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西方新闻自由

论中西方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也叫出版自由,最早是由西方资产阶级提出来的。第一个喊出出版自由口号的是英国人约翰·米尔顿。他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故而不能压抑,应当允许他们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了解别人的观点,并依靠自己的理性去辨别真伪和正误,识别善恶好坏,这是上帝赋予每个人的权利。

新闻自由作为一种理念,尽管源于西方,目前已成为全世界不同社会体制国家的共同追求。但是在追求新闻自由的本土化过程中,新闻自由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均有所不同。不过,凡是在遵循社会平衡发展原则的国家,新闻自由不但能促进这个国家的更好发展,而且也会使新闻自由真正成为这个国家和国民的自觉行为,使新闻媒体享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西方国家从总体上讲,历来有尊重新闻自由的传统,比较重视以法律的形式来处理涉及新闻自由的问题,因为他们认为新闻自由是保障一切自由的前提。另外,西方国家的现行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以及其国民素质和教育水平等因素也使新闻自由这样的观念能在整个社会中普遍接受。大多数人(包括多数政府)都认为新闻自由应在尽可能范围内得到尊重,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国家和个人的总体发展,这些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尽管如此,新闻自由观念在西方国家的普及过程也是曲折的,与封建势力的斗争也是残酷的。只是到了近代,才逐步把这种观念正在变成为一种政府和国民的自觉行为,并逐步深入人心。事实上,新闻自由概念的形成和实践在美国远不如某些美国政客、媒体精英鼓吹的那么悠久、牢固,而是一个缓慢、曲折的变化过程。在这里值得指出的是,西方国家一味地否定中国的新闻自由发展过程,实际上也否定了西方新闻自由本身也是一个发展的动态过程,很多西方学者的这种偏见本身是自相矛盾的。

中国的新闻媒体自由现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时代的发展使像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越来越认识到了新闻自由的重要性,尤其在我们今天这样的信息时代,正确的新闻自由观已成为任何社会不断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此外,中国大陆经济上取得的重大成功也带动了媒体的发展。如果以西方的眼光来看当今中国大陆媒体的发展,他们也许还是能够提出诸多不足。但是,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今天大

陆媒体的现状,那么,应该承认大陆媒体的变化是巨大的。这无疑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积极的影响,包括新闻媒体的自由度的扩展。正如许多学者注意到的那样,“在当代中国,特别在当前,新闻自由言说逐步被新闻法治言说所取代,新闻自由言说正实现从对新闻自由为言说中心向其制度化形式-----新闻法为言说中心的转向。” 但在这样一个转向的过程中,国人会面对诸多的问题。

新闻自由是全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是一种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概念,因为这种理想境界在现实生活中总要打一定的折扣。在现实生活中,其相对的程度以各个社会的总体环境而定。中西方对新闻自由的不同表述就与他们的不同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新闻自由观的社会整体性是较理想的、无形的,但其个体的操作性却是看得见的,必须为人们所接受。理想的整体性在哲学层面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到具体操作层面身处不同社会环境的人们就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意见,而且这些不同的人们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来理解新闻自由观并决定新闻自由的在现实中的存在形式。

对西方国家而言,新闻自由之所以能在他们国家被普遍认同是因为新闻自由有助于他们社会环境的稳定和发展,而且这种“有助”状态本身也还在不断变化之中。所以,任何企图用新闻自由为借口从事政治性目的的活动都会妨碍国际社会的正常交流,无助于中西方之间达成共识的同时又能尊重各自的本土性。

对现实中国而言,应该承认我们的新闻媒体自由尚有不完善之处,需要不断改革,但是也应该反对那种脱离中国现实的新闻自由观念。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应该重视新闻自由在我国平稳适度的发展,这既是现实的要求,更是历史的呼唤,同时也符合长治久安的国策。新闻自由的恰当发展也必定会给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带来更大的活力。 在共同追求新闻自由这一大前提下,新闻自由的理念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会表现出多样性,这样才符合这个多样世界的特性。我们很难想象全世界所有国家的新闻自由都被贴上一个统一化整的标签。无论是用中国的新闻自由观去衡量西方,还是用西方的新闻自由观来衡量中国,都会有失公允。新闻自由这一特性决定其必定是一个有棱有角的本土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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