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环境规划报告书

阜新市

水环境规划报告书

环境科学2班 姓名:陈丽媛

学号:1429020202 指导老师:李宏伟

一、总论

1.水环境规划范围、规划期(3) 1.1 规划范围(3) 1.2 规划期(3)

1.3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3) 1.3.1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3) 1.3.2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3) 1.3.3规划编制依据

二、阜新市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阜新市环境现状(4)

2.1.1阜新市自然环境状况(4) 2.1.2计算方式(6) 2.2监测结果(8) 2.3计算结果(8)

三、环境预测与规划目标(9)

3.1 污染物排放统计表(9)

3.2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10) 3.3水环境规划目标(10)

3.3.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目标(10) 3.3.2地表水环境质量规划目标(11)

四、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11)

4.1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11)

4.1.1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工程技术保证措施(11)

4.1.2 阜新市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环境管理保证措施(12)

4.2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13)

4.2.1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工程技术保证措施(13) 4.2.2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13)

一、总论

1.水环境规划范围、规划期 1.1 规划范围

阜新市全境,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面积489平方公里,新城区面积165平方公里(玉龙新城55平方公里、沈彰新城110平方公里),农村面积9701平方公里。 1.2 规划期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1.3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1.3.1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制定阜新市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节能减排为主线,从阜新市的实际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成生态型城市,并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本着规划编制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结合阜新市地域和经济发展特点以及环境保护需求,规划编制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阜新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属于辽西北生态脆弱带,是辽宁省的重要生态屏障,本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

(2)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本规划针对经济转型重点发展产业提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

(3)阜新市是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煤矿开采过程中遗留的矿山废弃地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本规划将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也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4)阜新市氟化工基础比较雄厚,氟化工系列产品生产企业较多,经济转型中也将其列为重点发展项目,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规划将环境风险防范也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5)阜新市煤矸石、粉煤灰资源丰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侧重于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 1.3.2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

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是一个高层次的长期规划,应该对5年计划起指导作用。它要求经济、社会与环境统一于生态的整体性。注重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结构、功能和效益。整体性原则将过去单一的、以经济增长为主的目标模式,转变为以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生态经济模式,形成以生态为主的多元目标结构。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协调地发展。它是环境规划编制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2)系统性原则

环境规划对象是一个综合体,用系统论方法进行环境规划有更强的实用性,只有把环境规划作为一子系统,与更高层次大系统建立广泛联系和协调关系,即用系统的观点才能对子系统进行调控,才能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环境规划将最大限度地谋求经济、社会与环境三个效益的协调统一和同步增长,不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效益而牺牲或排斥其它方面的效益。

(3)动态平衡原则

环境规划注重城市生态平衡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正确处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促成物质循环的动态平衡,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建立在生态的良性循环基础上,以获得最佳的生态经济效益。

(4)物质循环再生原则

把生物圈内物质的循环再生、能量的多重利用原理应用于生态建设规划,以获得对土地、能源、水、动物、植物和废弃物的最佳利用,以便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遵循生态规律,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原则

在制定环境规划时,必须遵循生态规律,利用生态规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遵循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同时并重的原则,防止开发过度造成恶性循环。对环境承载力的利用要根据环境功能的要求,适度利用、合理布局,减轻污染防治对经济投资的需求;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核心的原则,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是环境规划的根本目的之一。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之前,予以杜绝和防范,减少其带来的危害和损失是环境保护的宗旨。同时鉴于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已比较严重,环境保护方面的欠账太多,新账不能欠,老账也要逐步地积极地还。因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环境规划的重要原则。 (7)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将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积极采用适宜规模的、先进的、经济的治理技术。同时,环境规划还必须寻求支持系统,包括数据收集、统计、处理和信息整理等,都必须借助科技的力量。目前我国的环境规划支持系统还有待完善。环境规划也是一项重大决策过程,有宏观定性规则,也有定量的具体措施规则,必须二者结合,完善环境规划的分析过程,获得更准确更有力的规划结果。 (8)强化环境管理的原则 十几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其核心是强化环境管理,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因而环境规划要体现出这一特点,必须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才能起到环境规划的先导作用,为环境管理服务。

