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及流程

201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及流程 根据需要今年华教育机构特地收集资料整理成一份文档供大家参考。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http://v.huatu.com/news/20130327/66078.html华图网校工作人员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简章或将近期发布。下面是今年的有关的考试的时间 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初审时间:2013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20日11:00- 4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

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聘用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招聘的基本流程参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

1.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 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 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也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

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年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1.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2.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13山东省直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继续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今年全省招考计划共10137名,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724名,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893名,市县乡机关及参公单位8520名,县以下机关和基层一线考试录用计划占全部录用计划的90.6%;,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至19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招考简章和职位要求等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各市招考简章和职位要求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今年我省公务员的报考条件为:报考者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一)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净化公务员考录工作环境,确保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今年公务员考录主要有以下几个调整和变化:一是为有利于考生发挥

应有水平,选拔出人岗相适的优秀人才,提高公务员考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公务员考录的科学化水平,今年开始我省将积极探索笔试分类考试模式,按照各机关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将招考职位具体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命制相对应的申论试题。具体为: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各级机关中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二是市以下机关不设定招考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三是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和不良报考行为人员的处理力度,净化考试环境。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有关情况将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四是加强与公安、无线电、保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运用监控车、屏蔽仪等技术手段,加大考场内外监管力度,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五是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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