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称公示模板

公 示

一、公示内容: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推荐于广同志拟评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将该同志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一)该同志符合黔人社厅通 [ 2014 ] 374号文件 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和(二)业绩成果的第1、3、4、7款。

1、2014年5月,荣获普安县第五届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2、2014年12月,荣获黔西南州2014年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3、2015年7月,论文《〈信息就在你身边〉教学设计》荣获贵州省教育科学院、贵州省教育学会2015年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二等奖。

4、2016年6月,论文《培养小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之我见》荣获贵州省教育科学院、贵州省教育学会2016年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二等奖。

5、2014年11月,被贵州省教育厅认定为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6、2013年10月,被黔西南州教育局认定为黔西南州中小学州级骨干教师。 7、2015年9月,被中共普安县委、普安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8、2015年12月,辅导王雪同学在“贵州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中荣获壹等奖。

9、2015年12月,辅导袁国罡、罗晶予两位同学在“贵州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中荣获贰等奖。

(二)教学评价积分为:91分

二、公示时间:

2016年8月26日到9月2日共七天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时间内,欢迎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地址。

公示期间,学校办公室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报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推荐拟评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举报电话:0859-7236355

特此公示

普安县南湖街道民族希望小学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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