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图书室管理员职责

社区图书室管理员职责

管理员在社区领导下,全面负责图书室的书刊物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图书管理规定》,做好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确保图书报刊等公共财产安全。

2、积极组织图书外借,扩大书刊阅览量,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减少图书报刊的损坏和丢失。

3、开展图书宣传介绍会,推荐新书刊。举办科普讲座,生产技能竞赛,交流读书心得等多种形式的村民读书活动,指导村民阅读。

4、建立书目档案,填写工作日志,搞好业务统计。每月收集工作日志和读者意见反馈,整理借阅登记装订成册,一并作为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及时修补破旧图书,及时整理、装订报刊、杂志,确保资料完整。

5、负责图书室的清洁卫生、环境布置,为村民提供整洁、舒适、优美的阅读环境。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图书管理员结束当天工作离开书屋时,应切断电源、书刊归位,管好门窗,确保书屋安全。

社区图书室借阅管理规定

1、图书室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2、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人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书屋的,须本人办理外借手续。

4、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每次可借1-2册(盘、盒),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外借报纸、工具书,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

5、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必须按时归还书屋。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读者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撕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失、损坏,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社区图书室读者须知

1、社区图书室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助”原则建立的为社区读者提供借阅图书的场所。图书物资财产为公共集体固定资产,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为社区读者服务。

2、图书室所藏图书实行免费开放阅读,为社区读者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图书,社区居民享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3、爱护书刊和公共财物,遵守阅览、借阅规定和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4、爱护环境卫生,保持书屋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吸烟。不得在桌凳、墙壁、窗台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借出书刊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损坏。退还时发现有撕页、挖洞、眉批、圈点污损者,应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6、遗失书刊应按相同版本(图书也可买再版修订本)的书刊购买,如无法购买,应按照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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