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0!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

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0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0四)建设工程的!

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0五)有关工业生!

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0六)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

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0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第四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标准化事业!标准化工作应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二章

第五条

第六条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化工作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

计划’三&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四&指导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

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

准’六&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统一管理全国%%

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八&统一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

的业务联系!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承担国家下达的草拟国家标准的任务

准’四&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

工作’五&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六&对标准实施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分

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

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四#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在

查%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和本部门&本行业&本行政区域标准化工作的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实施的具体办法!二#制定本行

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承担政区域内本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五#对标

第十条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第十一条标准的制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技术语言要求!二#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

求!三#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术要求!四#通用基础件的

技术要求!五#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六#通用的管理技术

要求!七#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控制的其

他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其编号$发布办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法律对国家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第十五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法律对地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

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

第十八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一%药品标准

标准

卫生标准

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的质量#

准’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五%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六%通用的试验#$

检验方法标准’七%互换配合标准’八%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

产品质量标准!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

第十九条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的部门应当组织由用户!生产单位!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二十条标准实施后

第二十一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代号!编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企业标准的号办法

代号!编号办法

第二十二条

规定#标准的出版!发行办法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销售和进口#

第二十四条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五条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由合同双方约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口产品在国内销售时!属于我国强制性标准管理范围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证工作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标准实施的监督

自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实施的监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的监督检验任务

第三十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国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授权国造!应当符合标准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家有关规定设立检验机构!负责本行业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

第五章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标准化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责令限期改进!并可通报批评或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一(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

二(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三(企据的)’’业的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与其标识不符的)四(企业研’制新产品

第三十三条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收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政处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三十四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

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售!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的处罚不服的!

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罚不免除由此产生的对他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验!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第四十条

从公款中核销’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对单位的罚款

第六章

第四十一条

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附则军用标准化管理条例

标准化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建设主管部门依据(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