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淇县天邦菌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 会计核算的原则

1.1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1.1 货币资金的收付。

1.1.2 财产物资的增加和减少。

1.1.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1.1.4 资本、权益的增减和费用的支付。

1.1.5 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1.1.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1.2 会计期间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3 记账方法一律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处理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1.4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1.5 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如有必

要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影响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6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应按应收账款余额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

龄计提。具体如下:

2、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2.1 库存现金的管理

2.1.1 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出纳员在每天下班前须清点库存

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经理必须定期(每周一次)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确保账款相符。

2.1.2 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时,须同时有另1人陪同前

往办理。

2.1.3 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2.1.4 支付现金必须有总经理签字,若总经理在一定时间内离岗

(或短暂离岗的),则由总经理书面委托的受托人审核签字。

2.1.5 现金支付范围:发放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

员差旅费;经批准购买办公用品等的支出;购材料:特殊用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2.1.6 职工借款

2.1.6.1 借支差旅费,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

地点、申请借款金额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肋)*出差天数”计算,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7内报销清账,未及时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2.1.6.2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并

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财务人员应建立备查簿,在借款人尚未偿还第一笔借款时不能办理第二笔借款(即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不按照借款时确定的还款时间归还的,由财务人员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2.1.7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办理有关书面手续;严禁代外单位或

私人转账套现和大额度支付往来现金。

2.2 银行存款管理

2.2.1 银行账户必须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的

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2.2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2.2.3 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印签章包括法人代表章及财务专

用章,财务经理保管法人代表章,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

2.2.4 银行支票的收、付及报销规定;

2.2.4.1 出纳签定银行支票时,应先在“银行支票领用登记簿”上

登记以下内容:领用部门、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支票存根联”和“银行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收,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填写完整(特殊情况另行处理)的支票交经办的业务员(或其他领用人)。

2.2.4.2 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

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

2.2.4.3 业务人员收到外单位的支票后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一般应

先确认款项进账(或收取现金)后,才能发货或提供劳务。

2.2.4.4 业务人员将支票领出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账,不得转

借他人使用;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并限定报账时间,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2.4.5 支票报销时必须附发票、验收单、缴库单等,对于分期支

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支付货款的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2.2.4.6 业务人员在将支票交付供应商之前必须妥善保管领用的支

票,如有不慎遗失支票的,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汇同财务部门向银行申请挂失,造成的损失由遗失支票的业务人员负责。

2.2.7 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2.2.8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

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2.2.9 在审批资金时,如遇审批人员出差的,由其指定的代理人

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在有关发票、单据的后面入账备查)。

2.2.10 银行存款对账的规定:每月月末必须编制银行调节表,及

时处理未达账项。

2.3 应收款项的管理

2.3.1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账必须根据经核对购销合同(附

出库单)及汇款单(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账。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对合同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

2.3.2 应收款明细账调减必须要有分管经理书面报告,并经总经

理批准。

2.3.3 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2.3.3.1 负责“应收账款”核算的会计人员应在每月10号前对上月

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根据购销合同及公司应收货款管理规定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至少每半年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向对方对账应收账款,发现差异及时清理,实行部门责任管理,明确清理责任和收款责任。

2.3.3.2 对“其他应收款”应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未按公司规定归

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

2.3.3.43 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应在接单后

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

2.4 对预付账款应严格管理。

2.4.1 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2.4.2 预付货款必须按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清算完

毕。

3、 固定资产管理

3.1 划分标准: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如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具体分为以下5大类:

3.1.1 房屋及建筑物

3.1.2 机械设备

3.1.3 运输工具

3.1.4 其它设备

3.2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残值率为百分之五);

3.2.1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折旧率 5%

3.2.2 机械设备 10 年折旧率 10%

3.2.3 运输工具 10 年折旧率 10%

3.2.4 办公设备其它 5 年折旧率 20%

固定资产以扣除5%的残值后的净值提取折旧,已提足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现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足折旧。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法的,应采用加速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3.3 账卡管理:财务部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按使用部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固定资产台账应与固定资产卡相一致;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相应的会计手续和资产转移手续。

3.4 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公司负

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3.5 修理的核算: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应

按规定间隔期进行。

3.6 盘点:固定资产每年须在年中的年底各盘点一次(特殊情况

盘点除外),由财务部、资产主管部门和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一同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在决算报出前处理完毕。

3.6.1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格入账,并按新旧程度估算累

计折旧,入账价格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3.6.2 盘亏的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的差额再扣除责任人赔

偿后的余额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3.6.3 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净损

失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3.7 报废处理程序: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

请,报经本级主管领导核实后,对造成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以书面形式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4、 存货的管理

4.1 存货的范围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成品、产成

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4.2 存货计价原则:

4.2.1 购入的存货,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和税金作

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2.2 自制的存货按制造成本计价:

4.2.3 委托加工的存货按照耗用的材料费、工费、运输费、保险

费、税金等计价;

4.2.4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

价;

4.2.5 盘盈的存货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

4.3 发出存货的成本:公司目前可采用加权平均,如需变更必须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4 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公司一律采用一次

摊销法,包装物随货销售不单独计价。

4.5 存货应定期(月末)、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决算前必须进

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分别情况按规定权限及时报批处理。

4.6 存货基础管理:公司有关部门应做好存货的计量工作;建立

健全存货的收发、结存管理制度。

5.成本费用管理

5.1 公司的成本费用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而设置,公司目前的成本费用核算总账科目应包括: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5.2 成本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

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5.3营业费用:公司销售机构在销售开发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

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部门运费以及其他费用。

5.4管理费用: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科目设置及有关费用标准规定如下 :

5.4.1 工资:指公司行政部门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等;

5.4.2 办公费:指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等费用。

5.4.3 差旅费:指公司行政部门职工因公出差、差旅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

5.4.4 汽车费用 :指公司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过路过桥费、牌照费、修理费等。

7.4.5 折旧费:指公司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的折旧费。

5.4.6 低值易耗品摊销:指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器具、家具等低值易耗品及期摊销费用 。

5.4.7 劳动保险费:指公司为员工上缴的三项基金(养老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5.4.8 税金:指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5.4.9 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5.4.10 业务招待费:目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可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支:

5.4.11 坏账损失:指公司按照规定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一定比例计算提取的坏账损失。

5.4.12 电话费:指公司及其公司员工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而发生的通讯费用支出,包括部门固定电话费和部分员工移动电话费,员工移动电话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

5.4.13其他管理费:指不属于上述项目的其他各项费用开支。

5.5财务费用: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短期借款的加息以及因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5.5.1资本性支出而发生的借款利息及相关手续费,在有关规定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应记入该资产的价值;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应记入“财务费用”。

5.6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开支:

5.6.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5.6.2对外投资的支出;

5.6.3分配给投资者和利润;

5.6.4被 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有关税收蝗滞纳金和罚款、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赞助。

5.7为加强期间费用的管理控制,应建立费用控制制度。

5.7.1正确划分费用开支界限;

5.7.2建立和健全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5.7.3严格费用审批,明确各项费用权责归属;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