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仁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新仁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全面实施“属地监管”原则,运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保障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持续好转的态势。现将我乡1—9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分析如下:

一、全乡1—9月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全乡共有生产经营单位6个,其中煤矿企业2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33.3%;烟花爆竹零售商4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66.7%。

(二)1—9月份全乡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全乡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包括派出所、工商所、乡安监站、国土所、乡企所、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个、56次,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监督检查复查率为100%。

(三)查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1—9月份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2条,实际完成整改29条,隐患按期整改率为90.6%。其中煤矿安全隐患26条,实际完成整改23条,隐患按期整改率为88.46%;烟花爆竹零

售安全隐患6条,实际完成整改6条,隐患按期整改率为100%。截止目前,我乡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

1—9月份煤矿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分别为2、3个,持证率均为100%。

(五)执法文书使用情况。

1—9月份共使用执法文书1种(即:《现场检查记录》)7份(煤矿5份,烟花爆竹零售商2份)。

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果分析

(一)安全监管力度加大

1—9月份我们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属地监管”原则,对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格局和“条块结合、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属地监管”原则的强化,对于充分发挥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协调配合、运行高效的安监工作机制,构建全面覆盖、无缝隙的综合监管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隐患整改力度加大

深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乡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明晰了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了事故隐

患报告制度、台帐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我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了事故隐患排查力度。1—9月份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2条,实际完成整改29条,隐患按期整改率为90.6%。

三、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问题

(一)安全隐患整改率较低

我乡在隐患排查和督查行动中,对于一般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收效不明显,许多安全隐患多次重复出现。

(二)轻视安全隐患的存在

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视而不见,没有投入整改资金,造成了许多安全隐患多次重复出现。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行为,构建科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切实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加大隐患治理经费投入,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将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分离,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的

严肃性,严格依法依程序执法,处理决定一定要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新仁苗族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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