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

武宣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须知一、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从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工作日办公时间是8:10—12:00, 14:30—17:30。集中登记期间为方便市民办理登记,周六、周日各登记站点视情况开展工作。二、上牌地点:初期上牌地点分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院(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372号)和旧交警大队大院(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162号)两个点,每天每个点暂定发200个号(电动车停到指定停车点,由工作人员发号),视工作进度调整,以现场提示牌为准。后期,根据工作进度将在通挽中队和金鸡中队设点办理相关业务,时间待定)。

三、每份身份证只允许办理一辆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

四、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填写《申请表》,现场交验车辆(在家自行将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擦干净),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税务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以上证明,除提交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一份(自行复印)。

五、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在办理点填书面承诺书和遗失声明,凭以下任1条都可以注册:

1、车辆所有人可以凭销售企业出具的证明书;

2、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

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和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书面承诺和遗失登报声明(报纸原件)。

六、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收费标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办理登记上牌的,免收牌证、工本费。2015年1月1日进入长效登记上牌管理阶段后办理登记的,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10元/辆。

七、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种类及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的条件:

共分为两种:一是正式号牌、行驶证,二是临时号牌、行驶证;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车辆必须列入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的目录范围内,可以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gxqts.gov.cn/查阅;

(二)未列入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的车辆,则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使用年限为4年[2014年10月20日(含)购买的超标车不再给予注册登记]。

(三)三轮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不纳入登记范围,仍按现行法律法规予以查禁和取缔。

(四)机动轮椅车暂不纳入登记范围。

(五)2015年1月1日后购买的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八、非武宣户籍人员办理登记上牌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交: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住所证明(指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证明等: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出租屋户主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材料等。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以及屋主房产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出具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它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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