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探讨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探讨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已不再适应计划生育家庭的需求。本文从政治、经济、人口和文化方面对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以下对策:选择适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框架;改进基础设施,提高福利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建设配套的补充制度;通过政策、制度的全方位创新,从制度上保障;建立独立的财政渠道,从财政方面支持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连续三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提出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我国的农村工作往前推进了一大步。在新近召开的十七大上,党中央又为我国农村建设规划了新的目标,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动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试点,促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政府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改革趋势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形势最严峻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流入城镇.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2000年,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为10.92%,比城镇高1.24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村老龄化水平将提前突破20%。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模式,并且这三种模式是彼此分离的。家庭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有其家庭或家庭成员提供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持或依靠自己早年的积蓄和继续劳动的收入来维持生计;集体养老主要是针对“五保户”的政策,它的适用群体是特定的。解决问题的程度有限。社会养老在我国还只是初级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1991年开始在全国正式试点的,由民政部负责组织实施。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民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但是到1998年.上半年。在全国总动员、80%以上的县参加保险的情况下,农村参保人数只占应参保人数的12%。到1998年底,该方案被迫暂停实施。

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12月中共中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