1.3.3规划编制依据 (1)《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阜新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 (3)《阜新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4)《阜新市煤矿矿区发展规划》 (5)《阜新市国土资源利用规划》 (6)《阜新市热电发展规划》 (7)《阜新城市总体规划》

(8)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关于修改《阜新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适用功能区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9)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关于修改《阜新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决定;

(10)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11)阜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

(12)阜新市环境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

二、阜新市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阜新市环境现状

2.1.1阜新市自然环境状况 ①地理位置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部,与省会沈阳市直线距离147.5千米。东与康平、法库、西与北票,南与义县、北镇、黑山、、新民交界,北与奈曼、库仑、科左后旗接壤。 地理坐标为北纬41°41ˊ~ 42°56ˊ,东经121°1ˊ~122°56ˊ之间,全境东西长170千米,南北宽84千米,总面积10355平方千米,其中市区49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49平方千米。 ②地形与地貌

阜新市是内蒙古高原和辽河平原的中间过渡带,属辽宁西部的低山地丘陵。全区是长方形,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南高、东北低。山地偏于西及西南部,占38.3%,丘陵偏于北及西北部,占50.3%;平原集中于彰武县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南部,占11.4%。阜新地区海拔最高点为西北部的乌兰木图山,831.4米;海拔最底点为东南部的十家子乡南甸子村,48.5米。 ③地质

阜新地区的构造处于阴山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中段东段与大兴安岭——太行山新华夏系构造隆起的交接部位,属华北地台边缘,中朝准地台的内蒙古地轴和燕山台褶的一部分。阜新地区所处位置的地壳厚度总体上具有东薄西厚、北薄南厚的特点。彰武县一带地壳厚33.5千米;阜新蒙古自治县北部厚35.5千米;阜新——义县盆地厚35.5~37千米。 ④土地面积

阜新市土地总面积为10355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海州、太平、新邱、清河门区)共149平方千米,细河区(市郊区)340平方千米,彰武县3641平方千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6225平方千米。

全地区土地低山面积为1057平方千米,占面积的10.21%;丘陵为5898平方千米,占56.97%;平原为2138平方千米,占20.65%;沙荒地为1261平方千米,占12.18%。 ⑤矿产资源

阜新地区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现已发现41个矿种,215个矿库、矿点,其中17种得到开发利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就有矿藏29种190余处,黄金、煤炭、铁等储量居辽宁省前列。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其中以煤为最多,建国以来,到2000年开采量已经达到5.3亿吨。除了煤炭之外,还有丰富的硅砂、沸石、珍珠岩、水泥大理石、麦饭石、莹石、玛瑙、水晶、紫沙泥、陶土、泥炭、锂云母、石棉、石墨等非金属矿藏,其中硅砂、沸石、珍珠岩储量较大,质量较好,麦饭石储量达3亿多吨,已生产出多种麦饭石系列产品。金属矿种有金、铜、铅、钨等,但多数矿体较小,储量不大。现开发的金矿产地有30多处,其中排山楼金矿年产737.7千克,赵家沟金矿年产67.4千克,新民乡金矿年产126千克。 阜新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2.1.2计算方式 ①综合污染指数法

定义: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是指在求出各个单一因子污染指数的基础上,再经

过数学运算得到一个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据此评价水质,并对水质进行分类的方法。

②污染指数计算公式:

③污染分担率

④污染负荷比

2.2污染程度分级标准

阜新市地表水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见表4-1-1。

阜新市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根据断面水质评

价项目中污染最重的项目所达到的水质类别确定河流断面水质类别。采用表3-3-1确定断面污染程度。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IV、V类标准浓度限值见表3-3-3。

2.2监测结果

2011-2015年阜新市市控河流-细河断面生海西、月亮湾、东梁桥监测结果见表3-3-4。

2.3计算结果

经过计算整理结果如下:

