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例分析
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例分析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本文带来对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例分析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案情】
张某和李某于2002年10月1日结婚,婚后由于性格不合,自2003年3月12日起分居。2004年1月1日,李某回家看望儿子时,顺手拿走张某抽屉里一张10万元A银行定期存单,次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将存单提前支取。张某遂起诉。
【几种观点】
1、李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某的损失应由李某承担,A银行不承担责任,张某应向李某主张侵权责任。
2、李某对张某构成侵权,A银行对张某构成违约,按责任竞合,张某只能择一行使其请求权。
3、A银行行为既具有违约行为性质,又具有侵权行为性质,其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张某对A银行可以择一行使其请求权。只有在认定李某、A银行均构成侵权的基础上,张某才可以张某、A银行为共同被告。
4、本案应按不真正连带债务处理,李某、A银行应对张某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分析】
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李某在未得到张某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张某的名义支取存单,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而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因为此类合同尽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而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是可以修补的,也就是说,因为本人的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行为有效。然而,本案中,张某并没有也不可能事后追认李某的无权代理,这就涉及到李某所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的问题,也就是说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法律强使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表见代理制度之设,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对疏于注意的被代理人,令其自负后果。构成表见代理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主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二是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三是无权
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合于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本案中,A银行工作人员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而且A银行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下文将对A银行的违约作详细分析)。《储蓄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有其身份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对身份证明作了明确界定,即“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居住证”,同时明确“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他身份证明无效。”因此,本案李某必须出具张某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居住证)、存单和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居住证),A银行才能为其办理提前支取手续。A银行工作人员在李某未能出具张某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以结婚证作为张某的居民身份证明,违反《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显然存在过错。上述分析表明,本案A银行因其工作人员的过错,不能主张李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
上文中有关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例分析的内容就是本次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希望对您了解不真正连带债务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相关文章
-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_张定军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适用及类型
- 论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 [侵权责任法]中的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及其诉讼程序
- 不真正连带责任
- 保证合同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厉莉
- 公司人格否认案例
- 论校办企业的民事责任承担
- 试论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责任
中外法学 PekingUniversityLawJournal Vol.22,No.4(2010)pp.505-523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张定军* 近些年来我国有不少学者对不真正连带债务进行了介绍和研究,其中有些学者主张在 [1]有学者则基 ...
2011年第1期总第105期天津法学TianjinLegalScience No.1GeneralNo.105 ·法学研究·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适用及类型 豆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天津300090) 摘要: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 ...
[摘 要]正确区分和认定连带责任是保证正确适用法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司法实践中很多民事连带责任的认定,在法理上难以给予清晰而统一的技术支撑,从而损害了法律的科学性.严谨性.完整性,损害了公民应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文章旨在分析 ...
作者:姜强 法律适用 2010年11期 <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实施,其于我国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的重要意义,自不待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有关侵权责任的所有实务问题都已尘埃落定.相反,<侵权责任法>的有效 ...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自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 ...
[案情回放] 2012年,某银行与李某.贾某.佟某签订联保协议.协议约定,李某.贾某.佟某遵循自愿组成联保小组,两年之内,某银行可以根据小组内任一成员的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任一成员自愿为某银行向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
[案情] 原告江苏宝丰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公司) . 被告内蒙古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信公司) . 被告乌海市玉祥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祥公司) . 被告徐彦,智信公司.玉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宝丰公司诉称,2007 ...
摘要随着校办企业的发展,暴露出产权不明.责权不清.事企不分的弊端,严重制约了校办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对债权人权益保护,更为校办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留下了隐患.本文以实践为中的真实案例为契机,对"校办企业的民事 ...
试论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责任 作者: 朱莉 发布时间: 2011-03-08 08:37:28 摘要: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明文规定了补充责任,但由于规定得比较宽泛,尚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其实施中的细节问题,加上司法实践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