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认识真理

第四章 实践 认识 真理

一、本章目录

第一节、认识的发生、发展、目的和本质

一、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二、认识的本质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过程

一、主体认识的要素和结构

二、认识的辩证过程

第三节、认识的结果及检验

一、真理和谬误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四、真理与价值

二、本章重点

一、认识的基础

二、认识的过程

三、认识的结果

改造世界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方式,而为了更自觉、更有效地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就必须深入研究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活动的本质特征、真理的本性及其与价值的关系。

第一节 认识的发生、发展、目的和本质

一、实践是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将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研究中,使之产生了革命性变革。实践决定认识,认识的发生、发展与其有着本质的联系。

实践形成人的认识能力

实践活动使主体和客体产生了分化,使作为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的人最终从自然界中脱离出来。动物与自然界是浑然一体的,无所谓主体和客观之分。人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自己是主体,渐渐能够把自我和对象区分开来,明确意识到自己是活动的发起者,主体具有了独立的地位。人在使用工具的过程中,形成了关于客体的稳定的、一般的知识,产生了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的可能性,这就是认识。

实践活动促进人脑的生理发育和认识图式的形成。从生理结构来说,由于人类在实践活动中越来越广泛而深入地接触到客观世界的各种关系和属性,面对着越来越大量而复杂的信息,使得人的脑量急剧增加,生理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最终形成了大大优越于猿猴等高级动物大脑的神经生理结构。从社会角度来看,人在实践活动中还形成了比生理结构更为重要的社会性认识结构。人在实践过程中,运用工具实际操作对象,活动逐步协调,使人的运动器官和感觉思维器官得到训练,使外部的实际动作方式发生了向内部的观念动作方式的转

化,即内化,并使后者的结构与前者保持一致。这就形成了主体所特有的感知和思维的模式,即在人脑中以逻辑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认识图式。这种图式是主体认识活动的内在基础。

实践促进了思维载体的形成。具有社会性的实践活动需要相互合作、彼此协调,因而需要相互交流,这就产生了语言和符号。人们通过语言和各种符号使认识超越了个体经验的狭隘范围,并能传承和掌握人类千百代的经验,大大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另外,语言的形成使人能够在观念中对客体进行思维操作,使人对客体瘀观开把握成为可能。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正确思维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人们在实践接触到各种客观事物及其复杂的现象和关系,并通过变革客观对象而使其各种特征暴露出来,从而获得认识。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在这个问题上,应正确处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反对天才论。

3、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出许多新的问题,迫使人们去研究和解决。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实践还提供了解决认识课题的经验材料,并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推动了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认识能力的提高。例如,人类认识以及将要攻克艾滋病的历史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结论。

4、实践认识的目的

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获得了正确认识是为了回到实践中去,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能动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以往哲学的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哲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如果不去实践,再好的理论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反对一味地"为科学而科学"、"为知识而知识"。

二、认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同于唯心主义认识论,形而上学唯物论和不可知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决地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作为正确的认识路线,反对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首先是反映论,坚持从客观到主观,从物质到精神的路线,把反映论原则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认为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可知论,它将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过程,彻底克服了不可知论,确立了唯物主义可知论。首先,通过实践,我们自己能够制造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为我们的目的服务。其次,通过实践,我们能够制造出人工认识手段,加强和扩大了感觉器官的能力。再次,在实践基础上,人的思维能力又得到发展,而凭借大脑的思维能力,我们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现实来说,又是至上的和有限的。"因此,世界上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尚未认识的东西,没有绝对不可能认识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实践观和辩证法引入认识论,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消极直观的反映论,科学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能动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立足于实践的观

点,全面分析和说明了人对世界反映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出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人是在自觉地、主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指出人对世界的能动反映是充满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认为认识是思维对客观世界的永无止境的接近。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论,科学地说明了人的认识的全过程,即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辩证发展过程,科学地解决了实践和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等一系列的辩证关系。

反映、信息与选择

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始终伴随着信息的进程。信息是同世界的物质过程、能量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普遍现象,是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通过相互联系而实现和保留的某一事物形态、结构、属性和含义的表征。从信息角度来看,反映的发生,其实就是一个物质系统以某种方式接收和保留另一物质系统信息的过程。主体认识客体就是主体通过一定手段从客体中获取信息,并经过加工、改造即信息交换,使之在主体头脑中建构出一个与客体具有同构异质关系的观念系统的过程。