根据细河水流向可发现,由于玍海西是上游来水,其水污染综合指数为64.27为三个断面中最高,因此阜新段细河的污染属于上游来水型的污染。

三、环境预测与规划目标

3.1 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阜新市十二五2010-2014年间水污染排放量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预测

根据上述数据发现,按照现在的形式继续发展下去如上表和下图所示,会发现氨氮,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COD指标都呈下降趋势,而废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总量烟粉尘逐年上升。考虑到十三五计划的五年内经济形式可能会发生的变化,具体规划还需要结合经济规划后制定。

总量

3.2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吨)

到十三五”末期,把阜新市建设成环境清洁舒适、生态文明、人与环境和谐的生态型城市,(氨氮排

放总量

即在经济转型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吨))

促进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展以生态产业为主的新型经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辽宁西部重要

的生态屏障,使阜新市成为辽宁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废水排放总量(万通过生态市建设,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十三五”末期,阜新市污染物排

吨))

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指标要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指标要求(二氧化

硫区域总量

。 (吨))

阜新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具体目标如下。

3.3水环境规划目标

(氮氧化物区域3.3.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目标

总量(吨))

(COD排放总量(吨))

(烟(粉)尘区域总量

“十三五”期间阜新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目标见表4。

“十三五”期间阜新市水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物COD规划目标为不超过63670吨/年;氨氮规划目标为不超过4350吨/年。

3.3.2地表水环境质量规划目标

① 细河水系规划目标:

(1)“十三五”期间细河水系支流规划目标:伊吗图河佛寺水库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2)“十三五”期间细河水系干流规划目标:细河干流全河段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出市断面水质满足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

②绕阳河水系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绕阳河兴隆山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出市断面水质满足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

③柳河水系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柳河长坨子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闹德海水库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出市断面水质满足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

④养息牧河水系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养息牧河养息牧门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出市断面水质满足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

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规划目标: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四、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

4.1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

4.1.1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工程技术保证措施

阜新市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工程技术保证措施主要从淘汰关停工业污染源、

工业污染源防

治工程、养殖业废水污染源的防治工程、新建与升级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中水回用、水源地划定与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切实保证我市“十三五” 水环境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1)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工程措施

对于工业企业,要努力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和增加值的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力争做到主要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各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

(2)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污染源治理的工程措施

为有效减少养殖业废水的产生量及产生强度,控制并避免养殖业产生的废水污染,须从养殖方式入手,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采用发酵床方法进行生猪饲养,实现养殖废水的零排放。

(3)新建与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措施

(4)中水回用的工程措施

为有效减少废水产生量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4.1.2 阜新市水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为切实保证我市“十三五”期间水环境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在采取必要的工程保证措施的同时,也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分析、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十三五”水环境规划目标的各个方面,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环境综合整治与中水回用、水源地划定与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

(1)水污染源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该方面的环境管理主要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源和城镇(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管理两方面。

针对排放工业废水的所有企业,全面核实其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及处理效果情况,检查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并定期进行监测,加大环境监察的执法力度,规范化排污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各自企业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全部实现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任务的,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或关闭。

建立各污水处理厂的岗位责任制,积极帮助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水水质的分析化验机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加大奖励与惩罚力度,同时,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阜新市城市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监管中心,使其处于常态化的监督与考核之中,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有效运行,保证我市地表水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我市要完成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工作。对于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全部停产搬迁。对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要接入污水管网,不能接入城市截流管网的市政排污口必须引出保护区外排放,同时做好防渗工作;彻底清理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取缔垃圾集中堆放点。加强养殖污染的控制,全面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禽畜集中养殖场,保护区内禽畜养殖场予以补偿搬迁。

(3)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针对我市河道日益呈现出综合功能弱化、水质退化趋势的现象,“十三五”期间应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河道生态的多样性和沿河居民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对河道所处地段、重要程度、功能效益,逐条逐河、因河制宜地统筹优选和实施直立式、条石直立式、斜坡式、叠砌式、木桩式、自然坡式等护岸方式,稳固河道两岸河坡河岸,防治水土流失,满足河道生态性和沿河居民群众安全性、亲水性和休闲性等综合需求。

