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九江市县域经济巡回检查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保障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检查组人员餐饮安全,保障本次迎检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江西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技术规范》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制定本预案。

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对餐厅的物品、食品进行安全巡查、监督。发生食物中毒时,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一.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1.用餐的检查组人员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在场的服务人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或法人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

2.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报告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1.现场监督人员应迅速拨打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立进行现场救治。

2.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当及时联系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中毒事件发生后,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2.中毒事件发生后,对不能排除因饮用水因素造成的事物中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总结报告

发生中毒事件后,应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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