在反映过程中,主体对信息有选择作用,主体一般不会也不可能接收对象的全部信息。首先是主体的感觉器官等神经系统的选择,其次是人的思维活动进行的自觉的能动的选择。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既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又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 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主体不仅要对来自客体的信息进行选择、加工和变换,而且要按照正确反映客体的要求,把这些信息在大脑中重新组合成为观念的体系,这就是建构。建构是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的重构过程,是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体现。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不是形成直观映象,而是重新组织和重新构造。

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但并不是否定认识对于实践的巨大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着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为先导。 认识活动的方式和发展过程等方面有其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规律。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自身的矛盾运动和逻辑规律,认识成果一旦成为逻辑体系,就产生了自身的矛盾、问题和自我发展的独特规律。认识有其相对独立性,所以能指导实践。中国古代哲学家王夫之等提出了"知行终始不相离"、"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的正确观点。

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达到预期效果;二是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对实践产生消极乃至破坏的作用。

正确处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对当代大学生来讲,意义尤其重大。大学生既应该坚持实践第一的基本观点,又应该努力读书,重视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过程

主体认识的要素和结构

感性和理性

感性是主体感官的感觉、知觉、表象的能力,通过它们与外界事物接触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表面的、片面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就是感性认识。

理性是主体思维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能力,通过这几种抽象思维能力而获得的

关于事物的全面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认识叫理性认识。

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是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因素。

非理性因素

认识主体是一个有意志、有情感,并有认识能力的统一整体,意志、情感和认识活动不可能不发生相互影响。实际上,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以理性因素为主导,非理性因素参与其中的复杂过程。

非理性因素一般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来看,在人的知、情、意三大类意识要素之中,"知"包括了主体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属于人的理性因素。"情"和"意"一般不以理性思维为基础,在主体结构中属于非理智、非认知的方面,被称为"非理性"因素,它包括动机、信念、欲望、信仰、本能、习惯等等。广义来看,人们又时常把认识过程中不能被逻辑思维概念所包含的主体心理形式,也当作"非理性"因素。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主体心理形式虽然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同逻辑的、自觉的理性思维相比,具有不自觉、非逻辑性等特点。它包括幻想、想象、顿悟、直觉、猜测、灵感等等。

人的认识活动总有情绪情感的因素贯穿于其中,并受到它们的激发或抑制。积极的情感会给认识活动注入活力和生气,推动认识的发展。好奇心、兴趣、求知欲等都同人的情感密切相关。当人对从事某种认识活动缺少热情和情感,或者情绪消沉时,人的认识能力就受到抑制,认识过程就受到阻碍。激情可以打破思维的平静,使人爆发出智慧的火花,但过度的激情也会使人失去理智,造成思维混乱或逻辑矛盾。

意志因素也是激发或抑制人的认识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意志首先是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克服障碍或困难的能动的主观条件。其次,它能调控情感情绪因素,能把理智和情感统一起来,用理智控制情感,又用情感激发理智,去实现预期目标。

认识主体意识的复杂结构

在人的认识活动中,主体不可能完全依靠理性因素,也不可能完全依靠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和理性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在认识过程中,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思维活动十分重要。这种逻辑加工的特点是严格的程序性、规范性。人们在运用这些逻辑加工方式处理事实材料时,还需要非理性因素加入。幻想、联想、直觉、灵感等非逻辑因素与逻辑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往往有这种情况,人们不是事先掌握了全部充分的事实材料才去进行逻辑推理,而是凭借少量事实的启示,通过创造性联想,运用大胆的想象,把复杂的对象纯粹化、简约化,进行创造性构思,从而得到对事物的本质、结构或规律的认识。当然,非逻辑的思维活动不能脱离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活动单独进行,相反,它们必须以一定的逻辑思维活动为基础。

认识运动的辩证结构表现为,认识的发展既不是单纯的按逻辑程序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也不是单纯的无逻辑或非逻辑的跳跃、飞跃的过程,而是逻辑的循序渐进过程和非逻辑的跳跃上升过程的有机统一。双方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组成人的认识由感性向理性、由现象向本质的飞跃。

二、认识的辩证过程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认识过程从本质上看,主要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过程。非理性因素不能形成独立的完整的认识过程。

