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故事之五:幸福的七口之家(5.2 不穷不富的日子)

1973年最小的弟弟出生后,家里就有7口人了,只靠爸爸一个人挣工分养家糊口,妈妈则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们。家里的经济来源,完全依赖于生产队。由于爸爸当生产队会计,经常要加班加点熬夜算帐,到公社、县里出差,还要操心生产队的公事,所以日工分高,年终还有补助工分,家里虽然只有他一个劳力,报酬却相当于别人家的一个半到两个劳力所得。一年下来,家里不但不会“胀肚”,还会有100~300元左右的分红。这样的经济状况,在屯子里是很了不起的。

我们稍大一点的时候,别人家的同龄孩子都要在农忙假期间到生产队干点力所能及的农活,以补贴家用。像种苞米、间苗、铲地、割小麦、起土豆这样的农活,都是相对简单而轻松的,十三四岁的孩子也能干,但需要与干活熟练的大人“插伙”一起干,才能跟上“打头的”。这样的劳力被称作“半拉子”,挣大人一半的工分,通常都是自己家里的大人带自己家的孩子。由于干这种活的时候,爸爸只负责分活、检查干活质量,自己不干,我们想到生产队干活,却找不到愿意带我们的人,所以,在生产队期间我们几个孩子都没有干过农活。在七十年代初批林批孔的时候,爸爸经常不无几分自豪地戏称我们同孔子一样,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像大多数农村家庭一样,爸爸和妈妈的分工很明确,爸爸主外,妈妈主内。在家乡十里八村的家庭妇女中,妈妈是持家理财的佼佼者。她心灵手巧,性格刚强,细心周到地操持着全家人的吃、穿、用和养猪喂鸡等家务活儿。做衣服、做饭,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打发大的上学,看护小的安全,似乎是妈妈每天总也干不完的事情。

父母处处精打细算,从不乱花一分钱,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吃不穷,喝不穷,算计不到才受穷”。会“过日子”是父母在艰苦环境中练就的持家本领,并逐渐变成了家里的传统,家里也因此每年小有盈余。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家里就有了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和自行车“四大件”。后来,银行里开始有了存款,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存款额一度达到了5位数。在乡亲们的眼中,父母始终是当地的“富人”,我们家的生活水平在全大队始终是上等的。

实行“大包干”以后,种什么农作物、种多少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多劳多得,勤劳才能致富,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全家的收入从过去只靠挣工分,转为以种粮卖粮为主,以副业为辅的结构。爸爸妈妈的聪明这时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每年种什么经济作物,都是爸爸和妈妈反复掂量后才决定的。因此,同样的地,我家会比别人家多收入不少钱。

起初家里种的粮食有玉米、小麦,也偶尔种过谷子、高粱等,后来发现种玉米的经济效益高,就只种玉米了。除此以外,还根据市场行情,种些土豆、大蒜、苕帚糜子或叶子烟等经济作物。土豆除了留够全家一年吃的外,基本上都卖给当地的粉房,大蒜每100头编成一辫,苕帚糜子扎成苕帚。冬闲时爸爸把这些农产品发到外地,在当地市场推销或零售。为了卖大蒜和苕帚,爸爸曾先后到过大兴安岭地区的根河镇,吉林省的长春市、磐石县,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等地,这些地方,也是爸爸中年以前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了。

家里从1983年冬天起开始养牛种地,后来又陆续买了三轮手扶拖拉机、四轮农用车等现代化农具种地,虽然多挨了不少累,但日子越过越红火。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1990年家里买了第一台电视机。这时父母正当壮年,爸爸是当然的主要劳动力,妈妈不仅仍然操持着家务,在农忙的时候也下地干活。我们也都长大了,虽然都在读书,但放学后及周末、寒暑假也不得不尽其所能地帮着父母干活。

妈妈每年都要养2头肥猪,其中1头养大后卖掉,另一头养到冬天杀掉过年,自己家里食用。此外,妈妈每年还养着十几只或二十几只下蛋的母鸡,卖鸡蛋的钱基本够家里买点油盐酱醋和孩子们读书的费用。到后来,家庭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妈妈每年还要圈养十来只鹅或公鸡,过年之前一个月前后宰杀,用于改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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