 7 声明 7.1 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本公司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力,并及时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 7.2 上述收费是本公司唯一财务来源,为维护本公司认证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将谢绝一切客户的馈赠或贷款,特此表示歉意。

8 本文件自2004年3月 1 日起执行,原有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四、关于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的收费说明

适用于ISO9001、ISO14001和/或GB/T28001(OHSAS18001)一体化认证的申请 (一)初次申请认证的收费原则 1.固定费用:

1.1申请费:组织向JWFD申请多体系认证时,只需交纳一份申请费。 1.2注册费:组织每申请一个管理体系的认证,需交纳一份注册费。 1.3 年 金:(含证书和标志使用费)组织每持有一个体系的认证证书应当在每个年度交纳一份年金(子证书除外)。

2. 审核费:

2.1 组织向JWFD申请不同管理体系的认证时,各体系审核费按相应收费标准的80%收取。

2.2 对于ISO9000证书的复评企业,若复评时扩大为ISO9000、ISO14000及GB/T28001 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认证,则免收ISO14000和GB/T28001体系的申请费,ISO9000体系的审核费按复评审核费收取,其余两个体系的审核费均按80%收取。

对于ISO9000获证组织结合年度监督申请ISO14000或GB/T28001则免收新扩大体系的申请费,其审核费按各体系收费标准的80%收取。ISO9000监督审核费按合同执行。

(二)监督审核的收费原则 1.固定费用: 年金:(含证书使用费)组织按持有的证书,每个注册号(证书号)交纳一份年金,第一笔年金应随第一次监督审核时交纳,第二笔年金随第二次监督审核时交纳,以此类推。 2. 监督审核费:

组织同时申请ISO9000、ISO14000和GB/T28001体系认证中的任意二项或三项,其监督审核费在各体系监督审核收费标准基础上均按80%收取,各体系的年金按规定收取。

3 审核费人/日收费标准

按国家认证审核费收费标准,每人/日3000元人民币。

以上为ISO9000、ISO14000和GB/T28001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认证收费原则。

五、 证费收费用途:

1. 办公费用(包括房租、员工工资、福利及各种其他办公费用);

2. 市场人员费用; 3. 认证人员费用; 4. 售后服务费用; 5. 总经理基金; 6. 公司发展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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