感性认识揭示的是事物表面的、外部的特征,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和表面性的特点,是认识的起点。但感性认识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关于事物全面的、本质的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认识阶段,但它们之间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又依赖于感性认识。其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两者总是交织在一起,感性认识之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之中有感性认识。任何一次认识以及每次认识的任何阶段,都既不可能只有感性认识,也不可能只有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这种飞跃首先需要大量的反映客观实际的可靠感性材料,其次必须经过理性思考,将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客观依据是客观世界本质与现象的统一。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是一般的、抽象的;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外露的,本质是内藏的,等等。另外,现象之中还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作为一种特殊的现象,它与本质的对立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正因为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才需要进行科学研究,从现象中把握本质,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对立,但本质又不在现象之外。本质就在现象之中并通过现象表现出来。假象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形式,只不过它是以特殊的否定的方式表现本质而己。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也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现象和本质又是一致的,具有统一性。现象和本质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为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供了客观的可能性。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认识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从理论认识走向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跃。 首先,从认识世界来看,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补充、修正和发展。人们在实践中得到的认识只有再回到实践中去,看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才能判断其是否具有真理性。

其次,从改造世界来看,认识的目的也是实践。理论只有化为群众的行动,才能变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为了实现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首先必须有正确的理性认识,这是前提。其次,必须从实际出发,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再次,要为群众掌握,变为自觉行动。另外,还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无限发展

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

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需要多次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反复才能完成。从客观方面来看,事物的发展及其本质暴露的程度、科学技术条件等对认识活动有限制。从主观方面来看,认识主体的主观状态等等对认识活动有限制。

认识的无限发展

客观世界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说,都是无限发展的,这决定了人们的实践和认识也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无限深入的过程,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必将是一个无止境的接近过程,永远不会到达终点。"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过程是主观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种统一是具体的,即主观认识同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这种统一是历史的,即主观认识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践相适应。

第三节 认识的结果及其检验

为了进行实践,人们必须要求自己的思维尽量充分而又准确地反映客观世界,这就提出了认识的真理性问题。认识的任务就是要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并在真理的指导下改造世界。

真理和谬误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的,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即"客观真理"。首先,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次,检验真理的标准検导 彩强凸鄣摹W⒁庥肟凸酃媛傻那 稹?/P>

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反对唯心主义真理观。

真理和谬误

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歪曲的反映。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第一,真理和谬误相互对立。真理和谬误在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中,是相伴而生的。谬误产生的原因是:首先,认识过程十分复杂和曲折;其次,认识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再次,认识受到主观条件限制。第二,真理和谬误相互统一。首先,两者相比较而存在;其次,在一定条件下,两者相互渗透,互相转化。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从唯物论角度来看,真理是客观的;从辩证法角度来看,真理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的确定性、无条件性。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的不确定性,有条件性。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

两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份,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和构成绝对真理。人们对于自然或社会的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认识,所以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但在这一条件、范围和程度上,又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在这个限度内它永远不能被推翻,并作为一个稳定的因素保留在客观真理的体系中,所以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一个过程,永远处在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人类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的过程。毛泽东说:"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问题上,要注意反对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两种倾向。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认为人的认识一下子就可以穷尽一切,获得终极真理,把已获得的相对正确认识当作千古不变

的教条。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都是绝对主义的表现。相对主义把真理的相对性绝对化,不承认真理的绝对性。它认为,既然认识只是在一定范围、条件下的认识,因此它总要被新的认识所代替。所以,真理只能是相对的。这种相对主义把真理的相对性理解为主观随意性,陷入了唯心主义和诡辩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首先是由真理的本性决定的。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而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只停留在主观认识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因为认识如果不和被认识的客观对象联起来,就无法确定它是否符合实际。同样,客观事物本身也无法充当标准,回答不了某种认识是否与之相符。所真理就要求一种能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这就是实践。

其次,实践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是唯一标准。第一,实践是在一定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但它本身超越了主观认识的范围,是唯一能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第二,实践是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即能够把主观认识变成客观现实,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引出一定的客观效果,从而能把原来的认识同客观现实相对照,检验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如果符合,这就说明原先的认识是真理。

2.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是指实践对认识的检验是客观的、科学的和不可动摇的,具有确定性和无条件性。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指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和有条件性。

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有各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如把"圣人之言"作为检验真理的权威标准;把"有用"作为准绳的实用标准;把多数o承认作为尺度的大众标准等等。另外还有逻辑标准,主张真理就是逻辑上的清楚明白,认为科学命题之间、科学命题和科学体系之间的一致就是真理。