为稳固河岸、防治水土流失,美化亮化河岸景观,在坚持与河道整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基础上,对全市骨干河道两岸实施植绿、造绿,并根据条件可能,在部分河道两岸建设生态林带,布置休闲景观,打造河岸绿色长廊,努力使河道两岸成为沿河居民群众游憩、休闲、运动的主空间。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在加大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开展巡查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侵占填埋河道、河道水域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清除河道内各种阻水障碍物等违章行为,纠正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各类生产生活垃圾等不良行为,严格审批、有效监管各类涉水项目的建设,确保河道行洪通畅和综合功能的全面发挥。

(4)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

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在全市工业企业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建设,全市重点水污染企业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力营造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奖励与惩罚力度,在全市不同行业内树立实施清洁生产的样板企业,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理念不断引入企业的生产实际中,同时将清洁生产向第三产业延伸。 要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建设,特别是辽宁省作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省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备了较坚实的社会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十二五”期间,我市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也要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下大力气,统筹规划并协调企业与企业、行业与行业、行业与园区、园区与全市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大力发展循环型产业链条,制定并着力实施鼓励、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技术政策和经济优惠政策,为“十三五”期间及以后的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2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保证措施

4.2.1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工程技术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十三五”期间阜新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目标及环境空气质量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大气污染物控制工程技术保证措施。通过对现有供热资源进行整合(取缔70MW以下中、小锅炉)和提高除尘、脱硫效率技术规则两项主要措施来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

(1)供热资源整合规划

供热资源整合的重点是主城区,其还存在35MW以上热力单位2家,其他县区都只有一家热力单位。清河门只有金山热电公司一家供热单位,阜蒙县只有阜新盛明热电有限公司一家供热单位,彰武县集中供热单位为彰武热电有限公司,新邱区内无热源单位,分别由阜新盛明热电有限公司和阜矿(集团)城南煤矸石热电厂提供热力。

(2)提高除尘、脱硫效率技术规则措施

根据目前烟尘排放现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厂、热电厂烟尘除尘效率为90-99.5%,其他供热锅炉除尘效率在80%左右。显然,目前燃煤设施总的除尘效率还较低,需要对燃烧器和除尘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4.2.2 大气环境规划目标实现的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措施如下。

(1)扩大禁燃区范围

①主城区:具体范围为南起矿铁铁路向西至与煤城路交汇处,煤城路再向西直至矿联路,再经平安路与阜九街相接;西起阜九街向北至细河河堤,再沿九营子河河堤向北至大外环路;北起大外环路向东至高新区,再向南接东环路;东起东环路向南至细河东大桥,沿太平区北

界向东至省道315,沿道向南(约400米)至米家窝铺,再向西接矿铁铁路所围成的区域,另外包括阜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西工业园区。

②新邱区:国铁铁路以西,胜利河(细河支流)入细河口以北的所有区域。

③清河门区:清河门清河街道(包括工业园区)、艾友街道(吕家店)、六台街道(河西住宅)及新北街道所辖区域。

④阜蒙县:东至县政府,南至细河,西至高林台河,北至县一中,所围成的区域以及民族工业园区(包括园区南蒙古贞酒业、三江生态园等企业所在区域);飞雪糖业、大鹰水泥、大昌铜业所在县工业园。

(2)扬尘污染专项防治管理措施

①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实现建筑物拆除湿式作业;建筑施工围挡率达100%;可扬散材料覆盖率达100%;工地车辆轮胎清洗率达100%;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100%。

②防止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实施中华路、新华路、红树路、八一路、东风路、解放大街、矿工大街、人民大街改造工程;实施街巷路改造工程。

依据道路条件,划定禁行路线和区域,引导大型货车、过埠车辆经外环绕行市区。

在建成区内通行的运输机动车要100%遮盖。煤粉、煤泥、粉煤灰、水泥、白灰、垃圾等易扬散货物要密闭运输。

(3)控制煤、灰堆放场扬尘污染。

①取缔禁储区内的经营性储煤场,自用型储煤、灰场要具备符合要求的防扬散措施。 ②禁储区外的经营性储煤场要集中建设,统一管理,并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抑尘设施。

