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的过程

中国入世的过程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的复关谈判转为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入世。同年11月,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重申了入世的基本立场,概括起来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以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为基础,与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方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公正合理地确定入世条件。第三,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96年3月,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同时,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1996年4月1日和1997年10月1日,我国政府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逐步取消了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在1998年4月中国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一份近6 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工作组会议与双边磋商进展缓慢。

1999年后,中国入世进程明显加快。1999年4月,朱鎔基总理访美,与美国在市场准入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美双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发表联合声明。然而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入世谈判被迫终止。1999年9月11日,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在新西兰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举行会晤,同意两国恢复谈判。1999年11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团访华,与中国就中国入世问题进行双边谈判,最终在11月15

日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与美国就此正式结束双边谈判,也为中国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谈判奠定了基础。2000年5月19日,中国与欧盟达成双边协议。2001年9月13日中国与墨西哥签署双边协议,至此中国与要求与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3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全部结束了谈判。

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入世的所有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中国工作组报告书、入世议定书以及货物贸易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减让表等附件,同时也结束了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的全部工作。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审议并批准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随即递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通知书。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一个月后,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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