逻辑标准有其重要作用,但不能代替实践标准。

逻辑证明的重要作用表现在:

逻辑证明给实践提供理论的指导。

逻辑证明使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

逻辑证明可以证明实践无法直接检验的科学理论的正确性。

逻辑证明虽然有重要作用,但它不能代替实践证明,成为独立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这是因为:

逻辑证明要以实践为基础。

逻辑证明的结论是否正确,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

四、真理与价值

价值及其特点

价值是事物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有用性,是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一种事物或现象由于其具有的一定属性,能够?足主体某种需要,对于主体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就被主体认为是有用的、有意义的,即有价值的。

价值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价值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

客观性可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价值虽然同人的需要有关系,但不是由人的需要单方面决定的,价值必须有其产生的客观基础,这就是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所固有的属性。第二,人的需要以及需要满足的程度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总是为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所制约的,这是理解价值客观性的关键。

主体性指在价值关系中,不是人趋物,而是物趋近人。再一方面指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价值在根本上体现的是主体的创造性本质。 实践既是把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相联系、相统一的现实基础,也是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并使物向人趋近的可靠根基。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确立的,又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科学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础,也是理解各种价值现象的关键。

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人类进步的历史活动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

真理原则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追求和服从真理。价值原则指人类必然并必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动物只有一个尺度,即该物种的本能和本性。而人却有两个尺度,一个是客体尺度,即对象的本性和规律;一个是主体尺度,即人自己的本质和规律。人高于其他动物,能够意识到这两个尺度,并在行动中自觉地把二者结合起来。真理和价值就是这两个尺度在人的活动中的表现。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区别主要有:

首先,真理原则是侧重于客体性的原则,价值原则是侧重于主体性的原则。

其次,真理原则是人的活动中的条件性原则,价值原则是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原则。 再次,真理原则是社会历史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是社会历史活动中的多样性原则。真理一元论决定了统一性原则,价值主体多元化决定了多样化原则。价值原则是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真理和价值的具体历史的统一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作为人类活动的两方面基本内容的精神实质,是相互补充的。它们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具有内在联系,通过相互补充、结合构成完整的人类活动的内涵。脱离了真理的价值就失去了正确方向和轨道,脱离了价值的真理就失去了意义。

真理和价值作为人类活动追求的两个目标,必须并且能够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二者的冲突,使之以某种方式达到一定程度上的统一。一般来说,这种调节总是要使价值服从真理,使需要服从可能,使暂时服从长远,使局部服从全部。而从整体上看,两个原则是相一致的。

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贯通、相互引导和检验标准的一体化。

真理与价值是相互贯通的。首先,它们在人类活动中互为前提。无真理指导,价值就实现不了,没有价值推动,真理也不能坚持与发展。其次,两者互相适用。真理原则在价值生活中适用,对于任何价值认识,首先要考虑它的真假问题;另一方面,价值原则也适用于真理问题,对于任一真理,总有一个有无价值的问题。

真理与价值相互引导。在人类活动中,总是不断地从真理走向价值,从价值走向真理,实现两者之间的过渡。真理从被发现到进一步具体化完善化,是朝着更深刻、更h面理

解人的生活条件和人本身的价值的方向前进,这表明真理的发展趋向于价值。而人们对价值的不断追求,也引起人们去探索制约价值实现的各种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

真理与价值检验标准一体化,实践是检验真理和价值的共同标准。人们不仅通过实践检验人的认识和行为,而且通过实践确定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和价值评价。真理的检验过程和价值确定过程,往往是同一实践过程的两个侧面。实践不仅既是价值标准又是真理标准,而且是价值和真理统一的标准。价值与真理是否达到了统一,也要通过实践来证明。

真理和价值的统一是具体的统一,因为二者是在一定的实践条件下的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基础上人们认识和发现的真理是具体的,而提出的价值要求和所能实现的程度、范围也是具体的,由此,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也必然是具体的统一。

真理和价值的统一是历史的,是因为二者的统一是随实践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打破旧的统一、实现新的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不断发展的实践推动真理由相对向绝对发展转化,从而也给人们的客观需要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因此,给价值与真理的统一提出了新的矛盾。

正是在真理与价值的相互作用中,实践才不断向前推移发展,人类才不断从自在世界走向人化世界,从必然走向自由。真理与价值的具体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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