(4)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防治措施

①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十三五期间”机动车尾气年检率要达到100%,检测合格率达到80%,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

②柴油加油装置安装积炭过滤装置。

③开展农用车尾气年检工作。

④加快公交、出租车辆的更新和改造步伐,对尾气超标的老、旧公交、出租车辆限期更新。

(5)餐饮业油烟废气的专项防治措施

①取缔居民区内非营业网点中开设餐饮业经营场所。

②在营业网点中开设餐饮业经营场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环保要求。居民区内营业网点中的餐饮业经营场所要设立独立的油烟排放烟道并要高出周围的建筑物。

③禁止露天烧烤行为。

(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两个城市”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城市绿化、气化、热化目标。

(7)生态建设

结合“生态市”、“资源枯竭型生态恢复试点市”建设,完成生态建设目标。

(8)更新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备

研究制定《阜新市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备淘汰及推荐名录》及实施规定。

针对我市燃煤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除尘、脱硫技术落后,运行管理人为因素影响大等问题,应按照实施规定确定的时限,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电厂、热电厂和供热企业烟尘重点排放源燃煤及除尘、脱硫设施的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燃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对于名录中所列旋风除尘器、陶瓷多管除尘器、水浴除尘器、老式麻石水膜除尘器等落后、淘汰设备,所有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在限定时限后不得在我市范围内继续销售和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10t /h以上燃煤锅炉及技术改造工程所选用的相关设备,必须采用名录推荐类的设备。

(9)鼓励洁净煤和清洁能源使用

按规划时间,结合集中供热能力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7.0MW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窑炉、锅炉、茶炉和餐饮业炉灶等各类设施依法进行清理并逐步予以取缔。 发挥我市煤层气资源优势,提高城市气化率。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洁净煤使用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高硫份、高灰份煤炭限制使用规定,禁止原煤散烧,逐步在全市范围内禁用高污染燃料。

(10)加强燃煤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监控

建立、完善企业燃煤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管理和操作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司炉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保证燃煤设施及净化装置的正常稳定运行。各燃煤单位使用的煤场应实现半封闭或全封闭。产生的灰、渣应封闭贮存,及时清运。干法除尘器出灰应采用密闭装置,防止二次扬尘。

蒸汽量10t /h以上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省、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做到实时监控、实时管理。

(11)坚持污染源申报登记制度,实行污染源动态管理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环保部门建立污染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12)提高环境监测、监察部门的保障能力

改善环境监测部门装备水平,加强对城市环境质量的监测与分析,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研究,实现极端天气污染源排放的科学调控,提高对节能减排和污染源整治效果检验能力。

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定期检定、校对,实行锅炉污染物排放年检、重点源季检。 保证环境监察部门人员、车辆、设备配备,通过远程监控、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处理烟尘超标排放问题。

(13)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区域生态改善

结合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复垦绿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灭火工程,减少矸石山、排土场扬尘和矸石、残煤自燃对市区空气环境的影响。通过植树绿化,市政建设等措施改善城市环境。

开展三北防护林建设和风沙地治理,改善周边农村生态环境,减少大风扬沙对城市空气环境的影响。

(14)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应用的试点示范,进行煤炭洗选加工转化等燃烧前煤炭净化技术、洁净燃烧技术、尾部烟气净化技术推广应用,实现燃煤的高效燃烧与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

逐步对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对新建建筑加强监督,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跟踪研究供热节能新技术和热计量技术。进一步研究锅炉节能控制技术,根据热负荷变化及时调整锅炉出力,实现按需供热、节能运行。研究发展管网运行调节的智能监控技术,推广变频泵、水力平衡阀、流量调节阀等调控设备。推广直埋预制保温管等供热管网敷设技术。加强散热器、辐射采暖板等末端散热装置研发,提高散热性能。加强热计量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准确、方便、耐用、造价低的计量仪表与调控设备。

积极研究利用煤层气、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垃圾焚烧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开展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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